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省宁安市马河乡医保什么时候停办

病退2017年新政策
本人由于患病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 也具备了办理病退的条件 正准备办理病退手续,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有关部门:第一,因我是在职员工,我这个病退手续是由我个人去社保局办理还是由单位去办?第二,之前的医保是单位依据单位和个人的相关比例缴纳的,病退后的医保该怎么缴纳呢?&  在职职工病退可由单位申报办理。申请病自1月4日起,文登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开始受理今年第一季度病退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根据文件规定,凡是符合《威海市职工及供养亲属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报参考标准》,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者均可报名。 如何申报:   申报者需带齐所申报病种出具的诊断证网友“月亮升起de地方”问政:   请问,企业职工办理病退后,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按照85%报销,还是按照90%报销?&  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退休比在职高5%。医疗保险所指的退休,必须是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的方可符合退休条件。请问灵活就业人员病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哪些手续,这些手续在什么地方办理。&先到人社局工伤科领取劳动能力鉴定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若鉴定结论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再到养老保险科申报病退。 档案你可以咨询原单位,如果没有档案,可以按照参保时间计算工龄。来源:燕赵都市报
  石家庄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本月31日前可申请办理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经审批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人员,明年1月起纳入社会统筹。   石家庄市人社局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申请。经审批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人员退休时间一律按日退休2002年病退,原单位是否应该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在职职工具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由于您已经病退,不属在职职工,所以原单位可以不用再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 个体户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01] [02] [03] [04] [05] [06] [07]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企业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或病退手续: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企业参保员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年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达到病退年龄的员工,由本人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省人社厅批准后在劳动鉴定委员会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认为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办理病退手续。 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保证退休人员总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办法”的实施方案。 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由保险所在系统中根据甘肃省设定的养老保险金计发公式计算员工退休养老金。一、申报条件 (一)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其中企业人员按企业职工缴纳养老金须满10年及以上),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申请病退鉴定。 (二)我市每年组织两次病退鉴定申报,上半年截止到6月30日前、下半年截止到12月31日前达到病退年龄。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我父亲2012年2月份查出患有骨髓癌,其在住院化疗:一、2012年10月份其公司与我父亲解除劳动关系,现养老与医疗保险都是托管中;二、2012年4月份家里住房被拆迁及农田被征收。三、养老与医疗保险已交十年,请问领导,我父亲的这种请况能办理退体或病退吗?如能办理需那些手续,谢谢!为盼!!! 您好!病退办理的条件是:⑴、女年满45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⑵、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具体办理的程序可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详细咨询。谢谢!泰州市区读者石先生致电晚报热线咨询:我是2008年病退的。想问现在申请医疗保险该怎么办?   泰州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答复:因为不清楚石先生病退前医疗保险是怎么缴纳的,也不知石先生现在是否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所以请石先生前往人社局征缴中心咨询办理。市民顾先生咨询:病退后,因企业未交医保费,他的医保卡被冻结,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怎么办?   市人社局解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保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停缴保险费的次月起,暂停该单位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90天内(含90天)缴清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及滞纳金后,参保人员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父亲因为脑出血,导致半边偏瘫,现无劳动能力在家休养,办理病退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呢?办理病退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在那申请呢?根据情况,应由您父亲本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报告、病历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免冠照片到您父亲单位参保的当地人社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答: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病退:   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满15年的“新人”;   2、日以前参加工作、日前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0年和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中人”。我想咨询一下,现在韶关市办理病退的流程是怎么样?需要准备的材料,办理病退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是要到韶关的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还是说要到广州市的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假如鉴定可以办理病退,交纳医保的费用是不是一次交清?还是说在办理正式退休时,医保的费用才需要一次交清? 办理病退要同时达到三个条件: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地址:市工业西路景观大道市人社局办公楼707室,电话8728007)。3.符合办理病退的其他条件。(具体咨询我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市人社局办公大楼303室,电话8728091)一、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体状况、病史资料、申请鉴定病种及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核实,必要时入户调查了解病情。符合鉴定申报范围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参保所在区县劳鉴办申报;不符合鉴定申报范围的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和依据。 二、区县劳鉴办在收到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的申报后,应组织相由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果。 政策依据: 《关于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工(职业病)、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5]26号)第三条日由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果。 政策依据: 《关于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工(职业病)、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5]26号)第三条日「通知」2017年医保慢性疾病申报开始啦,8月31日结束!
「通知」2017年医保慢性疾病申报开始啦,8月31日结束!
为减轻慢性病患者经济负担,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按照我县统一安排部署,自即日起我镇组织开展2017年度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截止到8月31日结束。慢性病申报共分为材料初审和专家鉴定两个环节。为保证鉴定和审批工作公平、公正,申报资料需有近一年内二级医院以上住院病历、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照片,由个人提出申请,到镇劳保所填写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表》 ,交由镇劳保所工作人员整理材料并归档.随后由我县安排进行集中鉴定,符合条件者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鉴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我镇居 民13种门诊慢性病为:高血压(Ⅲ期)、肺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精神病(不含重型精神病)、癫痫病、慢性病毒性肝炎代偿期、苯丙酮尿症冠心病(非隐匿性)、Ⅱ型糖尿病(合并并发症)、结核病(耐多药肺结核除外)、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脑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脑梗塞(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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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开通牡丹江到宁安,新闻消息收藏
13路……是不是到矿山北站的那个啊
到温春21路还三块那,到宁安才两块?
今天是海林公交车,明天是牡绥一小时,后天是宁安。大牡丹江计划么?
听说要把宁安划为牡丹江吗?要是这样的话有公交车也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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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省医保报销比例,黑龙江省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政策【新规】
黑龙江省2017年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黑龙江省医保保险公司与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最新黑龙江省2017年医保报销比例以及相关个人医保政策吧!
黑龙江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元补偿65%,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黑龙江省农村医疗保险问答
问:我父母现在都住在安徽农村,参加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请问这种保险报销金额有没有封顶,最多能报多少?另外,我现在想给他们再买一份大病医疗保险,请问将来这这个险种报销时会不会有冲突?
如果在本省内的医院看病,报销比例能不能达到50%,另外,医疗票据就一份,如果报了农村医疗保险,还有没有办法再去保险公司报大病医疗保险?
答:新农合最高封顶为四万元每年,报销比例为除起付线以后镇级医院为最高80%依次为县级60%级和省级45%,和其它商业保险不冲突。请保留各项资料复印件并让收你材料的新农合办公室盖他们的公章去报销商业保险。
黑龙江省农村医疗保险温馨提示
与2007年制度启动时相比,2010年发布的新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甲、乙类药品已达2422个品种,比上一版《药品目录》增加了300多种药品。同时,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扩大,门诊特大病、慢性病规定病种的范围不断增加。
另外,黑龙江省通过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重点解决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安徽省农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进而实现医保关系在不同制度与不同地区之间顺畅地转移接续。通过与“长三角”地区开展医保管理协作与经办服务的对接,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方便我省参保人员能更好地享受异地医保待遇。
,黑龙江省继续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项民生工程,并提高了医保的报销待遇。为帮助广大参保居民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政策,掌握如何参保、就诊、报销等相关程序,从而更好地享受政府惠民政策,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居民医保2015-度待遇及报销政策。
黑龙江省参保人员待遇
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自本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期间,凭医保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可凭户口簿,以下简称:有效证件),可享受下列待遇:
①住院报销待遇②特殊病门诊待遇③普通门诊待遇④生育费用补助待遇⑤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
●1.黑龙江省住院报销待遇
一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2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90%;
二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80%;
三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70%;
异地(转院及异地急诊)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
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详见下表:
医疗机构普通居民起付标准(门槛费) 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600 300 70%
二级医院400 200 80%
一级医院200 100 90%
异地就医600 300 50%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和普通门诊的累计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2、使用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需个人先自付一定费用。
●2.黑龙江省特殊病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康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小儿脑瘫等27个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3.黑龙江省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 (在其他居民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不享受此待遇)。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普通门诊的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医疗费用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
●4.黑龙江省生育费用补助待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
●5.黑龙江省参保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
参保居民中持有残疾证的下肢残疾人、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在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定点机构装配下肢假肢、配备助听器给予补助。每5年对持证下肢残疾人装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补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补助1000元,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补助2400元。
黑龙江省医保报销办理须知
●1.本地住院就医
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效证件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不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特殊病门诊待遇的申请办理
参保人员填写《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并附近期相关病历、医学检查报告单,报黑龙江省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由黑龙江省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保险专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发放《门诊特殊病治疗卡》,凭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鉴定每三个月组织一次。
●3.异地就医办理手续
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异地转院须填写《异地转院申请表》,经黑龙江省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后,报黑龙江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医疗的,应当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医保中心电话备案。
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和有效证件到医保中心报销结算。
●4.生育费用补助待遇办理
生育出院后一月内,凭有效证件、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
●5.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报销办理
新生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疾病,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的,从其出生之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因先天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凭有效证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于出院后30日内,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具体分段比例为:
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2万元以上分段报销比例
0~5万元(含) 50%
5万元~10万元(含) 60%
10万元~30万元(含) 70%
30万元(不含)以上80%
 参保人员可持医疗保险卡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其医药费用可用卡直接结算,购药时不计入社会统筹,全部由个人账户支付,如果个人帐户金用完,可以用现金支付。  门诊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
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近日,我省出台了《黑龙江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完善乡村医生离岗退养政策,对乡村医生(年龄60周岁以上)离岗退养后给予政策补助,补助标准应在高于200元,低于300元的范围内(每月)。  方案明确,要完善乡村医生离岗退养政策,县(市)政府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对乡村医生(年龄60周岁以上)离岗退养后给予政策补助,各地自行制定补助标准及实施细则,补助标准应在高于200元,低于300元的范围内,..…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新农合相关工作的通知》(黑卫农发[号)和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新农合补偿方案的通知》(哈卫基发[号)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于依兰县辖区内从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及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关的单位、个人和具有农业户口的居民。  二、资金筹集与分配…
1月12日,国务院公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各统筹地区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此外,《意见》明确提出,将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比重。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意见》提出“六统一”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关于统一筹资政策,《意见》提出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
25日从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哈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哈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8405元,月平均额为4867.08元。按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哈市医保中心将调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缴费基数自今年4月起。  据了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自今年4月起调整,在收缴8月份保险费时,补收参保单位4至7月应缴费用差额;补收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4至7月的医疗保险缴费差额。补收的医疗保险费,按规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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