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认证的进项票没有填报增值差额征税进项税申报表表,有没有解决办法,急需

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未认证该如何记账?
我公司“营改增”后,收到咨询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本月不抵扣,当月如何账务处理?下月认证抵扣后,如何账务处理?
答:取得发票与认证抵扣间隔期内,这部分进项税额如何入账,目前没有明文规定,可以参照下述规定,记入“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认证抵扣时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明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
(六)本表“三、待抵扣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已经取得,但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3.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但因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括外贸企业购进供出口的货物。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本月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
参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十一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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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你好:如果没有认证,也没有销项税额,零申报即可。没有认证的,在1月份认证可以计入1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具之日起360天认证即可,认证当月必须抵扣,不抵扣不用认证,需要抵扣的时候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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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选项都不是:请补充说明其实待抵扣进项税是针对“辅导期的纳税人”来填的。
认定为辅导期的纳税人,当月所认证的进项税发票不能在当月抵扣,这时你就需要把你认证的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在附表二“待抵扣进项税额”第24栏和25栏。等到次月则要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索要“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通知书上的进项税额则是你需要抵扣的税额。这时你就可以把比对结果的进项税额填在附表二的第23栏。
比如:你在2011年1月被认定为辅导期纳税人,那你的进项税发票要在1月31日前认证,在2月份的征收期内根据你1月份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在“附表二”第24栏和25栏(也就是说你一月份是没有进项税的,所缴纳的增值税也就是你的销项税。);等到3月15日征收期在你申报2月份的税款时要先到税务机关索取“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根据“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上的进项税额填在“附表二”第23栏,这时你所属期为2月份的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你1月份认证的待抵扣的进项税额。2月份、3月份的待抵扣进项税的填列方法也以此类推。
其它3条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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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打听移动版8月有进项税8月份已认证发票,9月份只有销项,无进项税,哪还用不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_百度知道
8月有进项税8月份已认证发票,9月份只有销项,无进项税,哪还用不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般纳税人不是有个电子申报系统的吗,在做电子申报的时候,有进项的话就把认证结果导入就可新增生成表二了;如果没有进项,就少去进项导入那一步,然后照往日步骤做电子申报就可以了。
采纳率:3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填列的应该是当月发票认证及开具情况。当月有的就填,没有就不用填。9月没有认证发票,当然就不用填。
要填的,没有就填0。
我的意思是9月份无进项税附表二就全填0吗,与上期(8月)的进项税无关吗,哪第3栏的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是什么意思
是的,第3栏是辅导期纳税人填写的
辅导期纳税人是什么意思了,我们公司转成一般纳税人后,没有申请专用发票,还是用的税控机打普通票,没听说辅导期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0]40号
?  第二条
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辅导期纳税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认定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所称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  批发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中有关批发业的行业划分方法界定。?  第四条
认定办法第十三条所称“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骗取出口退税的;?  (三)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第六条
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认定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月起执行;对其他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自稽查部门作出《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后40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次月起执行。?  第七条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填成0就行了
不用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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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增值税发票已经入账但未认证怎么解决?
我有一张6月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认证就将其计入待抵扣进项税中,现在要申报6月的了。申报表中我要不要把这张已经入账但未认证的发票填到申报表中呢?如果填到申报表中是填在哪一栏啊?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可在下个月再把抵扣联认证抵扣掉的,在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时,把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科目里即可,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 & &贷:应付账款/应付货款在第二个月把抵扣联认证抵扣过后,即可把待抵扣进项税转入进项税额中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不要填到申请表中,等到时认证完才填申报表中,等到你认证完你填到表二中,因为报表是从下往上填你先35栏你个月认证了多少进项票。
那与提交的报表不同有关系吗?认证以后,有进项就要填表二了。暂时还没有销项,以后出现的进项税就都记在主申报表的上期留抵扣税额中吗?还有没有销项,下次能申报进项抵扣吗?
如果没有销项,那你就不用认证,除了快过期的要先认证以后有销项也可以抵扣。一般都是有销项再认证。一般不是说有多少进项就抵多少也要看你税负有没达到呀!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你没有认证,不需要申报,等下月认证成功了,你再申报。至于未认证已记账的进项税,你可以在7月份做一笔调整分录,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借方负数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 待认证进项税
(借方正数金额)认证成功的当月,做正确的分录。
这张发票可以做账,但是在申报的时候不能填入申报表里面,申报表里面的进项金额必须和税务局认证的金额相一致,而且下次做账的时候要注意,最好是认证之后再做账,这样就和申报表数据一致,方便以后查账、对账。
申报表不要把这张入账但未认证的发票填到申报表中。
可以呀,记帐凭证不定要和认证抵扣在同一月份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先认证,然后才能抵扣;不认证,不可能抵扣。所以,如果未认证,肯定未抵扣。如果已认证,可以抵扣,也可以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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