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橼做空恒大大的正在排队上吊,什么时候让做空长城汽

揭秘做空恒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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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做空恒大
&&& 6月27日,恒大(03333.HK)股价连续第三个交易日上涨,似乎摆脱了此前Citron Research(香橼研究,下称“Citron”)做空报告突袭的风暴。
  6月21日凌晨,做空机构Citron发布了一份长达57页的报告,列举了恒大地产的数宗罪,并得出了恒大地产实际上已经资不抵债的结论。
  当日,恒大地产股价曾一度下跌19.64%至3.6港元,至收盘时虽跌幅收窄,但仍达到11.61%。
  随后,恒大地产展开反击,召开电话会议,发布澄清公告,并称将起诉Citron。同时,恒大地产董事局主席也入市增持。
  风暴虽已渐平,余波仍未散去。为何Citron能够凭借一份并不严谨的做空报告,却令恒大地产市值蒸发逾76亿港元,成为Citron最近一年来为数不多的成功做空案例?
  究其原因,是以恒大地产为代表的内资开发商在地产市场高速发展过程中激进的扩张路径、财务以及会计处理方式,令投资人心存隐忧,从而成为做空机构狙击的上上之选。
  Citron做空报告中核心部分是指恒大地产通过至少6种会计手法,夸大资产、虚减负债,以至于有710亿元的减值被掩饰,经调整后的股东权益是-360亿元。同时,报告还称恒大地产通过贿赂官员取得大量超低价土地,这些土地如果闲置,将面临国家收回的风险。最后,报告将矛头指向许家印,称其学历造假,和另一富豪利用上市公司进行利益交换。
  其中,Citron对恒大地产玩弄会计手法的指控,虽然从结果上来看,恒大地产并不能完全摆脱嫌疑,但Citron的分析过程和逻辑推理亦不严谨甚至存在明显错误。恒大地产及时快速地发布澄清公告虽然稳定了市场,但仍有部分澄而不清的地方。
  现金是否造假之争
  Citron的一项核心指控,是恒大地产账上现金造假。
  Citron 将恒大地产与(02007.HK)、(00813.HK)、(01109.HK)、(00688.HK)的货币资金收益率进行比较,计算方法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除以平均货币资金【(期初+期末)/2】,结果4家同行的货币资金收益率在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和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之间,而恒大地产的货币资金收益率不仅低于同行,也低于活期存款利率。
  2011年下半年,Citron计算的恒大地产货币资金收益率为0.45%,而4家同行的货币资金收益率平均值为1.07%,当期活期存款利率为0.50%。Citron认为,如果恒大地产账上真的有中披露的那么多现金,那么其货币资金收益率应高于活期存款利率,因此恒大地产实际上没有这么多现金。如果将恒大地产当期的利息收入1.267亿元按1.07%的平均货币资金收益率反推回去,则其现金只有119亿元,而不是中所示的284亿元。
  高报现金余额是最严重的舞弊,因此在电话会议上,恒大地产也首先驳斥了这一说法。在澄清公告中,恒大地产则首先强调普华永道已为当期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然后指出Citron在计算货币资金收益率时,分母简单的用期初加期末现金除2的平均值并不严谨,没有考虑到银行存款在各个月份之间的变动,同时列出的可比地产公司只有4家,数量太少不足以信。
  恒大地产还表示,公司的银行存款绝大部分是存放于银行的活期存款账户,而中国大陆2010年至2011年的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为0.36%-0.50%,与利息收入比例是相若的。同时,部分银行存款存放在香港的美元存款,其存款利率远低于中国大陆的银行存款利率。
  恒大地产的回应可以更深入、清晰一些。首先,经历了一系列令人遗憾的事件如安永之于嘉汉林业(TSE:TRE),之于东南融通(NYSE:LFT),毕马威之于中国森林(00930.HK)之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光环已然褪色不少。恒大地产强调普华永道,在打消投资者疑虑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很难确定。其次,Citron的计算方法是依据2011年下半年恒大地产的利息收入、货币资金以及当期活期利率,恒大地产的回应只是笼统地说“2010年-2011年活期存款与利息收入比例相若”,而没有直接针对性地以2011年下半年的实际情况来反驳。
  诚然,Citron的计算方法确实不太严谨,没有考虑月度变化。但对一般投资者而言,可以依据的公开资料本来也只有期初现金和期末现金,对恒大地产来说,要自证清白,完全可以公布月度。而以期初现金和期末现金平均值计算的货币资金收益率比活期存款利率还低,只可能是中间部分月份的现金余额低于期初期末余额,实际平时账上的可用现金,并没有期初期末数字那么好看。当然,在恒大地产披露该数据之前,尚难证实。
  此外,恒大地产既然认为Citron用来比较的地产上市公司只有4家,数量太少,完全可以进一步列出更多的公司来证明自己是处于正常水平。总体而言,恒大地产针对此项指控的回应虽事实正确,却有意犹未尽的感觉。
  投资性房地产价值之争
  Citron认为,除了“其他业务”对应的资产外,恒大地产投资物业(又称投资性房地产)租金回报率太低,2011年仅有0.58%,如果将2011年租金收益8392万元,按平均2%的租金回报率回推,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明显夸大。
  恒大地产回应称,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有31%处于在建状态,暂未产生租金收入,部分已完工投资性房地产尚处于培育期,租金水平较低是正常的,因此Citron用当年租赁收入来推算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是不正确的。
  Citron的算法明显有失严谨,但恒大地产的投资性房地产资产也并非不容置疑。对于恒大地产而言,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账面收益,一直对净利润影响十分明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已确认未实现的收益,并非真正的投资收益,要等相关资产处置时才能真正实现,相当于账面浮盈,虽然对企业的真实经营利润没有帮助,却能让报表更好看。
  2011年,恒大地产此项收益达42.4亿元,占当年117.8亿元净利润的35.9%。2010年,恒大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占净利润的比重更是高达40.0%。
  一般而言,投资性房地产的估值过高问题是可能存在的,因为评估机构是有可能受雇主的影响,最典型的问题是以物业的市场价格来代替整体出售的市场价格作为物业的公允价值(实际应有一定折扣)。
  另一家上市的内地房地产公司中国海外, 2011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值增加对净利润的贡献率仅19.9%,且解释了投资收益主要是由于2011年成都中海国际中心入伙,增添了约13万平米投资物业。恒大地产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上的处理不仅更为激进,而且在年报注释里,也并未披露投资型物业增减的具体情况。
  比较恒大地产这一指标在过去5年的变化,也许可以发现一些不寻常的地方。
  根据恒大地产年报中对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净值的计算可知,末期账面净值=投资性房地产期初净值+净增加+公允值变动收益。
  按恒大地产采用的会计准则,公允价值基于近期可变现价格或基于现金回报率的DCF折现模型。根据恒大地产投资物业低于1%的回报率,若以现金流折现,结果将惨不忍睹。按恒大地产对公允价值较为激进的处理方式,可能是近期可变现价格,也就是按市场交易的可变现价格。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可以理解为期初投资性房地产这一部分到期末的增值部分,加上期间增加的投资性房地产到期末的增值部分。可以用收敛的方法确定增值比例的范围。
  如果净增加都发生在年末,则净增加这部分不发生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变动全部由年初投资物业产生,此时增值比例=公允值变动/年初投资物业。如果净增加都发生在年初,公允价值变动由年初投资物业和净增加投资物业共同产生,增值比例=公允价值变动/(年初投资物业+期间净增加投资物业),实际情况下,净增加的投资物业分布在年初和年末之间,增值比例在以上两者之间。
  按此方法统计的恒大地产近五年投资性房地产的指标可以看出,在2008年首次上市失败时,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的区间并不大,2007年和2008年均为个位数。而自2009年起,占比大幅攀升。2011年投资型物业的增值比例在28.8%-41.9%之间,2010年投资型物业的增值比例在49.5%-107%之间,2009年增值比例则在36.8%-48.4%之间。显然,2010年增值幅度最大,明显高于2009年。这和实际情况相符吗?
  恒大地产在2009年的年报中特别表示,2009年12月其销售的合约单价是6157元/平方米,远高于2009年1月的3979/平方米,增幅达54.7%。虽然房产销售价格不能完全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可变现价格对等,但如此大的价格差异完全能够反映市场大势。投资性房地产的价格变动趋势不能脱离大势。
  2010年年报中,恒大地产并未给出年末合约单价比年初合约单价的上涨幅度,但是应该没有到2009年那样需要特别披露的程度。来自的存量商品房价格指数也证明了这一点,数据显示,2010年12月,2009年12月,2008年12月,存量商品房平均价格指数分别为195.55点,166.79点,130.38点。可以明显看出,2010年全国范围内,商品房价格年末比年初涨幅明显慢于2009年。因此,2010年房地产价格年内涨幅,应低于2009年。
  但恒大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可变现价格在2010年的增幅比例范围为49.5%-107%,明显高于2009年的36.8%-48.4%。
  相比之下,如果用同样的方法衡量中国海外,则并不会有这样大的落差。中国海外2009年没有新增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即为物业增值,当年比例是20.5%。而2010年中国海外投资性物业增值比例的范围是16.5%-25.7%,和2009年相比在合理范围之内,并未像恒大地产一样出现明显反差。
  据接近恒大地产的人士称,这种算法可能有一种情况会导致误差,当在建物业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时,期间公允价值的增加,不是基于转入时的市场可变现价格和期末的市场可变现价格之差,而是基于在建物业历史成本和期末市场价值的差别,这种情况下市场可变现价格和历史成本之间的差异会导致计算结果出现一些偏差。但是从恒大地产财报来看,这部分的比例非常小, 根据恒大地产年报,2009年转拨自物业及设备的投资性房地产仅有6572.7万元,仅占当年投资性房地产年末净值313.1亿元的0.2%,因此导致的结果偏差只会比这个比例还少得多。 而2010年这一项为零。因此误差对结果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日,恒大地产几经波折终于挂牌上市,但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恒大地产的上市隐含着一项关于股价的对赌。
  根据协议,如果恒大地产在日前成功上市,金融投资者和新投资者承诺,将自己基于恒大地产招股价的应得全部权益折让18%。但此项交易生效的前提之一即为许家印确保两轮投资者的股份市值从上市之日起至日之前不低于3.5港元/股计算的市值,否则补回18%的折让回报。实质上就是要确保恒大地产在日至11月5日平均股价在3.5港元/股。
  然而,2010年上半年全球股市的震荡和国内房地产市场遭遇史上最严厉调控政策的影响,使得恒大地产的股价远低于发行价3.5港元/股。日,是恒大地产金融投资者和新投资者股票解禁的日子,就在前一天,恒大地产率先在全国八五折销售。虽然其时史上最严厉房地产调控刚于4月15日发布,但大部分地产商尚处在观望之中,除恒大地产外并未开展大规模促销,很难断定,恒大地产率先促销有没有考虑投资者股票解禁而试图提振,支撑股价的动机。
  结合前文,2010年不是全国房价涨幅最猛的一年,却是恒大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处理较为激进的一年,也是其与私募投资者对赌条款决出胜负的一年。
  闲置土地之争
  对于“存货跌价准备”,恒大地产2011年年报中并未给出具体数字。恒大地产2011年已完工所持有的物业达84.3亿元。2010年,恒大地产的存货中已完工物业总额也达62.1亿元。
  而万科2011年资产减值损失为6462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大约为745万元。万科董秘谭华杰对本刊记者表示,万科对于资产减少项的统计较为严格,凡是有可能折价导致资产减少的都会统计在列,并在年报中显示。万科2011年存货中,已完工开发产品总额为72.4亿元。
  相比之下,在行业面临严峻挑战的情况下,恒大地产的会计处理方式是否过于激进?
  业内人士认为,“恒大地产在二三线拿那么多便宜地,现在二三线便宜地段空置率很高,有些地方跌得很惨。” 许家印在回应Citron的电话会议时也承认“三线城市回暖慢一点很正常,因为市场的敏感性、发达程度、经济总量等都有影响。”
  Citron报告指出,根据处置闲置土地的新规,恒大地产可能面临巨额减值。5月22日国土部通过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闲置土地,依据相关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恒大地产在澄清公告中表示,“从来没有一块闲置土地。”恒大地产年三年新增土地量分别为1308万平方米、5112.6万平方米、4083.9万平方米,2010年、2011年土地储备总量分别为0.96亿平方米、1.37亿平方米,逐年增长,除去每年转为在建工程的土地,必然有大量土地为两年前所拿,与“从来没有一块闲置土地”说法不符。这部分土地将如何计提减值准备?
  据接近恒大地产的人士称,恒大地产目前并没有任何一块土地以“认定为闲置”的缘由被收回,也没有接到任何地方政府因为土地闲置对其发出的通知。即便如此,过去不代表将来,这次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是13年以来首次修正,堵住了很多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可以用来应付原有土地闲置认定的漏洞。未来恒大地产1亿多平方米的土地储备,是否能保持“没有一块闲置土地”的状态,实在很难得到肯定的结论。
  恒大地产2011年报表中披露的关于收购土地使用权的承诺211亿元,是指已经签约但由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从而不需在财务报表中反映为负债的金额,这部分没有计入负债表,但属于刚性负债,需要及时偿还。此外恒大地产披露了2011年未付土地款为313.6亿元,根据当期公布的土地储备平均单价616元每平方米计算,未付款的土地面积约5091万平方米。
  据接近恒大地产的人士称,只有已经付款且拿到土地证,土地才会列入恒大地产的土地使用权科目。显然,未付款的这5091万平方米土地,既不列入恒大地产的资产,恒大地产对这些土地未付的313.6亿元地价款,也不进入恒大地产的负债。恒大地产的“表外负债”和“表外资产”,占比不容忽视。
  销售额虚增之争
  Citron表示,2010年全年,恒大地产的合约销售额是504.2亿元,从日往回12个月的折算年度,恒大地产的合约销售额是720亿元,相比2010年全年的销售增长明显。但是折算年度末期的预付客户垫款为241.2亿元,相比2010年底的240.8亿元,变化很小。合约销售快速增长而预售客户垫款几乎没变,在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恒大地产可能虚增了合约销售额。
  Citron认为,通常地产商在签订合约一两个月后收到买家支付款项,这笔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为预付客户垫款,在物业交付时再转为销售收入。从签订合同到物业交付的典型周期一般大于12个月,因此,一般情况下一笔预付客户垫款,从签订合约两个月后开始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在签订合约12个月后物业交付转换为销售收入。计算金额的话,新增预付客户垫款约等于过去12个月合约销售的83%(10/12)。恒大地产在两个不同的时点预付客户垫款几乎不变,而过去12个月合约销售相差很大是不正常的。
  对此,恒大地产的回应仅仅是重复了一遍预售账款(即预付客户垫款)的会计准则,然后表示预收账款既有转入也有转出,不能简单比较预收账款余额。恒大地产并没有对预收账款的变化轨迹,影响预收账款的因素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如果恒大地产能和Citron一样,诠释预收账款的典型入账时点及交付时点,并说明Citron提及的这两个时间段,预付客户垫款原值多少、转入多少、转出多少,必将击碎该部分的质疑。但是,即使看完恒大地产的公告,投资者并不能对其预收账款的增加和转结情况有一个清晰认识,疑虑并不能轻易打消。
  这里有另外一种尝试性的算法。按恒大地产采用的会计准则,其收到的预付客户垫款的变化,主要影响因素是客户合约销售额(转入)和交楼时转为销售收入的部分(转出)。其中,前者与合约销售面积和单价相关,后者和交付面积和单价相关。由于恒大地产并不是每份年报都公布了交付面积和单价,因此直接根据合约销售额和房地产销售收入计算。
  恒大地产2011年年报披露,当年合约销售额803.9亿元,确认的房地产销售收入为604.7亿元。简单地,可以理解为2011年年末预付客户垫款=年初预付客户垫款+803.9亿元合约销售额中转入的预付客户垫款的部分-604.7亿确认的房地产销售收入(转出的预付客户垫款)。当然,604.7亿元销售收入中,可能存在一些现房销售,并不是全部都是由预付客户垫款转结而成。但是这种情况通常较少,应不影响大体勾稽关系。
  根据年报,恒大地产2011年年末预付客户垫款为316.1亿元,年初为240.8亿元,代入上述公式,可得出亿元的合约销售额中,有680亿元转化为了预付客户垫款,转化比率是84.6%,和Citron的计算结果(83%)相近,这也从侧面说明了Citron对房地产行业预付客户垫款性质的理解接近实际情况。
  恒大地产的财报中,还有一个指标 “在建项目保证金”,也存在着开工面积快速增长,而在建项目保证金变化很小的情况。年,恒大地产的开工面积分别是1655万平方米、2397万平方米、3652万平方米,三年翻番。而年的在建项目保证金分别为40.58亿元、49.98亿元、42.04亿元,增长很小。当然,这里并不是说在建项目保证金就一定要和开工面积同步增长。根据恒大地产对在建项目保证金的定义,根据中国地方国有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出的相关文件,房地产开发公司须将预售物业所得款项用于兴建房地产的保证金。取得批准后,可用作支付有关项目的建造费用及购买建筑材料。限制将于建筑工程完成或发出预售物业房地产权证(较早者为准)后解除。
  这个政策的初衷是避免房地产商挪用客户预付款导致建筑烂尾,其引出的“在建项目保证金”概念,同样是一个有进有出的会计项,但是影响的因素比“客户预付垫款”更为复杂,其中,转入项为预售物业所得款,即客户预付垫款,转出项除了建造费用和建筑材料开支,还有可全部转出的触发条件——建筑完成或取得房产证。但是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房产证的取得都晚于建筑完成。所以,可以以建筑完成为准。
  综合这几个因素:客户预付垫款、建造费用和建筑材料开支、建筑完成时点,可以发现除了第一项,几乎无法量化估计。以恒大地产的财报披露情况,不足以分析为何年三年间摊子越铺越大——分布从区域性到全国,项目数从57个到187个,开工面积从1655万平方米到3652万平方米,在建项目保证金却仅小幅增长。
  据接近恒大地产的人士称,在建项目保证金以绝对值衡量并不是完全科学,因为当开工面积增幅很快、竣工物业增幅更快,在整体物业内比例上升的情况下,在建项目保证金是有可能保持稳定的。但是影响该项目的因素除了开工面积和竣工物业面积之外,还有客户预付垫款,建造费用等,实际情况较为复杂。
  这里并非以此表明恒大地产有造假嫌疑,而是要说明,在恒大地产的财务报表里,存在诸如“在建项目保证金”、“预付客户垫款”这样难以看明白或解释不清楚的项目。对恒大地产的投资者而言,通过财报了解公司,存在或多或少的障碍。这亦或是Citron为何选择恒大地产作为做空目标的原因——当恒大地产本身笼罩在迷雾当中时,无端或有端的指控更能动摇投资者的信心。
  债务水平之辩
  Citron指出,恒大地产的负债持续扩大,现金流将出现严重危机。2011年底,恒大地产的银行借款、预付客户垫款、递延税款、应付税款等负债合计已经从2009年的401亿元增至950亿元,而恒大地产即使资产没有高估,2011年扣除非控制性权益之后的股东权益仅有327亿元,两者的比值达到2.91倍。年,该比值为3.12倍和2.91倍,处于明显高位。而恒大地产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在年分别是22亿元、-117亿元、-37亿元。恒大地产宣称的“现金为王”名不符实。
  恒大地产回应称,Citron将预收账款、递延税款、应付税款定义为借款,并不符合市场惯例。这几个会计账目都是同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不是融资性的负债。特别是预收账款,更是只需在交付物业时转出,不存在偿还现金的问题。
  毫无疑问,Citron用“合计借款”比股东权益来度量恒大地产的债务安全,值得商榷。首先,预收账款、递延税款等不是借款。其次,在物业交付,客户的预收账款转为恒大地产销售收入时,反应在资产负债表上,公司的负债(预收账款)和资产(未交付物业)同步减少,对股东权益没有影响。而此时,Citron的“合计借款”却已经明显减少,于是在恒大地产并未流入流出现金的情况下,分母不变,分子减小,Citron用来衡量的指标就会显著发生变化。因此,Citron提出的这个指标不能真实反映恒大地产的债务水平。
  业内通行用资产负债率或净负债率(净负债/股东权益)来衡量债务水平。恒大地产的资产负债率为80.5%,净负债率为67.5%,虽然不低,但和同行比,也并不特别突出。恒大地产的净负债率之所以没有失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年三年来,在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不容乐观的同时,融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达到45亿元、176亿元、218亿元,相当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
  细究2011年恒大地产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其中的进项除了银行借款、优先票据外,还有一笔32.4亿元的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所得款项。2011年年报中,恒大地产披露了日向子公司出售Grandday Group Limited(下称“Grandday”)49%的股权,代价为32.4亿元(5亿美元折算)。在2011年年报141页的注释中,恒大地产表示Grandday于出售日期的净资产账面值为4655.9万元。而在当时的公告中,恒大地产则披露Grandday及其子公司于日的合并资产净值约为4.5亿元。
  由公告可知, Grandday通过100%持有Lucky Grow Holdings Limited(下称“Lucky Grow”)控制启东宝丰置业有限公司和启东通誉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后两者拥有江苏省启东市寅阳镇的地块。
  启东市的地块对恒大地产来说意义非常。2008年恒大地产首次招股时,启东项目占整个公司土地储备的约25%,招股书中更显示估值超过300亿元,接近启东市2008年全年327亿元的GDP,是其上市筹码的重中之重,这引发市场不少争议,质疑声音集中在这个偏僻小镇如何能有价值如此之高的一块地皮。2009年恒大地产第二次招股时,公司以50分钟车程抵达上海作为项目卖点。目前,启东项目已于2012年6月开盘。
  纵观几个不同时期的数值,以2011年年报披露的数字来看, Grandday于交易日的净资产为4655.9万元,估值为66.1亿元(32.4/0.49),以日的公告来看, Grandday及其子公司于上年末的合并净资产约4.5亿元,而根据恒大地产第一次招股文件,启东地块估值就达300多亿元。即,在资产或估值上,存在3次不同的口径和结果。
  从Grandday估值和启东地块估值来看,土地价值大体吻合,Grandday估值66.1亿元,持有地面面积仅133.5万平米,而招股书显示,恒大地产在启东的总地块面积达597.9万平方米,2008年估值300多亿元,比例上尚属正常。但是这又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如果Grandday的估值和其对应地块面积直接关联的话,为何净资产如此之低?Grandday直接100%持有这133.5万平方米地块,这些地块的价值会全部纳入Grandday的资产负债表中,也就是说,Grandday理论上会有几十亿元的负债,不然难以解释其净资产仅有4655.9万元。同样,Grandday及其子公司,理论上也会有几十亿元的负债。
  除了同一个项目在两次公告中披露口径不同之外,Grandday的估值也高得不同寻常。按Grandday本身净资产来计算,交易估值高达净资产的142倍,以Grandday及其子公司合并净资产来估算,交易估值也高达净资产的14.7倍。若前述推理无误的话,为人置业愿意以这么高的估值入手?
  相比之下,恒大地产于日收购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1%的股份,代价为16.6亿元。而恒大地产披露的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可识别净资产总额为23.4亿元,71%的净资产就是16.6亿元,这说明恒大地产这宗收购,完全是以净资产计价。何以恒大地产收购能以净资产计价,出售资产却是十几倍的溢价呢?
  任何商业行为皆有动机和理由,据接近恒大地产的人士称,华人置业收购Grandday的缘由是看好旗下土地,但是对为何对净资产有十几倍溢价也不是很了解。
  Citron在报告中指出,许家印与和主席存在利益交换。理由是2008年恒大地产第一次招股时,郑裕彤同意以基石投资人的身份投资5000万美元。稍后在12个月内,许家印支付约5100万美元购买香港山顶别墅,交易平均单价为66000港元/平方尺,约比山顶豪宅2010年的平均单价溢价65%。
  Citron引用一位匿名地产代理人的言论表示上述交易较为保密,连开发商的员工都不知道,而且许家印是通过公司间进行交易的。因此,Citron 怀疑许家印利用了这宗安排来换取郑裕彤对恒大地产IPO的支持。
  恒大地产的回应称,许家印个人购买山顶别墅,完全是按照当时的市场价购买,Citron以周边物业平均价格来评判交易,得出了荒谬的结论。
  实际上,Citron的指控仅是猜测,并无任何直接证据表明许主席就一定是利益交换。即使购买股票的5000万美元和购买别墅的5100万美元数字相近,也不能因此断定存在交易。这类捕风捉影的传闻,如果恒大地产平时信息披露透明的话,应不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
  恒大地产的回应中有一项逻辑,指Citron以周边物业平均价格来评判许家印的交易是不合适的。如果许家印购买的山顶别墅是独一无二的,附近没有可比物业,那么用平均价格来比确实是不大合适。如果该别墅周边有同类豪宅,则用平均价格相比,也并不能说就是错的。比如恒大地产如果开发高档别墅区,其中的别墅物业,市场销售价格显然会参照周边其他同级别物业的平均售价。
  由于Citron和恒大地产都没有进一步的信息,目前还无法判断许家印购买的别墅是何种性质。而从Citron提供信息来源的原文链接中可以看到,别墅所在的位置是6-10 Black’s Link on The Peak(Citron报告中误为C10 Black’s Link)。
  其他业务资产之争
  Citron表示,“其他业务”相关资产应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其他业务是指除房产开发、投资管理、物业管理之外的业务。
  Citron认为,恒大地产该部分业务2011年底相关资产达162亿元,但业务收入仅8.97亿元,营业亏损2.52亿元,该业务即使按很高的水平估值,价值也离162亿元很远,恒大地产夸大了“其他业务”的资产,且该项资产存在减值风险。
  恒大地产澄清公告指出,Citron报告所述的“其他分部资产”162亿元是集团内部往来余额抵销前的金额,抵销后,实际应为85亿元,其中资产39亿元,以及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建筑公司之资产(如集团内工程公司、材料设备公司、园林公司、土石方公司、金属材料公司、建筑设计院、工程监理公司)及足球、排球、文化产业公司等的资产。公司管理层认为,其他分部资产没有计提拨备的需要。因此,Citron报告所指其他分部资产被严重高估是毫无依据的。
  显然,Citron混淆了这部分业务资产的定义,这部分业务特别是工程、园林、土石方等还会为集团的物业开发服务,未冲销前直接拿来比较的确是不合适的。而且,Citron的估算过程中,也存在明显的计算错误。
  Citron在计算中表示,如果按EBITDA(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模式估值,假设恒大地产其他业务的EBITDA利润率高至50%,则EBITDA为4.35亿元,假设按10倍EBITDA估值,这部分业务的价值为20亿元,如果使用EBITDA估值,这部分资产夸大了119亿元。
  实际上,用EBITDA乘数来估算的价值,能否和资产直接比较,值得商榷。一个是基于乘数的市场化估值,一个是基于加减的实际资产。另外,即使两者可以直接比较,Citron的计算也存在问题,如果EBITDA的利润率是50%,则8.97亿元销售额产生的是4.48亿元EBITDA,乘以10,估值是44.8亿元,与“162.2亿元”相比,“高估”的资产额应该是117.4亿元,而非119亿元。
  对于恒大地产而言,上述解释澄清了一个问题,却又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足球、排球等业务到底如何归属。
  按恒大地产公告中的说法,足球、排球和酒店、集团内工程公司、材料设备公司、园林公司、土石方公司、金属材料公司、建筑设计院、工程监理公司及文化产业公司共同归属于 “其他分部的资产”中。在恒大地产2011年年报中,主要业务分为房地产开发、投资物业、物业管理和其他业务,主要资产的分类和业务相同,“其他分部的资产”对应“其他业务”。 因此,如果按照恒大地产澄清公告中的说法,足球、排球归类于“其他分部的资产”,那么其产生的收入应该归于“其他业务”。而实际上,在恒大地产2011年年报中,来自足球和排球俱乐部的广告收入3.93亿元,却被归类于主业之外的“其他收益”中,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以及其他一些比较另类的“没收客户订金收入”、“罚款收入”、“同意费收入”等明细并列。
  这样就带来两个问题。首先是“其他收益”和“其他业务”在损益表中的位置不同,当一笔收入从“其他业务”往下跳过“毛利润”转到“其他收益”中,毫无疑问会影响到毛利润率。当然,考虑到恒大地产百亿元的收入量级,上述处理对毛利率的影响并不大。只是这样一来,恒大地产对足球和排球等项目本来就不透明的投入、资产和收益,投资者就更无从知晓。
  此外,足球、排球的广告收入来自“其他收益”,显然成本并未列入“主营业务成本”,如果也没有计入到其他类别的成本,则恒大地产涉嫌扭曲了该项业务的真实情况。分析 恒大地产报表表明,此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实际情况仍不为投资者详知。
  在2011年年报中,恒大地产对“其他收益”有单独的明细解释,但将“销售及营销成本”、“行政开支”、“其他经营开支”三项的明细混在一起,而非按通行做法将各个项目分列再给出明细。这样一来,“广告成本”很可能既包括归类到“销售及行销成本”中的地产广告,也包括归类到“行政开支”中的招聘广告,还包括足球、排球类的广告成本。足球、排球类广告成本中,则很可能既包括为提高实力吸引广告而投入的日常费用、引入球员费用,也包括球队自身宣传费用等。这是一笔过于复杂的账。如果恒大地产在财报中能清晰地列示足球、排球等产业的费用和收益,又怎么会引来Citron“投入25亿美元”的猜测?
  恒大地产在澄清公告中还称,管理层认为“其他分部资产”没有计提拨备的需要。这个结论似乎过于自信。是否计提拨备,取决于资产是否减值,而资产是否减值,取决于账面价值是否大于可回收净值,可回收净值又是可变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折现值的较高者。
  目前看来,恒大地产这些业务的现金流无法直观地看出好或不好,但至少从盈利上来看,2011年收入8.97亿元,亏损2.52亿元,经营状况并不乐观。从可变现净值上来看,恒大地产的酒店等资产,属于非专用性的房屋、土地,一般可变现净值较高。据接近恒大地产的人士称,39亿元的酒店资产,其中除了分布在广州、重庆、清远3家已经运营的酒店之外,还包括在天津等地区的5家在建酒店,且在建酒店的单个规模比已经运营的要大得多。该人士也称,从年报中可以看出,恒大地产确实没有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具体原因可能是恒大地产认为不满足 减值条件。
  但是按恒大地产的说法,“其他分部资产”还包括材料设备公司、园林公司、土石方公司、金属材料公司等,这类公司一般会拥有各类专用性强的设备以及如材料、苗木、金属等存货,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不可能没有一点儿跌价和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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