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我辞退了,想领取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怎样的流程?

首先,你必须在现在供职的单位至少服务了一年,并且该单位也连续为你交纳了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
其次,你与单位签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盖有单位公章.
最后,由你本人到社保中心提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身份证\社保号码等材料,方可领取.
其他答案(共4个回答)
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二)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四)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2\失业人员应当自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求职登记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相关信息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二)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四)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2\失业人员应当自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求职登记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口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每满六个月继续申领的,应当接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审核。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一)失业前连续缴费满一年、累计缴费不满二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三个月;
(二)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二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六个月;
(三)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四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九个月;
(四)失业前累计缴费满四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十二个月;
(五)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及五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一个月,但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这个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请看劳动部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自日起施行)。
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章 失业保险金发放
第十四条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第十六条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第十八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准备书面资料、开设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 经办机构应按规定负责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统计工作。
1、你必须工作一年以上,并且工作单位也连续为你交纳了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2、你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经劳动部门签证的。
3、你必须是被动失业,主动失业不能领失业保险。如果你是辞职的,单位解除你劳动关系证明书上明确写明是你提出辞职,单位被动同意的,你是无法领失业保险。与单位协商将失业原因写成个人情况变化无法适应工作,个人同意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办。
4、办理时你要提供有效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身份证、社保凭证、经签证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书。
根据国家规定,失业保险金是有着规范的发放标准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准则,主要是用来保障失业人员最根本的生活水平。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二次失业的话,如果符合条件,当然可以再次申请失业金啊。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1、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
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三)进行失业登记;...
你去让人事资源部帮你办辞退证明,然后再办理领取失业金。在找到新工作之前,这点钱可以缓解经济上的压力嘛,所以很多人即使是自动辞职的也会去求人事资源部帮这个忙。
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一般都是协商同意.
答: 香港通行证怎么办呢 ??
答: 社保金的封存是只因为离职或学习等原因,暂时停缴费用,暂时中止保障,但关系和帐户依旧存在,将来可以启封续保。
答: 社会保险是指:政府通过行政手段从参保人员和其所在单位定期收缴相关费用,当参保人员遇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问题时,就可以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
大家还关注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你最珍贵)
(暴走的百合桑)
第三方登录:被公司辞退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发表时间: 17:13:28 文章来源:
《被公司辞退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是有华当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购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果失业了,失业保险金如何申领?日前,针对市民较为关心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问题,我市社保部门作了详细解答。  以个人身份也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今年43&岁的吕女士是玉林市某县城的个体工商户,从来没有参加过社会保险。日前,吕女士向本报咨询,像她这样的情况,是否能以个人的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衔接  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答复,吕女士可按个体工商户人员身份,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社会保险以统筹地区为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办理参保。具有玉林户籍的自由职业者,或在玉林市境内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该类人员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等相关资料(含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填报《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审核通过后,即可参保。  目前,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核定的缴费基数20%比例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办理流程  个人参保登记窗口→前台审核(业务经办人初审、复核)→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及个人账户,核定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  失业了,哪种情况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小陈是某企业员工,单位1&年前已为其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一周前,他被公司辞退了,至今尚未找到工作。小陈听说像他这样的情况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想咨询一下,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政策解读  我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等政策法规规定,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要求的。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由该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同时用人单位需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书面告知失业人员本人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凭失业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并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相关待遇。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当参加当地指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培训的,将停发其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  注意事项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提供如下材料:失业登记证明;原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下联;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开户银行开设存折或卡,提供存折或卡号复印件;失业人员如有在属地以外的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须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属地,以便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和发放标准如何计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时间确定:(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超过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应当从重新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办法》还对失业保险金的具体发放标准有如下规定:(一)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二)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确定各区辖市、县(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04-10] [04-07] [04-07] [04-06] [04-06] [04-05] [04-05] [04-05] [03-31] [03-30] [03-30] [03-29]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
我有个朋友被公司给辞退了,是不是可以去领失业金呢?
我有个朋友被公司给辞退了,是不是可以去领失业金呢?
精选优质答案
地区:四川-遂宁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219 次
点赞人数:0 人
领取流程不一定呀;2,并有求职要求,你可以去问问51社保网:1。失业金的领取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3、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希望能够帮助你,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己办理失业登记。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要求才能够领取失业金
相似优质问题答案
我有病不能工作公司要辞退本人,公司是否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地区:四川-遂宁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2462 次
点赞人数:115 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劳动者因病不能工作,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在公司工作了十二年公司如果辞退我有赔偿金吗?我如果主动辞职公司有补助吗?
地区:四川-遂宁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606 次
点赞人数:1 人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个人原因辞职,没有任何补偿。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优质咨询
热门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失业保险领取计算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