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胜货柜有限公司4.24限限货时间节点以什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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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于浙江省经济中心,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宁波。依托于优异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市场环境,本公司专注于经营销售世界知名品牌液压元件,同时代理国内顶级液压品牌-北京华德液压。
地 址:中国 浙江 宁波鄞州区锦寓路666号名汇国际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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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主阀弹簧主要用于克服阀芯的摩擦力,弹簧刚度小。当溢流量变化引起主阀弹簧压缩量变化时,弹簧力变化较小,因此阀进口压力变化也较小。调压精度高,广泛应用于高压、大流量系统。
溢流阀的阀芯在移动过程中要受到摩擦力的作用,阀口开大和关小时的摩擦力方向刚好相反,使溢流阀开启时的特性与关闭时的特性产生差异。
博世力士乐rexroth工业液压气动元件大量现货(电磁换向阀、节流阀、单向阀、比例阀、伺服阀、安全溢流阀、流量控制阀、减压阀、调节阀、压力继电器、比例放大板、放大器,轴向柱塞泵、叶片泵、齿轮泵,伺服驱动器、伺服电机,气动元件、气动阀、气缸等),部分系列型号:
直动式溢流阀
DBDS6K1X/100
直动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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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动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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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动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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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动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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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动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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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动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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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动式溢流阀
R900&424&288
DBDS30K1X/315
直动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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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DS6P1X/100
直动式溢流阀
DBDS6P1X/200
直动式溢流阀
DBDS6P1X/315
直动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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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00&42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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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动式溢流阀
R900&424&745
DBDS10G1X/50
直动式溢流阀
R901&192&972
DBDS10G1X/630
直动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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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先导式溢流阀
R900&59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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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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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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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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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R900&50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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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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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R900&926&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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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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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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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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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R900&780&198
DBW20B1-5X/350-6EG24N9K4
先导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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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ZDB&6&VP1-4X/50
先导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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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R900&522&027
ZDB6VA1-4X/315V
先导式溢流阀
R900&551&788
ZDB6VB1-4X/315V
先导式溢流阀
R900&409&898
ZDB10VC2-4X/315V
先导式溢流阀
R900&411&430
Z2DB10VC2-4X/315V
先导式溢流阀
R900&411&462
Z2DB10VD2-4X/315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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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R900&41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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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R900&410&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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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R900&410&860
ZDR10DP2-5X/150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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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00&41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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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R900&483&787
ZDR6DP2-4X/150YM
先导式溢流阀
R900&48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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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R900&483&786
ZDR6DP2-4X/75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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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R&10&VP4-3X/100YM
ZDR&6&DA2-4X/15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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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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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动式减压阀
DR&10&DP2-4X/150YM
直动式减压阀
DR6DP1-5X/75YM
直动式减压阀
R900&47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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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动式减压阀
R900&45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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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动式减压阀
R900&47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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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动式减压阀
R900&41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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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动式减压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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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减压阀
R900&598&358
DR10-5-5X/200YM
先导式减压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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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减压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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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减压阀
R900&59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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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减压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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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式减压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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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压力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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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来自:环保局时间: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四批&&& 2017年5月18日)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东山苑小区与南台十六府小区之间的道路,前2月开始有人堆放建筑材料,阻碍道路,沙石废水排在路面,装卸货粉尘、噪声扰民。
水、噪声、扬尘
当事人郑淑云占道堆放水泥、沙、砖等建筑材料,占地约10平方米,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影响周边环境。
1. 5月18日,仓山区东升街道、区市容局当场责令当事人郑淑云立即停止经营行为,于5月19日前自行清理堆放在该地块上的货物材料。
2. 5月19日上午9时,仓山区东升街道、区市容局对该地块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郑淑云正在装运搬离货物材料,未见经营情况。当晚18时,仓山区东升街道、区市容局再次对该地块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郑淑云已将该地块上的货物材料全部清理完毕。
3. 5月19日晚,仓山区东升街道现场对该小区周边的垃圾杂物进行全面清理。同时,仓山区东升街道、区市容局将继续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占道经营建筑材料以及粉尘、噪声扰民情况再次出现。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洋里乡纪兜村,福丰、华阳养猪场将新挖坑的土随意堆放在坑周围的斜坡上,最近雨季这些黄泥水流到农田,村民认为这种整改方法不合理,黄泥水造成农田二次污染。
1.闽侯县华阳农牧有限公司的临时储污池下游约五百米处的农田,已抛荒多年没有耕作,且现临时储污池下游植被覆盖率高,目前未发现有黄泥水流入现象。2.福建福丰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开挖的临时储污池周边下游有少部分荒地(已被福丰公司租用),其中东侧边坡下一百米处为农田和菜地,且该边坡植被覆盖良好,目前未发现有黄泥水流入现象;南侧下游约三百米处农田已抛荒多年,没有耕作,目前未发现有黄泥水流入现象;西侧下游约五十米处是荒山地,没有耕作,目前有少量黄泥水流入,往下五百米之内无农田,并不存在黄泥水流到农田,造成农田污染的问题。
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要求福丰公司采取应急措施,将西侧及南侧边坡夯实、铺膜,以防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3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鸿尾乡超墘农贸市场店面及消防通道上的摊位,噪声扰民。
垃圾、噪声
闽侯县鸿尾乡常住人口3.5万人,外来人口8000人,为方便村民生产生活和农产品交易的需要,于2004年在超乾村石佛头街设立农贸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农贸市场内现有店面77家,摊贩20多家,主要从事服装和蔬菜、家禽、肉类、水产品等销售,成为鸿尾乡唯一的商品及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超乾村委会委托福建省闽侯县鸿尾乡超乾农贸市场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农贸市场属开放式结构,不存在占用消防通道经营的情况,商贩讨价还价不可避免会带来一定的吵杂声音。
闽侯县鸿尾乡政府已责成福建省闽侯县鸿尾乡超乾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引导市场内从业人员文明经商。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满洋路37号家天下花园B区2号楼沿街宠物店,臭气、噪声扰民。
噪声、大气
经复查,业主林铁官已将店内犬只移至别处圈养。B区2号楼03店内没有犬类,只提供犬只生活用品销售和清洗服务。同时店内卫生较为整治,没有狗叫声扰民和刺鼻气味问题。
晋安区政府将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店内卫生清洁,不影响周边群众。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连江县八一六中路蔬菜批发市场(原电影院)以及附近垃圾集中装载处,夜间车辆鸣笛及装卸噪声扰民。
经现场调查,果蔬运输车辆在夜间进出816中路蔬菜批发临时市场时,时有进行鸣笛或倒车时产生噪音扰民。该处垃圾收集点,由周边收集日常生活垃圾的环卫车辆集中后,装卸到大型车辆,进行统一运输,在装卸过程中产生机器噪音扰民。
1.5月18日晚和19日早上,由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临时市场内进行清理整治,要求所有运输车辆按规定有序进场经营,并发出了《通告》,要求所有经营者车辆进出该场地时不得鸣笛,不得用喇叭进行叫卖。同时,对该场地实行划线管理,各经营者按先后顺序进场规范经营。
2.连江县政府责成连江县城建监察大队,每日早、晚安排执法人员对816中路果蔬批发临时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发现进场过程中鸣笛的车辆,及时予以劝导,对于不听劝导的,将立即通知公安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执法人员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3.为不影响816中路果蔬批发临时市场附近居民休息,连江县环卫所已于5月19日上午将816中路果蔬批发临时市场附近的垃圾集中点搬至敖江路临时垃圾转运站。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吴庄村附近修建的环保马路的污水排到吴庄村用于灌溉的内河,村民无水灌溉农田。
经核实,该项目施工现场泥浆池局部塌陷,导致施工泥浆水部分渗流入内河,影响周边居民农田灌溉。
马尾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勘验,并对施工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榕开建安字17第043号),责令施工单位于5月19日前整改到位。施工单位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对塌陷部位进行修复,对可能发生渗漏的泥浆池立即进行维修加固,现已整改完毕。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木方社,福建省亿源涂料有限公司,无证经营,无相关审批手续,废气刺鼻,污水排入闽江河。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现场封条完好,仍处于断电状态。
1.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快设备的拆除进度。
2.闽侯县白沙镇政府继续做好企业周边群众的解释安抚工作,避免群众误解。
3.闽侯县供电公司加强巡查,防止企业擅自复电。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8
投诉人反映:永泰县佳蜜佳蜜饯厂 投诉后已停产,但臭气依旧。
加蜜佳蜜饯厂区于今年3月1日起即已停产,烘干房、加工车间、漂洗池等电闸(生产用电线路)已被切除,现场未见有恢复供电生产痕迹,漂洗池和厂区地面干燥,无废水排放迹象,未见生产疑迹。
据现场调查,加蜜佳厂内停产前留存有部分半成品,发酵产生果酸味;污水处理厂收集池内残留停产前废水,有一定气味。但目前厂房关停,厂区大门关闭,半成品封闭在车间内,气味并不会扩散影响周边;污水处理厂已断电,无运行,残留废水的收集池已由加蜜佳蜜饯厂用塑脂瓦严密遮盖,污水厂离居民生活区有近百米的距离,污水气味也不影响周边居民。
永泰县政府已督促该厂处理掉蜜饯半成品,同时将留存的废水进行处理,经环保部门监测达标后排放。由长庆镇负责,一方面加强整改督查,确保该厂将存在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一方面强化巡查监管,一经发现有私接电源、擅自恢复生产的情况,绝不姑息,坚决严肃查处。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9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漳港镇仙岐村南澳海边的露天KTV,夜间噪声扰民、垃圾乱堆放。
垃圾、噪声
这三家露天KTV擅自拉电自行营业。在经营过程中噪音和垃圾乱堆放问题,产生环境污染,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不便。
1.5月19日,长乐市文体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规文化娱乐项目经营行为,并对三家露天KTV非法经营设备进行抽样取证;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家露天KTV下达责令停业通知书。
2.5月19日,长乐市供电公司再次对三家露天KTV进行断电处理。
3.5月19日,长乐市漳港街道对三家露天KTV周边堆积垃圾进行清理。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1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洪宽工业区,福建华榕德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于乔福塑胶(福州)有限公司厂房内,废气无组织排放。
该厂因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建设,于5月1日被福清市环保局立案处罚30万元罚款,并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同时,福清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公司予以断电处理。目前,华榕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厂区大门紧闭,公司车间仍处于断电状态,厂区外变压器仍处于断开状态,现场未发现工作人员。
1.福清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立案处罚30万元,并由福清市供电公司进行断电处理。目前仍处于断电停产状态。
2.福清市环保局依照行政执法程序于5月19日就华榕公司未批先建一案召开听证会。下一步,福清市环保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1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碾坑村,生态林(中有红豆杉等保护树种)40多亩被破坏。
目前大湖乡碾坑至聂山公路工程已全线停工,没有发现生态林40亩被破坏以及红豆杉被砍伐的现象。
闽侯县林业局大湖林业站、大湖乡政府将加强对大湖乡碾坑至聂山公路工程巡查,一旦发现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1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三环路黄山车管所附近,多家汽车维修厂,喷漆臭气,污水、机油直接排放。
未发现有汽车维修厂,两家4S店洗车场废水均配套沉淀隔油设施,洗车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烤漆房已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喷漆产生的废气经过滤净化后引至厂区房顶高空排放。已按照“三防、六有”规定设置专门危险废物存储场所(地埋式储油罐),场所墙上标有危险废物标志牌,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置。
仓山区环保局将加强对上述2家汽车4S店日常监管督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切实按照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的相关要求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环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1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千里走单骑酒吧,晚上营业结束要凌晨两点多,噪声影响居民休息。
该餐吧营业时间为每日晚上18时至次日凌晨3时,内有功放机1台,音箱4个,演艺台1个,门窗未做隔声降噪处理,靠近小区的后门有时未及时关闭,导致噪声扰民。
1. 5月18日,鼓楼区环保局已对该餐吧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鼓环限改字〔2017〕2132号),要求该餐吧对门窗进行隔声降噪处理,在营业时及时关闭后门,拆除演艺设备。
2. 5月18日,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餐吧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鼓市场监管(鼓西)责改字(2017)B010号],要求该餐吧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在未取得证照之前不得营业。目前该餐吧已停止营业进行整改。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1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龙翔大厦楼下醉得意,油烟直接排放,影响楼上居民。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油烟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未发现油烟直接排放问题,但隔油池所处空间较狭小,不利于尾气扩散,会产生一定异味,对楼上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永泰县环保局要求醉得意餐厅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定期组织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以确保油烟净化效果。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15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大湖乡洋山村洋下15号,高压线从房顶经过离旁边山坡只有4米,存在安全隐患,下雨时噪声很大,存在辐射。多次向电力部门反映,没有解决。
噪声、其他
1.福州供电公司相关人员到现场使用经纬仪测量左相导线对边坡距离,按气温40℃校验,导线对诉求人屋顶旁边山坡实测垂直距离5.82米,满足《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0:导线距步行可达的边坡距离应大于5.5米的要求。
2.5月19日,邀请国网福建电科院专家现场实测,天气阴,实测值为昼间39.7dB(A),被投诉对象所处区域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值55db(A),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要求。
3.5月19日,邀请国网福建电科院专家现场实测,天气阴,电场强度实测值为1.253kV/m,小于标准要求的限值4kV/m,磁场强度实测值1.443μt,小于标准要求的限值100μt。
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将继续加大跟群众的沟通力度,并加强宣传,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1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青石桥附近天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生产地沟油,散发恶臭,5月12号左右下达整改通知,改成半夜生产。
大气、其他
该公司回收处理泔水500t/a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5年11月4日通过晋安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但未经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周围1000米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该公司每日及时清理厂区卫生,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该公司目前已停业,无生产迹象。
5月14日,晋安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关于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榕晋环监察〔2017〕29号),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进行立案查处,拟处4万元罚款。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1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竹榄村南三环黄*铎、黄*棋、黄*伟将渣土等建筑垃圾倾倒在农田(5000平方),将水泥倒在垃圾上面,破坏农田耕地。诉求:恢复农田。
土壤、垃圾
该处地块为竹榄村村民黄建耀承包,共有4.29亩,经5月13日现场测量计算,被侵占的耕种土地约1.43亩,填埋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从5月13日起,盖山镇已组织2台大型挖掘机对该处所倒卸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于5月18日晚清理完毕。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该处建筑垃圾由村民“黄*铎、黄*棋、黄*伟”所倒卸。
1.5月13日至18日,仓山区动用2台大型挖掘机对占用耕种土地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已于5月18日晚清理完毕,恢复原状,并于5月20日完成复耕工作。
2.仓山区盖山镇、区市容局等单位将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将已安装在南三环与浦口、竹榄村交界处的监控设备接入区市容局指挥中心平台监管。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1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千家山工业区的福州宏玮工业有限公司有条金属涂装生产线,有毒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到公司旁边的河里。
该公司实际厂房面积约7.4万平方米,办公面积约8100平方米;生产设备有缝纫机400台、高频机40台、空压机2台;2016年全年实际产量为160万件,2016年用水量为75555吨,符合审批内容。该公司食堂油烟废气未按环评要求全部配套油烟净化设施,部分食堂油烟未经处理直接经排气筒外排。
5月18日,闽侯县环保局约谈该公司行政主管,要求该公司尽快修复并完善食堂厨房油烟净化设施。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1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竹溪村,金岸蓝湖项目,施工无围挡、无喷淋,渣土乱处置
金湖水岸项目在沿 316国道及工地周边已设置固定式围墙,并在围墙上设置喷淋系统,靠山部份采用栏杆防护,并已在出入口及山上的道路上设置雾炮机进行洒水工作。该项目目前处于外墙装修阶段,现无土方运输。经现场调查,该项目有围挡和喷淋系统,无渣土运输,但存在部分喷淋系统(靠山部分)设置不到位问题。
&5月19日,闽侯县住建局已向该项目建设单位下发《工程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完善项目靠山部分的喷淋系统,同时加强施工场地内路面清扫工作。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2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上土港村,宝钢、亿鑫钢铁厂、德胜能源等多家企业污染。
罗源县松山镇上土港村位于金港工业区北侧,距园区内最近的德胜能源公司约1300米,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现场调查时未发现金港工业区企业生产影响该村生态环境情况。现场检查企业时,也未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4家企业安装的在线监控设施数据显示,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均已达标。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2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牛头山,闽乾工艺品有限公司,污水直接排放,喷漆臭气扰民。
该件为多次重复件,5月18日,经现场查看,该公司已停止生产。
5月7日,闽侯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以3万元处罚。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2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三盛国际公园贝肯郡小区背后空地,两年来渣土车噪声日夜扰民。
5月19日,晋安区再次组织人员赴现场核实,场地内已硬化路面整洁,场地出口处已铺设铁板。但渣土车辆行驶进出停车场地时产生噪音。
5月19日,晋安区市容局约谈福建省欣荣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再次责令福建省欣荣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在夜间车辆进出该停车场时禁止鸣笛,且对未行驶的车辆不得启动,尽量减少噪音的影响。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23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漳港镇百户村有两三家塑料厂,加工生产绳子,烧煤和木头,冒浓烟,散发臭味,现在是晚上生产。
林苏平经营的塑料绳加工厂已于5月12日被长乐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取缔,目前设备已拆除。江斯怡经营的塑料绳加工厂春节后已停产。
5月19日,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塑料绳加工厂下达责令停业通知书;长乐市供电公司对该塑料绳加工厂进行断电处理。长乐市漳港街道责令该塑料绳加工厂拆除生产设备,5月20日已拆除完毕。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2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周厝巷73号有家“荷花饭店”,在消防通道违章搭建雨遮蓬占道经营,经营到晚上1点多,客人噪声扰民;没有油烟设备,油烟直接向外排放。
噪声、油烟
5月18日,仓山区组织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该店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店招处排放,未发现消费者喧哗情况。但该店私自在消防通道搭建遮雨蓬,占道经营。5月20日、21日,仓山区再次组织巡查,现场未发现消费者喧哗情况。
1. 5月18日,仓山区对该店私自搭建的遮雨蓬进行拆除,已拆除完毕,消防通道恢复原状。
2. 5月18日起,仓山区对该店及周边路段加强巡查,责令该店加强内部管理,主动劝阻消费者店内喧哗行为,避免影响周边居民。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2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国宾大道美岐二期9号楼401有一私人木雕加工小作坊,噪音严重扰民。
5月18日,闽侯县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该业主从事雕刻艺术品制作,产生的噪音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情况。
闽侯县于5月18日责令业主将四台小型设备搬离现场,闽侯县环保局向该户主发放《停产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自行将工作室搬离该小区。5月19日,该业主已将工作室搬离该小区。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2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21号康山里新村13幢楼下,华丰面包店,伍氏面包店,85度C,金誉面包店,主营烘烤,油烟严重扰民。
该信访件为重复件。5月12日、13日、17日、19日,仓山区多次对述4家面包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这4家面包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油烟净化器清洗记录完整,油烟监测均达标。
仓山区环保局将加强后续监督,督促4家面包店对油烟净化器进行定期清理并建立台账,并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2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大洋镇大展村旗杆厝五显庙文化中心后面,大理石加工厂没有防尘措施,扬尘严重,废水直接排入小溪。
该石料加工厂防尘措施简易,主要采取加工机器喷洒水雾方式防尘,防尘措施不完善,环保设施不齐全,加工现场确有一些扬尘。废水经过沉淀池(2m×3m×1.8m)后内部循环利用,对厂区外围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废水外排到小溪。
5月18日,永泰县现场责令该加工厂立即停产整改并清理生产边角料;永泰县环保局对该加工厂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500元;5月19日,该石料加工厂已将生产边角料清理完毕。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2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斗池路凤凰新村小区二区11座2楼,小吃店违章搭盖,油烟扰民。
该小吃店未办理相关营业证照,并占用2楼阳台搭设帐篷摆放餐桌,未发现违章搭盖,店外帐篷为伸缩式移动帐篷。店内有一口炒锅,经营小吃兼做炒盘,无油烟处理设备,产生的油烟扰民。
5月18日,台江区对该店进行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并当场将其临时搭设的帐篷拆除。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2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上岐村水闸外面堆积工程众多建筑用的钢管架,喷漆气味扰民、噪声扰民。
大气、噪声
5月19日,仓山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该地点违规用作私人存放建筑钢管的露天无封顶仓库,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存放有脚手架管除锈机1台、双曲线直管机1台(已废弃)、约2万根细钢管,现场有工人从事机器喷漆和人工喷漆作业。在搬运钢管材料过程中产生噪音。
1.5月19日,仓山区责令该违规仓库立即停产。5月21日,仓山区环保局对其下达《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仓环限改[号),责令限期搬离所有机器设备、钢管材料。
2.仓山区将加大对该违规仓库的日常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回潮复建,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3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清凉镇北斗村203省道旁,金针菇种植厂,废水直排村中小河,污染水源。
该公司主要从事海鲜菇种植生产,生产工艺为菌包制作—灭菌—接种—培育—成品装袋,培育车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余生产环节均无废水产生,不存在废水直排村中小河问题。同时,该公司所在地清凉镇北斗村,不涉及饮用水源地,不存在废水污染水源问题。
永泰县环保局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建设规范化原料堆场,完善堆场围挡设置;同时,加强员工培训教育,规范操作,防止原料预拌不及时产生预拌水淤积现象。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3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罗源县飞竹镇樟溪村,高*钦2家养猪场(共占地16亩)侵占农田,污水直排鳌江,污染水源。
5月19日中午罗源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前往安后村樟溪自然村实地调查高*钦养殖生猪问题。经调查核实,罗源县飞竹镇樟溪村无生猪养殖,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3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唐乾明月别墅附近,永泰县宏源砂石加工有限公司,挖山采石,加工砂石成建筑原材料,破坏生态环境。
目前,宏源公司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有:在给料口、破碎机、筛分机、传送带出料口等安装喷雾洒水喷头喷雾抑尘;在厂区、道路、装卸、堆场等环节采取洒水车循环洒水;对破碎机、振动筛分机及加工区等采取围挡降尘降噪,机制砂废水通过一体化废水处理、脱泥设施处理后废水回用,不外排。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3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将医疗废物,违规交由没有处置资质的福建省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目前福州市内有多家医院都将医疗废物交由其处置(无医院名单)。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福州市第一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分别与福建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使用后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协议。按照原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的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后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
福州市卫计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管理,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落实及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处理情况为重点进行强化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福州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及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分类、收集、转运、暂存、集中处置符合要求。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3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青口镇福州市利发食品有限公司锅炉废气污染严重。
福州利发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锅炉已配备水封处理设施,但生产过程不可避免产生一定废气,对环境会有影响。
1.根据《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闽侯县环保局责令福州利发食品有限公司: 1、停止生产;2、拟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
2.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协同县供电公司于5月19日对该公司进行断电。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35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的福州闽乾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飞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鸿林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永新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宏威家居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侯富盛工艺品有限公司、福闽高科福建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州旺达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欣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金利时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泉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永芳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尚群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康明凯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云飞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森威家居制品有限公司、福州佳源编织有限公司、福州闽泉编织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
水、大气、土壤
企业发现大部分已配备布袋除尘装置,喷漆废气经水帘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涂、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再经排气筒排放,未发现有酸洗工序和生产废水产生。
1.大部分企业在竹、木制品的生产车间配备布袋除尘装置,个别生产车间会产生部分无组织排放粉尘,会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
2.企业喷漆工序已配备水帘机、活性炭装置等废气处理设备,但不可避免有一定气味产生。
3.未发现废硫酸、废漆直排农田水沟、污水乱排的情况。
1.5月1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闽侯县工艺品行业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辖区内工艺品行业的摸排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目前,工艺品企业集中度较高的鸿尾乡已经上报方案,见附件),明确责任清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分成过渡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进行整治:(1)过渡期分为摸排阶段、整改阶段、总结阶段;(2)远期,经过前期的摸排整改后进行总结,在远期规划中对工艺品行业进行整合提升,完善经营生产管理,确保做到设施齐全、生产清洁、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的要求。
2.过渡期即开展以下工作:
(1)对未办理环评审批的一律要求限期补办;
(2)对于已经审批但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一律要求限期验收,验收未合格的停产限期整改;
(3)对于已经验收但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对于限期未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
(4)对达到整治要求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36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01号思景大楼小区的7-8家餐饮店利用雨水管路排放污水。诉求:请查处。
5月18日16点,鼓楼区环保局、区市场管理局、安泰街道人员到实地检查。检查时思景大楼一层现共有餐饮店7家,新增了一家意满归餐饮店(易包),于5月12日开业。
福州市鼓楼区皇旺小吃店(尚干建新小吃)和福州市鼓楼区马黑麦麦餐饮店(兰州马家拉面),油烟净化装置现都已整改安装到位。剩余5家餐饮店经营蒸煮捞类食品,无油烟产生。
6家餐饮店隔油池均已安装整改到位,污水均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往店门口的市政排污管道。其中,5月12日开业的福州市鼓楼区意满归餐饮店(易包)无厨房(馒头、包子加热出售)。
思景大楼一层餐饮店目前虽已按要求整改,但餐饮业经营状况存在变数,鼓楼区政府将继续增加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37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126号的福建省人才公寓周边屠宰场、加工厂、废品收购堆积场,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并整治。
水、大气、生态
目前,房东钱振兆已终止租赁合同。晋安区环保局、新店镇等单位人员于5月19日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回潮情况。此外,晋安区农林水局员以福建省人才公寓为中心,沿周边溪流排查至状元岭登山道,未发现新增的屠宰场。晋安区环保局、新店镇等单位人员于2017年5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将生产设备及原材料搬离该处,污染源现已消除。因此,群众反映的福建人才公寓周边加工厂污染问题不存在。
服饰家公司目前处于停产关门状态(生产设备及原材料已搬离该处),污染源现已消除,晋安区新店镇指定专人负责加强该区域巡查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回潮,立即会同环保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38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福清市元洪开发区内的福建坤彩有限公司、福建宏港纺织厂、福建经纬化纤集团、福建长福印染厂、福建永弘电镀厂、福建永动电镀厂、福建鸿生集团有限公司偷排污水,污染严重,导致福清市城头镇龙井文蛤场损失严重。
5月18日、19日,福清市环保局及元洪投资区管委会、城头镇工作人员到投诉人反映的7家企业、元洪投资区污水厂及城头镇港海堤边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废水偷排现象,上述企业的生产废水均已纳入污水厂统一处理。福清市监测站对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及中节能公司、永动公司废水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据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介绍,福清市龙井文蛤场业主曾反应年间出现文蛤非正常死亡的现象,但业主未第一时间向海渔局报告,故目前难以鉴定导致文蛤死亡的真正原因。今年以来,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未接到该养殖场反映文蛤出现非正常死亡报告。
福清市环保局已要求元洪投资区内企业严格要求环评要求加强管理,做好雨污分流,厂区内污水排污口只能设一个,生产废水纳入元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雨水排入元洪区雨水管网。同时,福清市政府已要求环保局及元洪投资区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继续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39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的垃圾转运站,选址不合理,场外道路上违规作业、跑冒滴漏严重,污染很大,扰民。诉求:请查处,重新选址。
大气、垃圾
该站在作业期间产生噪音、异味污染,垃圾板车进出站时存在垃圾滴洒漏现象。经调查核实,该垃圾转运站实行站内压缩设备压缩作业,不存在场外道路违规作业行为。但是,偶尔因通往红庙岭垃圾场道路堵塞(特别是周末),易造成站内垃圾转运不及时,致使出现垃圾板车排队占道现象。
1.仓山区市容局已于今年3月开展垃圾运输滴撒漏专项整治行动,并由仓山区房管局牵头加强小区物业垃圾板车日常管理,拒绝超高超载运输。
2.仓山区政府已将该站列入2017年提升改造项目,拟更新站内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后,站内作业时噪音及异味问题将得到有效改善。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4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北大街120号的垃圾转运站在处理信访投诉后,一切依旧如故,未有效整改。诉求:请解决。
目前专业除臭设备未到位,垃圾集装箱填满压实作业过程中会散发出一定的气味,虽经人工除臭仍然部分存在。垃圾转运站采用的航吊式转运设备系钢结构,在集装箱吊装过程中,机械运转和集装箱吊入地坑时会产生一定噪音。环卫工人开启、下放用于封闭地坑与垃圾集装箱的铁片时,偶尔滑手,造成铁片与地面或垃圾集装箱碰撞,也会产生一定的噪音。
闽清县政府责成梅城镇尽快完善设计方案,启动采购程序,确保在7月中旬前完成垃圾转运站的改造升级,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加密清扫、消毒、消杀、除臭,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4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庭院(原厝路136号)23号楼604房东在6楼露台长期养鸡。诉求:请查处。
5月18日晚上,鼓楼区洪山镇城管中队立即到业主家调查核实情。近期因业主儿媳妇怀孕,在自家露台养两只鸡生蛋用于补充营养。
5月18日晚上,鼓楼区洪山镇及社区工作人员与该业主取得联系,要求该业主立即进行整改。5月19日上午,洪山镇及社区工作人员再次至现场查看,该户已将鸡清理,露台已无养鸡,鼓楼区洪山镇及属地社区将对此事进行跟踪监管。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4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两旁被夜市小商贩、大排档占用,噪声油烟污染严重。
5月18日18时10分、20时20分、21时50,仓山区市容局、仓山镇、盖山镇、对湖街道等相关单位又多次到现场检查,未发现首山路夜市占道经营及油烟、噪声污染问题。
1.5月8日起,仓山区环保局、公安分局、市容局和仓山镇等相关单位,针对该夜市大排档疏导点占道经营造成交通拥堵和油烟、噪声污染等问题,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由仓山镇牵头及时处置,建立24小时排班应急制度,增聘定点巡查值守人员20名,每日进行徒步巡查执法,发现一起、取缔一起,防止烧烤、油烟摊点回潮。
2.仓山区政府责成仓山区市容局、环保局和仓山镇等单位,针对首山路夜市大排档疏导点,研究出台长效管理方案,坚决杜绝占道经营造成交通拥堵和油烟、噪声污染等问题。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43
投诉人反映:连江县畜禽养殖存在严重污染隐患,有27家猪场位于禁养区内,对敖江流域和县供水造成严重影响。诉求:请查处。
连江县畜禽养殖在今年3月以前确实存在污染隐患,对敖江流域和县备用水源取水口造成一定影响。连江县采取有效措施后,畜禽养殖污染隐患和不利影响已基本消除。且距连江观音阁备用水源取水口最近的一家拟保留生猪养殖场直线距离超过10公里,按河道测算长度达15公里以上,两者之间还建设有两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备用水源取水污染隐患在可控范围内。
1.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号)文件精神,重新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时调整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根据新划定的畜禽养殖布局规划,若拟保留的生猪养殖场还处于新规划中的禁养区内,连江县将依据新规划予以关闭取缔。
2.连江县政府要求农业局依照原核对的拟保留生猪养殖场存栏量,对各拟保留生猪养殖场的养殖量进一步核实,严格控制生猪养殖总量。对今后发现有超审批规模养殖的生猪养殖场,将予以严肃查处。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44
投诉人反映:晋安区长福路1号长福家园居民楼下阿咪大排档、连江饮食店等长期占道经营,扰民。诉求:请查处。
噪声、油烟
长福路1号长福家园居民楼下阿咪大排档、连江饮食店位于象园街道长福路大排档疏导点内,该疏导点于2012年6月1日经福州市市容管理局(现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批准为大排档疏导点。今年4月以来,由于该处大排档疏导点存在食客噪音扰民的问题,已停市整顿。
1.5月7日,晋安区市容局已对该大排档疏导点内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取缔、整治。5月18日,晋安区市容局巡查阿咪大排档、连江饮食店,未发现有占道经营、扰民的现象,之后不定期进行复查,一经发现占道将立即予以取缔。
2.晋安区政府增加人员力量,加强巡查,并规范长福路大排档疏导日常管理,对不文明经营行为、食客醉饮喧哗扰民及时进行劝阻,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打击、取缔。
3.晋安区政府将进一步督促大排档疏导点经营者规范经营、文明经营,如有经营户对存在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取消大排档经营权,特别在停业整顿期间继续占道经营的大排档,予以严厉打击、取缔。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4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二环内盖山镇北园村双湖路10号的兴荣机械厂内的福州格拉思贸易有限公司存在电镀、喷漆作业,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请查处。
福建天顺宝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租赁的厂房处于空置状态,该厂房内无生产设备和操作工人。经调查核实,因该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福州市环保局于今年3月31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榕环限改[2017]11号),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并处以2万元罚款。该公司考虑到短期内无法办理相关手续,于4月15日开始搬离所有生产设备,目前已全部搬离。
仓山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盖山镇将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经发现该企业复产,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46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漳港街道山边村西路的方力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镀锌作业的企业,镀锌废水渗透到地下水,井水、池塘出现污染问题,生产废气的排放也影响了村民的生活。
1.长乐市环保局于今年5月8日夜间对该公司三口井抽水出口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表明,3口井中地下水中锌浓度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三类标准。
2.今年5月19日场检查时,该公司镀锌车间三种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过程中高浓度酸雾池配套有酸雾吸收塔设施,酸雾经收集后经过喷淋吸收处理排放,低浓度酸雾池通过在酸洗槽中添加酸雾抑制剂抑制酸雾产生,同时该公司在酸洗槽上方设立了酸雾废气收集罩,收集生产过程中无组织酸雾废气。今年5月10日长乐力兴机电设备器材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昼夜恶臭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各点数值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47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海口镇牛宅村的福清市汇华塑胶厂和海口隆翔砂业两个厂污染环境,诉求停产整改达到环评批复要求才能生产。
此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179号-16信访件相类似。今年5月14日,福清市环保局对上述2家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汇华公司一期项目因市场淡季已于2017年5月6日停产,二期沙滩鞋项目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海山公司正常生产,其污染防治设施也运行正常。当天下午对汇华公司厂界无组织苯系物废气、海山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的采样监测结果表明,上述2家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数据均符合福清市环保局在项目环评批复中的限值要求。5月18日,福清市环保局再次对汇华公司厂界无组织苯系物废气、海山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上述2家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数据均符合项目环评批复中的限值要求。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48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大湖乡马墘村的闽侯县恒顺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养猪场污染环境。
此信访件反映的内容与中环督信转〔2017〕132号-62信访件相似。闽侯县环保局已于2017年4月28日对该公司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行为立案处罚5万元,并要求该公司于今年7月31日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5月19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公司已建成一座日处理能力60吨的污水处理站,于今年4月17日投入调试及试运行。该处理站所配套的沼气池容量为810立方米,养殖区的废水目前排入沼气池,日排入量约为15立方米,少量废水进入处理站进行调试,目前设施暂未排水。处理站末端设有三口已铺设防渗膜的稳定塘,总容积约为1600立方米,目前处理站的末端水暂未排入氧化塘。待设施调试正常后,污水在处理达标后将用于回灌果林地,在场区周边未发现污水排放口。该公司生猪采取只出不进的措施,减少存栏数,现存栏生猪1273头(5月12日存栏数为1388头)。
1.由于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还处在调试阶段,已责令该公司调试期间产生的污水应规范收集储存,严禁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进行回灌或外排。
2.闽侯县环保局、农业局督促并指导该公司加快办理竣工环保验收。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49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海口镇立新村附近的福建力源实业有限公司无证经营、无环保手续,粉尘污染环境。
今年5月18日,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对力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经核实:1.力源公司与海口镇政府签订了《海口垦区陆岛码头租赁协议书》,其“年仓储中转散装水泥50万吨、包装水泥30万吨项目”也已通过环评审批及环保竣工验收,并依法取得《福建省排污许可证》。
2.福清市从今年5月2日开始已收到7份关于力源公司环境污染的信访件,均于当天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力源公司均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其中5月2日、5月18日,福清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2#储罐排气口有组织颗粒物、3#水泥储罐顶部有组织颗粒物、厂界噪声以及敏感点颗粒物、噪声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显示力源公司颗粒物、噪声排放符合福清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的排放限值要求。但力源公司进行水泥原料输送作业时确实有少量颗粒物产生。
1.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已要求力源公司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颗粒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加强对力源公司的日常监管,增加检查、监测频次,一旦发现有超标排放行为,将立即依法严厉查处。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50
投诉人反映:福州福清市城头镇新楼村后山林地被破坏近100余亩,林木被破坏近500立方米,要求依法追究责任人 。
接到信访件后,福清市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关于该地区毁林问题,前期也曾有部分群众向福清市森林公安分局反映过。2015年3月5日,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新楼村林木(林地)被毁坏情况进行立案侦查,2015年5月8日该案被列入全省 “春季行动”挂牌督办案件。该案嫌疑人已于2016年3月16日移送起诉并判刑,现在劳改服刑。
福清市城头镇已在该区域补种复绿,但因植被种植条件遭到破坏,补种复绿效果不佳。福清市已要求城头镇加大对新楼村取土区的补种复绿力度,并加强对信访群众的说明解释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息访息诉。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51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荆溪镇滨江西大道的阳光城西海岸广场SOHO,多家公司、住户违反建筑安全的规定,将大功率空调机安装在公共墙面,正对住户的窗口,空调噪声、热风废气严重扰民,强烈要求整改,多方投诉未得到解决,为此曾发生过群体性事件,诉求相关部门能履职,立即拆除违法安装的空调外机,消除噪声、废气扰民的现象。
噪声、大气
阳光城物业服务(福建)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19日向3#楼1221和1#楼501业主分别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当日上述两户的空调外机均已拆除完毕。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52
投诉人反映:福州鼓楼区华林路红墙巷“一楼下那家餐厅”从早到晚持续、大量加工外卖饭菜,油烟严重污染周边居民的生活,多次投诉油烟、噪声问题没有解决。
噪声、油烟
此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号-15信访件是相似。5月17日,鼓楼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鼓楼区楼下那家餐饮店位于两层砖混构房屋的一层店面,该两层砖混构房屋产权人为福建省渔港建设工程公司。厨房油烟经净化并经除味处理后引至本楼顶排放,风机有采取消隔声措施,经监测,噪声及油烟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该店厨师因厨房太热,擅自启用厨房的排气扇,造成部分油烟直排扰民。5月19日,鼓楼区相关部门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该店已拆除排气扇并封闭窗户,完成整改工作,未发现油烟直排。该店所在楼房与信访人所在住宅楼位于一条巷子的两侧,自该店开业起,该信访人即多次投诉该店噪声油烟污染。鼓楼区环保局均认真查处并反馈,责令该店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该店已采取了噪声隔声降噪、油烟加装除味等整改措施,经鼓楼区环保局多次监测,该店排放的噪声和油烟均达到规定标准,但投诉人仍坚持认为油烟噪声对其生活还有影响,并多次投诉,认为该址不适合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鼓楼区将继续加强对该店的日常监管,督促其加强管理,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保持正常运行效果,尽可能减轻都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53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青口镇青林村樟南自然村内二家机砖厂、一家啤酒渣加工厂没有环保设施污染环境;村内还有养红虫场、养鸭场污染环境,诉求给予取缔。
此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209号-53信访件相类似。5月19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前往青林村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1.闽侯县国土局已对闽侯县平顺新型墙体材料厂、青口大同砖厂立案查处,拟分别处罚人民币2.61万元、1.6848万元;闽侯县青口镇4月29日上午已对2家砖厂进行断电;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2家砖厂进行查封。目前,上述2家砖厂已停产、断电,现场检查未发现再生产迹象。2.青口青林啤酒渣加工厂于今年2月份因群众举报,被青口镇政府责令停产整顿,至今未恢复生产。3.青林村原有的养红虫地已没有养红虫,现已恢复耕种;现场检查未发现青林村有养鸭场。
1.闽侯县已于今年5月19日对该啤酒渣加工厂进行断电处理。
2.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5月19日对该厂涉嫌无照经营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未取得相关证照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并对该厂机器设备进行查封。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5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南三环吴山村埔山禅寺公交车站旁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成山,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环境。
此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209号-35信访件内容基本一致。5月17日,仓山区已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处堆积了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约70立方米。仓山区相关部门已于5月17晚对该处堆积的垃圾进行清理,截至5月18日12时已清理完毕。5月18日下午复查时,现场未发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针对非法运输车偷倒建筑垃圾问题,仓山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三环沿线巡查监管力度,将三环路吴山段附近现有的监控设备接入仓山区市容局指挥中心平台监管,同时在该路段周边3个易乱卸点分别设置值守岗亭,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一旦发现涉嫌非法运输、倒卸建筑垃圾等现象,将依法予以顶格处罚。
2.针对附近村民私倒生活垃圾问题,仓山区相关部门将强化对村民爱护环境卫生等村规民约的宣传教育,指导村民自觉遵守环境卫生法规,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保持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洁有序。今年6月1日起,仓山区盖山镇将聘请第三方中标保洁公司提供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垃圾清运等服务,负责辖区内各村全天候保洁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55
投诉人反映:福州仓山区盖山镇吴山村造船厂建有三个以上的非法采沙场,破坏生态环境。
5月18日晚,仓山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核实。该路段共有4处堆沙场,每处堆沙场占地面积300-500平方米、存量800-1000立方米,合计3000余立方米,均未取得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现场未见相关工作人员及采沙设备。经核实,上述4处堆沙场的海沙已淡化,并非从闽江或内河直接开采,不属于“非法采沙”。
1.5月19日,仓山区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130名,铲车5部,钩机2部,依法对仓山区盖山镇吴山村4处堆沙场予以取缔,推沙还江3000余立方米,拆除堆沙场周边所有附属建筑,对堆沙场进行断电处理。
2.5月20日,仓山区对该路段进行复查,未发现违法堆沙问题反弹。仓山区已将该路段列入重点监控区域,增派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堆沙行为将立即依法予以取缔。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56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龙田镇友谊村内福清市友谊胶贴带制品有限公司锅炉排黑烟,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环境。
此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161号-35信访件一致。经福清市环保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涂布机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外排,锅炉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锅炉废气经多管除尘及水膜除尘后通过一根30米的烟囱高空排放。现场取样监测结果表明友谊公司锅炉废气林格曼黑度及外排的涂布机清洗废水均达标。5月18日,福清市环保局再次对友谊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友谊公司正常生产,锅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烟囱冒黑烟,涂布机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外排。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5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330号三利花园,沙县小吃、台式便当、源の餐厅,油烟直接排往小区,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5月18日、19日,晋安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自平捞化店店内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净化后烟气直排下水道,无法实现高空排放;源の餐厅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直接向小区排放;台资味餐饮店未配套油烟净化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直排下水道。
针对自平捞化店等3家餐饮店存在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排放不规范问题,晋安区环保局于5月19日对上述3家餐饮店下达《关于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拒不执行的,依法予以查处。目前,上述3家餐饮店已自行停业整改。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5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溪口沿江段,水口大坝二坝工程,“项目部”借施工需要大量盗采砂石,为了掩盖事实拖延工期,河床不断下沉。
5月19日,闽清县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福建闽江水口水电站枢纽坝下水位治理与通航改善工程施工地上下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1.按规划设计,水口大坝二坝工程需要清理河道砂石并用作填筑料和混凝土原料,不存在工程项目部盗采砂石。在工程施工初期施工方管理存在漏洞,不法分子利用工程管理的漏洞,盗采部分河砂,2015年11和12月份闽清县砂石办在工程施工地区岸滩查扣盗采河砂的运砂车辆4部,共处罚款11万元,目前该工程因汛期(4月1日至7月31日)暂停施工。
2.自2015年11月水口大坝二坝工程开始施工,工程进度断断续续原因有:一是闽江汛期(4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工程暂停施工;二是2016年7月“7.9洪灾”溪口大桥被冲毁,水口二坝围堰所需大口径石料无法从开采地运达施工位置而停止施工。水口大坝二坝工程属省重点项目,工程经过严格的设计和论证,作业区基础清理、开挖均按设计进行施工。据水文部门测量,从上世纪90年代末因各种原因闽江河床开始出现下切,水口大坝二坝工程就是为了保护水口大坝而设计修建。
1.闽清县责成水口大坝二坝工程施工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派驻专人加强现场工地的管理,规范施工要求:工程所挖河砂只允许少量砂石分离作为工程所需混凝土的原料使用、剩余砂石料如实驳至指定抛泥区抛卸、不得上岸销售;所挖砂砾料必须按要求卸到指定填筑位置。
2.闽清县将继续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河砂准运单制度,大力打击非法盗采砂现象。一旦发现违法盗采砂行为,将立即依法严厉查处,并将通报施工方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二次处罚。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5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连江县可门港工业区,福建佳宇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排放污染严重。
1.该公司由于股东重组于2016年12月20日停产至今未恢复生产。
2.该公司燃煤锅炉已于今年3月10日拆除完毕,目前不存在锅炉烟气排放问题。
3.该公司破碎生产线输送带安装防尘、收尘系统,但炉底渣原料堆棚未按环评要求采用全封闭式,生产时产生粉尘影响。
4.连江县环保局于2013年10月22日对该公司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废气污染物排放均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5.该公司全厂人员共计26人,日产生生活污水量约2吨,因园区污水管道未接入该企业,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防尘林带土壤消纳。
1.连江县环保局已对福建佳宇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以2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生产。
2.责令在该公司在生活污水接入可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前,于今年6月中旬前,在公司生活区内建设生活污水蓄水池,由可门管委会每周一次用罐车将生活污水拉至可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连江县相关部门督促该企业加快问题整改,尽快申请办理环保竣工验收。同时,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每周不少于一次,确保该公司未通过环保验收之前不私自进行生产。
4.在该公司恢复生产后,连江县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该公司排放污水、粉尘、噪声等开展监督性监测,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从严查处。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6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福建同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闽侯县门口工业区渡头福建闽信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烧煤锅炉排放污染严重。
5月19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对上述2家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福建同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设有2台锅炉,锅炉配备水封除尘设备,燃料种类为无烟煤,均已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2台锅炉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未见烧煤锅炉作业的迹象,但在锅炉未封存前烧煤锅炉确实有排放现象,该公司于5月9日已自行停产。
2.福建闽信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设有2台锅炉,一用一备,锅炉配备水封除尘设备,燃料种类为无烟煤,均已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祥谦镇已于2017年5月1日对该公司锅炉进行了查封,现场封条完好,未见烧煤锅炉作业的迹象,但在锅炉未封存前烧煤锅炉确实有排放现象。
1.闽侯县祥谦镇已于2017年5月1日对福建闽信建材实业有限公司2台燃煤锅炉进行查封。
2.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17年5月19日对福建同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两台燃煤锅炉进行查封。
3.闽侯县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上述2家公司的巡查监管,按照今年3月20日闽侯县政府出台的《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行动方案》要求,督促企业进行清洁燃料升级改造。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6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江阴工业区,福建联升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烧煤锅炉排放严重污染。
该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22号-34信访件类似,历史查处情况为: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及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经调查取证后发现该公司扩建加气砼生产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福清市环保局立即对该公司违法问题立案处罚,于5月13日对该公司送达《福清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融环保法〔2017〕197号),责令其立即停止扩建加气砼生产项目的生产,并处罚款6万元。5月18日,福清市环境保护局会同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对联升公司再次进行现场突击检查。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锅炉从2011开始已处于停用状态,改用国电集中供热蒸汽进行供热。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锅炉已停止使用,改用国电集中供热蒸汽。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已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6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1.古槐镇中街工业区,福建华意建材有限公司,烧煤锅炉排放污染严重;2.文武砂镇东岱村北路,福建八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验收先投产。
大气、其他
1.经查, 2015年提供的烟气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烟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由于排放的污染物对空气质量仍然会有影响,为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5月4日该公司决定自行停产,进行锅炉除尘脱硫设备更新。
2.经查,福建八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擅自建设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2015年7月,长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6万元;今年4月,由长乐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公司交付执行款6万元,并停止生产。
1.长乐市环保局将跟踪福建华意建材有限公司锅炉除尘脱硫设备更新的进展,确保锅炉废气达标排放。
2.长乐市文武砂镇政府会同长乐市环保局加强对福建八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日常巡查,防止该公司擅自恢复生产。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6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浦西路红旗新村,沿街多家餐饮店,油烟通过暗管偷排,尤其是“老北京十三香麻辣小龙虾”油烟偷排现象尤为严重。
5月11日,台江区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进行摸排。经查,福州市台江区浦西路红旗新村沿街共有10家餐饮店,其中9家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台江区嘉多堡汉堡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未经处理直排。台江区环保局即对台江区嘉多堡汉堡店进行立案查处,拟罚款5千元,并责令其在7天内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未整改到位前,不得对外经营。同时,台江区环境监测站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9家餐饮店中灶眼较多、油烟排放量大的台江区觅味猫苑咖啡厅、台江区应氏小吃店进行油烟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5月19日,台江区政府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检查。经查,群众投诉的老北京十三香小龙虾(工商注册名为台江区应氏小吃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原责令整改的台江区嘉多堡汉堡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与有资质清洗公司签订油烟净化器定期清洗合同。
台江区环保局将对该处商家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6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盖山投资区高南路3号群策纸制品有限公司西侧,1.福州明磊包装有限公司,排放刺鼻废气;2.附近有一些违章搭盖的餐饮店,污水乱排,垃圾乱丢。
大气、水、垃圾
1.5月18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发现福州明磊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仅于2010年5月5日取得营业执照,并未在注册地址实地建厂、生产经营,注册地址即群策纸制品有限公司2010年10月出租给上述9家餐饮店的临时建筑。
2. 5月9日,仓山区政府责令上述9家餐饮店立即停止经营并清退搬离,责令群策纸制品有限公司于5月18日前自行拆除公司西侧该临时建筑。5月18日,仓山区政府相关部门到现场核查,发现上述9家餐饮店已关门停业,店内主要经营设备已搬离,现场未发现污水乱排、垃圾乱丢现象。5月19日,仓山区政府相关部门再次对该路段进行检查,发现群策纸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拆除临时建筑。
5月19日,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向群策纸制品有限公司下发清违公告。盖山镇、区市容局、清违办,将于15个工作日内(6月12日前)对该公司西侧违章搭盖的临时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6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青洲路青思巷,利安机械冷作加工场(钢结构建筑),无环评,切割产生巨大噪声,废气直接排放。
其他、噪声、大气
1.利安加工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月17日经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利安加工场利用原钜联公司厂内道路在厂内围墙与厂房之间搭建了生产用房,现场有1台切割机摆放在门口进行作业,无降噪措施;2台电焊机,工作时有电焊气味产生。
1.马尾区环保局对利安加工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从事机械冷作加工,并已建成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拟处罚款0.12万元。
2.马尾区已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拆除违章建筑,取缔违法行为。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6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古槐镇福坊村,承包地原计划从事绿色食品,现为违规石材厂,粉尘、污水乱排放,破坏生态造成水土流失,现该石材厂已被取缔,但未完全拆除,有复产可能。
大气、水、其他
5月19日,长乐市环保局会同长乐市古槐镇对古槐镇福坊村石子加工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碎石机)已拆除,辅助设备未完全拆除。
1.4月28日,长乐市古槐镇对该企业碎石机进行拆除;长乐市供电公司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处理。
2.长乐市古槐镇加强巡查,确保该石子场不复产。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6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恒翔冠城,小区内多家餐饮店,油烟直排。
5月19日,闽清县住建局再次派员前往现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
5月11日,闽清县住建局已责令京味串吧等8家餐饮店经营者立即自行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治。经核查,目前京味串吧、盛世经典牛排、真味酸菜鱼、黄焖鸡米饭、大碗巷、99牛肉店等6家餐饮店已完成整改并重新营业,食其乐牛排、恒食善音乐餐吧等2家餐饮店正在停业整改,不存在油烟未处理直排的问题。
1.闽清县政府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8家餐饮店整改情况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2.闽清县政府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配合,事前介入,对新注册的餐饮企业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时,同步发放《餐饮场所规范化建设告知书》。
3.闽清县政府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在建未营业的餐饮场所监管巡查,通知各餐饮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督促其规范化建设运营。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6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邦保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每天下半夜取下封条偷偷生产。
此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36号-20第一点、〔2017〕17号-10、〔2017〕113号-17、〔2017〕161号-65信访件相类似。
1.前期查处情况
4月28日,闽侯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先前检查发现的私设暗管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10万元;对废气超标排放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10万元;对其生产设备予以查封;对其私设暗管行为拟移送公安部门予以行政拘留;对废水超标排放行为立案处罚。同时责令该公司在5月31日前完成锅炉废气设施改造工作,6月10日前完成废水治理任务,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后,立即申领排污许可证。
5月9日至今,闽侯县尚干镇政府指定专人每日到该公司进行巡查,均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迹象。
2.信访问题再核实情况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闽侯县尚干镇政府对该公司现场再核实,公司仍处停产状态,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已安装,等待调试,锅炉房内两台锅炉封条完整,未见开封迹象。锅炉表面无余温。经调查核实,自4月28日至今,该公司被闽侯县环保局查封,不具备生产条件,且锅炉封条完整,表面没有余温,无企业私自拆封生产迹象,且查封期间无废水、废气产生。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6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上街升达塑料厂,长期排放刺鼻废气,噪声影响严重。
大气、噪声
1.该厂房内有16台注塑机,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2.上街升达塑料厂现已倒闭,目前经营厂家为福州佳亿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其使用注塑机自带废气吸附设施,但生产时会产生一些废气,对周边有一定影响。
1.闽侯县上街镇政府协调县供电公司于5月18日对该公司厂房生产用电进行断电。
2.闽侯县环保局拟对该公司责令停止生产,处罚3万元,并责令其补办环评相关手续。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7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峨眉村,加良山矿山,无证开采,大量盗采芙蓉石,造成生态林严重破坏,水土大量流失。
该件与中环督信转[号-80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一致,属重复信访件。具体情况如下:
1.历史调查核实情况:晋安区分别于5月11日和12日,组织相关单位到实地,采取现场查看方式核实。(1)晋安区历来高度重视北峰山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每年投入资金200多万元用于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并委托福州市勘测院使用无人机巡航北峰3个乡镇主要矿区。2007年对峨嵋加良山矿区实行封山禁采工作以来,组织对被盗挖区域、矿洞进行填埋、封堵,对所有的非法违法采矿(点、硐)逐宗建立档案,对矿区内的所有在编矿洞、露天矿点实行编号管理,明确安全监管责任人;专门成立峨嵋加良山矿山整治指挥部,组建矿山护矿队,实行24小时值班,不间断对矿洞进行日夜巡查、拍照,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在矿区主要路段、保安岗点等重点部位设置了8处全天候红外探头,强化日常监管,晋安区宦溪镇、公安、国土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在矿山主要路口、主要路段以及矿洞周边采取夜间设伏突击、设卡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偷盗采行为。
(2)加良山矿区是叶腊石和芙蓉石的采集地,由于常年采挖石头,山体植被受到严重破坏。2007年封山禁采后,晋安区即组织有关部门对加良山植被受破坏的山体实施青山挂白治理。2013年,对加良山面向三环高速公路的一块面积约3万平方米的地块进行整治,补植苗木包括红叶石兰、山苍籽、构树、内芦草、苇节、葛藤、爬山虎等七个苗种。但由于受台风带来的暴雨侵袭以及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特别是2016年受“莫兰蒂”、“鲇鱼”台风带来的超强暴雨袭击,整治点出现滑坡塌方的情况,之前“青山挂白”整治点处靠近顶部的约1500平方米面积的植被全部被冲毁。
2.最新核实情况
5月19日,晋安区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到现场进行核查,未发现有无证开采的情况。
晋安区政府已于3月组织人员对峨嵋加良山矿区原来的“青山挂白”被冲毁的整治地块进行复绿工作。目前,复绿工作已基本完成,等待上级部门验收。下一阶段,晋安区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雇请保安24小时值守,强力打击非法盗采,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管理。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7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牛眠山巷万升小区西区东侧,内河常年无人管理,臭气熏天,蚊蝇滋生。
5月19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排查核实情况,现场河道水位很低,部分底泥裸露。
1.拆除违建,疏通河道。龙津河于2015年曾实施过贯通工程,对沿线挤占河道空间的房屋进行大规模清理,目前清理工作仍在继续,河道基本疏通,仅余东二环连江南路桥以东一户违建,仓山区正在制定保护性拆除方案,计划6月底前拆除。
2.启动沿河旧屋区改造工作,配套建设市政管网。目前以江边村为代表的沿河旧屋区、城中村仓山区已大规模启动,计划5年左右逐步完成改造,并配套建设市政管网等设施。
3.实施龙津河综合治理。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7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城关镇台山路249号后山林地内,违规养殖场,臭气熏天。
5月18日,闽清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台山路249号居民陈梅玉在自家后山林地内利用树枝和广告布围出一块面积约100平方米的场地,圈养有鸭子4只、鸡13只,现场无搭棚,鸡鸭系居民自家饲养自己食用,不是规模养殖,但鸡鸭粪便未及时清理,有一定气味,对周边群众存在一定影响。
1.5月19日,闽清县梅城镇政府督促陈梅玉将养殖的鸡鸭全部出售处置,并拆除临时搭设的围档,现场围挡物及树枝全部清运至县城区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处理。随后,闽清县梅城镇畜牧兽医站用二氯异氰脲酸钠粉对散养区域进行了消毒。
2.①闽清县政府责成梅城镇政府对全镇辖区畜禽散养圈养情况进行排查,防止再次出现类似事件;②闽清县政府要求城区各村居加强入户巡查和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居民保护环境、爱护环境意识,提高城区环境卫生水平。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7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厚美村,阳光城丹宁顿小镇别墅区围墙外,多家违规养殖场,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5月18日、19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两批次到现场实地查看。经调查核实,属实部分为仅有一个张德淦养殖户,饲养奶牛11头,牛棚紧靠阳光城丹宁顿小镇别墅区围墙,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不属实部分为其余2户属村民家庭圈养,不成规模,不存在严重污染周围环境的情况。
1.闽侯县上街镇政府要求奶牛养殖户7天内自行拆除并搬离到位。
2.闽侯县上街镇政府督促2户家庭圈养村民及时做好畜禽粪便清理工作,保护周边环境。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7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河下街长寿路,翅傲江湖烧烤,油烟直排,噪声大,污染环境。
油烟、噪声
5月18日,台江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检查,并对该店的油烟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经查,该店厨房内有2台鼓风机、1个排气扇,3个烤炉、2个灶眼,店内已安装2台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台江区环境监测站对翅傲江湖烧烤店油烟、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均未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1.台江区环保局要求翅傲江湖烧烤店与有资质的专业清洗公司签订清洗合同,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以保证净化效果。
2.台江区环保局将对翅傲江湖烧烤店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7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观风亭社区七海花园早市扰民,向督查组反映后有城管每天早上6:15巡查,但是早市已被提前至5:30。
5月18日,鼓楼区鼓东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组织20名队员到七海花园现场查处,当天约8处摊点分布于七海花园小区内部3、4、7、8、9栋楼下,无高音喇叭叫卖,但有交谈声。
1.5月18日,鼓楼区市容局执法队员集中进行处置,现场扣押电动三轮车2部、电动车3部。
2.鼓楼区鼓东执法中队将上班时间提前至5:30,对冶山路自发早市进行管理(包括冶山路、红墙巷、七海花园),并不定时组织队员进行查扣。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7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乾元村,闽乐饭店油烟问题,未得到解决。
油烟、扬尘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161号-34信访件内容相类似。5月12日,仓山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现场核查,因庆夏小吃店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直接由墙体上的排气扇及窗户排出,存在油烟直排问题。仓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店于5月23日前安装油烟净化器。5月16日核实时,该店油烟净化器已安装到位。5月18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庆夏小吃店再次核查油烟排放情况。核查时,该店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经营时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但该店厨房窗户未关闭,少量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
5月18日,针对庆夏小吃店厨房窗户未关闭,经营时少量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仓山区环保局现场责令该店立即整改。该店负责人现场将厨房窗户予以封闭,并明确表示今后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仓山区环保局将继续督促该店在经管过程中做好厨房油烟的管控工作,并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器,切实避免油烟未经净化直接排放,影响周边居民。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7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东翰镇文吴村,两家养猪场污水通过暗管直排大海,死猪未作处理直接掩埋,污染地下水。
1.信访人反映的“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文吴村,两家养猪场污水通过暗管直排大海”的问题不属实。东瀚镇文关村有两家养猪场,分别为源兴公司和绿达公司,这2家公司生猪存栏量均为3000头左右,日产生污水约20吨,异位垫料发酵车间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45吨/日和55吨/日,养殖粪尿通过异位发酵变成有机肥,现场检查两家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周边海滩排查未发现暗管和污水排放迹象。
2.信访人反映的“死猪未作处理直接掩埋,污染地下水”的问题不属实。经过现场取证,绿达公司、源兴公司均建有病死猪化尸池,化尸池中有死猪尸体,化尸池正常使用,有无害化处理记录,没有发现死猪未做处理直接掩埋,污染地下水的情况。
福清市农业局已要求源兴公司和绿达公司2天内对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整理并标识;制定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制度,完善运行台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零排放。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加强对源兴公司和绿达公司的监管,确保其零排放。同时要求福清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东瀚镇政府加强上述2家公司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日常监管,确保病死猪按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7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居住主题海鲜吧,油烟扰民,投诉后,问题未解决。
油烟、其他
5月1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福州市晋安区张记海鲜涮涮锅餐厅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往店招处。鉴于该店油烟未按规定排放,晋安区环保局于5月15日对其下达了《关于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5月15日后,经晋安区环保局及新店镇多次分时段巡查,未发现该店开门营业。
晋安区环保局已于5月15日对晋安区张记海鲜涮涮锅餐厅下达了《关于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目前,该餐饮店正处于停业整改中,未发现该店开门营业。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7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唐乾明月小区对面采石场,未采取环保措施,堆场用地肆意扩张,破坏山体植被,24小时开采及运输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
生态、噪声、扬尘
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现已累计12件,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核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牵头,县国土、水利、环保、林业、公安、交通、住建、安监等部门及塘前乡组成工作组,现场核实,对相关噪声、扬尘、水质、超载运输、矿区规模、破坏山林等问题深入调查,并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均认真回复。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8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上街村村委大楼前河浦流经新峰村段被用建筑垃圾填埋,原三十多米宽水面只剩不足一米宽,导致河浦上游水葫芦丛生、水质恶化、蚊虫滋生,影响周边群众生活。诉求:清理垃圾。
5月18日,闽侯县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现场核实。经核查,长期以来,大浦河沿线个别村民将垃圾堆放在河边,甚至直接向河中倾倒,因垃圾长期积累、泥浆淤积,致使部分河道变窄,水流不畅,水质恶化。
闽侯县上街镇新峰村、上街村按照周边环境整治安排,现已启动大浦河河道清理工作,清理河道两边陈年垃圾和水上漂浮物,畅通河道。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81
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大学旧校区有几口臭塘污染严重,水质变黑变臭:福大幼儿园北面(仅5米)堆放了几百吨垃圾,多年未处理,散发恶臭;南面违建两栋楼从事汽车装饰、修理,污水直排臭塘中。2.福州市儿童医院南面至铁道大厅东面的内河,长期不治理,水质变黑变臭。
水、垃圾、其他
1.福大旧校区有三口鱼塘,总面积约13000平方米,鱼塘周边主要为福大旧校区教师宿舍楼、欧阳停车场及福大车队,未发现周边上述单位的污水排入鱼塘内,也未见鱼塘有恶臭发出。鼓楼区环保局已对三口鱼塘的水质进行检测,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2.福大幼儿园北面(仅5米)为欧阳停车场,该停车场内堆放约500立方米的杂土及废弃物,并非生活垃圾,该处作为周边社区内部的废弃物及杂土临时堆放点及二次转运场所,停车场根据转运需要不定时进行清运。因近期社区清理废弃物及杂土力度较大,垃圾量较多,部分杂土及废弃物未能及时清运。
3.福州大学旧校区“南面违建两栋楼”系2013年鼓楼区征用原福州大学车队地块时,报请市政府同意批准建设,用于福州车队安置使用,作为福州大学车队过渡使用。上述建筑物现由福建新奇特车业服务有限公司租用,该公司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排入池塘内。
4.5月19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员现场排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实为东西河的一部分,东西河以洗马桥为界,洗马桥以西水质良好,洗马桥以东水动力差,水体受到污染,水质恶化。
1.5月19日,鼓楼区环保局及洪山镇已经责令欧阳停车场立即组织力量对场内杂土及废弃物进行清运,5月21日已清运完毕,同时,鼓楼区将继续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2.一是加快地铁2号线建设。地铁2号线将于2019年底前建成,建成后将立即恢复原有的市政管网,并对东西河全线进行清淤疏浚和生态改善。二是新建光明港污水提升泵站替代金铛泵站。三是实施东西河沿河截污系统修复完善及综合整治工程。今年内将在新建污水泵站投用后修复完善沿河截污系统,2018年上半年前全面完成清淤和其他驳岸景观修复工作。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8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大儒世家小区附近的甘洪垃圾转运站,每天凌晨两三点转运垃圾时,用摩托车拖行,噪声扰民。曾向鼓楼区环卫处反映,未解决。诉求:查处违规垃圾板车。
因该站垃圾处理量大,每天清运垃圾20余车次,作业时间从凌晨3点开始至晚上10:00结束,社区、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社区、小区保洁人员自行运输到转运站,为减轻劳动强度、节省运输时间,保洁人员会借助摩托车将垃圾板车牵引到转运站,摩托车牵引途中会产生声音影响周边居民。
鼓楼区市容局将该垃圾转运站作业时间从5月20日起由原来凌晨3:00至22:0调整为6:00至22:30,并从6月份开始鼓楼区将全部取消垃圾板车。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8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竹梅路东益汽配公司附近的福州利发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锅炉排放大量废弃。4月起晚上悄悄生产粉干粉条等食品。
5月19日,闽侯县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福州利发食品有限公司再次现场核查,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该公司使用锅炉已配备水封处理设施,但生产过程产生少量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该公司锅炉经检验合格,非不合格锅炉。
1.5月19日,闽侯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处罚金3万元。
2.闽侯县青口镇政府协调县供电公司于5月19日对该公司进行断电。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8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后坂新城二区,1.小区面临主干道才20米左右,上面是高架桥,没有隔音墙,噪声扰民。2.与垃圾场一墙之隔,臭气冲天。
垃圾、噪声
1.5月18日,福州市建委对林浦互通进行调查核实。后坂新城二区林浦互通2007年7月设计,2010年5月建成通车,后坂新城于2012年以后才陆续建成,故林浦互通设计时未考虑安装隔音屏等措施。根据2008年的《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新建写字楼及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考虑周围已有噪声源对建设项目本身的影响,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护设施。销售新建居民住宅的,应当明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及所在地声环境影响现状评价结论。该小区距离林浦互通较近,在林浦互通早已建成通车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护设施,导致该小区居民受噪声困扰。
2.5月18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浦下垃圾转运站进行核查。经核查,该站承担垃圾中转任务,虽已严格做好消杀、生物除臭等工作,但作业期间垃圾异味溢散问题依然存在。
1.市建委将协调交警等有关单位加强该区域限货、限速、禁鸣喇叭等管理,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城市交通降噪研究。
2. 5月18日起,仓山区政府要求区环卫处进一步加强浦下垃圾转运站的垃圾异味管控工作。一是增加站内垃圾的消杀频次,由每日3次增加到每日6次。二是增加站内外冲洗频次,由每日2次增加到每日4次。三是增加出车班次,及时清运站内垃圾。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8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洪宽工业区洪四路奋安集团斜对面的福州科瑞特纸品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大量挥发性刺鼻气味及高分贝噪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和健康。
大气、噪声
5月17日,福清市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检查,并对其厂界噪声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的三苯废气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福州科瑞特纸品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达标,三苯废气达到排放标准。5月18日,福清市政府组织人员再次核实,经核,福州科瑞特纸品有限公司东北面是福建奋安铝业有限公司及空地,南面是鑫威电器公司,西北面隔大北溪为顺景公司,东面大门所在处是洪智路,生产车间距离最近的东田村村居直线距离约200米。科瑞特公司印刷车间工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吸附后高空排放,厂区印刷车间内可感受到明显的印刷油墨味,在公司周边如遇不良气象条件,仍可感受到废气影响。
福清市环保局已要求科瑞特公司加强环境管理,通过采购环保油墨、提高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等措施,进一步减轻废气、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加强对科瑞特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
中环督信转〔2017〕218号-86
福州市闽侯县白樟镇云渡村,1.闽清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自投用以来,环保验收不过关,渗滤液COD远超标准。2.李*私改垃圾场的污水管网,在垃圾场渗滤液出口处有暗口,直排梅溪。
1.一是垃圾场因原设计渗滤液处理只达不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的标准,故至今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二是今年5月2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产生的渗滤液通过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排放。根据最新监测结果显示,经处理后的渗滤液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一是闽清县环保局对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擅自更改渗滤液处理工艺流程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今年3月23日将该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对管理员李清处以行政拘的处罚。二是现场检查未发现垃圾场渗滤液出口设有暗口。
3.今年3月3日,闽清县环保局对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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