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拍到背后没拍到正面的用来做灿岩夫妇证据拍摄图吗

监控拍下证据 的哥被开除_网易新闻
监控拍下证据 的哥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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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记者 左春林)一名 的 哥 捡 到 乘 客 的 一 部Iphone5S手机后,谎称被其他乘客捡走,拒不交还给失主,公安机关与他进行了4个小时的交流和沟通,也未见效,最后通过监控、证人作证,在事实面前,该司机不得不承认手机是被他侵吞了,最终他交出了手机。
日中午1点,李某某驾驶贵AU6318出租车在大营坡搭乘三名乘客,这三名来自武汉的乘客是到贵阳投资的,他们在紫林庵下车后才发现有一部iphone5S手机遗忘在了出租车上,因为手机里装有很多重要的资料和照片,失主非常着急,他们立即拨打了遗失手机的号码。电话接通后一名自称是乘客男子说他捡到了这部手机,愿意还给他们,双方约定了在石板坡见面,失主赶到石板坡后,再拨打自己的电话处于关机状态。
无奈之下,失主只好选择报警。接到报警后,贵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根据乘客坐车的车票很快就找到了该出租车的车主和驾驶员。但是驾驶员坚称自己没有得到这部手机,是被其他旅客带走了。
民警通过种种迹象发现,手机应该还在驾驶员手里。民警于是苦口婆心对驾驶员讲道理,请他把捡到的手机交出来,但是,四个小时过去了,驾驶员还是说自己没有捡到这部手机,肯定地说是其他乘客捡走了。
随后,民警调取监控视频、以及通过人证、物证等证据。终于,该车驾驶员开口承认是自己侵占了乘客的iphone5S手机,并交出了手机。
据了解,该车驾驶员李某某是贵州成黔天骄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名驾驶员。目前,根据贵阳市出租车管理相关规定,李某某受到注销其出租车治安证、注销其出租车从业资格证的处罚,两年内不得再从事出租车行业。有关部门还将对李某某所在的成黔天骄公司给予相应的处罚。
作者:左春林
本文来源:金黔在线-贵州商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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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今起有新规:监控没拍到驾驶人 车主认罚不记分
09:24 & &来源:厦门日报
浏览 14769 次
  原标题:监控没拍到驾驶人车主认罚不扣分    省公安厅出台规定,对客运、货运、教练、危化品运输以及校车等重点车辆不适用
  (记者黄璜)昨日,朋友圈流传着几张交警部门的通知截图,称&车辆违法相片无法确认驾驶员的,不记分,但必须车主本人来处理&,有的消息还说这是&交警部门搞活动,只在6月17日前有效&。这些消息内容有真有假,记者联系交警部门,为大家详辨真伪。    新规旨在杜绝    违法行为    据了解,日前,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强调规范,切实杜绝&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根据《通知》要求,交警部门在对非重点车辆(注:指除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货运、教练、危化品运输、校车以外的车辆)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记录进行处理的时候,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或虽记录到图像,但经审核属于不清晰或者不完整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机动车所有人(所有人为单位的,询问机动车管理人)、审核违法事实和证据后,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计分。    通俗地说,就是监控没拍到驾驶人的,车主来认罚不用扣分,但仅限非重点车辆。客(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的监控违法记录,不论是否拍摄到驾驶人图像,也不论图像是否清晰、完整,都应通过车辆所属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确定驾驶人,按规定处罚和记分。    并非只在17日前有效    车主无需扎堆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规定并没有注明只在6月17日前有效。市交警支队表示,今日起,只要车主本人携带行驶证、身份证前往窗口处理,如果监控拍下的证据图片,没有拍到机动车驾驶人,或图像不清晰、不完整的,可根据《通知》规定执行,不予记分。不仅如此,目前未处理完毕的非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也按照《通知》规定办理。    交警部门也提示,目前相关具体流程还有待完善,如12123等网上处理渠道就暂时无法这样处理,相关车主不用急于现在扎堆来处理。    【提醒】    故意遮挡面部    将被从严查处    &监控没拍到驾驶人,车主认罚不扣分&的消息在朋友圈传开之后,也有人妄图钻空子躲避扣分。交警部门提醒这些人趁早打消念头。省公安厅特别强调,《通知》实施过程中,发现有驾驶员开车故意通过遮挡面部逃避交通技术监控的,公安交警部门将调取相关证据,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从严处理。    近几年来,我省各地高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数量不断增加,交警部门更是持续加强路面巡查以及专项整治力度,让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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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30000元/O书友最值得收藏的网络小说书库...家门口停车场私装监控 律师:拍摄内容可做纠纷证据
07:39 &&来源: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律师提醒:公共场所的拍摄内容可做纠纷证据使用,但随意将拍摄内容外传可能构成侵权
随着网络的发达,安装监控摄像头早已不是什么&高精尖&的事,在自家安装监控的更是不少见。近期的热播电视剧 《欢乐颂》里,主人公&安迪&搬进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在门口装上了监控摄像头,这一剧情再次引发公众关于个人安装监控的争议:在自家门外装摄像头保障安全,但你的邻居却可能并不愿意如此曝光于镜头之下。天府早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如今市面上销售的家用监控摄像头非常多,功能齐全,买家只需要按照产品说明,自己就可以在家里轻松安装,花费从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不过律师提醒:对于在公共区域拍摄到的视频内容一定要小心使用,&如果在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将拍摄内容外传,很有可能构成侵权,引发民事纠纷。&
她说:邻居家门口装监控,总是感觉怪怪的
根据购买了监控设备的买家反馈,个人在家安装监控大多出于防盗、照看老人小孩、观察宠物等几种目的,室外安装的位置多在大门外、院子里、停车位上方等等。对于在家门外安装监控摄像头的态度,部分市民认为确有需要;但绝大多数市民也表示,如果发现邻居在附近装了监控,会&感觉不舒服&。
从去年底开始,张女士发现对门邻居在门口装上了监控摄像头,镜头正对着自家门口。这让她每天进出都感觉很不舒服。&我知道他装监控是为了防盗,但每天出门一抬头就看到那个黑洞洞的镜头正对着自己,心里总觉得怪怪的。&
张女士认为,在家门口装监控还是应该提前跟邻居商量一下,&毕竟会涉及到周围的人。&双方还可以在监控范围、镜头角度等方面进行协商,&比如把摄像头调整一下角度,不要直勾勾地对着别人家门,可能给人感觉会舒服很多。&
他说:邻里纠纷车子被划,想借监控取证
对于家住成都东二环的王先生来说,装个室外监控的想法由来已久。2013年搬入小区不久,王先生与楼上邻居因为搭建阳台的问题发生了不快。&他想在楼上自己搭个阳台出来,找我协商,但因为考虑到安全等因素,没有协商成功。&这件事之后不久,王先生停在小区的车就被划花了。&整个车身,被人拿东西划了一大圈。&
王先生开始并没多想。后来车子又两次被划,其中一次,在车子被划前还曾有人两次上门按门铃骚扰。王先生说自己有两辆车,一直被划的都是停在邻居附近的那辆,&另外那辆邻居没见我开过,也没有被划过。&前后算下来,王先生的车一共被划伤过3次,每次修复费用在千元以上。为此,他报过警,也找邻居争论过,&但没有证据,最后都只有不了了之。&
无奈之下,王先生想到了装监控,&我想在家门口和车位旁各装一个,但是因为拉线等原因,一直没有实现。&如今经过跟物管协商,王先生借用了小区停车场的一个公共摄像头,24小时对准自己的车,才不再有类似事情发生。不过他仍希望条件合适了能自己装个监控,&毕竟不可能一直占用公共摄像头,也容易给别人带来不便。&
摄像头种类繁多,安装一套不过千元
天府早报记者在网购平台搜索&监控摄像头&,能够看到数十种相关品牌,商家们重点宣传的功能包括百万像素高清画质、夜视功能、手机远程监控、移动侦测报警等等。网页里附有安装说明,买家根据说明,自己动手就能安装好一套监控设备,花费从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
记者联系了其中一名卖家,其店内的一款监控套装月销量近2000套,包含摄像头、录像机及相关配件。卖家表示,来购买监控套装的既有大型商场、个体门店,也有家庭自用的,&反馈都很好。&经过咨询,如果想在家里安装一套监控设备,客厅、门口各一个摄像头,价格在900元左右。&回去接上电脑显示器或者液晶电视就可以观看了,平时不接显示器也可以正常录像。&
拍摄内容外传,可能构成侵权
四川和骏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刚表示,家门外的走廊、小区停车场等属于公共区域,对于个人在这些地方安装监控摄像头的行为,目前法律尚没有明确规定。不过他认为,在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已经超出了自己的私人生活范围,有可能导致其他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拍摄进去,甚至可能拍到一些别人的私密行为,&肯定是不妥当的。&
李刚律师建议,安装监控摄像头应尽量限制在自己的生活空间内,如果出于防盗、取证等原因一定要安装在外面,则对拍摄内容一定要小心使用。他表示,对于王先生这样需要证明个人财产受损的情况,拍摄到的视频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对于拍摄到的所有涉及他人的内容,都要注意保密。&如果在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将拍摄内容外传,很有可能构成侵权,引发民事纠纷。&
原标题:家门口停车场私装监控 律师:拍摄内容可做纠纷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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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核实:谷小姐和丈夫陈先生均为湖北人。在他们的理发店边上,开着一家网吧。网吧门口的一个摄像头,可以拍摄到理发店门口的动向。
  陈先生向记者提供了电瓶被窃的视频。从视频中看到,当天上午10时11分,一辆白色面包车出现在理发店附近,1分钟后,车上下来一名黑衣男子,他站在理发店门口的电瓶旁,似乎在等机会。
  不一会儿,黑衣男子与面包车上下来的白衬衫男子交头接耳了一番。几分钟后,黑衣男子走进陈先生的理发店。
  10时26分,黑衣男子从理发店探出脑袋,朝面包车上看了看。随后,面包车上下来另一名白T恤男子。黑衣男子关上理发店的门。10时27分52秒,白衣T恤男子拿起理发店门口的电瓶(如图),并将其搬上了面包车,迅速离开。
  受害人说法
  谷小姐说,电瓶被偷的事,是理发店对面一位摊主告诉他们的。她丈夫立即带着几名店员追了出去,可已不见了面包车踪影。她丈夫回到店里,马上到隔壁网吧要视频,而她则向警方报案。此时,那个在店内理发的黑衣男子,不顾头发才理一半,撒腿就跑。
  陈先生说,在看了几分钟视频后,他们立即去追黑衣男子,并将他抓住,扭送到瓯海公安分局梧田派出所。他还向民警提供了当时的视频。
  19日上午,陈先生来到梧田派出所,民警称,黑衣男子拒不承认自己参与偷电瓶,无奈之下,警方只能在24小时后,将他释放。
  事后,陈先生夫妇说,他们不仅抓住了小偷,还提供了视频,结果小偷还是给放了,这个结果他们实在无法接受。
  谷小姐称,视频拍下小偷到她店里作案,这已经是第二次了。今年上半年,店里的笔记本电脑、现金和一些贵重的器材被偷走,视频拍下了小偷作案过程。当时也向警方提供了视频,可至今还没有破案。
  黄屿村几位村民也表示,他们家门口都装有监控,如果视频拍下小偷作案过程,也不能对小偷怎么样的话,那装监控岂不是徒劳?
  警方说法
  瓯海公安分局梧田派出所当日接警的刘警官向记者说明了案件经过。刘警官说,那名黑衣男子一直不承认自己参与偷电瓶,也不承认自己认识面包车上的另外两人,他只是说自己在路上拦下这辆面包车,并付钱要求面包车司机把他送到理发店门口。刘警官表示,在看过视频后,警方认为,视频无法直接证明这名男子就是小偷。所以,最后因为证据不足,只能将他释放。
  律师说法
  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玉琼表示,如今拍视频已成为一种潮流,无论是专业摄像机还是监控,或者是市民手中的手机,都能用来拍摄视频资料,而且经常有市民会在不经意间拍下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王玉琼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视频是完全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的。视频可以作为直接证据或成为证据链当中的一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视频要成为定案的证据,就必须具备“唯一性”,即对案件的定案事实,按照该证据的逻辑所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排除其他可能性。谷小姐提供的视频确实没有直接拍到黑衣男子直接参与了偷盗,警方的做法并没有不妥。但是许多视频,可以给警方提供很好的线索,为破案提供有力的帮助。
  记者 金熠
关键词:视频 证据编辑: 林振将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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