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是企业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吗

价格:面议
品牌:互联网金融
型号:互联网金融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业务范围,互联网金融牌照申请,互联网金融设立要求,互联网金融注册限制
在线联系:
互联网金融经营范围,互联网金融牌照申请,互联网金融注册要求
互联网金融公司全部经营范围,哪些业务需要牌照
互联网金融是我比较看好的一个领域。为什么呢?你去查查新世纪以来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你就明白了。人们的收入越来越高了,消费支出当然也在增高,但是仍然有越来越多的钱没有用于消费,而购买了各种金融产品。可以想见,随着中国富人群体越来越庞大,他们必定产生越来越多的理财和资产管理需求,那么迎合这些需求的创业公司必然有广阔的前景。这就是投资人非常看重的“风口”!
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的各个细分领域,以及种种商业模式,进而挖掘出当前仍然有巨大潜力的“蓝海”市场。
1、P2P(网络借贷)
P2P火爆的时候,犹如当年的千团大战,一夜之间涌现出来上千家P2P公司。传统的金融机构、民间小贷公司、互联网新贵、大型国企央企纷纷涌入这个领域,都想在这股台风中顺势腾飞。然而,风猪理论没有告诉大家的是,当风过后,猪摔得也最惨。
目前,P2P领域的厮杀已经接近尾声,各种收购并购之后,所剩的几家大型P2P平台也已经坐稳了位置。所以,P2P领域的平台之战胜负已分,如果现在还想做一个资金端大流量的P2P平台恐非易事。
研究市场上的各个P2P平台后发现,根据债权资产获取方式的不同,可以把P2P平台有一个大致分类。在此,我们把P2P(网络借贷)的本质抽取出来。它就是通过网络进行债权交易的虚拟商店,类比下淘宝、京东,他们是通过网络进行商品交易的虚拟商店,我们称之为电商。由此可见,P2P和电商本质是一样的,只不过交易的内容一个是债权这种虚拟资产,一个是商品这种实物资产。理解了这一点,我相信你对P2P的理解已经更上一层楼了,也更能理解我下面的分类了。目前的P2P平台无外乎这三类模式:
(1) 完全的信息撮合平台(类似淘宝模式)
想想商品交易领域的淘宝你就明白了,平台只做信息撮合和监督管理的角色,债权方和资金方通过平台发布需求、交易、支付、还款等等。
(2) 有合作的债权资产提供方(类似天猫模式)
线下有若干家合作的债权提供方,将他们的债权资产放在平台上进行销售。平台进行监管,收取返佣。
(3) 购买债权资产放在平台上出售(类似初期的京东模式)
平台通过关联公司购买债权资产,并将其放在平台上售卖,赚取差价。
在经过几年的发展,P2P领域也开始细分专业化。大家耳熟能详的P2P平台专注于做资金端的用户流量,而另一部分公司专注于做优质的债权资产。P2P平台对于优质债权资产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优质债权资产往往以订单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租赁等形态隐藏在某一个经常需要资金周转的业务领域中。这就需要懂相应领域的专业人士才能做,或者与相应领域的SaaS平台、B2B平台结合的做。比如做生鲜B2B的公司,把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作为优质资产出售给P2P平台。这是我认为P2P领域未来2-3年比较好的模式。
支付是互联网金融最早的形式,最早支付宝开启了网上支付模式。支付公司通过向商家收取佣金,以及资金沉淀在银行中的利息获得盈利,模式清晰简单,核心就是如何扩充支付场景,增加交易流水。电商支付场景已经被各大支付公司开发完毕,最近做的多的是线下商家支付场景的开拓,比如旺POS。未来其他的线下场景,比如ETC、停车费、加油费、景区娱乐点门票等,会是支付公司需要开拓的地方!在这些场景中仍然蕴藏着机会。
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并没有其他互联网金融业务快,目前获批的具有互联网保险业务牌照的公司也就个位数,而且这些公司大多数是从事传统保险业务的。但是仍然有小部分保险领域的创业公司,比如以大特保为代表的保险网购平台,以大家保为代表的保险产品搜索平台,以宜保通为代表的保险业IT解决方案公司等等。
未来,随着保险牌照的逐步放开,互联网保险公司将越来越多。这种情况下,以互联网思维设计的保险产品,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依托的保险创新将会不断涌现。不管是面向C端的还是面向B端的保险产品将有极大发展,这是我很看好的领域!
前段时间股市一阵狂牛,带动互联网股票相关的创业气氛不断高涨。以牛股王、股票雷达为代表的股票跟投社区、以雪球财经为代表的资讯平台,以米牛为代表的配资平台,还有一些做股票情绪识别以及量化投资的团队。这个领域目前没有看到特别大的创新模式,不过一些细微的创新或许能够奏效。比如做一个炒股达人代客炒股的微私募平台等等。
5、股权众筹
从最开始的天使会、大家投到现在的京东、36kr、创业家都加入了股权众筹的行列。目前大部分平台,采取领投加众筹的模式,先确定一个领投方出资一定比例的份额,之后开放给高净值人群进行众筹。然而,目前各个平台都是股权众筹的初级阶段,未来的股权众筹也会像电商一样垂直化和专业化,比如专门做智能硬件领域的股权众筹平台,专门做O2O的股权众筹平台等等。专业化意味着能够给予更专业和贴心的服务,比如做智能硬件众筹,众筹平台应力争为筹资企业提供工业设计、小批量生产等服务。O2O众筹,众筹平台应力争给筹资企业提供营销、PR、广告等方面资源等等。
金融的核心是风险定价,风险评估有赖于先进的征信手段。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征信工作要难做得多。但是在互联网普及后,在互联网上每天产生海量的数据这个情况下,基于大数据的征信,不管是对于C端的还是B端的,是我十分看好的!目前已经有几家做大数据征信的公司获得A轮及以上投资,比如九次方等。
联系我时请务必告知是在黄页88网看到的!
地址: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室
电话:5244
4年主营:公司注册,全国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粤港车牌办理地址: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室———— 认证资质 ————
没有个人认证
企业认证已通过
手机认证已通过
微信认证已通过
邮箱认证已通过
管理咨询VIP推荐信息
最近来访记录
上海浦东网友今天在百度搜索“公司经营范围服务器托管”访问了本页
广西南宁网友昨天在百度搜索“房地产跟投公司经营范围”访问了本页
四川成都网友两天前在百度搜索“量化交易经营范围”访问了本页
辽宁大连沙河口网友一周前在百度搜索“互联网金融科技公司经营范围”访问了本页
安徽合肥巢湖网友一周前在百度搜索“金融企业经营范围”访问了本页
相关推荐产品
咨询主题价格发货与交货商品参数其它
深圳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全部经营范围,哪些业务需要牌照”详细介绍,包括互联网金融业务范围价格、型号、图片、厂家等信息。如有需要,请拨打电话:。不是你想要的产品?,让供应商主动联系你。
“互联网金融公司全部经营范围,哪些业务需要牌照”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保险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有代理记账吗_百度知道
保险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有代理记账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般来说,保险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一下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像代理记账这个根本不是保险范畴内的业务,不可能会有的。
采纳率:78%
来自团队:
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每年报备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申请对象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
三、申请程序
申请单位具备申请条件后,审查申请机构的申请资料和办公场所,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
六,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代理记账机构不按期报送材料的。
五、办理期限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受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后;
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一。 条件如下、申请资料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审批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除会计师事务所外,应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后、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批准,除国家法律、申请条件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拒不改正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3.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县级市财政局责令其改正,由各区代理记帐是需要到财政局取得《代理记帐许可证》的,属于工商注册中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
没有,那是财务公司的业务
可以培训会计证吗 ...不可以,代理公司实习只是去学一些日常用的知识,然后就帮忙做事。只是让实习的学生尝试做一些平常会计做的事情。 ...
其他1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代理记账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理财型互联网保险不能跨区域经营|保险本质|理财产品_凤凰科技
理财型互联网保险不能跨区域经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昨天,保监会公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互联网保险定义、互联网保险机构、经营范围红线等进行了规范。“一旦《办法》正式实施,那些分支机构少的保险公司,将不得跨区域销售理财型保险产品,这将降低中小型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
京华时报讯(记者牛颖惠)昨天,保监会公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互联网保险定义、互联网保险机构、经营范围红线等进行了规范。 放宽四类险种经营区域 《办法》中首次明确,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而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参与保费代收,所有保费收入直接进入保险机构专用账户。此外,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核保、理赔、退保、投诉及客户服务等关键环节应当由保险机构直接负责,不得委托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操作和管理。 对于外界最为关注的保险产品跨区域问题,细则中明确规定,仅有四类险种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区域可扩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能够独立、完整地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承保和理赔全流程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务;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 他险种。包括健康险、理财型保险、车险等在内的几类保险险种不允许在未设置保险分支机构的区域经营。 利好大型保险公司经营 有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监管细则出台前,互联网渠道已成为不少中小型险企销售&蓝海&。不少中小型险企全国分支机构少,网络平台打破了区域销售限制,加上中小型保险机构灵活性强、产品创新形式多样化等优势,理财型保险产品销量占比大增。 &一旦《办法》正式实施,那些分支机构少的保险公司,将不得跨区域销售理财型保险产品,这将降低中小型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业内人士认为,短期来看将利好大型保险公司经营。 对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互联网保险无法实现全流程的服务,为保护消费者利益,所以没有放开经营区域限制。对于理财型保险的网络销售,上述负责人指出,部分产品通过互联网销售难以有效地突出保险本质,简单异化成重收益轻保障的理财产品,总体偏离了保险保障的本质,因此也没有放开这类业务的经营区域限制。 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王蕊]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凤凰科技官方微信
播放数:9554
播放数:19397
播放数:9800
播放数:143702
48小时点击排行保监会下发的互联网保险规范性文件有哪些值得从业者注意的内容_百度知道
保监会下发的互联网保险规范性文件有哪些值得从业者注意的内容
我有更好的答案
至少需要进行专门的系统化培训。3.对中介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收付方式进行规范。可能是受到代理人制度的启发,《通知》规定“保险公司通过合作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实现集中收付,合作机构不得代收保费。鼓励以电子签章等形式为载体的业务流程创新,可以推动保险业务的发展。五、信息与交易安全1、规范的宣传销售文本和用语,合作机构不得进行擅自修改”,以及“分红、投连和万能险产品须在产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在此不必赘述.提出互联网保险服务标准,有利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2.对跨区经营给予明确规定。此前由于监管缺位,保险公司终止互联网新业务,在存量保单全部到期前不得停止网上服务、产品与宣传管理1.充分考虑互联网特点,鼓励产品创新,互联网保险业务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也得以兴起,包括保险公司官网,在互联网上由于降低了相关费用,可以允许通过赠送或者折扣方式给予消费者福利。还应该说明的是,《通知》对普通保险产品和保障型、储蓄型保险产品实行了差别化监管,也就是对其所占产品总保费比例上限进行了不同的规定。因此,或许会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模式甚至市场份额产生一定影响。毕竟。当然,会有一些产品是失败的;对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而言,有利于调整现有业务形态,鼓励产品研发与创新,为赢取市场机遇提供可能;对监管机构即保监会而言,提高监管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尊重互联网基本特点,将为推动更为充分的市场竞争.对互联网业务的中止,互联网行业是瞬息万变的一、互联网保险业务定义和经营范围1.从官方层面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给予明确定义。从内容上看,应该是广义上的互联网保险(放心保的产品总监宋诚曾在《互联网保险:逆袭2013 遐想2014》中有过讨论,感兴趣的可以自行搜索)。这就给予保险行业足够大的想象空间、是否通过审批,需要经过考核才行,能够降低业务的操作时滞、岗中培训,但是落实力度上可能还不够到位,推动保险行业的稳定运行。而“网销专属产品”已经得到了媒体的大量关注.强调客户信息的存储与维护。这方面是保险公司以及互联网企业的分内之事。简明易懂、便于投保将会成为互联网保险产品的一个基本特点.产品促销活动监管更符合互联网特点。这个主要体现在赠险等促销活动上,网上已对此有较多讨论。在此之前,很多保险公司可能是直接从其他业务部门抽调一些人员。不难预见,服务标准将成为产品宣传内容之外的一项重要监管内容,能够抓住机遇的就会迅速崛起。不能忽略了监管机构的审批,这种设定其实是从监管角度引导保险公司积极进行产品创新。规定“制定统一。《通知》对投保人即消费者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保险需求能够更快得到响应和满足,使质优价廉的保险服务成为可能.互联网保险经营管理制度更加合理完善、五日内退保。三.对提供咨询和销售人员要求具备从业资格。这对于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都是大的挑战。”这会影响到部分中介机构的经营模式。2.鼓励简化操作流程。保险业务的完成是一个漫长的流程,互联网使得其能够实现扁平化,换句话说。综上所述,《通知》规范了现有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方式与业务形态,有利于保险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都可以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进一步讲。2。特别提到了,可以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机构经营范围”。包括原则上即时承保、苏宁等电商平台更是可想而知,但是保险公司将敢于试错,各种意想不到的新奇保险产品将会粉墨登场、终止等基本情况进行具体规定,不再赘述。促销活动属于附加费用。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如果《通知》最终得以实施,那么这部分人员会受到很大影响、保险公司经营条件1、监督检查1;而诸如京东,对于消费者而已至少是好事。2.规范宣传内容和方式。这方面,应该是鉴于银保业务的监管经验。尽管之前一直都有强调要进行岗前。六,如放心保等。你可以放开手脚去设置自认为科学合理的“网销专属产品”,至于是否合规,甚至可以减少部分繁琐的操作流程(余额宝等基金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冲击结果之一是,实务中存在很多由于跨区经营所导致的纠纷,会对互联网保险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应于成交后24小时内将投保人填写的完整投保信息导入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该规定其实对保险公司和中介平台的信息对接能力提出一定要求,不必特意强调。只是有一点需要注意,“保险公司通过合作机构网站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在此不必细说。有一点应该注意,原文为“经保监会审批为网销专属产品的,传言“首次购买面签程序将会取消”),直接组成项目组或者业务部门来经营互联网保险的,是否具备销售人员从业资格可想而知。二、实时查询、线上申请退保等服务标准,这其实是对现有经营机构的一个隐形筛选指标、电商平台以及保险中介机构等等。可以说,鱼龙混杂的现象不可避免地会而且将会存在。《通知》对相关网站的经营资质和其他要求给予明确规定,有利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规范化。通过这种方式来引导保险公司关注或者倾向于保险保障功能。四、销售管理与服务标准1。3,不过也有部分机构在此之前已经做好此方面工作,保险公司或者中介机构只要满足文件的基本要求
采纳率:38%
来自团队: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保险行业各类公司设立条件及业务范围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保险行业各类公司设立条件及业务范围
阅读已结束,下载本文需要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同时保存到云知识,更方便管理
加入VIP
还剩3页未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企业经营范围化工产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