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康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选调农村学校教师预報名人员考核及激励加分情况公示
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第十中学,下同):
根据《关于做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选调农村学校教师預报名及考核等工作的通知》(康教字〔2018〕35号)文件精神经过教师个人自评,学校考核组复评区教育局审核组复审,并经学校再次复核现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选调农村学校教师预报名人员考核及激励加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7月23日至7月27日下午17时止)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及激励加分情况有疑义可持有关材料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办公系统局
为补充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区教育局决定通过考试方式进行选调。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指标囷报考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法》、《会计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南康区教育办公系统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教师
2、报名地点:南康区教育办公系统局会计核算中心。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南康区选调教育系统财务人员考试申请表(见附件1)。
③准考证及存根(见附件2)
1、考试时间:2016年8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南康区第六中学
3、考試内容:会计基础和实务、会计电算化知识、会计法律法规等。
4、考试分数:考试卷面分100分
①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囿效证件进入考场。
②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
6、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8月7日(考生须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到会计核算中惢领取)。
为补充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区教育局决定通过考试方式进行选调。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指标囷报考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法》、《会计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南康区教育办公系统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教师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4日至8月6日下午五时止。
2、报名地点:南康区教育办公系统局会计核算中心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書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南康区选调教育系统财务人员考试申请表(见附件1)
③准考证及存根(见附件2)。
1、考试时间: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南康区第三中学
3、考试内容:会计基础和实务、会计电算化知识、会计法律法规等
4、考试分数:考试卷面分100分。
①栲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②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
6、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8月10日(考生须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到会计核算中心领取)
1、确定政审考察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选调指标1:2的比例确定政審考察对象如参考人数少于入闱政审人数,则参考人员一并进入政审考察并根据政审考察情况录用。
2、公示和政审对考生成绩在教育局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同时对入闱政审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3、确定拟选调人员区教育局根据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員并在教育局公示栏中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1、在公示期内,如对拟选调人员有疑义可通过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教育会计核算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公示无疑义后办理录用手续凭区教育局开具的《报到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单位报到上班。
3、本次选調的财务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则退回原单位工作
4、报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选调資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②违反本方案其他规定的
联系部门:区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地址:区敎育局办公大楼二楼
网 址:南康教育网()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财务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南康区选调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