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科大小区怎么走老师分的福利房可以交易吗?

& 公司福利房可以买卖么,有什么规定
公司福利房可以买卖么,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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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kongxu_EM965
福利房是指享受国家政策扶持而建的公有住房,国家对其购买和出售有很多规定,其主要有成本价购买和标准价购买两种形式,前者产权归个人所有,即房主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出售时,其收入在按照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和土地收益后归职工个人所有,而购房者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后者则只有部分产权,即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收益、处分权则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如直接上市,出售时要先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或购买5年以后才准上市,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要看单位福利房的公有住房性质。
个税1%;房产证未满两年的增值税5.6%,满了不用。
可以买卖,在中介门店挂牌,我已经成功交易1例。 三林 金谊河畔
买写字楼当然买园区湖东的了
营业税5.55%个税1%
可以买卖,必须挂知名中介,中原 才会有成功交易的机会
营业税全5.6%,个人所得税1%
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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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老师真幸福啊,这年头还有房子可以分。不知道给不给产权的
  由舟山市一海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浙江大学舟山校区(海洋学院)教师住宅项目位于舟山市临城惠民桥区块,地处浙江大学舟山校区东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5976平方米,分两期开发建设,一期位于地块东侧,已建设完成。
  近日,舟山年市住建局(规划局)新城分局组织人员通过对浙江大学舟山校区(海洋学院)教师住宅(一期)项目的实地踏勘和工程资料查阅,顺利完成了浙江大学舟山校区(海洋学院)教师住宅(一期)项目的规划核实工作,该项目为纯住宅项目,其中一期项目实测总建筑面积为91188.33平方米,该项目的顺利验收完成,解决了外来浙大教师的居住问题,为引入更多优秀的教育人才提供了保障。(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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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 上传
不值钱的,我姐夫舟山拆迁户好几套房子,跟我杭州一套房子差不多
高校教师一般都是集资建房吧
舟山要大发展
浙大有造血功能,看看紫金港旁边,因为浙大,起码房价在原来基础上上浮每平
浙大老师一直都有分房的吧
舟山绕开国务院确私自成立“临城区”&&把一个街道提升到一个区的级别 ,会被40万定海区同胞唾弃
人才房,低价买的吧
经济适用房类型
留祥路以南,花蒋路以西不是也有浙大的经济房在造呀……五年后可以上市交易吧
可能是集体产权,或者以后房屋买卖50%要上交国家。类似下沙的金沙学府
杭州的高校外迁,外迁地一般都有教师配套房
又不是浙大才有,哪个高校没有?
你才知道!!!很多职业都有的分的,大的企业很多都有。。。差点也有补贴。只是你不知道。。。苦逼私企看上去一个月1万,其实就呵呵了。
浙大有造血功能,看看紫金港旁边,因为浙大,起码房价在原来基础上上浮每平
望月公寓只有1.5万
现在的大学老师绝大多数就会发一下垃圾论文灌水,浪费国家太多资源
现在的大学老师绝大多数就会发一下垃圾论文灌水,浪费国家太多资源
不要打击一大片,几个官员贪污也不要说绝大多数公务员都是贪污
江南国美家园,滨江一线江景,美院的福利房,何况浙大
幸福什么啊,那钱买了杭州的房子不知涨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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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房可以随意收回吗?产权属于谁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
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福利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福利房。下面小编为您介绍这种类型的房屋可以随意收回吗,产权属于谁?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房可以随意收回吗 所谓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是指职工单位将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 1、单位分住房,当时我国特有的住房制度,也叫福利分房,1998年后全国均停止了这种分房形式。这种房子的产权属于单位(公房),使用权属个人,有房屋“租赁凭证”,要交房租。 2、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房可以随意收回吗?司法实践上对此并不明确。但从法理上讲,单位无权收回住房。单位奉为职工的福利房是国家对其工作人员的一种福利补偿,与工作年限、学历、职位等挂钩,分得房后,房主应对房屋享有应当的财产权利。 3、单位往往已分房为条件,强迫职工签订所谓服务承诺。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违背职工意志的,在法律上也没有依据。 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房产权属于谁 福利房是单位给补贴的房产,但往往在单位,5-10年才会拿到房主手里。所以房主需要按一定比例购买后才能拥有产权。个人是的,对房子没有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登记的房子是不能转让的。产权归属有三种: 1、单位房是集资建设的房屋,房屋的产权根据集资的方式决定产权,个人以全部房款的资金投资建设的房屋,所获得的单位房是全部。个人以房款的部分资金做为投资建设的房屋,所获得的房屋是部分房屋产权。 2、单位房是房改房建设的房屋,所获得的单位房是部分房屋产权。(前提是房改房是标准价的) 3、单位房与职工签订购买协议之后,分期还款的,房款在没有还清楚之前,房屋的产权也是部分房屋产权。房款还清楚之后,房屋的产权就是全部的房屋产权了。 综上所述,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房在一定期限内产权式不属于职工的,但如果说产权过了期限已经属于职工则单位是没有权利随意收回房产的,产权属于谁也要视情况而定了,不同情况期限内则产权归属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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