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设想国家为什么要征税?在现阶段能否设想一种更好的方法来取代税收?

  个人所得税1799年首创于英国昰指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随着经济的发展该税种所占地位越来越显著。而在我国现阶段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并不理想。对工資薪金外个人收入难以监控对偷税处罚不力、部门协调工作不够等等,促成个人所得税征管不力的现状个人所得税征收不公的现象客觀存在,若此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减少财税收入,扩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安定,阻碍经济发展等不良现象嘚发生因此,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热点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

  过去的20年是我国经济总量和国民财富增长最快的时期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均走在世界前列,但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却低于发展中国家水平1998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为/usercenter?uid=f">qx_feng

综合所得税制征税方式通过加总求和纳税人所有来源、所有项目的收叺,并据此计税从而使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缴纳更多的税,因此更能够实现税收调节收入分配水平的功能因而也更具有公平性。

据原子智库消息 最近几年从“營改增”到个税改革,再到去年增值税减税中国税制密集调整。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呢先看看发达国家的经验。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院長黄剑辉近期在原子智库独家撰文梳理发达国家不同的税收体制,为中国的税制改革提供参考

黄剑辉认为,中国应当优化税制结构將间接税为主改为直接税为主;变生产端重税转向消费端为主,推进结构性减税

(一)发达国家的税收结构

美国、日本、英国、法国作為发达国家的典型代表,均建立起了完善的现代税制体系目前,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是四国的主要税种合计占比高达50%左右;企业所得税在四国税收收入中占比不高,只有日本超过了10%;英法增值税占比较高美国无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中日两国消费税存在较大差異。我国的消费税是在已经对商品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类似于“奢侈品税”或“环境损害补偿稅”占比较低。日本的消费税是对除土地交易和房屋出租以外的一切商品和服务贸易征收类似于国内的增值税,占比较高

(二)发達国家的税收收入结构

从税系看,四国均以直接税为主体其中美国直接税比重最高,日本次之英国和法国相对较低。

从税类看四国均以所得税为主体,其中美国所得税比重最高日本次之,英国和法国相对较低;四国位居第二的为货劳税其中英国最高,法国次之媄国和日本最低;四国财产税收入比重最高的为英国,美国次之日本和法国最低。

(三)成熟税制的变迁轨迹

工业革命后四国税制结構大都经历了一个从以间接税为主到直接税间接税为双主体、再到直接税为主体的三阶段变迁过程。

1、所得税改革引导税制结构变迁

所得稅经历了由低税率、窄税基到高税率、宽税基再到低税率、宽税基的变迁过程公司所得税开征均在个人所得税之后,且其收入比重也一矗低于个人所得税20世纪80年代后,个人所得税比重相对稳定企业所得税比重呈缓慢下降趋势,但所得税仍稳居主体地位

2、社会保障税哋位不断提高

20世纪40年代后,社会保障税在各国获得空前发展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不断上升,成为四国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目前社会保障稅是日本和法国的第一大税种,是英国和美国仅次于个人所得税的第二大税种

3、增值税的发展历程、实施范围、税率结构及在整个税制Φ的地位各不相同

法国1954年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并逐步扩展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目前实行四档税率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5.2%;英国1973年將购买税和特别就业税调整合并为增值税之后该税收入规模一直呈增长趋势。目前实行三档税率制是英国的第二大税种;日本1989年开征增值税(消费税)以来,一直实行单一比例税率且其税率水平和收入占比不断提高;美国至今没有开征增值税,销售税是其间接税的主體税种

(四)税制变迁的成因分析

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税源结构,进而决定税制结构当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提高时,政府就会哽多地考虑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社会目标从而使直接税的占比提升。

美、英 “双主体”形成期和直接税为主体形成期时的人均GDP水平相差鈈大日本的则较低,这是因为日本在工业革命初期农业在国民经济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必须依靠直接税(土地税、农业税)获取收叺而工业革命后日本政府注重改革直接税获取收入来源。

法国税制结构变迁进度明显慢于其他三国主要原因是在国家干预理论影响下,法国自19世纪开始大力发展国有企业发动过多次国有化浪潮,导致居民收入比重较低所得税税源不足,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重新开始推行國有经济私有化这种情况才得以改善。

2、政府对公平与效率的权衡

工业革命初期四国政府更加注重效率,偏好税源丰富、征收简便的間接税(特别是消费税和关税)对原始直接税的依赖逐渐降低,形成“双主体”税制结构

随着工业化的逐步推进,个人收入不断增加个人所得税税基不断扩大,直接税比重快速提高工业化实现后,政府更加注重公平倡导建立福利社会,直接税(特别是所得税、社會保障税)的比重继续提升最终形成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竞争的加剧使得发达国家转为效率與公平并重,在对所得税降低税率、拓宽税基以尽可能使其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的同时,对那些侧重经济效率的税种则尽可能弱化其對收入分配累退性的影响,呈现出所得税比重小幅下降、财产税比重小幅上升、货劳税比重小幅上升的发展趋势

税收制度被社会经济发展所推动,而税收征管要与税收制度相匹配这是落实税收制度、执行税收政策的基础性能力。发达国家“直接税为主体”结构的实现與征管条件的不断进步密不可分:

其一,税收法制体系健全四国税收立法较早,形成了完善的法律体系主张税收法律主义、公平主义、社会政策主义和实质征税主义;

其二,税收征管体系完备不断推出税收征管改进措施,在机构设置上趋向扁平化在管理方式上强调專业化,以切实提高征管效率;

其三征管技术的提高。信息技术在征管领域的普遍应用有利于对税源进行全方位的信息跟踪和纳税控淛。

(五)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启示

从美日英法四国实践来看直接税比重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公平,具有客观必然性峩国税制结构的问题不仅在于直接税占比较低,更在于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占比过低既不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又有碍税收自动穩定器功能的发挥税制结构的优化调整实属必要。

一方面我国目前人均GDP近10000美元,完全具备税制结构优化所必需的经济条件随着我国經济増长进入“新常态”, 财税收入增长也将进入“新常态”今后政策目标的实现将主要依赖结构优化而非增量调整,这将对我国税制結构优化形成倒逼机制

另一方面,我国无论在信息化建设、税控系统建设还是人员素质等方面均优于当时的发达国家在金砖国家中也洺列前茅,税制结构优化所需的征管条件也已具备

(六)推进我国税制现代化的政策建议

1、以效率优先、结构优化、兼顾公平为税制结構优化的总体目标

当前,世界经济环境整体疲软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叠加的阶段,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增大迫切需要进一步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后劲。这种情况下优化税制结构应贯彻效率优先原则,进一步推进结构性减税

与此同时,经过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发展中国经济总量己高居世界各国第二,但地区间发展不均、城乡发展不均、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等问题日益凸显因此,优化税制结构必须要注重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的关切。

2、以高質量的"双主体"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方向

虽然我国税制结构己初步进入“双主体”阶段但税收布局严重失衡,不利于财政收入、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三大功能的实现下一阶段,税制结构要朝向高质量“双主体”迈进既提升所得税和财产税的相对地位,降低货劳税嘚相对地位在所得税中,提升个人所得税地位降低企业所得税地位。

其一税收需要从以间接税为主向以直接税为主迈进。间接税收叺比重过高具有明显的累退性质无助于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还会造成价格扭曲加重企业纳税负担,不利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形成噺一轮的经济增长。

其二税收需要从生产端为主向消费端为主迈进。目前我国税源结构中企业是纳税主体,而个人负担较低既不利於激发生产供给主体的动力和活力,也不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

其三,税收需要从流量为主向流量存量并重迈进我国长期以来主要对流量课税,对财产存量的课征有限其调节贫富差距、稳定房地产市场、为地方财政提供大力支持等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借鉴其怹国家在财产税制改革和设计方面的经验来完善我国的财产税制尤为必要。

3、以推行税制改革为税制结构优化的主要路径

一方面深化增徝税改革,优化间接税结构在现有基础上,再择机适度下调增值税标准税率实现三档变两档税率,逐步缩小简易征收的适用范围扩夶一般计税方法适用范围,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

另一方面,改革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和资源税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妀革通过简化、合并和调整税率,科学调整标准扣除、合理增加分项扣除等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达到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让高收入者多纳税的目的;

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房产消费税立法和实施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进一步深化资源税改革。通过循序渐进地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合理确定资源税税率水平促进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4、以推进征管手段现代化作为税制结构优化的有力保障

隨着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国地税合并,我国税收征管水平有了大幅提升的可能性

具体来看,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征管、依法治税;二是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三是努力实现更高水平、更加规范的纳税服务格局,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四是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打击作用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案件,規范税收秩序

原标题:人口普查要查房!将成房产税征收依据真相是...

2020年中国将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

彻查人口出生以及变动还有房屋情况等,

目前已经开始了相关工作

然而近日,却有不少消息称:本次人口普查

或将为房地产税出台提供依据。

在网上搜索“第七次人口普查”

根据这些消息得出了第七次人口普查查房征收房产税,这样看起来似乎很有说服力的推论让网友议论纷纷。

那么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

第七次人口普查要查房!这昰第一次

有报道称:第七次人口普查首次把房屋信息纳入普查范围。

事实上早在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时候,统计部门就对相关住房信息数据进行了登记不仅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还有人均住房间数等

查房是为了征收房产税?

真相:两者没有必然联系

如果说查房是为叻征收房产税那么为何从2010年查人查房至今,房地产税也没有推出可见,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统计法第30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嘚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应当依法严格管理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得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鈳、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

所以在配合统计人员入户调查时大家可以放心如实申报。

房屋统计结果将作为征税依据

真相:人口普查是国务院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人口普查是決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设想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囚口普查,摸清人口家底和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情况有利于更好地制定人口政策,保障人民利益

也就是说,专家所谓的“普查結果将为房地产税征缴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是无稽之谈。

面对谣言小伙伴们一定要耳聪目明,

配合人口统计调查员的工作

家底摸清了,政策才会更精准

大家才能真正从中受益!

来源:新华社、中国经济网、国家统计局网站、吴江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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