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局侵占退休侵占群众利益益如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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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联网刷卡结算协议医药机构的公告
广大参保人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联网刷卡结算协议医疗机构93家,药店 510 家。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现将协议医药机构公告如下:
1、广安市(93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联网刷卡结算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2.广安市(510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联网刷卡结算协议零售药店名单
广安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2月6日
广安市(93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联网刷卡结算的
协议医疗机构名单(截止2016年12月31日)
广安市(510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联网刷卡结算的
协议零售药店名单(截止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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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市纪委《全市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周纪发〔2016〕6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安排,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深入分析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根源,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促进干部清正、政风清廉、政治清明,为推动全市人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
&&&&(二)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查边改、纠建并举的原则,采取有力举措,突出标本兼治,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和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努力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方面取得实效。
二、治理对象和治理内容
&&&&(一)治理对象:全市人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 & (二)治理内容:
& & & &1.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支付方面。主要治理在社会保险费征缴中随意降低征缴标准,社保基金少征减征的问题;在社保基金管理中审核把关不严、财务监管缺失,导致社保基金&跑冒滴漏&,套取、骗取、冒领发生的问题;社保待遇支付中擅自扩大支付范围,变更支付标准,增减支付项目,亲疏有分、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问题。重点查处在社保基金管理使用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贪污私分、挤占挪用以及内外勾结骗取套取的案件。
& & &&&2.就业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方面。主要治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专款专用落实不力,超范围支出的问题;培训资金、职业介绍补贴的使用范围监管不严,虚报冒领、套取多领的问题;就业创业政策棚架、扶持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创业贷款优亲厚友、惠民利民贴息政策未能得到落实的问题;项目建设虚列项目、多报冒领、虚报套取、截留私分的问题。重点查处在就业专项资金拨付过程中以权谋私、中饱私囊、贪污私分、骗取套取的案件。
& & & &3.劳动保障执法维权方面。主要治理对群众的利益诉求推诿扯皮,能推就推,怕担责任,不作为的问题;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执行不统一,办人情案、关系案,优亲厚友、执法不公的问题;利用执法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的问题。对待群众生冷硬推、作风粗暴,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的问题。重点查处在劳动保障执法中吃拿卡要、徇私舞弊、欺压企业、捞取好处等侵害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案件。
& & & &4.人事人才服务方面。主要治理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执行力不强问题;工作纪律涣散、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等工作效能不高问题;办事敷衍应付,故意刁难,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中梗阻&问题。滥用职权,不给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接受当事人吃请,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不公不廉的问题。严肃查处利用手中的行政审批权、档案管理权、资金使用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不惜以身试法的案件。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 & &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8个月,自2016年5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为宣传部署、教育提升、自查自纠、问题查处、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 & & (一)宣传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开展专项整治治理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列细工作清单,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 & & (二)教育提升。把思想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过程,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开展专题培训、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等形式,使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开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工作方案》中的突出问题,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自觉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立足岗位职责,明确治理重点,在全系统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岗位纪律和工作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党纪意识和法纪意识,引导其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规范言行举止,严格依规依纪办事。要把教育提升阶段工作与市委组织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相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群众的贴心人。各科室(单位)每月20日前上报学习情况。
  &(三)自查自纠。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要求,集中开展自查和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应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1)自查摸底。各级人社部门要针对主要环节,围绕治理内容,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台账。(2)公开公示。要把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招考录用、职称评定、社保医保政策执行情况以及问题自查情况,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3)自纠整改。对自查摸底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问题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6月20日前,各科室(单位)填写统计报表,形成自查报告,报局纪检监察室。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阶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上报,把自查自纠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4)签字背书。切实压实各部门各单位的主体责任,自查整改中形成的各类台账、数据、报告,要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签字背书,作为责任倒查的依据。在自查自纠阶段,凡是主动说明问题并积极整改的,视情节轻重从轻或免于处理。
  (四)问题查处。各级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检监察的头等大事、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要聚焦主业主责,紧盯中层干部、基层部门,下功夫查处基层干部贪腐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持续保持遏制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完善监督举报平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加大初核力度和案件查办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移交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对工作不力、推诿拖延,造成严重后果的的严肃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五)建章立制。在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要从完善制度的角度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围绕不正之风如何根治、权力如何规范运行等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要严格执行好党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把专项整治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结合起来,给权力行使&立规矩&、&编笼子&。通过监督微权力、治理微腐败、实现微治理,进而形成&权力清单化、用权规范化、监督立体化、问责常态化&的具有人社部门特色的权力运行监管模式,推动人社系统党风政风建设明显提升。各单位(科室)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送全市人社系统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 & &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市人社系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级人社部门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地本部门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抓敢管敢查处,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坚决杜绝&上层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
& & (二)强化统筹协调。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三亮三评三提升&工作、落实反腐倡廉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促使党员干部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要把专项整治与即将开展的市委巡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和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加强与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要求逐项落实各个阶段工作,充分发挥在整治活动中的职能作用。要着重查摆当前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把好脉、下对药,层层分解细化,逐条明确责任,逐项限期整改,逐个问题销号。要做到动员广而深、问题找得准、措施定得实、整改行动快,形成工作有合力、组织更周密、活动有成效的良好工作局面。
& &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督查督导,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对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自查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印发工作简报,促进工作开展,推动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采取走访群众、暗访检查、交叉互查、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围绕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对本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办,及时顺应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
& & (四)强化责任追究。以严肃问责追责为保证,建立&层层问效,跟踪问责,责任倒查&工作机制。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严格问责追究,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等行为,以及整治工作结束后反映和查实问题仍然较多的,按照&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附件:周口市人社系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全市人社系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少青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 &杰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 & & & & & 胡桂丽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 & & & & & 赵 &振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 & & & & &崔风良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 & & & & & &常俊亮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公务员局局长
& & & & & & &何青锋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外专办主任
& & & & & & &王建钧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总就业指导师
& & & & & & &王卫东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军转办主任
& & & & & & &梁晓莉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
& & & & & & &陈振奇 &副处级调研员
& & & & & & &朱冬梅 &副处级调研员
成 &员:各县市区人社局局长、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督查督导、案件查办三个工作小组,综合协调组由刘杰同志负责,督查督导组由胡桂丽同志负责,案件查办组由崔风良同志负责。相关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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