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递延收益摊销中哪些要计入其他收益

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光明网百家号财政部于2017年5月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为便于理解,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一、关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二、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和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判断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通常情况下,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能选用一种方法,同时,企业对该业务应当一贯地运用该方法,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对某些补助只能采用一种方法,例如,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即征即退只能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三、关于“其他收益”科目企业选择总额法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增设“6117 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对于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实际收到或应收时,或者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分摊计入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四、关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企业先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再确认所购建的长期资产,总额法下应当在开始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时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净额法下应当在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预定用途时将递延收益冲减资产账面价值。如果相关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后企业再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总额法下应当在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净额法下应当在取得补助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冲减后的账面价值和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五、关于政府补助准则的适用范围《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对于年度预算执行中确需新增的支出项目,应按规定通过动支预备费或调整当年预算解决,不得对外借款。对于确需出借的临时急需款项,应严格限定借款对象、用途和期限。借款对象应限于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不含企业),不得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且应仅限于临时性资金周转或者为应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的临时急需垫款。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根据上述规定,政府原则上不对企业借款,相应不存在政府对企业债务豁免的情况,故将原政府补助准则(2006年制定发布)中准则适用范围的有关规定予以删除,即删除了“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六、关于衔接规定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企业对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日存在的政府补助主要指当日仍存在尚未分摊计入损益的与政府补助有关的递延收益。因采用未来适用法,企业不需调整日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在编制2017年年报时也不需调整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日至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主要指在这一期间内新取得的政府补助。企业对日存在的和日至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应当视同从日起按照政府补助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在2017年度对政府补助业务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保持一致。政府补助准则发布后,财政部此前发布的有关政府补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来源:会计司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光明网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媒体融合与创新的引领者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政府补助“其他收益“如何列示明确?
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自日起实施;
新准则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新准则发布后,关于其他收益具体如何在利润表上披露,有很多不同意见,比如2017年CPA注会教材中的举例是在营业收入之下、营业成本之上列示;也有不同意见,是要放在汇兑收益之下、营业利润之上列示。
日,深交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全文版(支持2017中期报告)“系统更新,对于“其他收益”具体如何列示,以及附注的披露格式,有了官方的指导意见。
一利润表中“其他收益”列示
二附注披露:
会计政策披露:公司核算政府补助的政策,披露格式无变化,披露内容要根据新准则就行修订。
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科目披露格式均无变化。
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新增
深交所定期报告系统披露格式具体如下文
(1)会计政策披露(披露格式无变化)
(2)其他应收款(披露格式无变化)
(3)递延收益
(4)其他收益(新增项目)
目前深交所定期报告系统,只要求披露“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并不能达到新准则的披露要求,即披露如下信息:政府补助的种类、金额和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而其中“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也没有标明具体的填列口径,笔者判断,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应当是原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披露中的项目名称。
由于深交所并没有明确如何填列,可能后续会导致实务中大家的专业判断和理解各有不同,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准则应用指南和系统的填报指南,明确下披露口径。
(5)营业外收入(披露格式无变化)
营业外收入与政府补助有关的披露格式并没有发生变化,其仍有子披露项: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并注明了一些要披露的性质类型。
那么此处如果只披露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则会导致计入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有不同的披露内容。
综合上述分析,目前的半年报系统在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中关于政府补助的披露内容并不完全一致,深交所很有可能会在后续再完善半年报填报系统,使其能与准则的披露要求达到一致。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奕蔚意见:感谢提供信息,但不排除年底前证监会修订15号编报规则,将新修订的政府补助、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等的列报和披露要求纳入。最终还应当以年报的披露格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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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简析
唐维【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中小企业渐近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世界经济发展格局面临重大不确定因素,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在政府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的大背景下,原政府补助准则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为此财政部于日公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并于日起实施。本文简析新修订的政府补助及相关会计处理。【关键词】 政府补助 会计处理一、新准则的相关调整事项1、新准则增加了对政府补助特征的表述,以便于区分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是政府补助、政府资本性投入还是政府购买服务。2、新准则允许企业从经济业务的实质出发,判断政府补助如何计入损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3、新准则允许按应收确认政府补助收入,确认条件须同时满足:(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原准则规定以实际收到确认。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新准则规定可按照递延收益或冲减资产成本两种方法之一处理,企业有可选择的空间。原准则仅能作为递延收益处理。5、关于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新准则规定区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与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其中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有两确认方式: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按借款的公允价值入账。6、关于列报方式,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中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在相关成本费用项目中反映。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在利润表的营业外收支项目中列报。原准则在营业外收入中列报。二、政府补助的概念1、含义: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直接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2、政府补助的特征:(1)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则该项补助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2)政府补助是无偿的。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3、政府补助的分类:(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三、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决定了其应当最终计入损益而非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一是总额法,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收益;二是净额法,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成本费用的扣减。(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補助会计处理1、总额法会计处理(1)实际收到财政拨款,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2)购入设备,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3)分期计提折旧、分摊递延收益,借:管理费用等,贷:累计折旧,同时,借:递延收益,贷:其他收益;(4)如果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处置,则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处置当期处置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2、净额法会计处理(1)实际收到财政拨款,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2)购入设备,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递延收益冲减资本成本,借:递延收益,贷:固定资产;(3)分期计提折旧,借:管理费用等,贷:累计折旧;(4)如果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处置,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1、用于补助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收到补助时确认递延收益;以后期间实际使用补助资金时冲减相关成本费用。2、用于补助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收到补助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冲减相关成本费用。3、已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成本的,应当调整资产账面价值;(2)存在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三)特定业务的会计处理1、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包含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需要将其进行分解,并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将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处理。2、财政贴息(1)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①以实际收到的金额作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借款费用。②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实际收到与公允价之间的差额确认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2)拨付给受益企业按照同类贷款实际市利率向银行支付利息,将对应的贴现利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参考文献】[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06]3号.[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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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政府补助会计新准则3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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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新准则对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总体思路是:将原准则笼统确认为收益的政府补助分别还原至其他相关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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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华祖 刘志耕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对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保持与的持续趋同,于2017年5月下发了《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17年起施行。上,随着企业活动的日益复杂,政府补助在实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已逐渐显现出来。比如对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究竟应该作为政府补助还是营业的界定不明确,部分政府补助资金与企业日常密切相关,却计入已明显不恰当,实务界对财政贴息处理持有不同观点引起混乱的问题亟待明确等。因此,财政部这次对政府补助准则重新修订很有必要性和及时性。
新准则将原准则的总则、确认和计量、披露共三章十条,扩展为总则、确认和计量、列报、衔接规定及附则五章共二十条,内容较原准则明显丰富,不仅可以更加合理、正确地反映企业相关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而且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收入、、和。新准则的要点主要体现在&一、二计入、三冲减&三大方面。
&一科目&指新增了一个。新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在中的&&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反映。由此可见,新准则增加了&其他收益&这一科目,同时在第十一条还对计入其他收益的原则做了简要说明。
&二计入&有两方面,指企业应根据从政府取得经济资源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应该计入营业收入还是计入其他收益。
首先,新准则第五条规定,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该条款是新准则新增规定,具体内涵为企业因与第三方发生日常经济活动相关的交易而从政府部门取得的收入,可以认定其本质为政府替第三方支付给企业的部分交易对价。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将从政府取得的这部分收入与从第三方取得的收入,计入企业的营业收入。
其次,新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费用。即新准则允许企业从经济业务的实质出发,在确认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系政府补助且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但又不易确认为收入也不易冲减成本、费用的情况下,应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三冲减&有三方面,是指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取得的政府补助判断其究竟是冲减相关的账面价值、冲减成本还是冲减费用。
首先,新准则第八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该条款与原准则相比,不仅保留了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两种情形,而且针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原准则仅有确认为递延收益一种方法,新准则提供了冲减资产账面价值的第二种选择,即企业可以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由此可见,企业可以根据取得的政府补助对企业资产和利益影响的实际情况,选择能更为合理、准确反映企业资产、收益情况的方法,确定究竟是直接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还是确认为递延收益。事实上,如果应该冲减相关资产价值而不冲减,将不能准确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和规模,而且在虚增资产规模的同时,又虚增了企业折旧。
其次,新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本费用。对企业将收到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成本,是新增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但对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新准则并没有明确规定何种情况应计入其他收益,什么情况应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只是在新准则征求意见稿中有一重要举例:政府按芳烃生产企业实际耗用的石脑油数量退还石脑油成本中所含的,应当冲减芳烃。显然,对于类似的政府补助,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抵减相关成本费用能更好反映经济业务实质,则可以按照该案例的同一原则处理。
最后,将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冲减费用主要是指对贴息的会计处理。新准则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对企业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做了修订,今后企业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应当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分别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但总的要求是,直接按照优惠利率或实际贴息反映在中,这将更为真实反映企业的成本。
通过以上分析,新准则对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思路是:将原准则笼统确认为收益的政府补助分别还原至其他相关科目。如果政府是针对企业需要低价销售进行补贴,则应该确认为收入;如果政府是针对企业高价采购进行的补贴,则应该冲减成本;如果都不是,但又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则应该计入其他收益。这样处理,不仅避免了同一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分散在多个不相关会计业务中,而且有效解决了由于会计处理的原因导致的企业资产、收入、成本、费用及毛利失真的问题,将更好地体现会计核算的真实和配比,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用性。
但必须注意的是,根据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不属于政府补助而应该计入营业收入,或收到的政府补助应该直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而影响到相关,或税务部门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原先&巧立名目&的一些政府补助(财政性资金),认为不应该再作为不征入处理,则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相关,对此企业应予以高度重视。
(作者单位:如皋市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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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会计》知识点:政府补助
& & & &&备考正在进行当中,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一起来学2017注会《会计》知识点:政府补助  【内容导航】  (一)政府补助的概述  (二)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十一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56讲的内容  【知识点】政府补助  (一)政府补助的概述  1.政府补助的定义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其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  【提示】  (1)直接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2)部分减免税款需要按照政府补助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①小微企业销售额满足税法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免征的税额)  ②一般纳税人的加工型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按定额扣减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减征的税额)  2.政府补助的特征  政府补助具有如下特征:  (1)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政府如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权权益,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  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3.政府补助的分类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随着资产的使用而逐步结转入损益;二是将补助冲减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长期资产的实际取得成本。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通常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决定了其应当最终计入损益而非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一是总额法,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收益;二是净额法,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成本费用的扣减。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损失。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总额法  取得时:  借:××资产  贷:递延收益  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入、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资产处置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2)净额法  将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企业对某项经济业务选择总额法或净额法后,应当对该项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不得随意变更。  实务中存在政府无偿给予企业长期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如无偿给予的土地使用权和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对无偿给予的非货币性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或名义金额对此类补助进行计量。企业在收到非货币性资产时,应当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等科目。对以名义金额(1元)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在收到时应当先判断企业能否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如收到时暂时无法确定,则应当先作为预收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待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后,再确认递延收益;如收到补助时,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则应当确定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这类补助通常与企业已经发生的行为有关,是对企业已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补偿,或是对企业过去行为的奖励,如果企业已经实际收到补助资金,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如果会计期末企业尚未收到补助资金,但企业在符合了相关政策规定后就相应获得了收款权,且与之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应当在这项补助成为应收款时按照应收的金额予以确认,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已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  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①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成本的,应当调整资产账面价值;②存在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③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要在还能拼搏的年纪选择安逸,追求梦想什么时候都不算晚,每天多做一些,日积月累,定会有所收获!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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