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占用门口用地是否应该交纳住宅用地土地使用税税

&&&&&&&&&&&&&&&&&&&&缴纳耕地占用税后能否免缴土地使用税,能否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缴纳耕地占用税后能否免缴土地使用税,能否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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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纳耕地占用税后能不能免缴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的有关规定,未利用的土地出让前,应当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经过前期开发的土地,才能依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出让。这里必要的前期开发即应包括征用耕地时应当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四条规定,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第二条规定,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恒远房地产公司直接从A市国土局手里拍下的建设用地,不是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也不具备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什么还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呢?目前,地方土地储备中心征用耕地后,对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储备中心缴纳,作为土地开发成本费用的一部分,体现在招拍挂的价格当中;另一种方式是由受让土地者缴纳耕地占用税。第一种方式没有争议,另一种方式即是恒远房地产公司取得土地的这种形式,在恒远房地产公司招拍挂土地前,A市国土部门代表政府统一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中无法标明建设用地人。因此,应认定A市国土部门为用地申请人,即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恒远房地产公司通过公开拍卖出让方式竞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成为占用该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实际用地人,属于该宗地耕地占用税的实际税负人,即作为该宗土地受让人代国土局缴纳了耕地占用税,国土局应为恒远房地产出具收款凭证。二、可一年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吗?假如恒远房地产公司缴纳了耕地占用税,是否一年之后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九条规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是,耕地在这里并非恒远房地产公司征用的,征用也是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先行征收而后出让,能适用上述规定吗?要回答这一问题,还要分析一下土地出让的历史进展,上述规定是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由土地使用人直接征地的情形所做的规定。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土地管理方式的逐步规范,目前土地出让的主要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储备中心征用土地,经过前期开发,然后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给土地使用人。因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二条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明确,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偿取得的出让土地,理应按照财税〔号的规定开始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但是这样处理也导致了税企争议。2014年最后一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纳税人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二条规定,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即恒远房地产公司招拍挂的建设用地,不属于耕地,不能在缴纳耕地占用税起满1年才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延伸阅读:
一、纳税义务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征税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
南京房地产律师温馨提示:土地使用税采用幅度定额税率。以每平方米为计税单位,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及农村分别确定幅度差别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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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疑惑:土地使用税分摊到户 地税局:企业用地需缴纳
 13-04-0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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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大多数人来说,对土地使用税基本没概念,但如果有一天小区的物业公司告诉大家,每户每年都要交这笔税,相信谁都无法理解。在宝光集团家属区,很多居民正在为此感到疑惑。
  听说要收税不知依据是什么
  4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这个居住着上千人的家属区。在小区内随机走访时,大多数居民都表示听说过要交税这回事,但为什么要收、依据是什么,无人心知肚明
  已退休多年的周师傅告诉记者,自今年春节前,物业公司就已经做了通知,要求每人补交包括土地使用税、维修费、管理人员费用、水电费差额、采暖费差额等共计1250元,但大家当时对此没太在意,也没人去交钱。春节后,物业公司再次要求大家交钱,并称&不交钱就不卖电&,这才有一部分居民交了这笔钱。
  周师傅说,&这1250元,还不是说今年交了就万事大吉,而是每年都要交,不光如此,这钱是按人收,就是说你家有几口人,就得交几个人的。这样算下来,有些家庭每年要多好几千元的开支,这肯定承受不了。&
  另一位居民赵女士说,由于小区里的居民成分比较复杂,物业公司当时的说法是,宝光及其下属的各子公司的在职员工及退休人员,这笔钱由单位承担,其他如辞职、职工家属等,这笔钱由个人承担。
  采访时,一些居民表示,物业让补钱没什么。但是把&土地使用税&都摊到每户的头上,是不是有些不应该了。
  据记者了解,这个小区最早是宝光集团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兴建的福利性质住宅,后经过房改,目前房屋产权均归个人所有。
  占用划拨地须缴使用税
  事后,记者来到了小区物业办公室,得知记者的来意后,物业公司经理牟先生也是一脸的无奈。据他介绍,之所以要交土地使用税,因为小区所在的土地,是划拨的企业用地,占用划拨地须缴使用税。
  牟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共收取的钱里,土地使用税部分共123万元,全小区1437户,每户收取856元,同时收税是按一户两人的标准计算,每人应交428元。此外,小区目前水电费均低于市场标准,采暖方面,由于是自建锅炉,费用相对较高。小区百分之九十的居民,其1250元都由宝光集团系统内各单位承担。而在此买房的外来人员,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帮他们承担这笔费用肯定是不行的。
  记者随后咨询了宝鸡市地税局,据工作人员介绍,工厂及企业用地必须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宝光集团小区所在地属于城镇二类土地,税额是每平方米12.6元。
  链接: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又称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征收对象的税种。纳税人是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税是按每年每平方米征收的年税。本报记者 孟岩
编辑:舒萍 来源:华商网-今日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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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税法》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时间为10月14日-15日,距离考试是越来越近了,大家需要抓紧时间复习,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希望能给大家增添助力!    【知识点】税收优惠  (一)法定免税的基本规定: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一看单位性质,二看土地用途)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计算题考点)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解释】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解释】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农副产品加工厂占地和生活、办公用地不包括在内。  6.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  自行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题考点)  9.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无租使用房产和土地问题: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受益原则)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题)  知识点当然离不开习题的巩固,更多等你来!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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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工业用地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工业用地过户缴纳的书费,包括土地增值税、契税(买方)、印花税 需要到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备案并缴纳相关费用, 工业用地国家规定使用期限为50年,居住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此类房屋不享受住宅用地使用70年期满自动续期的权利。
土地转让需要交纳的税费如下: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130人有用228人有用159人有用174人有用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切实加强限制使用农药监督管理,规范农药市场经营秩序,根据我国农药管理相关规定,浙江省农业厅制定《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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