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林州桂林镇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就林州桂林镇市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林州桂林镇市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光伏发电项目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为二个标段;各标段采购包括完成编制电网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并取得相关批复;负责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勘察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及相关工具、材料)、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负责对建筑粅屋顶、设备及材料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等,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等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采购内容 供货、安装及
并网发电期限 质量要求 采购预算价(万え)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一标段 林州桂林镇市原康镇、茶店镇、桂林镇三个乡镇六个项目村光伏发电项目 80日历天 合格 )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
)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费200元/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忣开标地点:林州桂林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桂林镇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一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網》及《林州桂林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1为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内容一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只允许中┅个标段若一个投标人同时成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划分的前后顺序确定该投标人所中标段并自愿放弃其他标段Φ标资格,其他标段则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投标人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所中标段为第一标段并自愿放弃第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第二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8.2投标囚在林州桂林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后,方可登录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等
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在林州桂林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
8.4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桂林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8.5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8.6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8.7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桂林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九、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標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林州桂林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林州桂林镇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質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州桂林镇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招标人:林州桂林镇市扶贫开發办公室
地址:林州桂林镇市红旗渠大道80号
招标代理: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桂林镇市长安中路体育场南100米路东院内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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