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入职试用期,公司试用期为3个月,但公司在试用期时,在不懂的情况下要求签了一张自购社保申请书

我于日入职,公司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
我于日入职,公司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时间为日至日。劳动合同我签字了,日期是10月24日,但是劳动合同公司一直未盖章并且没有给到本人。劳动合同中指出,半年内不交社保,半年后给予每月300元的社保补助,一年后再交社保。现与公司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和公司续签。请问我现在没有拿到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我是否要出具书面的辞职报告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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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
1、单位没有给您缴纳社保,您可以要求单位给您补缴。
2、因为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你无须提前申请辞职,到期后你有权自由选择续签还是离职。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基于上述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依法交社保的行为构成违法,您可以要求单位给您补缴,并可以向社保部门举报。
四、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注意收集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如: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纠纷解决方案一、您可以先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您可以先与单位友好协商,说明法律规定,就补缴社保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妥善处理该问题。二、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行政主管机构投诉单位拒绝缴纳的话,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责令单位补缴,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若投诉不成功,建议给对方发送律师函您可以通过向对方发送律师函的方式郑重通知对方履行的最后期限,要求对方主动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告知对方如果不履行则您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律师函可以协助您双方打破谈判僵局,推进谈判进程。四、如律师函未能解决问题,建议通过纠纷调解的方式解决您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解,律师可以站在中立角度以专业视角切入分析,促使双方就缴纳社保或支付补偿的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快速解决纠纷。五、若调解不成功,建议您找律师打官司1、如您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的话,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2、劳动仲裁审理的法定期限是45天日,但经法定程序,可以延长15日。
3、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相关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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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 积分 45, 距离下一级还需 75 积分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已经到单位试用期一个月了,报道的时候签了三份劳动合同(单位签字盖章处没填,收上去了,没给我一份!),3年的,上边标明试用期3个月。前几天把报到证发给我,让我落户口回家,发现上边已经盖过单位的章了,然后我去改派报到证后,就发给我一份新的报到证。前几天发工资发现工资明细里扣了五险一金的钱。
现在想辞职回老家了,想请问我的档案盒保险什么的要怎么转?我还算做应届生么,还能不能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校园招聘!!!!
急求解答!感激不尽!
董事长, 积分 2673, 距离下一级还需 1327 积分
已经成为往届生,校园招聘一般提前一年进行,现在至年底招聘的是15年的应届生,你真不懂还是假不懂,除非你延期毕业。
职员, 积分 45, 距离下一级还需 75 积分
中层管理, 积分 380, 距离下一级还需 20 积分
往届生了吧,你要是还是应届生,那15年毕业的我们,该怎么称呼?
董事长, 积分 2673, 距离下一级还需 1327 积分
往届生是肯定的了,不过如果你能尽快找到一个新单位,学校也同意你进行改派还享受应届生的待遇,但校园招聘是不可能的,因校园招聘周期较长,通常都是第二年才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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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前人事告知试用期3个月,合同上却是6个月,同事说都是3个月就转,就签了。在快到3个月的时候填写了
入职前人事告知试用期3个月,合同上却是6个月,同事说都是3个月就转,就签了。在快到3个月的时候填写了转正申请,上司考核高分通过,准许5月28号转正。但是人事一直拖着不给申报,今天才知道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要裁员,故意不给转正。公司实际是要解散,缺说是裁员,打算先裁掉试用期员工,进一步裁掉转正员工,以避免更多赔偿,遇到这种情况:
1.是否可以强制要求公司给予转正?
2.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裁员,3号通知要求6号走人。是否违反劳动法?应该要求怎样的赔偿?
找法网认证律师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回复时间: 10:38
4条律师回答
找法网认证律师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12:09
找法网认证律师
辞职的话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的
回复时间: 15:31
找法网认证律师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回复时间: 06:25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回复时间: 05:15
根据劳动合同看看其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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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跟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但是口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河北 张家口
口头协议:口头协议是协议的一种,但有其非常明显的局限性,它是指不用书面的形式,通过口头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应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形式的合同相对应。法律规定有些种类的合同是必须用书面方式签定的,否则一定要有第三方当事人证明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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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保定|解答问题:0条
口头约定没有证据难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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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入职时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三个月,应该在日转正,但至今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未给转正,截止目前已经工作五个多月了,并且也没有任何试用期协议,更别说劳动合同了,之前的承诺三个月转正,缴纳三险,都没有兑现,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你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以主张双倍公司,辞职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我签订的的实习协议,其期限是一年,但口头约定是试用期3月,3月后正式签合同,现我已经做了3个半月,且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现想辞职,老板却说如果现在走这个月工资拿不到,我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三、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15日。
我是应届生,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现在在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我这周一提出的口头辞职,今天领导在辞职申请上签字了,但是办离职手续时,领导以交接不完善为由,不签字,我该怎么办?
单位已同意离职,你可离开,如果因你未正确交接造成单位损失,单位可另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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