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买房;先签购房合同要签几个名字(名字写女友的)首付各一半;签完随后一两天准备领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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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要我们先交首付,只签购房协议,合同可能会半年以后多才能签。这样风险会不会很大?没有合同怎么办贷款啊?办不下贷款来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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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情况是开发商为及早拿到部分款项而做的变通。现在开发商要正式签合同,是需要拿到预售许可证时才能签的。所以,在没有拿到预售许可时,开发商只能作此变通了。至于你说的风险,是有一定的风险。当然风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开发商的诚信度及实力。贷款只能在以后条件具备时才能办理了。在以后办贷款(按揭)时,只要你条件具备,是能办下来按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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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男朋友家付首付,婚后一起还贷,这种情况在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可以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吗?
未来婆婆当然不想让写我的名字听说国家新出台的政策只允许写一个名字?我应该怎么办?多谢答疑,万一,如果婚后万一有什么财产纠纷问题,是这样吗?还有就是如果我们几年后还想再买一套房,那么买这两套房时的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应该怎样写更好些呢,房子与我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吗
你不能主张产权,算他个人财产。建议两套房都写两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当然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只有男方名字
但是一起付首付. 如果你不上产证.一起还贷. 就算你们结婚了就算你们不结婚.也要产证要上俩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上可以写2个人的名字,,夫妻共同所有啊
新的婚姻法是你结婚前男方的房子结婚后如果离婚房子还是归男方,就算婚后加的名字也没用,你别想了吧,男方花钱买房不容易,你还想以后分?
婚前男方付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部分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时间的限定性。...
婚前老公付的首付,婚后共同还房贷: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有的朋友回答婚前老公家里付的首付买的房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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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婚前买房,男方家付30%的首付。婚后两人一起还贷。可否写两人名字?(我是太原的)如果可以,签购...
婚前购房男方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本上写男方名字和写俩人名字有什么区别:
男友家付了三分之一首付,婚后由我们共同还贷他家不参与任何还款。我希望在...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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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前买房付的首付 婚后也是我自己一个还贷 可是如何证明是我一个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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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后贷款是男方父母还的,那么这房子和女方没有关系,如果不是父母在还,哪怕多是男方在还,那么结婚几...
请问结婚前男方购房付了首付,婚后男女一同还按揭房贷,那么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多谢赐教:
你好,对你的问题提供参考如下: 1、男方婚前购房,若房产证只登记男方一人名字,则该房属于男方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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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两人分手了,购房合同签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房子首付是男方付的,现在房子应该怎么办,可以退房吗?违约金怎么算?分享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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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投诉对象】南昌万科高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 ◆【投诉主题】消费者交付定金和首付款后,无法签购房合同
&&& ◆【投诉人】消费者胡先生
&&& ■张梦夕 本报记者 朱海
&&& 新房开盘当日,消费者胡先生就交了2万元定金,并签署了《认购协议书》等材料;3天后,根据约定交付了首期款。孰料,胡先生准备和开发商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时,被告知不仅无法签购房合同,而且连2万元定金都拿不回来了。
&&& 消费者:欲签购房合同被拒
&&& 胡先生告诉记者,日,南昌万科高新房地产有限公司“海上传奇”楼盘开盘。当天,他在售楼处选中了一套商品房,价值约100万元。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他当场在售楼处交纳了2万元定金,并签署了《认购协议书》《购买须知》等相关材料。根据《认购协议书》约定,交付定金后3日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并交付房款。
&&& 由于筹款等个人原因,11月17日,胡先生通过手机微信联系当时接待自己的售楼处置业顾问肖欢,提出想推迟签约。肖欢不仅同意了,而且还在微信里答复说:“11月18日是签购房合同的最后期限,必须要交30%的首付款,否则,将无法享受开盘当日双方约定的折扣。”
&&& 11月18日一早,胡先生赶到售楼处,交纳了30%的购房款,并与肖欢约定当日中午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谁料,中午时,肖欢突然告诉胡先生:“无法签购房合同了。”
&&& 自己明明已经交了定金和首付款,为何不能签购房合同?面对一头雾水的胡先生,肖欢解释说,《认购协议书》规定:“自认购之日起,超过3日未付款,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由于胡先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首付款,所以违约了。现在不仅无法签署购房合同,还要被扣除2万元的定金。
&&& 听到这样的说法,胡先生非常气愤,当即质问肖欢:“你在微信里,明明通知今天是最后一天付款日。我上午刚刚交了首付款,怎么中午就变成了违约?”对此,肖欢和售楼处负责人都没有给出正面回复,只是称:“后期会把首付款退回,但定金无法退还。”
&&& 明明是按照正常手续购房,到了最后一步却被拒绝签约,还要被扣除2万元定金,这样的结果让胡先生很气愤。几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胡先生向本报江西记者站投诉。
&&& 开发商:消费者延时违约
&&& 日,由于胡先生在外出差,其妻吴女士接待了来访的记者。
&&& “11月14日开盘当天是星期五,随后的15日、16日是双休日,无法办理住宅公积金的相关手续,只有17日才能办理。置业顾问肖欢也没提醒我们‘3日内交款’包含了双休日、节假日在内。更重要的是,11月17日,肖欢在微信里明确通知,11月18日才是最后一天签约日。没想到现在却成了这样的局面,我们太委屈了。”吴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
&&& 吴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南昌万科高新房地产有限公司“海上传奇”楼盘《购房须知》。记者在这份须知上看到购房流程为:“客户首次到访,选好新房后,在认购当日签署《认购协议书》。在认购后的3至7日内,客户前往签约中心签署购房合同,在签约当日办理按揭。”这与肖欢所称的“3日之内必须交付房款并签署购房合同”相矛盾。
&&& 随后,记者和吴女士一起来到位于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北路188号的“海上传奇”售楼处。面对吴女士的质疑,售楼处负责人兰勇一口咬定因为胡先生和吴女士违约,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交付购房款,所以现在无法签署购房合同,而且还要被扣除2万元定金。
&&& 记者问道:“胡先生明明已经在微信里通知了置业顾问,要求推迟签署合同,为何还要认定胡先生违约?”兰勇回答:“如果消费者申请了延时签约,需签署一份延时签约协议,经公司主管签字后,才生效。”
&&& 记者追问:“置业顾问已经获知消费者要延时签约,为何没有提及要签署延时签约协议一事?而且,根据微信记录显示,置业顾问肖欢明确表示,11月18日才是最后一天签约日,这又如何解释?”兰勇称:“那可能是置业顾问的疏忽。”
&&& 记者又问:“既然你们称胡先生违约了,为何还要在11月18日上午收取他28万余元的首付款?”兰勇表示:“这可能是由于我们工作人员的疏忽。”《认购协议书》上规定认购后3日之内签约付款,而《购房须知》则标明认购后3至7日内签约付款,开发商的两份文件自相矛盾,应以哪个为准?兰勇表示:“以《认购协议书》为准。”
&&& 律师: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定金
&&& 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小毛。吴律师认为,在面对消费者时,置业顾问代表的是开发商。如果因置业顾问弄错了时间,延误了签订合同的时间,那就不该由消费者承担后果。
&&& 吴律师告诉记者,《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消费者已经支付了2万元定金,开发商却拒绝履行签订购房合同的义务。那么,开发商要么与消费者协商另售新房,要么双倍返还消费者预交的定金。
&&& 南昌市东湖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姚红珍也同意吴律师的观点。姚红珍说,日常生活中,关于“3日”的定义,普通人的惯性思维大多定义成“3个工作日”,或者是“遇到节假日顺延”。如果开发商关于“3日”的定义包含了节假日,并且日期关系到双方买卖、付款等性质的交易,那一定要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支付了定金,签署了《认购协议书》,表明双方意见统一,已经达成了初步的协议。如果开发商违约,拒绝履行合同,就必须双倍返还消费者的定金。
&&& 本报记者发稿前,吴女士致电记者,开发商已同意她另选一套新房,双方将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她对本报记者的帮助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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