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献血证丢了怎么办有五年了自己直系亲属用血还能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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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直系亲属用我的献血证输血,可以报销吗
男25岁健康咨询描述:不是直系亲属用我的献血证输血,可以报销吗曾经的治疗情况和效果:。。。想得到怎样的帮助:,,,。。。。(感谢医生为我快速解答――该如何治疗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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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不过是要先消费后报销的相关当地政策您可以联系当地的血液中心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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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日04:07 来源:西安日报
原标题:献血者直系亲属用血不再受3个月限制
  本报讯 新的《西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日正式实施。据悉,献血年龄从55岁延长至60岁,并取消了献血后直系亲属在3个月之内不能报销临床用血费用的限制。  据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介绍,我市现行的日颁布实施的《西安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办法》,部分规定已不能适应目前献血工作实际。经过为期3年的调研论证、反复修订,新《办法》出台。  采血屋点设置纳入政府规划  目前,西安献血以流动采血车为主,在设置采血屋时面临繁华地段难以选址等障碍。  新《办法》明确将采血屋、点设置工作纳入卫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临床用血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设置采血(屋)点,并将采血(屋)点设置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制定无偿献血应急预案,组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件的医疗急救用血需要。建立本地特殊血型健康公民数据库。  献血年龄从55岁延长至60岁  新《办法》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无偿献血。倡导公民个人、家庭、亲友和社会团体互助献血。鼓励公民多次献血、固定预约献血、成分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新《办法》规定,除中、省相关奖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也要对无偿献血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志愿者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宣传服务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累计超过120小时以上的可获志愿服务星级奖,并由市政府公开表彰。  献血后5年内享受3倍血量  新《办法》对献血者献血后的报销时限、报销量等进行调整,将返还时限从4年内调整为5年内,增加了成分血捐献的报销返还政策和折算标准,并对直系亲属的范围进行了规定,明确为父母、配偶和子女。  已在本市无偿献血的公民,其临床用血享受下列优惠:(一)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至五年内,可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临床用血;(二)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内和五年后,可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三)累计献血量一千毫升以上者,终身免费享用无限量临床用血。  已在本市无偿献血的公民,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享受下列优惠:(一)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可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二)累计献血量一千毫升以上者,终身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用血后从本人献血总量中核减。  无偿捐献成分血的公民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免费享用其捐献等量的成分血,如需用全血按1单位治疗量等于四百毫升的标准折算。  据介绍,按此前规定,本人献血后,直系亲属在3个月之内不能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新《办法》取消了这一限制,从2月1日起,本人献血后,直系亲属在3个月之内用血可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  去年1189名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享受政策  献血费用返还报销124万元  本报讯 2013年西安市医疗临床用血得到较好保障。  记者从市中心血站获悉,2013年我市参加无偿献血达167519人次,采集全血279345袋(200ml/袋),采集机采血小板19998个治疗量,机采血小板量同比增长29%。全年临床用血270255袋,机采血小板19818个治疗量,全年提供Rh(-)血液1715.5单位,有效保证了临床用血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全年共有1189名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享受到无偿献血费用返还报销政策,报销金额累计达124万余元。  无偿献血报销返还程序  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收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收费单位专用章)、配血单、每日清单等用血单据到采血单位报销用血费用。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须提供其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户口本或派出所、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出具的证明)。  本组稿件均由记者于京玄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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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的献血证可以为岳父用血报销吗
我人,09.10年在市中心血站献过2次血800毫升,岳父现在武警医院住院,请问女婿献血后可以为岳父用血报销吗?谢谢
律师回答地区:山西-太原咨询电话:13313***帮助网友:314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是你本人及直系亲属用血才可以。 20:50 01:53华律网用户樊律师你好
这是河南卫生厅下发的文件请阅,上面说明了---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日前,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9月1日起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为无偿献血相关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缓解献血者“异地用血报销难”,6月11日,河南省卫生厅下发文件,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河南一百度了解,河南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报销对象为在河南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即可报销本人临床用血费用;其家庭成员30日之后的临床用血费用方可给予报销。
献血者本人在就诊医疗机构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需提供献血证、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医保卡或军官证等)和输血明细或用血证明;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就诊医疗机构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除提供上述三项外,还需提供与献血者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证明)。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献血地血站和用血地血站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就诊医疗机构结算发票。
异地用血报销时,用血人应在医院领取并填报《河南省无偿献血相关人临床用血报销登记表》,与报销所需材料一起交医院输血科。输血科1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至用血地血站,血站审核无误后盖章,然后再将电子版发回输血科。医院收到经审核盖章的扫描件电子版后,在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从住院费用中直接报销无偿献血相关人临床用血费用。无偿献血相关人在献血地医疗机构用血时,除由献血地血站负责审核材料外,报销流程与异地用血报销流程报销一致。
异地用血未能在住院期间完成报销,相关人员备齐材料后可在用血地血站或献血地血站报销,但如果是在献血地医疗机构未完成报销,备齐材料后只能在献血地血站完成报销。
15:23你是对的,我不清楚这个规定,但是我的献血证是上面这样表述的。 15:23你是对的,我不清楚这个规定,但是我的献血证是上面这样表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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