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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苼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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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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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自付。
(二)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按下列比例支付
1.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え,统筹基金支付 88% 职工个人自付 12% ;
2.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统筹基金支付 85% 职工个人自付 15% ;
3.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统筹基金支付 82% 职工个人自付 18% ;
4.退休人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比例为职工个人自付比例的 80% ;
5. 参保人员在同一保险年度内住院达到二次(含2次)以上時,起付标准减半
急诊出院后需要向社保机构提供的报销相关资料:《医疗费用审核申报表》、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医保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出院小结、临时医嘱、长期医嘱、病案首页、手术记录、麻醉记录、置换材料发票复印件。
不知道现在全国联网做好了没有保险起见,你可以先在你社保所在地的社保局咨询一下相关事宜比如异地能不能报销等,免得到时候报不了就麻烦了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