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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1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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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金融办的职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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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码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作者丨李愿编辑丨张华曦设计丨梁俏新媒体编辑 | 实习生 胡琳琳在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召开后,近日各地在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这其中释放了不少信息。5月21日,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立峰出席会议表示,要按照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的工作主线,讲求策略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扎实做好金融领域重点工作。当前,要统筹做好房地产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等相互交织风险的严防严控,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要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协同强化中小金融机构监管。要切实加强地方党委金融办自身建设,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把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积极打造模范机关,大力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狠抓工作落实,高效履行职责。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开始成立6月5日,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网站发布信息显示:5月31日,省委金融办常务副主任、省委金融工委常务副书记、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巩海滨主持召开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会议学习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以及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办、中央金融工委相关工作部署,研究讨论了有关文件和工作方案。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就进一步完善机制运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巩海滨同志作总结讲话。会议信息还显示,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郭新明、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局长熊涛、江苏证监局局长凌峰和省委金融办副主任聂振平、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国栋、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郝琳等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上述信息说明,江苏省已成立了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不仅有金融部门,还有财政、发改部门,会议还讨论了工作方案。“成立江苏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省委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央地金融工作协同的重要举措,对于更好发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各自优势、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共同推动全省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述会议称。会议还表示,要强化(江苏)省委金融办、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苏机构、省有关部门以及地方党委政府之间的监管协作、信息共享、政策协同,推动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高效运转,形成央地协调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的金融工作格局,为加快建设金融强省,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2023年3月发布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并设立了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从全国来看,目前所有省市区都成立了地方金融管理局,并加挂了(省、市、区)委金融委会办公室、委金融工作委员会的牌子。而江苏则率先披露成立了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预计后续其他省份也将成立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比如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表示,要建立健全本市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此前,江苏也是率先挂牌成立江苏省委金融委会办公室、江苏委金融工作委员会、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历史信息显示,自2020年起,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办公室设立在央行各省级分支机构,由其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原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省级派出机构、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例如,2020年3月9日,央行原南京分行发布信息显示,3月5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组织召开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江苏省)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江苏省)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时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郭新明主持了会议,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主要负责同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同志及各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多地传达学习会议精神释放哪些信号?除江苏外,近期至少还有北京、广东、河北、陕西、内蒙古、江西、河南等地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研究相关金融工作。6月5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网站发布信息显示,6月4日下午,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主线,切实抓好金融领域重点工作。要高度关注、稳妥处置重点领域风险,建立健全本市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首都金融安全稳定。要全面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落实好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等。公开信息显示,地方金融组织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省人民政府监督管理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组织。在同一天,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也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强调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认真落实“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重要方针,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全力做好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5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金融委员会会议召开,会议调度了内蒙古自治区打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翻身仗”进展情况,强调要聚焦五大任务、“六个工程”强化金融服务,紧盯全区各类企业融资需求,跟踪开展供需对接,做好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金融5篇文章,加快推动金融业扩量提质、晋位升级。要坚定不移打好地方法人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攻坚战、高风险机构歼灭战、边缘高风险机构阻击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5月23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信息显示,5月20日至22日,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举办河南省地方金融系统领导干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中央金融工委副书记秦斌出席培训班并作专题辅导。培训班强调,要统筹做好房地产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等相互交织风险的严防严控,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要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按照每类组织的商业模式和风险特征,划定负面清单,严控杠杆,严控涉众,减量提质。协同强化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等。江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信息显示,5月23日,江西省委金融办召开室务会,会议要求切实抓好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对标对表会议要求和各项部署,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的工作主线,稳步推进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加强央地协同配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强化督促落实,确保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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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政府金融办的主要职责:协调银行为企业贷款;代表地府政府下达对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年度考核任务;指导地方企业改制上市;协调地方重大项目融资;打击地方非法集资;审核审批地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并负有监管责任;起草、出台地方金融服务政策(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金融类的文件都是由金融办起草的); 代表党委政府领导协调其它事项等等。一、什么是政府金融办金陵燃念融办,即地方政府金融服务(工作)办公室的简称。金融办是规划地方经济发展段源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监控的防火墙。二、政府金融办具体的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党委、政府有关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项决定、决议等,督导、检查落实执行党委、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2、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区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的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和稳定。3、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协调、支持和配合上级派驻监管机构对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监管信用中介机构;监督管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指导本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认真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协助协调解决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需解决的问题。4、负责组织协调规范、整顿和维护本地区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促进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地方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的权益;组织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监督检查地方国有金融资产运营情况。5、负责本地区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本地区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有关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重大问题,积极协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并对资本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管。跟踪监测本地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的统计资料;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购并、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本地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协助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负责组织、指导本地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指导企业准备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6、研究拟定本地区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7、负责本地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设立、资格初审、备案、变更、退出等工作。8、代表地方政府牵头协调防范和打击本地区非法集资犯罪的工作。9、承办上级、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尺困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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