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土地证过户费用没有土地证能购买吗?

我看上一家二手房,但是没有土地使用证,能买吗,
提问者: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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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要先有土地使用权证才会有房屋所有权证,这个顺序不会变的!你既然有房屋所有权证,说明你们那的土地和房屋是统一管理的。所谓统一管理就是说房屋部门既管房子又管土地,这样你的产权证上会有房屋的信息,也会有土地的信息,比如地号,土地四至(就是从哪到哪是用来盖你们这个农行宿舍的),你自己仔细看一下产权证。另外一种方法是去看下最后一页加盖公章的地方,公章盖的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字样还是“房屋”管理部门字样,前者也说明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一的,这种情况下无论买卖、拆迁、贷款都不会有任何问题。如果是后者,建议你还是考虑一下。
证是遗失还是本来就没有呢遗失可以补办没有的话可能就是小产权房这房子通过中介公司是操作不来的只能你们自己私下交易自己住是没什么的办抵押贷款那些是办不来的
你看上的二手房是商住的话,完全没有问题,放心购买,如果是非住宅的话,您需要办按揭的!土地证可以叫业主先办好,只需五个工作日及80元左右工本费用!
其实现在的国家政策下,土地证完全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您买过房子后真的需要用到土地证的时候,再去办理也不迟,不影响房屋使用及所有权!
这个没事,一切以房产证和登记薄为准
那要看他是不是遗失的,是遗失的去补办就好了,还有就是有些老房子本来就没有土地证的
正常,北京确实很多房子都没土地证,尤其是非商品房。一般只有房产证。一般只有市局的房子才有土地证,而且过户时间一般在3个月左右。所谓3证,可能含契证,一般除了东北好像都是契税票,没有证!不过你在购房房子的时候可以问问邻居和本小区的人,如果大家都没有,你没有也就正常。如果没有土地证,商品房建议你将原房主的所有购房手续都要来,房改房最好能有原单位的购房合同!
最好还是买手续齐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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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城市房价:[提醒]买房前 一定要问清楚有没有土地证
&&来源:云南网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做客春城热线,提醒买房者注意买房前 一定要问清楚有没有土地证& &&自家房子没有土地证怎么办?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问题产生?这会产生什么影响呢?昨日,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做客春城热线,解答了关于土地证、闲置土地等问题,并提醒消费者:购买房产前,一定要弄清楚开发商是否有土地证。否则仅有房产证的话,房屋是无法进行交易的。  昆明市正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  据披露,继2013年之后,今年昆明市再次排查、清理闲置土地。开展清理以来,昆明市清理出180宗闲置地块,面积17000多亩,已经处置完毕30个地块3900多亩,正在处置的有150多宗,共4000多亩。  清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认定:一种是土地使用证超过规定的土地开发期限一年,没有动工开发的;另一种是虽然已经动工开发,但不足应动工面积的1/3,或者投资总额没有达到应投资总额的25%,并停止建设已经满一年的。如果是政府部门原因、政府和企业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作如下处置:延长动工期限,调整土地使用用途,政府安排临时使用,政府有偿收回或置换土地等。  如果是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出让时成本收取20%的限制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另行安排使用。目前,昆明市每月都要上报闲置土地的处置情况。  5种情形导致土地证无法取得  有不少昆明市民反映,买房多年却没有取得土地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对此,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解释:土地证具有维护土地市场交易秩序,为土地管理和交易提供依据等功能。仅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是无法进行房屋交易的。市民应在购房前应落实清楚开发商是否具有土地证。  致使土地证拖延发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利用划拨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的历史遗留问题。有的开发商拒绝补缴土地出让金,不主动申报,或开发商已经改制、变更、注销等情形;  第二,是2010年12月,根据昆明市委市政府的政策要求,对日以前已开发建设、已形成事实销售但未取得预售房许可证的,必须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否则将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预售房许可证和相关登记手续。在进行个人已购住房的登记时,有不少开发商仍未按上述规定上缴土地出让价款,导致无法办理房屋和土地登记手续;  第三,是开发商在未依法通过招、拍、挂、划拨等有偿或无偿方式取得建设用地,未取得土地证的情况下,就擅自进行商品房建设和销售;  第四,是开发商利用集体土地建设房屋进行销售,没有办理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等用地手续,而购房者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  第五,是开发商已将大土地证进行了抵押贷款,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到小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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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的北海二手房,能不能购买?
下面的内容,来自北海市政府网互动平台专栏。按信件编号可以查询这些内容的原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房产证与土地证两证均有的二手房,才有可能是手续齐全。如果购买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按不动产权登记的说法,后果是比较麻烦的。如果不动产证附记中记载“本证未记载土地权利”日,宋先生在北海政府网提出咨询(信件编号bh4127),称他在2005年购买北海一手商品住房,当时只拿到了房产证未得到土地。现在想出售此房,问:(1)未得到土地证是否可以过户,买家可否得到新不动产权证书;(2)土地证若无,如何补办?(3)买家反映若无土地证,新办不动产证附记中记载本证未记载土地权利,是否影响相关利益?(4)不动产证办理时间为多久?日,北海市国土局回复: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需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两证原件才能进行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权利的办理需要开发商及房主共同申请,一并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2、如果不动产证附记中记载“本证未记载土地权利”,则土地使用权仍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这就不能排除存在开发商以土地使用权“大证”向银行抵押的风险。如果不办理土地权利,就有可能会被非法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3、根据《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不是要等整个楼盘的房子卖完了才能去办土地证?日,郭先生在北海政府网提出咨询(信件编号bh5856),称他2013年1月在北海某小区购买了一套80余平方的商品房,购房款、契税、办证费、煤气、电视等各项费用全部付清。2013年9月领取了房产证,可到目前为止快5年了还没有领到土地证,其间多次打电话询问,回答没有办好,并说要等整个楼盘的房子卖完了才去办土地证。郭先生问:如果这个楼盘的房子10年、20年都没有卖完我是不是就拿不到土地证了?我该像北海市政府那个部门投诉?我怎样才能拿到我的土地证?日,北海市国土局回复:1、日起,我市正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须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原件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地合一不动产权证的办理,需要与原开发商共同申请,一并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2、目前,我市没有相关文件规定需要售完整个楼盘的房屋才可办理相关的土地权属。&没有土地证无法过户怎么办?日,有网友在北海市政府网咨询(信件编号bh5856),称他是独树根路云海小区的一名业主,房子去年十月份已售卖,但一直过不了户给对方,房产交易中心答复说是没有土地证,出不了不动产证给买方。现一直在房交易中心放着。&这位网友表示,以前买的时候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了。现在不动产证要牵涉到土地证,现土地没办法确权落宗。国家出台不动产证是好事。但北海很多老旧小区都没有土地证,很多人也没办法过户,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是否没有土地证就不能买卖?还有什么时候政策能出台,解决这普遍存在的问题。云海小区的土地产权又是什么情况,如何能办理土地证?日,北海市国土局回复:1、日起,我市正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才能进行办理不动产登记。&2、经查,关于独树根路云海小区的土地已经能确权落宗,可以办理单一房产不动产证。目前上述小区的土地仍在北海市引进人才物业管理中心的名下,如需办理相关的土地权属,则须该小区开发商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并与房主共同申请,一并办理房地合一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房产证只有集体土地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过户日,有网友在北海市政府网咨询(信件编号bh5294),问没有房产证只有集体土地证的自建房私人楼是否可以过户,是否可以购买,是否合法?日,北海市国土局回复:&& & 国家严格禁止城镇户口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过户。&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日,有网友在北海市政府网咨询(信件编号bh4051),称他去年8月份买了二手房,房产证已经过户,当时土地证开发商没有办好,直到12月份土地证才核发。现在我去土地证过户,说搞不动产,不能办土地证了,要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才能过户。问题是我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拿不出来,贷款期限20年,怎么办?日,北海市国土局回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需要有房产证原件和土地证原件才能进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上述情况,可从银行借出房产证原件,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但这网友日又提出咨询(信件编号bh4051),称他去银行想借出房产证,但银行表示必须还完款,不能借出。这又该怎么办?&日,北海市国土局再次回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须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原件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上述情况,具体解决方案有两种:一是解除抵押;二是与银行进行协商,银行出具《同意书》借出房产证原件,待办理好房地合一的不动产证后,再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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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二手房土地证没更名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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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买的二手房土地证没更名咋办?)
&&&&A02版不动产登记后,个人买的二手房,房产证已更名,但土地证没更名怎么办?房屋更名手续与原来是否相同?近日,本报报道从11月20起,长春市(不含九台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1月28日,长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和长春市房地局领导对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登记业务时间缩短为10天  自日以来,以长春市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为标志,全市“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全部到位。在长春市国土局、编办、财政、房地、林业、水利、农委、畜牧等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日前,榆树、农安、德惠和九台区,相继颁发新证。11月20日,长春市已经在市区范围内启动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长春实施创新举措,一是“交易登记一个厅”,方便群众办事。确定“综合窗口受理,并联流程审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模式。二是“受理业务一窗口”,提高服务效率。长春涉及抵押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等业务在1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比国家规定的时限缩短了20个工作日。必须持证排号  长春市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屋权属与交易管理部门有哪些新举措?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权属登记管理处处长杨勋介绍,一是坚决杜绝群众半夜排队黄牛倒号现象发生。为吸取外地教训,在长春市房屋交易大厅内办理业务,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按业务类型排队受理发号。在叫号单上,附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编号及权利人名称。受理窗口,要求信息一致,完全避免黄牛倒号现象;二是自日开始,在办理房屋交易时,不再提供吉林省销售不动产发票,该发票作为税务机关完税的依据;三是在办理房屋抵押及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时,长春市统一制定了规范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于日开始正式启用。新合同简单明了,能让抵押人、抵押权人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四是对十几种情况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结,还可以预约上门服务。土地证没更名咋办?  个人买的二手房,房产证已更名,但土地证没更名,是不是需要先办理土地证更名,再办不动产证?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城搏表示,不需要先办理土地证更名,可以直接办理不动产证。有关部门会采取不同的办法来解决:第一种情况是,土地证在现在的卖主名下。如现在的卖主有土地证,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后为买主办理不动产更名手续。如现在的卖主土地证丢失,就需要卖主在长春市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公示15天,期满无异议后为买主办理不动产更名手续。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土地使用证不在现在的卖主名下,经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后有土地登记的情况下,买卖双方要提出书面申请,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前提下,为买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直接注销原来的土地使用证,并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及不动产所在地指定场所公告15个工作日后,期满无异议的,为买房人核发不动产证。张城搏还特别提醒市民,公告不计算在办理登记时限内。经多方研究、论证,公告是法律的必经程序,是不能突破的法律障碍。为了节省市民的宝贵时间,请市民在办理登记之前提前进行公告。市民可登录两网站查询  如果想进一步了解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情况,有没有网络上的交互渠道?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高庆介绍,为了让市民进一步了解长春市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情况,政府开通了不动产登记网站,点击长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www. ccgt.gov.cn)或者长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网站(http://ccsbdcdj.ccgt.gov.cn)就可以了解长春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动态,学习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查询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办理登记业务的要件、办理时限,下载表格等;还可拨打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0。没土地证咋办不动产证?  动产登记前,房主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怎么办理不动产证?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城搏介绍,原来房屋登记属于房地局管理,土地登记属于国土局管理,有大量的房屋只能办理房产证,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办不了土地证。大多数是由于开发公司建完商品房没有办理土地分割,或者是开发公司已撤销或注销(吊销),或者是单位分配的房改房等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房主只能办理产权证办而不了土地证。所以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房屋和土地就得同时申请,同时登记。但是以上各种各样的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为产权人同时登记房屋和土地信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以上各种原因导致长春市大量的只有产权证而没有土地证的房屋,在长春市政府的高位统筹下,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下,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类型的处理办法都给予妥善解决。房屋更名需提供土地证原件  不动产登记后,房屋更名手续与原来是否相同?如果原来的房产证、土地证丢失了,可以直接补办不动产证吗?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与调查处处长王闯表示,不动产登记后,房屋更名与原来的房屋更名手续大致相同。但需要提醒市民的是:现在是不动产登记了,如果卖主有土地证的情况下,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如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丢失了,是可以直接补办不动产证的。需要权利人到原发证机关查询登记档案,开具遗失公告,在长春市主要媒体刊登遗失声明1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就可以申请补办不动产证。新文化记者 李德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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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能卖吗,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正在读取...&|&作者:南京合同纠纷律师&|&来源: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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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邢洋律师
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能卖吗日,兰某与曾某订立《投资建房协议书》约定,以甲方(第三人曾某)出建设用地,乙方(兰某)出资筹建房屋的方式,甲方同意将该建设用地153平方米交给乙方投资建房,占地面积各76。5平方米;乙方应保质保量为甲方建好占地面积76。5平方米,楼房为三层的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乙方所建的另76。5平方米房屋的土地、房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建好房屋后,乙方的土地证、由甲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均由甲方自负。协议签订后,兰某依约进行建房,并取得西侧76。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及地上所建房屋。日,经曾某同意,张某、刘某与兰某订立《购房合同书》约定,兰某将所建房屋西侧二层、三层出售给张某、刘某,房款计104000元;兰某应在同年10月1日前将房屋交给张某、刘某,张某、刘某在收到产权证后交清余款20000元。第三人曾某在合同上签名,并注明“协助办理有关证件”。合同签订后,兰某按约于同年10月1日交付房屋,张某、刘某按约支付部分购房款。日,张某、刘某与兰某、曾某到某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张某、刘某交纳土地转让金14168元。1999年1 月2日,张某、刘某付给兰某购房款104000元。日,第三人曾某再次出具证明,内容:“座落在××路90号住宅一栋共八套,由曾某与兰某共建,其中西边土地产权原属曾某名下,现已划归兰某所有,一切办证费用均由兰某承担,曾某只是协助办理证件过户手续,其余与曾某无关。”合同无效怎么办1999年 11月19日、日,由于兰某负债后下落不明,张某、刘某先后向法院代兰某履行法院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10000元。兰某、第三人曾某未按合同约定及承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给张某、刘某。本案所涉及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两原告在被告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情况下,即与其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原、被告应当各自返还该无效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另一种意见认为,本案曾某以自己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兰某出资建房,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兰某将投资建房取得的房屋出售给张某、刘某,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且已交纳土地转让金,因此,张某、刘某与兰某订立的《购房合同书》应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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