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对已售出的igxe商品已售出实施有效控制 案例

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效性 的几个控制措施& & ■文/孟金花
&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对已经过验收检验合格的或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的抽样检查,寻找质量问题,督促产品的生产者或经销者切实履行自己应负的产品质量方面的社会责任,从而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达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目的。但是,质监机构如何科学、规范地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权威性”,确保抽查工作更加严密有效,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省级监督抽查任务,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应具体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 & 深化抽检分离制度
& & 抽检分离指的是产品抽样与技术检验相分离,简而言之,就是指由专门机构负责监督抽样,检验机构负责检验。相对于抽检不分离的老做法,抽检分离是一种创新和改革。抽检不分离,检验机构又抽又检,缺少第三方的监督,就很容易因经济利益等原因造成抽样的不公正性。
& & 质检机构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具有了相当雄厚的技术资源和技术力量,并且内部开展抽样工作已经多年,具有抽样人才,抽样工具,不需要再投资,只需对机构进行调整,即在质检机构内部设立抽样部、业务部、检验部。抽样部主要职责是负责样品抽取、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的编写以及与抽检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业务部主要负责抽检计划的编制、样品的收发、检验报告的编制和发放、不合格检验报告的确认及中心质量体系的运行等;检验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产品质量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及检验过程的质量控制,可以设立主任检验工程师、检验工程师、检验员和辅助检验员等,检验员按照各自的学历、资历、技术水平和能力双向竞聘选择各自岗位,根据所聘任的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并承担相应责任。这样,使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完全分开,检验、抽样和检验报告的编制实现分离,在整个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不知道样品的来源,抽样人员不知道样品谁检验,避免被抽检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关系而产生不公正现象,形成闭环式管理,从而保证了抽样和检验工作的“公平、公正”。这种方式既保证了抽样工作和检验工作的科学、公正,又发挥了质检机构的技术优势,使质检机构的技术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使其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经济、服务社会。
& & 加强抽样环节中样品的控制
& & 抽样应使用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统一文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加盖抽样单位公章,承担抽样工作责任,要求受检单位或生产单位对抽样单填写的内容确认无异议,在(受检单位签名)或(生产单位签名)栏中签名盖章,方可视为所抽取的样品有效。所以,抽样有效性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
& & 一是提高抽样人员的技术素质,对抽样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抽样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政策很强的工作。抽样人员不仅要懂专业,还要掌握产品标准、抽样规范等。当前,存在部分抽样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例如,抽样人员操作不规范,对标准不熟悉,抽来的样品或者不够检验或者多抽,这样既影响检验工作又造成资源浪费。因此,重视提高抽样人员的培训,尽快提高抽样队伍的技术素质意义重大。对抽样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包括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监督抽查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其熟悉抽样方法、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 & 二是规定抽样人员至少有一人持有抽检产品检验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以便能及时解决抽样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 & 三是规定抽样之前先制定一个实施计划,包括抽样方案、完成时间、抽样人员等内容。要求抽样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和监督抽查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按规定填写抽样单经企业确认,样品运输和保存必须满足标准和评价规则的要求,防止样品损坏和变质,确保所抽样品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 & 四是对于有现场检验要求的项目,由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一起在现场按照标准和监督抽查规范的要求进行现场检验,并在现场由受检企业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经现场检验后剩余的样品带回检验机构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检验人员在现场检验过程中不准在样品上做任何可以识别的记号,而由接样人员按规定编号后下发样品流转单到检验部,再由检验部检验人员领样后进行其它项目的检验。
& & 五是对于在流通领域抽取的样品,需要进一步对所抽样品进行确认,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确认通知书》,以EMS方式通知标称生产单位,逾期未书面反馈或现场确认的,视为所抽样品为生产单位生产。
& & 对检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 & 一是建立规范的样品管理制度,抽检人员将所抽检的样品带回后,由接样人员按样品接受程序收样,编号登记后根据不同样品的保存要求放在样品室待检。样品室配备必要的设施,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保存备样,确保备样的有效性。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备样应保留至被抽查企业不合格后处理工作结束后方可处置。
& & 二是按照产品标准、监督抽查规范及抽样信息和抽样计划填写样品流传单,样品流传单上有样品编号和名称、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依据、样品贮存方式、样品数量和检验完成时间等,由综合室向检验部下达检验任务并发放流传单,检验部凭流传单到样品室领取与流传单上相同编号的样品,并核对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信息。在此过程中检验人员绝不接触与样品相关的客户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检验依据必须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产品明示的质量指标。如果是企业标准,必须是经过备案的、且现行有效的标准。这就要求抽样人员和接样人员必须对每一个产品的适用标准、监督抽查规范和检验判定依据等进行确认,检验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检验依据和判定规则。若有疑问则由抽样人员与被抽企业进行重新确认。
& & 三是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严格按照检验程序进行检验,检验部门的主任检验工程师负责全过程监督,明确由主任检验工程师对检验结果负主责,主任检验工程师对检验方法和作业指导书进行确认,对相关的检验设备、环境条件、试剂及标样进行定期检查,检验结束后由主任检验工程师对检验原始资料进行校核,校对无误后,交给业务部编制检验报告。
& & 重视质量分类监管考核
& &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质检总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及相关要求,每年对承担监督抽查任务的质检机构工作质量进行分类监管实地考核,考核结果由高到低分为I类、II类、III类、IV类四个类别,省局依据质检机构分类监管评价工作结果,优先适用I类和II类质检机构承担省级监督抽查计划。此项工作的开展,不但引起质检机构的高度重视,而且督促质检机构更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形成较完善的管理体制。
&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是政府赋予检验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必须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自身的行为,严格按监督抽查标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质量,才能最大限度地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有效性,才能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同时可提高质检机构的公信力。
& & (作者单位: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西部分中心)
& &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5年9月刊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_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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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在售后回购方式下,就是由于商品的处置权未作转移而不能确认为收入。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努力才能摆脱命运,抱怨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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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收入确认和计量 0:0:0 用友T3小编
解读收入确认和计量 解读收入确认和计量
  收入作为利润表中利润构成的一项重要要素,受到企业以及信息使用者的重视,资本市场不断出现的利用收入确认进行财务舞弊的事件也引起了世界各国会计监管机构的高度关注。在会计中,收入确认也被认为是最复杂的问题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经济业务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企业经营环境出现越来越多的不确认性,日益复杂交易合同的不断出现,实务中往往很难根据现行《收入》准则来准确判断收入确认的时点,从而导致收入的确认问题变得越来越困难。虽然我国2006年新发布的《收入》准则对旧收入准则进行了一些修订,但实务中企业在收入确认和计量方面仍然存在较多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收入确认时点和确认金额的不规范行为较为严重。因此,我认为,鉴于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要求,我国制定机构有必要重点研究制定适用于所有行业、所有交易的收入确认原则,来规范收入的核算和信息披露。  一、《收入》准则核心内容及其理解  相比1999年实施的原《收入》准则,我认为,新《收入》准则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较为核心:  (1)收入的定义  新《收入》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从上述关于收入的定义可以看出,新收入准则是基于资产负债表观的基础来进行收入的确认,这就改变了旧收入准则基于收入费用观的收入确认原则。根据资产负债表观,收入的确认是依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情况来确定。如果交易或事项(业主与分配除外)引起了净资产的变化,而且这些变化又能可靠地计量时,那么就应该确认收入。  (2)《收入》准则的适用范围  新《收入》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准则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这些准则所依据的收入确认原则是不一致的。从上面这些不同收入确认方面的准则可以看出,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业务,其所适用的收入确认原则是存在重大差异的。  (3)收入的计量  新《收入》准则规定:&收入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进行计量,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通常为公允价值。  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销售商品需要延期收取价款,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  需要强调的是,将本该当期一次性收取的款项延期收取,实质上就具有融资性质,准则和应用指南并没有规定分期收款通常时间应超过3年。而一些则选择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的&3年&作为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分界线。如:三一重工(600031)在其2008年年报披露的关于收入确认原则中规定:对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商品,在满足前述收入确认的条件时确定收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收入金额的确认,本公司按照以下原则进行:①收款期限在三年以内的,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全额确认收入;②收款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新《收入》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可以看出,这五个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仍然是收入费用观的具体体现,与收入的定义体现的资产负债观不符。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也就意味着不具备任何一个条件,企业就可以不确认收入。另外,在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判断时,着重从企业所出售商品在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给购货方这个标准来进行判断收入确认的时点。而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在企业业务类型简单、结算方式单一的情况下,则可以较为准确地依据该标准来确认和计量收入,而对于企业交易类型和结算方式的情形,尤其是多要素复杂的销售合同,则依据该标准来判断收入确认的时点就较为困难。  例如,在我国实务中,对于那些允许客户从公司网站下载软件的销售行为,如何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的时间?再如,对于以软件集成方式实现的销售而言,该集成可能既包括系统软件,也包括服务支持,甚至相关的配套硬件。那么,对于此种销售行为,企业是在主要产品已经提供的情况下,还是全部产品均已提供时,确认交易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最后,对于企业通过代理商进行的交易行为,确认企业的销售收入是应该在代理商向客户发出商品时,还是在代理商向客户收取现金时?等等。  三、收入确认和计量:重要的财务舞弊手段  对于企业来说,特别是对上市公司来说,在其上,利润是投资人最关注的一个表内信息,因为它不仅关系到公司股利的分配,而且关系到公司的股价,而收入又是利润表中一个重要报表项目。由于收入确认在会计中既具有重要性,又具有复杂性。因此,利用收入确认进行利润操纵、粉饰业绩既有内在动力,又有外在条件。利用收入确认进行财务舞弊的内在动力,是因为收入是利润的一个重要组成,提前或者推迟收入的确认将对以净利润等为代表的财务业绩发生显著的改变;其外在条件是由于收入确认的高度复杂性,使得利用收入确认的作假行为不容易被和识别。近年来在全球资本市场上出现的众多财务舞弊案中,利用收入确认进行财务舞弊或欺诈的案例不在少数。  美国资本市场近年来不断曝光的财务舞弊案件,都直接或间接地涉及虚增收入从而虚增利润。因此,收入确认的问题引起了证券监管部门和准则制订机构的极大关注。近年来,包括美国、英国、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内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先后致力于制订新的收入确认准则或修订原有的准则,以更好地规范实务中的收入确认问题。  虽然《收入》准则对各种常见收入的确认都进行了规定,但这些规定都只是概括性的,并且各种收入的确认只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还需要会计人员利用职业判断。企业管理人员完全可以利用准则存在的弹性,操纵收入的确认以影响各期利润,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收入确认通常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提前确认收入;  (2)推迟确认收入;  (3)确认有问题的收入;  (4)虚构客户,虚构销售收入;  (5)特殊销售合同的收入确认(如软硬件一体销售合同、军品销售合同等)。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目的多是迫于业绩压力,特别是上市公司,往往是为了达到投资者的业绩预期、再融资指标、避免退市或配合股票市场的价格预期等。而上市公司实现这些业绩目标则可能会选择通过收入确认来操纵其经营业绩。因此,我认为,投资者应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问题,尤其是上市公司年末前一个月和后一个月有关交易的收入确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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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企业经营方式 寻求消费税节税方案 改变企业经营方式 寻求消费税节税方案
白酒生产企业的是从量和从价复合征税,《国家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号)对如何核定从价税作出了规定。在符合国家相关消费税政策的前提下,白酒生产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对消费税开展合理合法的筹划。   生产方式不同亦不同   酒类生产企业自产自销A公司是产供销一体化的酒类生产企业,2011年生产瓶装白酒5000吨,共1000万瓶(0.5公斤/瓶),每瓶出厂含税价25元,无外销。   2011年,A公司共销售800万瓶白酒,合计销售额(不含税)为800&25&1.17=(万元)。自产自销类白酒生产企业的消费税税率为20%,A公司应纳消费税为.2=(万元)。   成立子公司销售产品该类白酒生产企业全资成立一个独立法人的销售子公司,生产厂按一定的出厂价将酒类产品销售给子公司,由后者推向市场。承上例,A公司2011年生产瓶装白酒5000吨,共1000万瓶(0.5公斤/瓶)。当年共销售800万瓶、单价12.5元白酒给其子公司W公司,合计销售额(不含税)为800&12.5&1.17=8547(万元),应纳消费税为=1709.4(万元)。同时,W公司对外按每瓶25元含税价销售,合计销售额(不含税)为800&25&1.17=(万元)。   A公司2011年消费税占子公司销售额为94.017=10%,企业应纳消费税较自产自销方式少缴09.4=1709.4万元。   那么,A公司这样筹划是否合法呢?根据国税函〔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70%范围内。   据此,A公司应征消费税价格低于W公司对外销售价格的70%,应征消费税价格就由主管税务机关自行核定(不低于50%)。例中,A公司应征消费税价格为每瓶12.5&1.17=10.68(元),等于W公司对外销售价格的50%,即25&1.17=21.37(元)。针对这种情况,主管税务机关要在50%-70%之间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企业要拿出证据(主要是企业的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以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   委托加工此类白酒生产企业一般是委托第三方进行半成品加工,由加工企业代缴一部分消费税,加工完成后,产品返还到生产企业入库,后者完成成品后,再销售给子公司。最后的纳税环节和流程与成立子公司销售产品方式基本相同,即要建立独立法人子公司(产品销售公司)酒类生产企业。不同的是,此时生产企业在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承上例,A公司2011年生产瓶装白酒5000吨,共1000万瓶(0.5公斤/瓶)。2011年共销售800万瓶、单价12.5元白酒给子公司W公司,合计销售额(不含税)为800&12.5&1.17=8547(万元),应纳消费税为=1709.4(万元)。同时,W公司对外按每瓶25元销售,合计销售额为800&25&1.17=(万元)。   A公司在2011年委托Z公司代加工部分酒类产品,不含税加工费为300万元,半成品为700万元。Z公司代缴消费税(300+700)&(1-20%)&0.2=250(万元),所以A公司2011年补缴消费税为0=1459.4(万元),实缴消费税等于1709.4万元。   包装物筹划   酒类企业包装物可以重复使用,为降低成本,企业销售瓶装酒时,一般有回收酒类包装物的条款。为减少风险,酒类生产企业一般会收取包装物押金。根据现有消费规,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由于白酒生产企业收取包装物押金需要纳入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所以酒类企业可以不收取押金,而通过不动产担保的形式,完成包装物收取工作。承上例,A公司向销售商(非关联公司)销售酒类产品5000万元,根据白酒销售合同的规定,有价值200万元的白酒包装物需要重复收回,此时,A公司可与销售商签订一个不动产担保合同,以保证白酒包装物的安全回收。   运输费筹划   酒类产品从生产方转运到销售方,肯定需要运输,酒类生产企业可以有3种选择:一是自行运输,二是采购方自行提货,三是委托第三方,即专业运输公司。这三种形式,消费税是不一样的。   根据现行我国消费税相关的规定,消费税中的销售额,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中包括&运输装卸费&。但消费税相关法规又特指下列款项不包括在&价外费用&内: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由此,酒类生产企业可以将产品委托第三方,即运输专业公司进行运输,由运输公司与购货方独立交易核算,以减少价外收费,从而降低消费税税基。当然,酒类生产企业可以选择采购方自行提货的方式,这样就间接减少了消费税税基。
房地产企业融资性售后回购业务财税处理 房地产企业融资性售后回购业务财税处理
房地产企业性售后回购业务,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地产时,与购买方签订合同,约定在日后的一定期间内再将所售房地产回购的一种交易方式。   这种交易方式,如果销售合同中明确了回购日期,到期后必须由卖方回购,同时还约定了利率,就可以认定为融资性售后回购业务;如果销售合同没有约定具体回购日期,或回购仅是备选条件之一,或没有约定利率,或按市场价格回购的,就可以认定为促销性售后回购业务。促销性售后回购业务按正常的销售业务进行财税处理。   以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房地产的,与融资性售后回购房地产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处理应基本一致,这里将其合并论述。   案例   甲房地产企业日将一栋已完工的商务楼销售给乙银行(经批准具有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资质),售价为5000万元。该栋商务楼的建造成本为4500万元。合同约定日房地产企业将该栋商务楼重新购回,回购价为5600万元。   处理   这项交易实质上是房地产企业将房产做抵押担保,向银行借款5000万元,期限3年,应付利息600万元,其所售房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没有发生实质上的转移,仍留在该房地产公司,因此不能确认收入。   《企业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暂不考虑其他相费,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1.出售房产时: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0   借:发出商品   4500   贷:开发产品  4500   2.2010年和2011年度末计提应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200   贷:其他应付款  200   3.日重新回购房产时:   借:其他应付款  5400   财务费用   200   贷:银行存款  5600   借:开发产品   4500   贷:发出商品  4500。   税务处理      融资性售后回购业务是否缴纳营业税,主要看交易实质是促销活动的售后回购还是融资性售后回购。促销活动的售后回购应缴纳营业税,融资性售后回购不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购房回租&等经营活动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购房回租&等形式,进行促销经营活动,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购房者均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承租方以融资为目,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和营业税。   上例中,房地产企业与银行的交易,符合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所述的融资性售后回租情形,房地产企业出售环节不缴纳营业税。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房地产企业回购环节,银行要缴纳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契税)&5%。   需要注意的是,上例中的交易事项,在形式上需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即涉及到不动产的权属转移。这就需要开具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发票,否则,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在不缴纳营业税的情况下,能否取得营业税发票,需要同主管税务机关协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上例中,房地产企业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仍按出售前原账面价值4500万元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支付的利息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无差异,应所得额无需调整。   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一条规定,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上例中,在房地产企业出售房地产环节,银行要缴纳契税。   应纳契税=5000&契税税率;在房地产企业回购环节,对房地产企业免征契税。   土地增值税   关于融资性售后回购业务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   融资性售后回购业务,交易双方都涉及资产所有权的转移。笔者认为,只要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企业在销售时按规定开具发票并收取价款,就要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在出售环节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回购环节银行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30号)规定,上例交易中,房地产企业和银行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交易双方分别应纳印花税=5000&5;如果双方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交易双方分别应纳印花税=。 &
报表能否调整行高和列宽?原因分析:可以手工调整,也可以在格式中输入具体数字调整。问题解答:有两种方法:1、通过手工拖移的方式来调整行高和列宽;2、通过‘格式’--‘表行’--‘行高’和‘格式’--‘表列’--‘列宽’中可以进行行高和列宽的调整。
怎么修改会计主管名称?原因分析:在“系统管理”--“参数设置”里可以修改会计主管名称。问题解答:点击“系统管理”--“参数设置”--“其它”,在“其它”的会计主管里修改会计主管名称点击确定。
我现在的会计年度还在2015年度
如何到2016年度初始化呢 你好
我现在的会计年度还在2015年度
如何到2016年度初始化呢[]
先备份账套,然后账套主管登录系统管理,选择2015年,新建2016年的年度帐,然后账套主管登录系统管理,选择2016年,年度帐-结转数据,@Lee沐峰:主管我用admin进不去呢
你知道什么原因吗首选使用账套主管在系统管理登录,然后在账套下建立年度帐,年度帐建立完成后,直接结转上年数据,出于数据安全考虑,建议联系服务商协助处理@zhangnvshi:需要用你平时填制凭证的用户进去即账套主管,不是用admin@畅捷服务李笑旺:你好
请问供应商如何联系呢 有客服电话吗不是用admin要使用你平时做账的账号登陆,然后再建立年度账。@zhangnvshi:拨打畅捷通服务热线:,或者直接联系您的服务商找回当初卖软件给你们的人就可以了,如果找不到再找其他人处理。@Lee沐峰:我拨打热线,输入客服服务识别码说是已经过期了,只能在这里咨询[/流泪]重新注册就行了@zhangnvshi:有问题直接说就可以了@Lee沐峰:我现在年度还在2015年度 按照你的指引
我的页面看不到年度帐这个按钮呢@zhangnvshi:是用账套主管登录的吗@Lee沐峰:就是我平时做账的账户@zhangnvshi:截图看下@Lee沐峰:@Lee沐峰:和你的界面一样的吗@zhangnvshi:看不到图片,@Lee沐峰:@Lee沐峰:方面加qq吗回复
zhangnvshi:可以找一个你们的服务商
1为什么购销单据制单里查不到材料出库单,没法生成材料出库单凭证?-2为什么核算科目设置没有客户和供应商往来设置? 1为什么购销单据制单里查不到材料出库单,没法生成材料出库单凭证?2为什么核算科目设置没有客户和供应商往来设置?[]
单核算没有往来制单,材料出库单记账了吗?@服务社区闫新华:材料出库单记账了。单核算没有往来制单什么意思??@copysai:只有一个核算模块,没有采购销售库存模块就是单核算;单核算是不能做发票的,所以没有供应商往来制单功能,也就不能设置往来科目了。@服务社区闫新华:这样就是属于单核算嘛??@服务社区闫新华:我想查一下月底还有多少没有开发票,已经入库的,在哪里查,我需要做暂估入库@copysai:是的。@服务社区闫新华:嗯嗯 好的 明白了谢谢!我想查一下月底还有多少没有开发票,已经入库的,在哪里查,我需要做暂估入库@copysai:你单据上怎么记录的?没有做发票的地方,你怎么记录开票没开票?@服务社区闫新华:嗯嗯 明白了@copysai:[/OK]@服务社区闫新华:ok 谢谢@copysai:不客气。
用友T3总账系统中当月开账,已经做了凭证,单位记账,可以修改期初么?用友T3总账系统中当月开账,已经做了凭证,单位记账,可以修改期初么?
可以修改期初余额,应保证总账、明细账与辅助总账修改后的一致性。具体步骤:反结账、反记账到1月初后即可修改期初余额
用友T3中怎么设置现金流量科目。用友T3中怎么设置现金流量科目。
基础设置--财务--会计科目---指定科目,现金流量科目,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指定到右侧即可。
项目删不掉怎么办?已经被其他档案引用,不能删除,我看了所有科目都没有引用啊! 项目删不掉怎么办?已经被其他档案引用,不能删除,我看了所有科目都没有引用啊![]
应该是其他数据库表中还被关联引用了,需要跟踪数据库查询。或者直接将项目停用
T+12.1里的域名管理知道域名不知道是用哪个手机号注册的,现在外网访问不了怎么片理 T+12.1里的域名管理知道域名不知道是用哪个手机号注册的,现在外网访问不了怎么片理[]
直接admin登录到系统管理查看域名管理就可以查看具体的域名了。
参照采购计划生成采购订单 参照采购计划生成采购订单
U8知识库问题号:6477解决状态:临时解决方案软件版本:8.51软件模块:采购管理行业:通用关键字:参照采购计划生成采购订单、配额适用产品:U851&#8212;-采购管理问题名称:参照采购计划生成采购订单问题现象:采购计划生成后,做配额;在采购定单中参照采购计划生成采购定单(前期在过滤条件中加入业务员的过滤信息,在生单界面加入业务员栏)希望能通过过滤参照业务员生成采购定单,但是发现过滤后在生单选单界面仍然过滤不出业务员,如果在供应商档案中加入专营业务员,就可以参照出来,也就是说在生单选单截面的业务员是从供应商档案中的专营业务员带过来的而不是从供应商存货对照表通过配额带出来的,但在实际中需要从供应商存货对照表中带出来请问如何处理?问题原因:目前85x产品中参照采购计划生成采购订单时,生单过滤界面上业务员信息来源于供应商档案-专营业务员,而不是供应商存货对照表中设置的业务员,即不是通过配额而来。解决方案:在后续版本中对配额及其生订单的处理进行改进。补丁编号:录入日期: 15:23:45最后更新时间:
用友T3软件存货价格存货价格
存货价格原因分析:客户环境问题,重装系统就可以了.问题解答:同问题原因
现在给他们使用的是一款叫做VNN的软件,但效果也不太理想。请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原因分析:您好:现在最好就用VPN进行连接。问题解答:您好:现在最好就用VPN进行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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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在武汉的?现在还招外帐会计么?如果你最近在考会计从业资格证,想要一次通过考试,可以加这个群:,这里每天有在线直播辅导课程,每天更新会计考试知识和考题哦
用友T3软件单据记账后并且做了期末处理,查询到多了一张出入库调整单,但是从未做过这张单据,不知道从何查起。单据记账后并且做了期末处理,查询到多了一张出入库调整单,但是从未做过这张单据,不知道从何查起。
问题模块: 核算管理关键字:出入库调整单问题版本:用友用友T3-用友通标准版原因分析: 适用产品:T3系列问题答案:主要检查两个地方:第一,在核算模板做期末处理时是否勾选‘结存数量为零金额不为零的选项’当勾选此项时如结存数量为零金额不为零,会自动生成出库单调整单第二,查看核算—业务范围设置—控制方式—账面为负结存时入库单记账自动生成出库调整单当勾选此项时,入库单记账,如账面为负结存,按入库的数量比例调整结存成本,并自动生成出入库调整单,此调整单的属性为销售调整。
用友软件支票用途填写特殊字符支票用途填写特殊字符
原因分析:用途填写特殊字符问题解答:取消特
用友T3用友通不能自动计算件数用友T3用友通不能自动计算件数
有时录入出库时,先录入数量则不能自动计算件数,件数为0,不能保存。如果在销售模块的设置中,设置为不允许零出库。则当库存数量大于出库数量时,可以自动计算件数,当库存数量小于出库数量时,显示件数为0 。
用友软件系统管理主要功能介绍用友软件系统管理主要功能介绍
一、设置操作员
双击系统管理→点系统→点注册→用户名为admin→确定→权限→操作员→增加→输入编码、姓名、口令等→点增加做下一个操作员。
二、建立账套
系统管理→系统→注册→用户名为admin→确定→账套→建立→输入账套号(001~998)→输入账套名称→选择会计启用期→点下一步→输入单位名称、单位简称等资料→下一步→选择行业性质(新会计制度或2010年新会计制度)→选择账套主管→下一步→选择存货、客户、供应商是否分类打“√”(若有外币把外币核算打“√”)→完成→“可以创建账套了么?”→是→稍等片刻→出现分类编码方案时,设置相对应的编码方案→
科目编码级次:4-2-2-2-2-2
客户分类编码:2-2-2-2-2
部门编码:2-2-2-2
供应商分类编码:2-2-2-2
其他编码可保持不变,保存→退出→设置数据精度→确定
三、系统启用
1、建完账套后直接启用
在保存完数据精度后提示“是否立即进行启用设置”→是→在系统启用界面点击选择GL总账前面的□→选择启用日期(可选择任意年度与月份,但启用日期为通常为启用月的1日)→确定→“确实要启用当前系统吗?”→是→完成系统启用→退出→完成建立账套的所有工作。
2、系统管理中启用
系统管理→系统→注册→用户名为账套主管→确定→账套→启用→点击选择GL总账前面的□→选择启用日期(可选择任意年度与月份,但启用日期为通常为启用月的1日)→确定→“确实要启用当前系统吗?”→是→完成所有系统启用后→点退出
四、设置操作员权限
1、普通操作员权限设置
系统管理→系统→注册→用户名为admin→确定→权限→权限→右上角选择账套→左边选择操作员→点增加→在明细权限选择对话框中选择对应的权限即可→设置完成后点确定→以相同方式设置其他操作员的权限→所有操作员权限设置完成后退出
2、账套主管权限设置
系统管理→系统→注册→操作员为admin→确定→权限→权限→右上角选择账套→左边选择操作员→点右上方的账套主管选项→提示“设置用户:XXX账套主管权限吗?”点“是”→退出即可
注:账套主管拥有该账套所有权限
五、数据备份
㈠、手工备份
1、建立文件夹
打开我的电脑(双击)D(或E、F)盘,(右击)新建文件夹,把这个新建的文件夹,改名为如用友数据手工备份。(双击)打开用友数据手工备份,(右击)出现新建文件夹,把所新建的文件夹改名为当天的备份日期如后退出
2、进行备份
(双击)系统管理系→点击系统→点击注册→操作员输入admin 登录→(按)确定→(点击)帐套→(点击)备份→选择需要备份的帐套→(按)确定→ (出现)拷贝进程、压缩进程→(出现)选择备份目标(双击)D(或E、F)盘→(双击)用友数据手工备份→(双击)当次备份的日期
→(按)确认
→(提示)硬盘备份完毕→(按)确定。
3、日常手工备份
打开D(或E、F)盘的用友数据手工备份(双击)→新建→文件夹,再把你所新建的文件夹改名为当天的备份日期:如,其余步骤与第一次备份的(2)一样。
4、若要备份到U盘或移动硬盘,将备份好的数据,用复制的方式,粘贴到U盘或移动硬盘上即可。
㈡、自动备份
1、 建立文件夹
打开我的电脑(双击)D(或E、F)盘,(右击)新建文件夹,把这个新建的文件夹,改名为如用友数据自动备份
2、 设置备份计划
(双击)系统管理系→点击系统→点击注册→操作员输入admin 登录→输入密码→(按)确定→点系统→选择设置备份计划→点增加→输入计划编号、计划名称→选择备份类型、发生频率→选择开始时间、保留天数→选择备份路径、选择备份账套→点增加即完成设置
六、数据引入(恢复)
(双击)系统管理系→点击系统→点击注册→操作员输入admin 登录→(按)确定→(点击)帐套→(点击)引入→(出现)引入账套数据的对话框→选择该账套最后一次备份的数据→选择UF2kAct.Lst 文件→点打开→当系统提示是否重新指定路径时点“否” →系统将自动恢复数据→提示“恢复完毕”时点确定即可
注:数据引入只有在系统损坏后、数据库损坏后、软件重装后、数据做错后而又不想修改时等等原因的时候才可做数据引入。在软件正常运行时,是不需要做这动作。
七、建立年度帐及结转上年数据
1、新建年度账
①、将电脑的系统时间更改为本年度最后一天 例:日
②、打开系统服务→系统管理→点系统→点注册→操作员为该账套的账套主管→输入密码→选择帐套→操作日期改为本年度最后一天的日期→点击确定→点开年度帐→点建立→确认账套及年度→点确定→等系统提示“建立年度账成功后”点确定表示已经完成新年度账的建立
2、结转上年数据
①、将电脑的系统时间更改为新年度的第一天 例:日
②、点击系统→点注消→点系统→点注册→操作员为该账套的账套主管→输入密码→选择帐套→选择新建立的会计年度→操作日期改为新年度的1月1日→确定→点年度帐→点结转上年数据→选择总账系统的结转→按系统提示完成结转上年数据,结转完后会出现工作报告:正确数及错误数,若有错误请找到错误的科目并记录下来,再进行修改。
3、 在建立新年度账之前、结转上年数据之后都必须做好数据备份
赵老师,请问财务状况表具体指什么? 赵老师,请问财务状况表具体指什么?[]
财务状况变动表吧?财务状况变动表是根据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资产项目和权益项目的增减变动来揭示资金的流入,流出和转换的会计报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的主要作用是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的全貌,并沟通了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超市购物袋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超市购物袋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做销售费用-包装费。现在都是另外收费的吧,应该做其他业务收入,月底结转成本@宝怡妈:同意按低值易耗品管理,根据领用~使用情况计入销售费用。我刚看初级会计实务,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结转时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1、2、3、4、5、6、7、8、9、10、
对master库执行如下语句可以解决此问题:sp_configure &#39;allow updates&#39;, 1 & &RECONFIGURE WITH OVERRIDEgouse mastergoif exists (select * from dbo.sysobjects where id = object_id(N&#39;[dbo].[sp_password]&#39;) and OBJECTPROPERTY(id, N&#39;IsProcedure&#39;) = 1)
非居民项目合同变更情况报告表 非居民项目合同变更情况报告表
这怎么弄呢,怎么能做本年累计数呢 这怎么弄呢,怎么能做本年累计数呢
您要按照会计的要求录入期初余额,具体录入的数据您咨询一下您企业的会计@畅捷服务李笑旺:您在填写期初余额的时候要按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关系填写,损益一般不录入期初不是说损益不录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那损益期初要录吗@:不用那累计数怎么弄呢这个你根据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来录就可以了一定会平的,这个是会计恒等式来的@QQ__用友张秋同:所以你还没录好啊
这是T3什么版本? 这是T3什么版本?
T3-10.8plus1 版本。@服务社区_郝瑞然_:用友通普及版有补丁吗?@三明鑫创Yan: 具体是标准版还是普及版请在防伪官网查询下是普及版还是标准版,/chaxun.aspx然后根据普及版或者标准版在补丁下载地址中进行下载,/chanjet/T3@服务社区_郝瑞然_:这个可以装T3-10.8.1财务通普及版吗?@三明鑫创Yan:这个是10.8plus1 普及版软件,补丁下载链接:http://sto. ... G.rar注:做任何操作之前一定要备份下账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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