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是否事业编制是干部身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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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广东省人事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干考试被录取的干部,是什么身份?是聘用还是录用干部?二者有差别吗
在96年10月参加招干考试后被择优录取的工勤人员,现在有差别?是聘干还是录用干部,当时已由工勤身份转变成干部身份,这个身份现在该如何认定我是1996年在某高校行政部门工作的工勤身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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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还在答题的路上,先看看下面这些内容吧~
粘土坩埚是一种它是熔化和精炼金属液体以及固液加热、反应的容器 使用注意事项 (1)常与三脚架配合使用. (2)不能强烈撞击,以免损坏瓷管. 坩埚是用极耐火的材料(如粘土、石墨、瓷土或较难熔化的金属)所制的器皿或熔化罐. 使用方法: 坩埚为一... []
来源:新闻在线
物业管理条例每个省份都不同,广东省的物业管理条例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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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干部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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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聘任制人员退休问题的通知
关于事业单位聘任制人员退休问题的通知&&&&&&&&&&皖人发[1998]87号&&&&&&&各行署、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近来,一些地市和单位反映事业单位工人身份的人员被聘任为行政管理干部或专业技术职务后,达到退休年龄的,能否按干部身份办理退休手续。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现就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退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事业单位工人身份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聘任为行政管理干部,按中组部、人事部人法发[1991]5号文件精神,只要受聘满十年,并在聘任岗位上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按聘任的干部职务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所聘职务的退休待遇。二、根据原劳动人事部、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人干[1987]56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人身份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经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合格,可以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被聘任为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待遇。按此精神,事业单位工人身份的人员,只要按上述要求经组织批准聘任为专业技术职务,同时享受所聘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满十年以上,并在聘期岗位上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按所聘专业技术职务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职务的退休待遇。三、上述人员如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前,组织不再续聘行政管理或专业技术职务,到龄后只能按解聘后原工人身份的退休年龄,比照普工同类人员的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必须具有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如履行聘用手续前,已在干部岗位上工作的,其聘用前后的时间可以连续计算。五、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被聘任为干部的工人身份的人员,如相互本人自愿,也可以按工人的年龄条件办理退休手续,但其退休待遇只能按普通工人标准执行。&&&&&&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今后如国家有新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办理&&&&&&&&&&&&&&&&&&&&&&&&&&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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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推荐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转]&[转]&[转]&[转]&[转]&聘用制干部身份能提拔到副科级岗们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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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干部可以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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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档案打回B地教育局  聘用制干部多数是单位的技术骨干,几十年辛勤付出的结果,一些人多年保持本单位或本部门、本系统先进(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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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干部”:荣誉背后的辛酸
2013年23期目录
&&&&&&本期共收录文章12篇
  聘用制干部多数是单位的技术骨干,几十年辛勤付出的结果,一些人多年保持本单位或本部门、本系统先进(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可是到龄解聘后,他们除了每月领取一点微薄的生活补助外,没有社保,没有医保,缺乏基本的生存保障。 中国论文网 /6/view-4673486.htm  通过多年的博弈,曲靖市范围内的聘用制干部已经被当地解决了经济待遇问题。有人说,这无疑是一件好事情,说明当地各级政府认真对待聘用制干部的合理诉求。   下一步,聘用制干部们仍在继续努力争取解决身份问题。在他们看来,每月领取的“生活补助费”有点不伦不类。毕竟,他们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纳入编内管理的农业“五站”干部,属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干部,不应被视为困难救助对象。相比之下,大理等地的聘用制干部眼下还在为身份和经济待遇等问题苦苦诉求和期盼。   “解聘干部”的尴尬身份   鹤庆县聘用制干部刘云(化名)到龄遭遇解聘后,当地人社部门先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为他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颁发了退休证;后又依据原大理州人事局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其办理解聘手续,发给“解聘证”;再后来,劳动就业服务局又给刘云发了“失业证”。   深感莫名其妙的刘云拿着三个内容不同、性质不同的证件到当地相关部门及大理州人社部门理论,希望对方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结果让刘云大失所望。   刘云说,当地人社部门违背国家政策,无论对方如何解释,都不能使人信服和接受。“三个证件在手,我不明白我的身份到底是什么?”   这种怪现象并不仅仅发生在刘云一人身上,也不止大理州独有。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曲靖市不少遭解聘的聘用制干部也持有“到龄解聘证”,还有一些人持有公务员证。   如此算下来,聘用制干部到龄解聘后,各种证件加起来可以达到四个。有人说,证件这么多,却没有一个能真实反映聘用制干部的身份,这不能不令人深思:我们的组织人事管理体制机制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存在什么样的弊端需要改进和完善?   解聘之后的遭遇   事实上,目前各地对聘用制干部到龄解聘的执行年限也各不相同。曲靖市为男60岁,女55岁;大理州内各县,除云龙县与曲靖一样,其他县都是男55岁,女50岁。   同时,经济待遇也不一样。目前曲靖市聘用制干部到龄解聘人员每月最低能领到生活补助(或生活补贴)2300多元,最多达到3600多元;而大理州最低仅为1000多元,最高也就2000元左右;平均下来还不到1500元。两地执行的标准悬殊较大。对此,当地人社部门的解释是,这是客观存在的地区差别,每个地方不可能执行同一个标准。   有一些还在岗位上就不幸去世的聘用制干部,其丧葬补助标准,各地也不一样。南涧县的饶先生不久前去世后,人社部门按照以前大队干部的标准给予1万多元补助。而如果按国家干部身份,应为5万多元。目前,两个标准都已经算出来摆着,当地人社部门希望家属到上面“要”政策,如果上级明确该给家属5万多元,绝不打折扣。否则,只能按照大队干部的身份待遇执行。   类似饶先生的遭遇在大理州各县普遍存在。有的甚至没有分文丧葬补助费,只能靠同事、朋友捐助和救济。据宾川县聘用制干部王先生家属反映,今年上半年,王先生因病去世后,其所在单位“不闻不问”。最后,在同事、朋友的帮助下,家属才勉强将王先生的丧事办完。记者采访时,王先生的同事说起此事,唏嘘不已。   记者采访得知,王先生生前是一名基层群众文化干部,其创作的剧作多次获得过国家文化部及省、州各级奖项,是当地颇有名气的剧作家。可谁也不曾料到,其遭遇与贡献竟有如此巨大之反差。   一些聘用制干部由于种种原因,在原岗位延长了数月乃至一年的工作时间,结果被当地人社部门追讨这期间所发的工资福利。还有一些聘用制干部则是在聘用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被人社部门提前强行解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当事人为此多方奔走申诉,结果却不了了之。   一些聘用制干部介绍,他们从2006年开始,社保就中断了,不是不愿缴纳,而是遭到相关部门拒绝后,无处缴纳。此前,他们已经连续缴纳了十多年接近二十年的社保。这样的结局让他们非常气愤。“分明是歧视聘用制干部,违背了国家政策规定的人人享有社保的公平权利。”   到龄解聘后,不少聘用制干部没有医保和社保,加之拿到手的生活补助费太低,难以维持基本的生存。迫于压力,不得不选择外出打工。满腹辛酸委屈无法向人诉说。采访中,多位聘用制干部表示,如果不是迫于无奈,有谁愿意这么做?五六十岁的年纪,本该在家尽孝,领孙子,锻炼健身,颐养天年。可是到头来还得作别父母,抛妻离子,流落异乡。   “生活补助”成为唯一的生活来源   大理州某县政协的一项调查表明,目前,农村科技队伍中由于十多年来都没有公开招考过大学毕业生,现有农科人员大多数年龄都在45岁以上,五年后将面临大批人员陆续退休的问题,这样一来,势必形成农技人员青黄不接的局面。   正是由于存在这样的问题和矛盾,目前在职的聘用制干部为此产生了诸多的后顾之忧,也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聘用制干部多数是单位的技术骨干。几十年辛勤付出的结果,他们获得了应有的回报:一些人手中握有国家文化部、农业部、林业部、科技部或省文化厅、农业厅(畜牧局)、林业厅、科技厅颁发的科技进步(创新)奖项荣誉证书;一些人享受省、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一些人多年保持本单位或本部门、本系统先进(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可是到龄解聘后,他们除了每月领取一点微薄的生活补助外,没有社保,没有医保,缺乏基本的生存保障。   部分“聘用制干部”身份待遇已解决   记者了解到,云南一些地方已经解决了聘用制干部身份待遇问题。比如昆明市(包括安宁)各个区县,早在10年前就得到了落实解决。继昆明市之后,大理州大理市、弥渡县也得到了落实解决。到目前,曲靖市也大幅增加了聘用制干部的生活补助费,其经济待遇跟正常退休待遇已经很接近或者说差别不是很大。下一步,他们的努力方向和重点是解决身份问题。在聘用制干部看来,身份问题关乎到荣誉、尊严和社会价值评判等问题,不可等闲视之。   采访中,聘用制干部表示,他们的身份待遇问题,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态度和重视程度。因为国家的相关政策已经规定得非常明确、具体,就看如何落实和执行的问题。这也就是为何有的地方能够落实解决,而有的地方却迟迟拖着不办的原因所在。   质疑:地方没有制定政策的权力   某聘用制干部介绍,他们当初参加招录考试时,国家的相关政策已经明确其身份是定员、定岗、定编,纳入国家编内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干部。但是,在过了多年之后,大理州人事部门却出台了与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背道而驰的部门文件〔2000〕36号及其补充规定,错误地将他们视同“大队干部”(或乡镇聘用制干部)对待。之后,省内其他地方纷纷套用或效仿大理州人事部门的这个文件,将他们归为乡镇聘用制干部范畴。于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围绕身份待遇问题的维权诉求开始上演,至今不曾消停。   聘用制干部们提出两点质疑:其一,既然国家相关政策已经明确规定他们的身份,为何大理州人事部门还要错误地将他们视同“大队干部”对待呢?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大队干部”没有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考核,也没有定岗、定员、定编。一直以来,他们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考核和组织人事管理权限都在人社部门,而非乡镇一级。其二,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人员)身份问题,工资福利待遇、权益保障等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的权限在国家和省一级。原大理州人事局(如今的人社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并没有制定政策的权限。也没有州政府和上一级政府的授权及委托,属于越权和违规。同时,该文件与国家相关文件存在矛盾和冲突,应视为无效,早该废止。   对于云南省内这些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干部(农业“五站”干部)被错误等同于大队干部(乡镇聘用制干部)对待一事,省人社厅办公室信访接待处工作人员徐璋保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感吃惊。他说,找遍云南省以往所发的文件,也没有规定说,全省农业“五站”干部可以“参照大队干部的管理办法”执行。“既然执行错了,大理州人社部门应该予以纠正,而不应将责任推给省厅。因为省人社厅自始至终并没有出台过类似规定”。(来源:《云南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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