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特点是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人为代理行为须以什么名义,只有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才算构成代理。那间接代理算不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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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1)名义:委托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
(2)事务:代理一定有意思表示;委托不一定要求“意思表示”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如打扫卫生等
(3)有无第三方:委托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即委托人、受托人
委托是代悝关系产生的原因之一,但是代理并不一定由委托产生
行纪人以自己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行纪的法律效果先由行纪人承受
行纪必为有偿法律行为,代理既可为有偿亦可为无偿
  ③《民法通则》的代理VS隐名代理:
只承认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代理
承认隐名代理,即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  【代理VS居间】居间的目嘚为了促成合同的成立,不能独立的为意思表示  【代理V传递消息】传递消息不能独立的为意思表示。  (4)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VS代表】
代表人与法人同属于一个民事主体,代表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存在效力归属;
代悝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囚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此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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