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做全员营销销的优缺点

  变味的“如何去做全员营销銷”是否违法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某房地产集团要求全体员工参加“如何去做全员营销销”程序员、设计师和财务等所有岗位都被要求每周邀请35组买房者到访签到。“员工找不到人只能花钱雇人来看房30块钱雇一个人。”对此该集团相关人士表示:这是集团全面營销的政策,激励员工进行销售(据3月25日红星新闻)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调控力度持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的“黄金时代”或一去不複返。“房住不炒”已成为主管部门的监管理念看来,开发商的日子不怎么好过并且这种状况可能还将持续。住建部最近几天就明确表示房地产市场调控不会动摇。日子不好过就要想法子,有些企业难免会生出幺蛾子

  程序员、设计师、财务等岗位员工并非销售人员,他们被集团要求“邀请买房者到访签到”话说得文绉绉,说白了就是卖房子组织人来看房,这是让员工干本职之外的工作顯然与劳动合同的用工约定不符,还美其名曰“如何去做全员营销销”

  “每周邀请35组买房者到访签到”“工作日每天人均推荐到访須增加3组”,这些可都是硬性任务要想完成恐怕不容易。试想想哪个员工能持续邀请这么多人到房产营销中心去看房并签到?更可怕嘚是考核在该集团被视为“政治任务”,并实行优胜劣汰有人因完不成任务而离职,这岂不是逼迫员工离职正如该集团一位“前员笁”所推测,“估计就是为了节约裁员成本”在房地产不景气的情况下,此举有“变相裁员”之嫌如果确是属实,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应当查查。

  要想不被淘汰员工只能想办法组织人看房,可到哪里去邀请那么多人可行的办法就是花钱雇人。一方面30塊钱雇一个人,“一周就要花1000多块”员工恐怕撑不下去。另一方面该集团搞看房签到的招数,实质是雇人排队的房托之举制造销售吙爆的虚假景象,营造火热的买房场面是典型的销售炒作行为,不仅有违“房住不炒”精神更有违有关法律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得明明白白。花钱雇人排队看房真正的购房者被“火熱”的假象蒙蔽,不可能了解到真实的销售状况买房心理必然受到干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虚假营销行为规定得更明確其中第6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作虛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对照法律法规,“如何去做全员营销销”脱不了虚假营销的窠臼该好好查一查。

(本文来自于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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