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现金收购公司,应交国家多少税,按个税百分比比算

腾达建设(600512)重要事项提示
腾达建设(600512)的重要事项提示
☆公司大事☆ ◇600512 腾达建设 更新日期:◇ 港澳资讯 灵通V7.0
★本栏包括【1.公司大事】★
(本栏目只是重要公告的摘要,全部公告和公告全文请登录上交所网站
【1.公司大事】
【】腾达建设(6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512
证券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3 元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17 年 4 月 18 日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发放年度:2016 年年度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598,902,832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7,967,084.96 元。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配实施办法
所有股东的红利均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自行发放对象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 《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息 红 利 差 别 化 个 人 所 得 税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号)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3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3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2)对于持有公司限售股的个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暂按扣除10%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按每股 0.027 元派发红利。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
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支付股息、红利、利
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扣
除 10%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按每股 0.027 元派发红利。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7 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 元。
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 日
─────────────────────────────────────
【】腾达建设(600512)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暨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暨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桐庐岩山腾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腾达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
公司(以下简称“腾达投资”或“乙方”)作为有限
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4.99 亿元,腾达投资全资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朗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
捷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50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及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
性;投资基金目前尚无标的资产和项目,标的公司的未来收益
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
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腾达投资与合作
方签署《基金设立合作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与本次投
资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的设立、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腾达投资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与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岩山”或“甲方”)签署《基金设立合作协议》,拟共同发起设立一支目标规模不超过 15 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桐庐岩山腾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基金首期募集资金为 5 亿元人民币,由西藏岩山和郎捷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投资各50 万元,腾达投资全资子公司宁波汇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浩投资”)认缴剩余投资资金 4.99 亿元。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9 月 22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叶可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 5 号总部经济基地大楼八楼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投资提供担保;不得从事房地产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
权)(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
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岩山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
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07486)
西藏岩山主要依托境内资本市场从事股权投资以及产业并购整
合,团队管理层均为硕士以上学历及保荐代表人,有十年以上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西藏岩山经审计总资产:15856.88 万
元,净资产 14985.1 万元,营业收入 0.6774 万元,净利润-10.4089万元。
西藏岩山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没有在上述合作对象中任职,合作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及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基金名称:桐庐岩山腾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2、投资基金拟以有限合伙形式组建,由甲方及乙方指定之子公
司朗捷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乙方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不能对外代表基金执行基金事务。
3、基金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4、基金首期募集资金为 5 亿元人民币,由西藏岩山和郎捷投资
作为普通合伙人投资各 50 万元外,剩余投资资金由乙方指定之全资子公司汇浩投资认缴。
5、剩余额度将由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和潜在的
项目投资进展向外部投资者募集资金。在后续基金募集时首期募集资
金认缴出资的有限合伙人或其指定投资方作为原有限合伙人具有优先认购权。
6、基金的经营期限为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合伙企业成立满 5 年之日止,其中前 3 年为投资期,后 2 年为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适当延长或缩短。
7、基金首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 亿元,由甲方负责办理基
金设立和备案手续。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时间及金额由执行事务合伙人
按照投资进度另行通知,有限合伙人应于收到缴付出资通知之日起十
个工作日内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通知的要求以货币资金方式向基金
足额缴付首次出资。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有限合伙人缴付首次出资前足额缴纳全部认缴出资。
8、普通合伙人为在本协议订立时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即
西藏岩山和朗捷投资,其中西藏岩山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9、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拟投资项目(及其退出)
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由普通合伙
人委任,其中甲方委任二名,乙方指定之全资子公司朗捷投资委任二
名。委员无工作报酬。投资决策委员会一人一票,对于提交其决策的投资项目须经三名以上(含本数)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10、基金的投资方向为:将在智能建造、互联网家居、新材料、
人工智能等领域进行投资,主要围绕上市公司并购开展投资活动,但并不排除参与上市公司并购活动以外的重要投资机会。
为提高资金效率,本基金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如银行理财、国债等低风险保本型短期投资。非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本基金资金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投资。
11、如基金向基金投资人及其关联人收购或出售投资标的,或投
资于基金投资人及其关联人已经投资的项目的,该等关联交易应符合
公平、合理及有利于基金的原则,不得损害基金的利益。乙方或其关
联方如拟收购该等投资标的,在同等条件下,较其他投资人或第三方有优先权。
12、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合伙企业需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基金管
理费。基金管理费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至合伙企业结束经营时为止。
在经营期限内(即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合伙企业成立满 5 年之日止),每个基金年度(合伙企业成立日起每满 12 个月为一个基金年度,下同)的基金管理费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2%,于每个基金年度开始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的,则延长经营期限内,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实际投资余额的 2%,于每个基金年度结束后 5 个
工作日内支付(其中最后一期基金管理费于基金清算分配时按实际天
数支付);如果基金年度内基金实际投资余额发生变化的,则该基金年度的基金管理费应分段计算。
13、收益分配:
(1)返还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首先按照各合伙人截至分配
之日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直至各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
配总额等于其截至分配之日的实缴出资额;
(2)利润分配:依照前款约定分配后剩余的可分配金额中,20%
作为业绩报酬归普通合伙人所有;剩余的 80%归全体合伙人所有,按合伙人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在全体合伙人间进行分配。
14、风险承担:各合伙人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承担基金发生的
债务风险,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风险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将进一步扩大
公司产业投资业务,发掘优质合作标的,开拓公司利润增长点,为公
司未来实施产业转型、资源获取提供支持。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
发生实质影响,从长远看,将对公司今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
1、股权投资基金尚待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
案手续,合伙企业目前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存在未按计划设立、资金
无法按时募集到位或未募集到足够资金影响其对外投资能力的风险;
2、如投资基金完成设立,后续投资的实际收益情况取决于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标的公司的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基金目前尚无标的资产和项目,存在未能寻找到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合适的投资标的或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敦促合伙企业寻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投资项目,并
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加强投前风控论证和投后管理,切实
降低投资风险,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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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600512)关于工程中标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程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贵州省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作为该县两个 EPC 项目的牵头人,中标“锦屏县城三江六岸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锦屏县城至茅坪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两个 EPC 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锦屏县城三江六岸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施工建安工程费优惠下浮 0.07%;勘察费优惠下浮 20.68%;设计费优惠下浮 20.28%。
工期:20 个月
二、锦屏县城至茅坪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施工建安工程费优惠下浮 0.08%;勘察费优惠下浮 20.8%;设计费优惠下浮 20.28%。
工期:20 个月公司将按要求尽快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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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7年第一季度报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公司代码:600512
公司简称:腾达建设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提示..............................................................
公司基本情况..........................................................
重要事项..............................................................
附录..................................................................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叶林富、杨九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林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陈德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7,328,868,992.38
7,820,919,069.35
归属于上市公司
4,671,361,239.40
4,648,849,631.39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223,152,825.03
54,691,442.65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667,238,330.25
691,176,767.78
归属于上市公司
35,449,322.27
536,307.91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36,592,796.73
526,286.55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加权平均净资产
增加 0.71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491,260.0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347,815.02
-1,143,474.46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股东总数(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132,047,177
108,735,189
境内自然人
长安基金-浦发银行-
113,895,216
113,895,216
博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金元顺安基金-农业银
109,339,407
109,339,407
行-华能贵诚信托-华
能信托腾达 2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浙商银
109,339,407
109,339,407
行-华能贵诚信托-华
能信托腾达 3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民生加银基金-平安银
76,309,794
76,309,794
行-厦门国际信托-厦
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腾达 1 号集合资金信托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59,225,512
59,225,512
公司-分红三号
诺安基金-兴业证券-
41,869,225
41,869,225
南京双安资产管理有限
33,079,360
境内自然人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4,422,484
境内自然人
15,742,448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33,079,360
人民币普通股
33,079,360
24,422,484
人民币普通股
24,422,484
23,311,988
人民币普通股
23,311,988
15,742,448
人民币普通股
15,742,448
15,640,932
人民币普通股
15,640,932
11,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450,000
11,101,924
人民币普通股
11,101,924
天风证券-浙商银行-天风证券天利 4 号
10,291,086
人民币普通股
10,291,086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000,129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129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中:叶洋友与叶林富系父子
关系;叶洋友与叶小根系兄弟关系;叶立春与叶亚妮系父女
关系;天风证券-浙商银行-天风证券天利 4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持有的 10,291,086 股股份为徐爽实际控制,叶林富与
徐爽系夫妻关系。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都不属
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资产负债表项目
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购入原材料、对外投资及归还借
1,384,434,664.83
2,122,394,939.02
款支出增加
700,000.00
收到经营业务的银行承兑汇票
54,388,454.26
41,338,616.32
预付工程款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
53,678,700.10
41,223,187.48
待抵扣税金增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对宁波中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226,645,000.00
150,700,000.00
公司参股投资
报告期对磐石腾达和泽善磐石腾达合
长期股权投资
243,321,621.40
166,820,133.01
伙企业投资
483,783.79
158,558.56
公司办公楼装修
本公司在春节期间支付了上年度的职
应付职工薪酬
36,067,476.48
96,826,226.72
24,662,112.26
93,875,825.46
本期缴纳了上年度税金
50,163,916.22
98,793,916.22
本期支付了公司债第一期利息
其他流动负债
本期归还了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2
23,844,582.03
201,467,650.25
利润表项目
上年同期数
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改增”后流转税由价内变成价外
3,093,191.03
70,554,046.66
2,209,393.32
1,154,663.00
本期房地产促销费用增加
7,173,764.08
27,960,500.46
银行借款减少使利息支出下降
报告期应收款项减少,导致计提的坏账
资产减值损失
-8,667,007.02
7,230,953.17
-1,508,511.59
-2,418,549.54
报告期联营企业运营费用减少
营业外支出
1,541,340.24
123,336.05
本期捐赠支出增加
所得税费用
16,864,108.64
1,712,405.27
报告期盈利增加,所得税相应增加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现金流量表项目
上年同期数
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223,152,825.03
54,691,442.65
本期施工采购支出、缴纳税款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47,374,134.49
-102,222,636.95
报告期对外投资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385,867,000.00
161,189,935.60
报告期归还了短期债务 2 亿元
所有者权益
上年同期数
变动原因说明实收资本(或股
1,598,902,832.00
1,018,037,229.00
本期成功进行了定向增发
2,574,722,162.21
633,107,849.70
本期成功进行了定向增发
其他综合收益
本期磐石腾达投资合伙企业可供出售
7,183,836.99
605,113.61
金融资产期末市价上涨专项储备
52,013,460.11
34,127,630.14
本期施工安全费计提增加未分配利润
290,420,548.40
215,302,117.60
本期经营利润增长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自有资金,与上海磐石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
金—上海磐石腾达泽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签订了合伙协议。(详
见公司公告临 、临 、临 )。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腾达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 Tengda Global Limited,注册
地址:UNIT806,8/F TOWER 11 CHEUNG SHA WAN PLAZA,833 CHEUNG SHA WAN ROAD,KOWLOON,
HONG KONG,认购股本总额 4003 万元人民币。
3、公司参与中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以人民币 7594.5 万元价款认购该公司 5.063%
股权,目前该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腾达投资有限公司在宁波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朗捷投资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注册地址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八号 223 室。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
2017 年 4 月 28 日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余额流动资产:
1,384,434,664.83
2,122,394,939.02
结算备付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700,000.00
431,342,565.95
499,686,767.81
54,388,454.26
41,338,616.32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95,371,410.09
213,642,535.3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75,344,817.16
3,070,055,630.4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3,678,700.10
41,223,187.48
流动资产合计
5,194,560,612.39
5,989,041,676.4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6,645,000.00
150,7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014,548,623.00
848,091,906.00
长期股权投资
243,321,621.40
166,820,133.01
投资性房地产
160,973,864.68
164,655,629.50
99,255,135.38
99,812,482.33
483,783.79
158,558.56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331,512,250.00
341,08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568,101.74
60,558,683.4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34,308,379.99
1,831,877,392.87
7,328,868,992.38
7,820,919,069.35流动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809,112,987.23
967,885,254.54
388,843,252.52
373,411,791.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6,067,476.48
96,826,226.72
24,662,112.26
93,875,825.46
50,163,916.22
98,793,916.22
其他应付款
583,477,757.89
596,158,452.73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3,844,582.03
201,467,650.25
流动负债合计
1,916,172,084.63
2,428,419,117.21
非流动负债: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2,716,172,084.63
3,228,419,117.21所有者权益
1,598,902,832.00
1,598,902,83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2,574,722,162.21
2,574,722,162.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7,183,836.99
7,183,836.99
39,075,745.85
52,013,460.11
125,606,791.68
125,606,791.6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25,869,870.67
290,420,548.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671,361,239.40
4,648,849,631.39
少数股东权益
-58,664,331.65
-56,349,679.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12,696,907.75
4,592,499,952.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328,868,992.38
7,820,919,069.35法定代表人:杨九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林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德锋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余额流动资产:
1,214,128,660.12
2,004,251,587.7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591,531,691.70
662,644,132.08
36,323,231.92
31,733,134.38
其他应收款
2,890,060,592.12
2,734,431,917.25
407,064,806.58
363,704,025.3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945,021.70
流动资产合计
5,151,054,004.14
5,796,764,796.8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7,700,000.00
147,7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109,178,215.57
925,474,410.52
长期股权投资
950,551,621.42
874,050,133.01
投资性房地产
79,063,260.76
79,056,980.33
483,783.79
158,558.56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268,935.40
25,826,396.7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12,258,066.94
2,052,283,979.21
7,463,312,071.08
7,849,048,776.03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流动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786,609,669.73
943,168,187.85
376,332,204.38
241,447,967.71
应付职工薪酬
35,165,969.37
93,967,653.90
18,195,920.65
89,928,038.55
6,580,000.00
55,210,000.00
其他应付款
386,804,581.68
414,334,543.4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3,485,679.73
201,467,650.25
流动负债合计
1,633,174,025.54
2,039,524,041.71
非流动负债: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2,433,174,025.54
2,839,524,041.71所有者权益:
1,598,902,832.00
1,598,902,83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2,655,684,339.90
2,655,684,339.9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7,183,836.99
7,183,836.99
39,075,745.85
52,013,460.11
125,606,791.68
125,606,791.68
未分配利润
603,684,499.12
570,133,473.64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30,138,045.54
5,009,524,734.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463,312,071.08
7,849,048,776.03法定代表人:杨九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林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德锋
合并利润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一、营业总收入
667,238,330.25
691,176,767.78
其中:营业收入
667,238,330.25
691,176,767.78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14,239,780.07
686,062,970.55
其中:营业成本
589,667,366.57
607,000,350.1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税金及附加
3,093,191.03
25,206,691.75
2,209,393.32
1,154,663.00
20,763,072.09
17,509,812.02
7,173,764.08
27,960,500.46
资产减值损失
-8,667,007.02
7,230,953.1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08,511.59
-2,418,549.5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1,508,511.59
-2,643,828.55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1,490,038.59
2,695,247.69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541,340.24
123,336.0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9,998,778.51
2,586,311.65
减:所得税费用
16,864,108.64
1,712,405.27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134,669.87
873,906.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449,322.27
536,307.91
少数股东损益
-2,314,652.40
337,598.4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3,134,669.87
873,906.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5,449,322.27
536,307.9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314,652.40
337,598.4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杨九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林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德锋
母公司利润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一、营业收入
629,515,118.52
604,483,528.53
减:营业成本
555,474,794.40
552,473,395.94
税金及附加
2,329,762.62
20,095,246.31
18,463,029.69
15,425,753.55
7,239,987.87
24,885,832.04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资产减值损失
-2,229,845.57
9,285,686.1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08,511.59
-2,643,828.5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1,508,511.59
-2,643,828.55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6,728,877.92
-20,326,213.98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541,340.24
100,95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5,237,537.84
-20,412,943.98
减:所得税费用
11,686,512.36
-2,321,421.5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551,025.48
-18,091,522.4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3,551,025.48
-18,091,522.4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杨九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林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德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72,332,699.93
963,903,520.0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351,846.80
135,678,049.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18,684,546.73
1,099,581,569.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11,957,201.26
635,512,420.4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8,171,822.23
256,778,430.21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495,096.95
27,162,475.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8,213,251.32
125,436,799.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41,837,371.76
1,044,890,126.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152,825.03
54,691,442.6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8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42,756,256.37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92,333.51
1,659,141.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92,333.51
44,595,398.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418,035.00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2,285,000.00
146,4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366,468.00
146,818,03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374,134.49
-102,222,636.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999,2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9,2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0
664,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1,200,000.00
21,310,064.4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667,000.00
292,7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5,867,000.00
978,010,064.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5,867,000.00
161,189,935.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56,393,959.52
113,658,741.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08,191,703.45
553,144,535.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51,797,743.93
666,803,276.47
法定代表人:杨九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林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德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87,864,019.71
831,392,181.01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516,995.63
134,445,401.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1,381,015.34
965,837,582.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61,711,279.21
545,660,476.6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4,356,707.73
252,438,491.6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796,279.22
17,695,533.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3,895,338.98
117,845,087.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6,759,605.14
933,639,589.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378,589.80
32,197,993.2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07,880.60
1,560,316.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07,880.60
1,560,316.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418,035.00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6,340,000.00
146,4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385,868.00
146,818,03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477,987.40
-145,257,718.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99,2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9,2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0
64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1,200,000.00
20,414,624.4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667,000.00
292,7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5,867,000.00
962,114,624.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5,867,000.00
177,085,375.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92,723,577.20
64,025,650.6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01,151,587.78
524,788,524.2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08,428,010.58
588,814,174.88
法定代表人:杨九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林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德锋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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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600512)关于工程中标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程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我公司为“杭州地铁 6 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 SG6-10 标段:奥体站~博览站区间/博览站/博览站~钱江世纪城站区间”工程的中标人。具体情况为:
中标价: 万元人民币
工期:809 日历天公司将按要求尽快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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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600512)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
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自有资金,与上海磐石投资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上海磐石腾达泽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该名称已于近日取得工商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临 。
近日,各合伙人签署了《上海磐石腾达泽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确立本次基金设立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磐石腾达泽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P5RK80
3、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73-381 号 408K05 室
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投资模式:各方一致确认,本基金以直接或间接进行股权投
资或附带股权投资利益的债权投资形式,主要投向消费升级领域具备
竞争优势的企业和项目,并扶持该等企业在境内外主要证券市场上市
或通过并购等其他方式,顺利实现退出,争取有限合伙投资收益的最
大化。地域不限。
5、总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3 亿元6、合伙协议主体及出资情况:
合伙人姓名/名称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磐石腾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芳春路 400 号 1 幢 3 层
有限合伙人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2489 弄
188 号 8 幢
贵阳创天公交车体网络联合广告
有限合伙人
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贵阳市
南明区青云路 231 号
上海岑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
号 1 幢 1326 室
上海申世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青浦区崧秀路 555 号 3 幢 1 层
C 区 135 室
上海永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上海市虹口区武昌路
有限合伙人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889 弄
42 号 201 室
有限合伙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弄 4 号 2103 室
上海磐石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浦东大道 2123 号 3C-1050 室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
6、出资进度: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分期缴纳:各合伙人应在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缴纳 1/3 出资;其余出资在 24 个月内待项目投资需要时分二期缴纳,每期分别缴纳 1/3,由普通合伙人发出出资缴纳通知书,各合伙人在该等出资缴纳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缴纳至有限合伙账户。
7、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上海磐石腾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
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0%的股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叶林富先生担任其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王士金先生担任其监事。除
上述披露的关系外,公司与投资基金的其他合作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在其他合作对象中任职,其他合作对象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管理模式
1、有限合伙事务的执行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上海磐石腾达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对外代表有限合伙,全权执行有限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事
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相应的代表执行和管理;有限合伙设立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为王力群。
2、投资决策委员会
有限合伙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有限合伙对外投资事务的最高
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能为独立审核并决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的需要批准的投资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4 名委员组成,由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单项项目的投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四分之三及以上意见形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执行。
3、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为合伙人之议事程序,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合伙
人可亲自或委托其他合伙人作为代理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合伙
人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代表主持。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于每自然年度开始后六个月内组织召开一次年度合伙人会议。
(二)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上海磐石腾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
伙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有权
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其执行有限合伙事务的情况等。
(三)合伙费用、财务管理及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合伙费用
全体合伙人同意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每年度有限合伙认缴总
额 2%的管理费和 20%业绩奖励。
2、财务管理
有限合伙的现金存款、会计记帐及其他财务管理事项均由普通合
伙人委派的代表负责。所有有限合伙的资金及其收付,均应委托一家
有良好信誉的商业银行作为处理,与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自有账户严格分开。
3、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对于有限合伙投资项目退出取得的现金,扣除代扣代缴税费后,
按《管理协议》向各合伙人分配。不得用于再投资,但有限合伙因投
资期间小于或等于 12 个月,及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取得的投资项目退回的款项不在此列。
有限合伙解散清算时,如有限合伙出现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形,
则亏损和对外债务按照下述顺序承担:1)以有限合伙在扣除各合伙人的出资部分后的自有财产承担;2)以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承担;3)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清算时,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进行
清偿及分配: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
税款;清偿有限合伙债务;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收入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四)入伙、退伙及出资的转让
1、普通合伙人
新普通合伙人入伙时需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入伙的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承诺在有限合伙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其自
身也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当普通合伙人出现《合伙企
业法》四十八条、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分别为当然退伙、除名退伙。
普通合伙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
全体合伙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按入伙对待。
2、有限合伙人
新有限合伙人入伙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但政府引导基金或
其他战略投资人在有限合伙成立后 6 个月内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仅
需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即可;入伙的新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
的债务承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从而
退出有限合伙,除此以外,有限合伙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投资本
金的要求;当《合伙企业法》七十八条及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合伙人分别为当然退伙、除名退伙。
除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
得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拟转让有限合伙权
益,必须向普通合伙人提出书面申请;有限合伙人依法向合伙人(或
其关联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时,普通合伙
人作出同意决定后,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可以相互转
换。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
合伙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
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未能寻找到符合公司发
展需求的合适的投资标的或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敦促合伙企业寻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投资项目,并
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
─────────────────────────────────────
【】腾达建设(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512
证券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4 月 18 日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
酒店三楼会议室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5,407,5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林富先生主持。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董事杨九如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245,207,440
0.00002、 议案名称:《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245,207,440
0.00003、 议案名称:《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245,207,440
4、 议案名称:《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245,207,440
5、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报酬和激励考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245,207,44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5,207,440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5,207,440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57,247,999
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审
57,247,999
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七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琰、王淳莹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腾达建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9 日
─────────────────────────────────────
【】腾达建设(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电话:+86
传真:+86
浙江天册/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 号
致: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建设” 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腾达建设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腾达建设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腾达建设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腾达建设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腾达建设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腾达建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17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7 项:
1、《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浙江天册/法律意见书
5、《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报酬和激励考核的议案》6、《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18 日 14:00 ,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4 月 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 -15:00。
上述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和《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17 年 4 月 1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和统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计 15 人,共计代表股份 245,407,540 股,占腾达建设股本总额的 15.3484%。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 245,087,640 股,占腾达建设股本总额的 15.33%。
本所律师认为,腾达建设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浙江天册/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记名方式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根据表决结果,七项议案均获本次股东大会同意通过。本次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腾达建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腾达建设(600512)关于签订台州市路桥区城中村旧城区块PPP项目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台州市路桥区城中村旧城区块 PPP 项目
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属于协议各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
框架性约定,涉及金额初步估算为100亿元人民币。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意向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4 月 15 日,本公司、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与浙江
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甲方)签订了《城中村改造旧城区块一期(含清明上河图)PPP 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为进一步加快落实台州市路桥区城中村改造旧城区块一期(含清明上
河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整体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双方优
势,缩短建设开发周期,降低资金成本,有力推进民生事业的跨越发
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就本项目以 PPP 模式开发建设事宜开展战略合作达成意向协议。
2016 年 6 月 17 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就台州市路桥区旧城板块
一期整体开发建设与公司签订了《台州市路桥区旧城板块一期 PPP 项目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 初 步 预 估 金 额 为
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30),因旧城改造建设区域范围扩大及旧城改造规划调整,故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向及合作原则的意向性和框架性约定,暂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方基本情况
协议甲方为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
协议乙方为本公司和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刚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日期为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88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
浦东新区申港大道88号1001室,法定代表人徐建刚,经营范围:实业
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企业营销策划,
金融信息服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
租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燃料油(除
危险化学品),纸浆及纸制品、食用农产品、工业用油脂油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范围:本项目位于台州市路桥区旧城改造一期范围内(东
至泰隆街,南至邮电路,西至银座街、南官河,北至路桥大道),内
容包括动迁安置房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南官河两岸现代版清明上河图整体开发等,项目初步估算约 100 亿元。
2、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中标人以 PPP 模式实施项目的投融资、
开发、建设施工与管理。甲方视乙方为本项目重要投资人及重要潜在中标人,若中标,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及相关 PPP 合同约定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及项目运营。项目建成后,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 PPP 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移交给甲方,甲方按相关 PPP 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本协议为双方投资意向协议,具体事项在正式合作合同中明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后如能正式落地,将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
作提供更多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就台州市路桥区城中村改造旧城区块一期PPP
项目开发建设展开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视项目正
式招投标情况确定,届时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城中村改造旧城区块一期(含清明上河图)PPP项目合作意向
协议》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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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600512)关于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投资意向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初步框
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涉及金额初步估算为4亿元人民币。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意向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日,公司(乙方)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新城开发管
理委员会(甲方)签订了《路桥区物流园区物流仓储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为提高路桥新城区块竞争力和拓展腾达建设集团的业务,促进物
流园区的壮大和发展,加快园区建设步伐,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
就在台州市物流园区内投资物流仓储项目事宜达成协议。本协议仅为
双方合作意向及合作原则的初步框架性约定,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协议对方为台州市路桥新城开发管理委员会。
三、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在台州市物流园区内建设物流仓储项目。
2、乙方项目选址在园区西路与文化路东南角地块,投资4亿元,建设用地104.4亩。
3、甲方负责落实土地指标,农转用手续办理,征地拆迁等工作,
并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乙方在路桥的投资提供一系列服务。乙方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需在6个月内启动项目建设,36个月内建成。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未来如能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对公司未来业绩有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意向性协议,具体事项需
进一步磋商并签署正式协议。该投资尚需在土地指标落实、农转用手
续办理,征地拆迁等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上进行,时间和进度尚不确
定。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路桥区物流园区物流仓储项目投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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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7年第一季度中标合同情况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中标合同情况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月至3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共计1个,为建筑施工业务合同。详细如下:
2017年第一季度
2016年第一季度
同比增减(%)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255,847.7425
模式(PPP)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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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600512)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暨股票复牌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合资公司承接淳华氢能与台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作为氢能小镇开发主体的权利/权益事项目前尚未获得政府认可,
也无承接协议的时间安排,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主业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未涉及氢能产业相关技术。
合作对方淳华氢能截至目前尚未开展相关业务,相关技术并未产
本公司于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腾达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现就《问询函》中有关问题回复并披露如下:
一、合资公司将承接淳华氢能与台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台州氢
能小镇战略合作协议》作为氢能小镇开发主体的权利/权益,承接上
述协议是合资公司开发氢能小镇项目的前置条件,请说明承接协议获
取政府认可的时间安排,并就相关不确定性进行风险提示。同时,请
披露协议关于业务后续开展的主要内容和安排,以及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2016 年 12 月 29 日,淳华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华氢能”)与台州市政府签订了《台州氢能小镇战略合作协议》,经公司向淳华氢能核实,该公司拟于近期就合资公司承接淳华氢能与台州
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作为氢能小镇开发主体的权利/
权益事项进行商议,目前尚未获得政府认可,也无承接协议的时间安排,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战略性、框架性的约定,对协议各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后续具体的合作模式和合作内容有待于与台州市政府
进一步磋商确定后,拟以合资公司为主体与台州市政府签订后续相关的合作协议,目前亦存在不确定性。
二、合作对方淳华氢能成立于2015年6月,但截至目前尚未开展相关业务,其总资产0.15亿元,上年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为0。请
披露合资公司在氢能产业方面的技术储备、人员储备、业务资质等情况。
淳华氢能是一家以技术和科研为核心的企业,主要开展氢产业方面的研发,目前拥有自主发明技术专利PEM电解水制氢技术(质子交
换膜电解水制氢),在技术专业人员方面,组建以原载人航天中心李
俊荣博士为核心的技术团队;同时,以制氢技术为核心,逐步拓展上下游产业,在氢气存储、运输、燃料电池等领域积累了一定的人才。
从事氢能产业不需要相关业务资质。淳华氢能截至目前尚未开展相关
业务,相关技术并未产业化。未来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以淳华氢能现
有的技术储备及人员储备为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合资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相匹配的技术和人才队伍。
三、请补充披露公司与淳华氢能方在合资项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
分配,公司在项目中承担的主要职责,以及后续产业布局安排。
公司与淳华氢能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双方通过委派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形式,对合资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并以合资公司
为开发建设氢能小镇项目的主体,负责氢能小镇的规划、设计、建设
和运作,在未来的开发建设中,合资公司股东可以参与招投标,但必须履行相应的程序,并参考市场公允价格,不得损害合资公司利益。
公司主业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未涉及氢能产业,亦无相关技术。
四、有媒体报道称“预计台州氢能小镇5年内总体投资将达160
亿元”,该金额巨大,请进行核实,如属实,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投资的具体规划。
经公司核实与了解,“160 亿元总体投资”金额目前仅为淳华氢能与台州市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中根据台州氢能小镇 2,500 亩初期意向性用地和投资强度所进行的初步估算,其中包含土地出让金、
市政配套、招商引资、政府基金投入等等,并不是淳华氢能或合资公司的出资金额。
合资公司主要负责氢能小镇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作,最终具
体的投资规模及资金投入安排尚有不确定性,有待于根据具体规划及实际业务的进展情况再行确定。
五、2016年7月,公司与长安信托、东英金融集团、博石资产签
订了《中国.氢产业发展基金创始设立框架协议》,请公司补充披露该协议目前的执行情况和进展。
上述签订的《中国.氢产业发展基金创始设立框架协议》,目前尚未具体执行,基金尚未设立,故暂无相关进展。
后续公司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根据
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腾达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 3 月 27 日、28 日停牌,停牌期间,公司积极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认真回复了上述问询。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复牌。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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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公司代码:600512
公司简称:腾达建设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及各子公司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公司文化、安全生产、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募集资金管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等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其他说明事项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错报<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总额
错报<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上述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1)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公司控制环境无效;(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3)注册
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
离控制目标。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所有者权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直接财产损失<所有者权
直接财产损失
益总额的 0.5%
≤直接财产损失<所有者
益总额的 0.3%
权益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 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
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3) 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4)
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
离控制目标。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大力推进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叶林富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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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6年度审计报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一、审计报告 …………………………………………………………第 1—2 页
二、财务报表…………………………………………………………第 3—10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第 3 页(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第 4 页(三)合并利润表……………………………………………………第 5 页(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6 页(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7 页(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8 页(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9 页(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0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1—74 页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 号文批准,由叶洋友等 28 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于 1995 年 8 月 21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053XT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598,902,832.00 元,股份总数 1,598,902,832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 970,805,457 股系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628,097,375 股系A 股限售流通股。公司股票已于 2002 年 1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建筑业,经营范围:经营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7 年 3 月 23 日八届五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云南腾达运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置业公司)、浙江腾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置业公司)、宜春市腾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置业公司)和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四桥公司)等 14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第 11 页 共 74 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所经营的建筑行业和房地产行业,营业周期从开工建设至项目竣工或从房产开发至销售变现,一般在 12 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建设或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第 12 页 共 74 页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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