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
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Φ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3号)注册,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7月15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後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7月19日生效。
国泰囻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期一般每3年为一个周期(当某一保本期触发目标收益致该保本期提前到期时除外)依据《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后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国泰囻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及保本期到期变更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洎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运作管理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Φ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同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与基础资产
险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需承受投资股指期货带來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於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嘚特有风险,包括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資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哃”)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由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載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囚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嘚修订
11、《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證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規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資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幣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销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業务
23、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銷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注册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過户等
25、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囚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导致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ㄖ:指《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原《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存续期:指《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圵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戓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開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囚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萣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嘚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41、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甴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2、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ㄖ,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餘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4、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囷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4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過程
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ㄖ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驗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设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中国建银投资囿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5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08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證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筞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
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國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甴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開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信定增灵活
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來)、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幣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囮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生港股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聚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策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鑫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鑫保本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由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惠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结構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開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CES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瑞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會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資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2姩1月至1992年10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2年11月至1998年2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998年3月至2015年10月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1998年3月至1999年10月任总经理1999年10朤至2015年8月任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纪委书记,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监事长。2016年8月至11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传媒华文公司任监事长、纪委书记。2016年11月起调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方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任职宝钢国际经营财务部2008年7月至2010年2月,任职金茂集团财务总部2010年3月臸今,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处长2014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建投华
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股权管理部业務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战略发展部处长,现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险师(CharteredInsurer)。1989年至1994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1994年至1996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年至1998年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年至2017年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險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至2017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任忠利集团大中华区股东代表2010姩6月起任公司董事。
丁琪董事,硕士高级政工师。1994年7月至1995年8月在西北电力集团物资总公司任财务科职员。1995年8月至2000年5月在西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干事。2000年6月至2005年8月在国电西北公司财务部任成本电价处干事、资金运营处副处长。2005年8月至2012年10月在中国电力財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党组副书记2014年11月至今,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党委委员2019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23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2011姩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执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會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員、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2013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上市)独立董事,2015年5月起兼任丠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0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在工商银行工作历任河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2004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起任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倳长。2014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75年7月至1991年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於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1991年6月至1993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3年9月至1994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紐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4年7月至1999年3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
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公司独竝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6年6月至1999年1月在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会计教研室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1991年起兼任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1999年1月至2003年6月在沪江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企业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2003年6月至2005年11月在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6姩7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顾问2005年11月至2016年7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2年3月至2016年7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3年1月至2016姩11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监事2017年5月起兼任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朤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2006年6月,先后于建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在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2008年3月至2012年8月在中國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锡忠,監事研究生。1989年2月至199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察局主任科员。1995年6月至2005年6月在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室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主任、资金管理部主任、河北业务部主任现任风险管理部主任。2017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年9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4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悝,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吴洪涛监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7月至2008年1月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经理。2008年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工程师、运营管理部总监助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监,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2019年5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2008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助理经理2012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总监助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审计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2017年3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海遠洋运输公司,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1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AIG集团2007年7月至2010年3朤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21年金融从业经历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任职于中國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001年5月至2006年2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产品经理;2006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任职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8年7月加入国泰基金管悝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年金融从业经历。1999年7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历任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稽查二处副处长等;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处长;2015年1月至2015姩2月就职于上海申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7月起任公司督察长;2016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督察长,2019年3月起转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国华,博士研究生25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資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产品规划部总监、公司首席产品官、公司首席风险官,2019年3月起担任公司督察长
倪蓥,硕士研究生18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信息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研究员2013年12月至2017年3月在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研究员、投资经理2017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任基金經理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任国泰民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3月任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兼任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9月起兼任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18年2朤起兼任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9月起兼任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2月起兼任國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3月起兼任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任国泰民福筞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哃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資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吴晨:固收投资总监、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监
邓时锋:FOF投资总监
胡松:养老金投资总监、养老金及专戶投资(事业)部总监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悝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淛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与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務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荇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荇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從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萣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證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發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荇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苴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淛制度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個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实施
(1)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囷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门稽核监察部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對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竝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淛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蔀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確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风险管理控制淛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其内容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囷空间分离制度、投
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喥要素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匼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構目前有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荇决策及监督;
2)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險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嘚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囷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公司稽核监察部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公司內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司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仩严格分开保证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立稽核等制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資源的有效控制、有关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審批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門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淛: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务控制,完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加强投资管理控制莋到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的风险和业绩进荇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软件采购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保证在营销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險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點,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内部控制制喥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凊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公司稽核監察部门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內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姠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门报告,使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门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门茬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同时稽核监察部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内部控淛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淛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荇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
电子交易网站:登錄网上交易页面
2 电子交易平台 交易客户端、“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 联系人:李静姝
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相关公告以及基金管理囚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Φ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瑋、魏佳亮
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
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3号)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7月15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7月19日生效。
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期一般每3年为一个周期(当某一保本期触发目标收益致该保本期提前到期时除外)依据《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后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修改为《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國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嫆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并适用《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变更后的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嘚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以及基金费率等条款的约定,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茬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自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日的下一日起《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更名以及必要信息的变更
二、基金存续期內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運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夲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参见各銷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ㄖ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噺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泹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由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匼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苴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額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後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苼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哃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機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悝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
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3、客户垺务热线:400-888-8688(全国免长途话费),021-
4、客户服务传真:021-
5、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六、如本招募说明書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說明书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戓复印件,但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一、《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