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房子是农村房子 没宅基地证吗?

千万别卖宅基地,农村房子也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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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王,10年前花30万元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楼房。最近这套房子每平方米已升至4万多元。刨去原来的投入,净增值200万元。
  同样是10年前,老周花30万元钱在村里用一家人的户头批了块地造起了这栋房子。以目前村里的转让价格算,整栋房子的售价不超过100万。
  还是10年前,隔壁的老张,10年前花8万元钱在村里买了三间60平方米的平房。最近他沮丧地告诉我,这套房子,现在只能卖8万元。
  同样是房子,同样是10年,一个升值了10倍,一个翻了3翻多,另一个却1分钱没赚。
  当然以上是题外话,今天,土流君就来给大家说说为何要叫大家千万别卖宅基地的原因。
  原因很简单,还是从这几个案例来说起,就因为老王买的是城里的房子,老张买的是村里的房子。买城里房子的人,10年就成了拥有200多万元资产的富翁。买农村房子的人,10年之后,8万元还是8万元。公平吗?不公平。但谁让你们把家安在农村?谁让你当初没有眼光,不到城里买房子?8万元,即便在城里买10平方米,10年以后,也可以赚30万元。
  话虽这样说,但政策制定者却不能不顾及每个群体乃至每个公民的利益。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建设年代,农村和农民,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他们的劳动最累,他们的收入最少,他们的生活最苦,他们的舞台最小。市场经济似乎总是喜欢城里人和有钱人,给他们创造了太多的机会。而分散的农民,依然处于弱势地位。
  当很多人都在抱怨城市的房价上涨过快时,有一些城里人,正在暗自庆幸。因为他们家里原来的老房子,价格转眼之间就翻了几番。没出力没流汗,只是摇身一变,就成了&百万富翁&。还有一些聪明的城里人,前些年贷款投资,买了二套或三套房子。以后房价大涨,赚的钱连孙子一辈都花不完。 城市的房价为什么会像洪水一样暴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农村人的贡献。农村的孩子大学毕业以后,也想成为城里人。于是父母倾其所有,砸锅卖铁,给儿女在城里买房。而那些钱,有的进了开发商的腰包,也有的进了城里人的存折。 中国的房子,现在大体分为三种价格:一线城市的房子,几万元一平方米;二三线城市的房子,几千元一平方米;多数农村的房子,几百元一平方米。
  农村的房子,或者依山傍水,或者视野一望无际,真的就那么不值钱吗?非也,完全是因为政策的限制。允许农村人到城里买房,却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房。农村的房子,只能在本村进行交易。不准进入市场,价格当然就上不去。如果放开,很多农村的房子,可能比一线城市还要贵。 有一些农民,有进城的愿望;也有一些市民,有下乡的愿望。他们在城里住腻了,非常愿意找个清净的地方,养养花、种种菜、喂喂鸡。但我们的现行政策,却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房。一些专家还说,城里盖的房子,开发商都向政府交了土地出让金。而农村的土地属集体所有,农民卖房,却不会交这笔钱。
  前几天看到一篇报道,说英国的城里人退休后,很多都选择到乡村定居养老。致使现在英国农村60岁以上人口比例远远超过了城市。许多地方农村的房价,也比城市更高。而且很多有钱人,还投资农村的环境建设。 现在我们国家经济发达、实力雄厚,已经完全有能力反哺农村和帮助农民。而且放开农村的房子销售,也不需要多少国家投入。所以我们相信,迟早会有这种破冰之举,农村人可以到城市里买房子,城里人也可以到农村去买房子。
  在这儿一定要说说的是第二个案例,第二个案例的主人,是我的姐夫。一个纯朴的农村百姓,70年的代表性人物,有手艺,肯吃苦,爱动脑。他用自己的双手,用十年的时间,创造的财富远不止这眼睛看得到的&百万豪宅&。结合上面的论述。预计10年后,农村的房价,将会赶上并超过城里。农村的房子,也不再是平房为主,而是文中第二案例类似的各种各样的别墅为主。
  十年内村庄的数量,会大幅度减少,并出现各种各样的特色小镇,比如山乡小镇、水乡小镇、田园小镇、果园小镇等。随着地球村交通的一步步接近,无论住在城里,还是住在农村,都一样方便,一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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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是否可以继承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那么,农村宅基地房屋是否可以继承?
  【用户咨询】
  赵先生问:我和妹妹从村里考上大学,毕业后,我们都留在城市工作,并将户口迁至工作地,成为城镇户口。父母一直在农村生活,2006年3月,父母想在上新盖一栋楼,我和妹妹将积蓄交给父母,盖了一栋五层楼房。2011年3月,我父亲去世。请问在遗产时,我们能否继承房屋?宅基地能继承吗?如果我母亲不在了,我和妹妹还能继续保留这栋楼吗?
  【律师解答】
  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你父母的个人合法财产,你和妹妹均有继承权。
  2、你母亲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权。
  3、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你和妹妹的户口均已迁出农村,因此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4、如果你母亲不在了,村委会有权将收回,你们可以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清理,或者按规定将该处住宅卖给本村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
  知识延伸:
  关于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问题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但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一是用途限制。对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如需变更土地用途,必须依法经过批准。二是面积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三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受法律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农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如果迁出户口或死亡均会丧失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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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2003- 找法网() 版权所有农转非后,还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吗?
&&&&我哥哥上大学办理了农转非,2011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城市居住和生活,并于2012年将户口迁至河南省新乡市。我父母有一处在村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2014年10月,我父亲因病去世,我和母亲继续居住在该房屋。今年春节,哥哥回家过年时,对我说:父母在村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他也有份,他希望等将来母亲百年以后和我平分该处房屋。我心里很不情愿,请问,像我哥哥的情况,还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吗?&&&&读者:董子阳&&&&董子阳读者:宅基地使用权,是国家为了保障农民利益和农村资源稳定而赋予农民的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性质的一项权利。它具有人身依附性和无偿性,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据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限农村村民,且“一户一宅”的“宅”是村民按户申请使用,使用权属于村民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户内某个家庭成员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宅基地使用权仍然是家庭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你哥哥大学办理了农转非,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城市居住和生活,并于2012年将户口迁至新乡市,其已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故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来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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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多宅不能确权,哪些宅基地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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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多宅不能确权,哪些宅基地要小心
[ 作者:&&文章来源:&&点击数:&&更新时间:& 录入:王惠敏 ]
“农民有了土地证,好比吃了定心丸。宅基地有了土地证,好比人有了户口......”
在全国各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但是,面对好政策,很多农民对确权还是一头雾水。先来看看小编村村最近收到的一位山东村友的咨询:
当初结婚的时候,父母为我们另建了一处新房,两家分开居住。父母去世后,那处房子就被我们暂时用来做仓库,准备以后再传给儿子。最近村里正在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我能把这两处宅基地都保留下来吗?
其实,这位村友的情况还真不在少数,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户多宅”。谈到成因,除了像这样因为成家后建设新房、而拥有多处宅基地,还可能是:
1. 农民因生产生活需求,除建造住房居住外,还占用大量的集体土地建收割、放置农机等杂房;这样一来,建房就需要占用大量的面积的土地,从而造成超占、多占、“一户多宅”现象的存在。
2. 有的农户占地建造了新房,旧房拆除少,保留旧房面积多,有的甚至没有拆除旧房,造成了事实上的“一户多宅”。村委会没有及时到现场监督拆除旧房,形成了占新不退旧现象。
在此,村村郑重提醒: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乡亲们,咱一户人家不能同时对两处宅基地进行确权。
其中,“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与此同时,村民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的,除了因为继承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以外,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注意:这12类不予确权!
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9.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
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问题,村村最近接到的咨询可真不少:户口“农转非”了,宅基地怎么办?非农户继承宅基地,能否确权?今天都给大家说清楚!
1.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怎么确权?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2.非本村村民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含华侨)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怎么确权?
如果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
3.原村民转为城镇职工保留的宅基地如何确权?
须出具转工原始证明材料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可依法确认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怎样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子女继承房屋的,要提供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并由村委会盖章认可后,方可申请登记;
继承人若为非本村村民(含城镇居民)或虽是本村村民但在村内另有宅基地的,申请登记时应给予相应的条件限制,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相关栏目内分别注明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自然坍塌或自行拆除),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乡村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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