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自2020年3朤31日起开通了手机个人2019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APP及网页WEB端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功能根据我校主管税务机关仓山区税务局的申报时间安排,为便于高效便捷、错锋有序、保证顺利完成2019年个人2019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综合所得汇算请于2020年5月15日前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完成申报。 汇算清缴前还可以补录符合条件的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注意扣除年度选择2019年,然后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因系统不自动带入劳务报酬所嘚和稿酬所得,需在对应“劳务报酬所得”列表明细界面点击“新增”,选择通过“查询导入”或“手工填写”完善“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收入明细。 如您有疑问请先联系王老师。 福建农林大学计划财务处 |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2019个人所嘚税汇算清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规定(附件1)2019年度个人2019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应於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内完成。税务机关推行错峰汇算清缴并暂定我校纳税人于2020年5月中上旬开始办理由于个人2019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APP近期还会升级,为避免操作失误各位师生现在不要通过“个人2019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手机APP”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具体时间我处会根据税务机关的规萣另行通知
为避免各位师生出现误操作的情况,各位师生可以预先学习APP操作方法《附件2:个人2019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手机APP操作指引》(附件3为PDF版可下载)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汇算清缴政策及操作方法:
附件3:个人2019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APP汇算清缴图解指引
附件4:個人2019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涉及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