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还存在人事关系吗

四川事业单位教师聘用合同到期,我不和单位续签,该怎么办?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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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事业单位教师聘用合同到期,我不和单位续签,该怎么办?
四川-内江&08-30 08:14&&悬赏 0&&发布者:maomao…… & 回答:(3)
我是四川内江公办中学的教师,单位性质是全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内江市教育局。
1.聘用合同于8月31日到期,如果我不再续签聘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学校。
由于是放假期间,我于8月25日口头通知了校长。学校直到我口头通知前也没有和我说过续签事项。合同中有一项是:合同期满前15日内,甲乙任何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28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2.我的聘用合同到期,算不算是终止合同的行为?
3.合同到期,9月1日可否不去学校上班?
4.合同到期后人事关系是否还存在?学校是否有权扣留档案(档案在市教育局存放)?
5.如果人事关系存在,不去上班期间,工资部分也能拿到吗?五险一金单位也需要缴纳吗?
6.学校以教育行业的特殊性要求我坚持在岗,我能否拒绝?学校能否因为影响教学提出赔偿?
7.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到期也必须写辞职申请吗?写与不写有什么区别?
问题有点多,先向耐心解答的律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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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没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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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期满是不需要提起通知的,合同终止,你不用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资可以要求的,不用写辞职申请,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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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期满的就终止。不需要写辞职信。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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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9781  9月30日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任何表态,即不通知办理手续走人,也不通知继续留用。这种情况下,请问:  
1.10月起还要回公司上班吗?  
2.如果以9月30日合同到期为由,不回公司上班,是否违反规定?  
3.如果此后回公司上了若干天班后,公司再通知合同已到期走人,是否合理?又是否应按实际上班的天数发放薪酬?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找公司找领导,明确。先尽到职场人的礼仪,然后再说走与留。
  当然继续上班了。如果公司提出解聘,理所当然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楼上的高见~~~~~~~~~~~  对于楼主的情况
目前国内各城市规定的不一样
  不过如果你能挨过08年1月1日
  继续做你的工作,不会影响到你的,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合同到期,公司没有明确表态续约还是解约,默示为合同继续履行,你可以继续上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在你继续上班的过程中突然解除你的话,可以向合同申请赔偿的。具体可以翻阅《劳动法》
  谢谢楼上的各位。    
假如公司也想到了过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的问题,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同意续签合同,但薪酬大幅下降甚至减半,达至劳动者不能接受主动走人的目的。  
劳动者是不是对此种行为无可奈何,只可选择接受低薪或走人?
  你应该主动问下人事,很多可能是遗漏了和你续签合同。  如果到期你没有收到任何的通知,而你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默认公司和你延续合同的。
<span class="count" title="万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合同期满,人事关系可否终止?
陈某于日博士毕业后进入某医院医生岗位工作,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同时与某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一份,合同期限为日至日。
2013年8月,陈某成功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非国家或地方重点项目),陈某为该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年限为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
日,该项目尚未完成,陈某向某医院递交一份辞职报告,告知医院不再续签聘用合同。某医院收到辞职报告后,告知陈某不同意其辞职。聘用合同于2015 年12月31日到期后,陈某未再到医院上班,并要求医院及时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某医院坚持认为双方人事关系未终止,陈某应当与医院续签聘用合同。
双方发生纠纷后,协商未果,陈某遂于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双方人事关系于日终止,并及时为其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
仲裁委支持陈某的仲裁请求。
自我国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以来,要求事业单位与其在编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在编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
第六条: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该规定的第五条或第七条办理。
本案双方已签订聘用合同,且已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到日止,故本案应适用聘用合同制的相关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等规定:
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聘用合同终止;受聘人员有规定情形的(例如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等情形),聘用合同期限依法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聘用合同终止的,人事关系同时终止,事业单位应在终止聘用合同后及时为终止聘用合同人员办理终止聘用合同的各项手续。
本案中,虽然陈某尚未完成案中提及的科研项目,但并不属于聘用合同期限依法顺延的情形,双方也没有在聘用合同到期后续签聘用合同;加上本案也不存在其他聘用合同不得终止或合同期限依法顺延等规定情形。因此,本案双方的聘用合同于日到期终止,双方人事关系也于同日终止,医院应及时为陈某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的封存或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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