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保险纸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峰峰实施方案怎么和中央文件不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保险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及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保险社會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 2019年1月21日(含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安置地为石家庄所辖行政区域、未办理退休手续的退役壵兵保险,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含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提交以下材料,有安置单位的到安置单位(原安置單位不存在但未解除合同的到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材料填写申请表。安置后下岗失业已解除劳动合同和自谋职业等其他情况:安置地為市内区的到安置地居委会(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安置地为各县(市)的,到县(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交材料,填写申请表申请截止时间至2019年12月31日,超出截止日期不再受理申请。

1.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一式五份(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取填写也在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后A4纸双面打印填写);

2.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或入伍批准书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退出现役登记表等退役证明材料主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4.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5.养老、醫疗保险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安置部门开具的安置工作登记表或分配工作介绍信(通知书)等安置工作手续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注:安置地是指退役士兵保险退出现役后首次办理落户手續的县(市、区)。

附件: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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