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且在主险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姩日之前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下列身故给付比例表对应的比例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且在主险合同交費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險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③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下列身故给付比例表对應的比例。
到达年龄为18-40周岁给付比例为160%;到达年龄为41-60周岁,给付比例为140%;到达年龄为61周岁以上给付比例为120%。
注:到达年龄=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单年度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