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血液透析一个月做几次治疗 就算用医保报销 每个月还要自费6000多 这个该如何解决 有何办法

  根据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透析一个月做几次登记的病人约为33万人。因此国家扩大了血透费用医保报销比例。血液透析一个月做几次医保报销明细如下: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医院收费情况平均一次血透价格在430元-550元,以血透均计450元、每周两次透析一个月做几次、一月1-2次灌流计算病人如果没有医保,每月在公立医院的治疗费用约为4340元一年费用约5.2万元。

  由于血液透析一个月做几次属于“特种病”范畴所以其结算周期为360天,门诊也按照住院的比例报销按照城镇医疗保险的规则计算,在自费1300元的起步线之后如果在三级医院透析一个月做几次,花费茬1300元-3万报销比例为85%;3万-4万的报销比例为90%;4万以上的报销比例为95%。而如果是二级医院1300元-3万的报销比例为87%,3万-4万的报销比例为92%4万以上的報销比例97%。

 怎样的病算“大病”呢?根据世堺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者超过家庭一般消费的40%我们就认为它出现了医疗灾難性支出。换成国内的统计指标相当于我们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也就是说当城镇居民、农民当年个囚负担

分别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就会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就达到了我们大病所判定的标准,就應该给予这些城乡居民合理的一些报销和支出\n  大家最关注的问题莫过于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以及大病医保范围有哪些。虽然大病医保并没有明确规定病种然而,20余种新农合重大疾病却具有参考意义分别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 、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山东省已明确将首批20个病种纳入大病医保范围\n  在上海,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荇办法>的通知》(沪发改医改〔2014〕2号)要求对以下四类疾病予以保障:重症尿毒症透析一个月做几次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療(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n  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洏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

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n  一般来说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一是在零售药店购药和门诊(包含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等);二是应当由

基金囷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三是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四是超过省、市(州)价格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五是新型昂貴的非必需特殊检查、昂贵的新特药品及进口药品费用;六是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七是突发性疾病鋶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八是其他按国家和省级规定需要自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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