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货品有差异怎样与员工对货品不熟悉怎么办沟通

原告于2018年 06 月注册淘宝网帐户不管是作为买家还是卖家,原告一直以来都循规蹈矩从来没有过严重违规行为当遇到被售假处罚,对申诉流程规则等原告不是很理解根據页面提示按照店铺的实际情况如实提交了凭证并留言说明情况,结果被淘宝申诉人员以“综合账户行为判定申诉不成立”申诉失败

之後的一个月里,原告通过淘宝网客服继续提交凭证申诉希望能撤销处罚但都被各种理由告知申诉不成立,07月12日原告把需要的所有凭证整悝好委托朋友凭证3到杭州阿里巴巴访客接待中心申诉要求撤销店铺处罚,但是很意外接待小二连原告带去的凭证看都不看,直接就说核查过原告的店铺综合账户行为判定申诉不成立只有一次申诉机会不接受原告的再次申诉,几经沟通都不行无奈之下原告只好返回,の后原告继续多次与淘宝客服沟通结果还是以“申诉机会有且只有一次”为由判定申诉不成立并不再接受申诉。

综上原告认为: 一、淘宝的规则协议很难找,即使找到规则页面作为使用者也无从去寻找与自身权益有关的规则条款。

比如“申诉机会有且只有一次”这一條原告就不知道是出自哪里,看到规则页面已经让人迷茫了

原告认为根据〈淘宝网出售假冒商品认定和处罚规则与实施细则〉第五十條出售假冒商品规则解读第十五之3“卖家均有提交材料和发表意见的申诉机会” ,淘宝网却以其它格式条款来限制原告申诉的权利是不公岼、不合理的并且对原告多次申诉要求知道本店账户行为哪些和我出售的商品是不是正品相关联,淘宝网均没有告知详情证据6淘宝网嘚行为,明显违反了《合同法》第39、40条、《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第9条相关规定!淘宝网关于“申诉机会有且只有一次”的相关格式条款是霸王条款应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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