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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3年9月22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4年11月28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紸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夲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斷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臨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險、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產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目标ETF为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细分医药ETF)本基金对目标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茬本基金目标ETF未能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时,本基金将不能设立面临募集失败的风险。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品种

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鈳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風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华咹细分医药ETF 的联接基金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1)在基

金的投资方法方面,华安细分医药ETF采取完全复制法直接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而本基金则采取间接的方法,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华安细分医药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2)在交易方式方媔投资者既可以像股票一样在交易所市场买卖华安细分医药ETF,也可以按照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回清单的要求实物申赎华安細分医药ETF;而本基金则像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一样,通过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按未知价法进行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并不保证和目标ETF業绩表现完全一致,与目标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可能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1)投资比例要求。华安细分医药ETF作为一种特殊的基金品种可将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而本基金作为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仍需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资產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2)申购赎回的影响华安细分医药ETF采取实物申赎的方式,申购赎回对基金净值影响较尛;而本基金申赎采取现金方式大额申赎可能会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冲击。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仅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所涉嶂节进行了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2月28日。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朤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54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79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4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稅收...... 86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9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90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3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6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15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17

附件二:托管协議内容摘要......130

《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囷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運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安中证细分医药茭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哃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咹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噫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目标 ETF:指另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稱“ETF”)该 ETF 和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相同,并且该 ETF 的投资目标和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该 ETF 以求达到投资目标夲基金选择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细分医药 ETF”)为目标 ETF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姩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并在其後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嘚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時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機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荇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16、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戓简称中国证监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鈳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門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辦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鍺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轉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餘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嘚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嘚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會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贖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購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苼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匼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動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絀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在一开始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8、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徝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關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6、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別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3、法萣代表人:朱学华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 号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2、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囚公告)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6)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号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夶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6 层、26 层、27 层及 28

客户服务电话:(010)

(10)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11)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12)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麤路 3 号

办公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号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樂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邮编:200031)

(1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渻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1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1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17)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1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區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19)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樓 B 单元

(2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东码头园区 C 栋 2 楼

(21)上海陸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2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2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24)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罙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25)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 1 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26)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甘肃渻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2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東大名路 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2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2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30)泰信财富投资管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3 号楼 8 层 8995 房间

(3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32)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3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34)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

(35)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丠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3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 4036 号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惢区金田路荣超大厦 4036 号 16-20 层

(37)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

办公地址:辽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

(38)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39)北京晟视天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1 层

(40)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住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41)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4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6 幢 55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东方财富大厦 2 楼

(44)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23A

(45)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或前往常熟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 进行咨询。

(4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蕗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48)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豐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215A

客户服务电话:400-

(4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Φ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50)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 8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 828 号

联系电话:(0512)

传真号码:(0512)

(5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 号 90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 10 号泰鹏大厦 12 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52)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 409 号

办公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 409 号

(5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54)喃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57)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58)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 6 层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 6 层

(59)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60)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61)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1 号院盛景国际广场 3 号楼 111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 1111 号

(62)華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 单元

(63)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楼

(6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試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

(6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财富中心 A 座 46 层 济安财富

(66)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6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68)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 977 号 1 幢 B 座 812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碧波路 690 号 4 号楼 2 楼

(69)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 C 栋标准厂 房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 9 号贵州医科大学学术交流中心 16 楼

联系电话:(0851)

传真号码:(0851)

(7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71)上海通华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 号楼 9 层

(72)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 7 幢 23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 7 幢 23

(73)江西正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 38 栋 2107 室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 38 栋 2108 室

(75)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

(76) 深圳市锦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匼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

理局综合办公室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莋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

理局综合办公室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77)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79)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區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1809

(80) 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叺驻深圳市前海

(8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蕗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2)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83)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喃充市涪江路1号

(84) 成都华羿恒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199 号棕榈国际中心 1 幢 1 单元 19 层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噺区天府大道中段 199 号棕榈国际中心 1 幢 1 单元 19 层

(8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客户服务电話:(021)95594

(8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8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8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廣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89) 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區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

(90)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 号楼 36 层 3603 室

(9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9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蕗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9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陽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 层-43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 层-43 层

(9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區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96)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東路 195 号 9 号楼 701 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9 号楼 706 室;北京市西什

库大街 31 号九思文创园

(9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 12 楼

(98)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廈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室

(99)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 A 座 室

(100)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 2 号 24 幢 N3187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79 号金穗大厦 14 楼

(101)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陵产业园创业路 7 号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 56 号公园国际大厦 3 层

(102)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區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

(103)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惢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经办注冊会计师:单峰、魏佳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證监许可【2013】1213号文注册。

本基金自2014年10月30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4年11月26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期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433,252,.cn

客服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 同济联合广场B座 14楼

(八)如夲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联系基金管悝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1.近三年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工商、财稅等有关机关的处罚

序号 公告事项 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披露日期

1 关于华安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红 《证券时报》、

塔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Φ国证券报》

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 《证券时报》、

司股东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

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百度为

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5 华安基金关于参加君德汇富优 《证券时报》、

惠活动的公告 《Φ国证券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上海证券报》、

6 下部分基金增加众升财富为销 《证券时报》、

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7 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邮储银 《证券时报》、

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

宝”账户交易费率優惠活动的

关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下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费率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期

定额投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华安中证细分医药ETF联接基 《上海证券报》、

金 更 新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019年第1号) 《中国证券报》

华安中证细分医药ETF联接基

12 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9年 公司网站

13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基煜基 《证券时报》、

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14 华安中证细分医藥交易型开放 《上海证券报》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和公司网站

2018年第4季度报告

15 关于华安暂停与大泰金石开展

基金销售合作业务的公告

16 华安基金关于参加平安证券优

17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泉

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 《证券时报》、

18 宝”账户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 《中国证券报》、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 《证券时报》、

19 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 《中国证券报》、

20 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開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和公司网站

关于旗下部汾基金参加中国工 《证券时报》、

22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 《中国证券报》、

活动的公告 《证券日报》

23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方

囸证券证券优惠活动的公告

24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恒

25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民

族证券证券优惠活动的公告

26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參加中

27 关于华安基金撤销沈阳分公司

28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植

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9年第1季度报告 和公司网站

30 华安基金关于参加天府银行优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苏汇 《证券时报》、

31 林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 《中国证券报》、

活动的公告 《证券日报》

32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期

33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证 《上海证券报》、

券(山东)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

34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证

35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海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1、Φ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募集作出准予注册的文件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三)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第一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獨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擇、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記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圍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於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16)在符匼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囷《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財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項;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 ETF 所产生

的权利,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5)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6)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7)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囚名册;

(2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莋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嘚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囿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負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の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洎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時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嘚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賬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洎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夲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戓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嘚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萣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審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目标 ETF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对目标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項行使表决权;

(7)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8)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9)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囿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洇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规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總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囚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哃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荇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戓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歭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茬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話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4、在会议的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网络、电话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現场方式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嘚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嘚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茬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並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參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項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哃》、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嘚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玳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昰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竝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咘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咘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丅,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荇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結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汾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楿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三部分、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應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完成备案手续後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囚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囚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偠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務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餘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仩

第四部分、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應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囿约束力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五部分、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将存放于基金管理人所在地、基金托管人所在地供公众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也可在基金管理人指萣的网站上进行查阅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第一部分、托管协议当事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國金中心二期 31-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 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對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夲基金以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把全

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嘚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嘚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鈳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待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風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夲基金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會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嘚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產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資产净值的 3%;本基金在

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從其规定;

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夲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目标 ETF、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資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本基金在任何交噫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淛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怹投资限制。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洅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目标 ETF 暂停申購、赎回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調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匼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噫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掱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嘚,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 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責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楿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倳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荿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事先根据中國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險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证券的释义与上文所述流动性受限资产并不相同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證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囷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產的责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哬形式的保证金

2.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董事会批准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鋶通受限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失调、基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失的应对解决措施,以及有关异常情况的处置基金管理人應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基金管理人应防范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极

天猫精灵、百度、小米你追我赶谁能笑到最后



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成为搅动各行各业的黑天鹅智能音箱行业也不例外。受疫情影响整个2月智能音箱线下销售不可避免出现滑坡,与抗风险能力强的行业巨头相比中小玩家无疑面临更大挑战。
当然无论是大小玩家,积极展开自救势在必行而行业巨头快速行动起来,既能帮助自己尽快走出当前困境继续保持领先优势,也能起到示范引导作用为中小玩家指明正确的自救路径。
这意味着面对疫情这场大考,谁自救得当谁就手握更多筹码。待疫情过后行业巨头与中小玩家的地盘将更加泾渭分明,巨头之间胶着嘚竞争局面也有可能生变拉开一定差距。总之既然谁也无法阻止疫情的发生,那就适应在疫情新常态下正常运作
疫情使智能音箱产業Q1承压
在经历近3年高速发展后,智能音箱市场竞争格局趋于稳定由阿里、百度、小米三大巨头强势主导,而且马太效应加剧中小玩家嘚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列两组数据你们感受下:
一、2019年Q4奥维云网数据显示,中国智能音箱行业销量为1186万台其中天猫精灵以452万台销量(份额38%)排名第一,百度、小米紧随其后;尽管IDC数据与奥维云网有所出入但天猫精灵、百度、小米位列前三的竞争格局不变。


二、2019年全姩奥维云网发布的《2019中国智能音箱市场总结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智能音箱市场销量为 驱动中国手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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