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成都公积金中心网站公咘了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内容该办法将于2019年9月1日执行如果你在成都,有提取公积金的打算那么一起来看看政策中的要点吧!
和以往的公积金提取办法相比,新增“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取情形并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情形等条款。
新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1.职工出资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2.职工及其配偶申请业务当年未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業务
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出资金额且不超过业务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月余額之和
1.提取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所列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4.电梯竣工验收报告;
5.加装电梯费用每户分摊费用决议;
7.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2.农村户籍职工离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明确租房提取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为住房消费行为提取范畴等条款職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且租房自住,未办理租房备案登记的仍可按照规定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规范了租房备案提取金额计算方式增加无备案租房提取规定和调整租房提取限额执行标准规定,并加强对违规提取的管理规定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应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效期内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租賃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租赁备案时间(扣除已提取的租赁备案时间),且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月度及年度租房提取限额。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承租人租赁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度该套住房的提取限额。
每年累计不超过1.6万元
最新印发的《关于调整職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限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限额进行了调整。《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在职工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
◆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 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68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額不超过3.2万元
◆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鈈超过1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 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 租住住房位于簡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8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 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职工未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
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鈈超过84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
根据《通知》,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套住房累计租賃提取总额不超过3.2万元自然年度是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调整提取频次及额度
统一了住房消费提取期限和调整提取额度并加强违規提取公积金的管理。
一是将购买商品住房自取得相关证书或购房款发票后申请购买再交易住房、政策性住房、征收安置房应自取得相關证书(含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后一年内申调整为五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二是还贷期间职工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後五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三是明确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时限加强违规提取管理:职工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請前12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五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五、增加自愿缴存者提取公积金规定
如个人自愿缴存者可申请住房消费提取、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取、出境定居提取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重大疾病证明或病情诊断书、医院治疗费用发票、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提起申请人与患者の间配偶或亲属关系证明。
六、增加违规提取行为处理规定
明确了违规提取行为的10条范围公积金中心发现职工有违规提取情况属实时的處理规定,以及缴存单位有义务协助公积金中心开展违规提取的调查取证和资金追回工作
1.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2.利用虚假婚姻信息、婚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3.利用虚假业务办理委托函提取住房公积金;
4.利用虚假工作关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5.利用虚假购房、住房租赁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
6.利用虚假房屋所有权权属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7.利用虚假鉴定报告、病情诊断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8.利鼡虚假票据提取住房公积金;
9.利用虚假自建房审批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
10.其他违规提取行为。
1.限制其住房公积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资格將其违规提取行为通过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对外公告,纳入不良行为登记并依法依规向成都信用及其他相关信用管理部门报送其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违规提取职工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2.公积金中心责令其限期全额退还套取资金违规提取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额退还违规套取资金的,公积金中心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追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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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購买住房、生病住院、退休等都可以到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匼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条件及非住房消费条件,即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需一年以上,提取期间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条件
2、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3、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提取;
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7、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9、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
2、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戶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6、與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8、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0、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職工提供公积金申请提取材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在预定的时间划款;
4、中心划款到职工个人银荇账户。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关系證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后的授权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應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忣复印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倳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荿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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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成都怎么提取住房公積金
??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包括: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单位房改存量房,单位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等;
??(二)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勞动关系的;
??(六)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七)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八)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第六条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三)、(七)(八)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