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筹中的众筹平台排名 轻松筹30种疾病的项目可靠性

朋友介绍用轻松筹众筹治病_百度知道梁山夫妻大办离婚庆典,两人亲自把喜字剪开。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其中还有产妇和6个月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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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新慈善法,进行公开募捐的只能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且必须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而专家认为,在“轻松筹”上发起的个人救助项目,其募集资金的范围已经突破了特定对象,面向的是社会不特定公众。
  当个体遇到困境时,除了寻求身边亲朋好友、民政部门的救助外,还能有什么快捷的救助路径?近年来,一个名为“轻松筹”的众筹平台走入了公众视野。
  公开资料显示,“轻松筹”平台上设置有微爱通道,通过该通道,罹患疾病或者遭遇不幸的用户可以发起求助项目,提交的材料经过平台审核后,可以在微信朋友圈进行传播,为自己遭遇困境的近亲属寻求捐助。。
  据“轻松筹”披露的数据,2015年,通过这个微爱通道,共发起个人救助项目2.3万个,共参与380万人次,累计筹款金额1.8亿元。
  截至6月20日,“轻松筹”官网显示,其注册用户数超过6791万,累计发布筹款项目76.7926万个,累计参与人次1.13亿人次。
  这些亮眼的数据也让“轻松筹”获得资本市场的青睐。今年6月,“轻松筹”获得2000万美元的B+轮融资,投资方包括腾讯、IDG、德同资本等多家机构。
  不过,从5月20日起,一位名为“@午后狂睡_Silent”的微博用户,接连发表《轻松筹?另类发财致富手段》系列文章,质疑该平台上筹钱的病人往往夸大治疗费用、病人在拿到善款后用途不明等问题。
  “轻松筹”平台是否需要具备公募资质?个人求助项目审核是否已够严格?善款流向能否得到有效监管……一系列问题也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争议一:平台是否具备公募资格
  “轻松筹”平台的运营方为“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料显示,“轻松筹”成立于2014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于亮,初始注册资本为50万元,2016年2月,注册资本增加为5000万元。
  “轻松筹”的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推广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等,同时列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因此也有用户质疑:“轻松筹”并不具备公募资格,其为用户提供募捐平台与慈善法相冲突。
  针对该质疑,“轻松筹”平台曾于5月20日发布公开声明,称“轻松筹”平台仅作为信息服务方为其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轻松筹”平台不对求助项目进行任何推荐与传播,求助信息在“轻松筹”平台发布后,多通过微信朋友圈及微博等社交方式进行传播,整个项目的发起即救助流程不属于我国新慈善法规制的募捐范畴。
  争议二:是否受到慈善法规制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教授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轻松筹”平台上发布的个人救助信息,不属于慈善法的规制范畴,“轻松筹”作为提供信息发布的平台,也不属于慈善组织,无需取得公募组织资格。
  “慈善法规制的公募是指基于慈善宗旨,针对不特定公众发起的公益捐助行为,比如,募集善款向某灾区捐款,受益人是灾区不特定的对象;而在‘轻松筹’平台上发起救助的都是特定的、罹患某种疾病的用户,或者用户亲属,这是两者最大的不同。”邓国胜介绍,公民个人在遇到不幸时,通过网络向社会寻求救助,是当事人的权利,这不在慈善法的规范调整范畴内。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持相同看法。她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律意义上的慈善是以不特定社会公众作为受益对象,不调整个体救助行为,“轻松筹”如果只是作为个人求助和施助者之间的信息对接平台,且款项直接到达个人账户,那么不属于公募行为。
  “尽管‘轻松筹’平台会对不特定群体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其受益的个体都是特定的,对于平台上的赠与人而言,他应该清楚所做的行为是对特定个体的救助,而不是慈善法上的捐赠,也无法取得公益捐赠的税前抵扣资格。”金锦萍表示,如果把这种面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都看成是慈善募捐,将这条路堵死,而又没有其他替代方案,那么将会导致很多个体可能无法获得救助。
  不过,参与慈善法起草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协会《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则持不同观点。
  她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9月1日实施的慈善法,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不过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陈舒认为,尽管在“轻松筹”上发起的个人救助项目,主要在微信朋友圈、微博上传播,但是其募集资金的范围已经突破了特定对象,而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依据新慈善法的规定,进行公开募捐的只能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且必须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否则民政部门可以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
  陈舒表示,这就意味着,9月1日慈善法实施后,所有网络筹款平台都必须取得民政部的认可。
  争议三:是否已对求助对象尽到审核义务
  金锦萍认为,“轻松筹”作为一个信息对接的服务平台,其法律性质类似于居间人,或双方代理人,需要履行法律对于居间人、或者代理人的义务规定,或者根据双方的约定,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起码要对每个求助个案的信息准确性、善款是否按照原来的募款目的使用等,尽到必要的审核义务;当然,作为平台上的赠与人,也要尽可能多去了解求助者的一些情形,尽到自身的注意义务;作为平台也需要对赠与人阐明其开展的并非慈善捐助。
  记者了解到,在“轻松筹”上发起“大病救助”项目的病人,必须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原件的照片,从而确认病人的身份;对于像儿童、老人等本人不具备发起项目能力的病人,可由其直系亲属发起项目。
  对于后一种情形,除上传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外,还需要病人的直系亲属上传户口本原件或结婚证等,以证明其与病人的关系。在对病情的审核上,“轻松筹”要求病人上传公立医院两年以内的病历和诊断证明。
  6月19日,“轻松筹”市场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公司共有超过100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审核人员近40名,电话客服人员70余人。其中,审核人员大都具有医学方面的背景,可以初步审核求助者发布病历和诊断证明的真实性。此外,为了审核求助者的病历信息,“轻松筹”还同北京一家医院建立了合作关系,会在必要时听取专业医生的意见。
  “轻松筹”定位为基于社交的,用户发布的求助信息主要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进行传播。记者登录“轻松筹”平台,发现用户发起救助项目后,还配有“实名证实”功能,即求助者的亲朋好友可以对此进行证实,对求助项目增信。邓国胜表示,其实这也是利用社交网络来提高救助项目的真实性和信任度。
  刘晓楠(化名)是位媒体人,她经常会在朋友圈看到“轻松筹”平台上发布的各类求助信息。有一次,她看到一位同行发出的众筹信息,其父亲因患病发起了求助项目。“这个同行我认识,所以我相信她不可能通过这件事情来圈钱。”基于这份信任,她毫不犹豫地捐助了500元。
  不过,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一次次转发后,很多求助项目已突破了熟人的范围。邓国胜表示,此时,这种个人救助项目就具有一定的“针对不特定公众募捐”的特征,“信任风险也随之增大”。
  对此,刘晓楠也是深有感触。她对记者表示,对于层层转发后看到的大病类求助信息,她会查看其发布的求助材料,如果觉得真实可信,一般也会捐一点,不过相对于熟人捐助,金额会小很多,一般就是几十元。
  记者注意到,在“轻松筹”平台上还设置有“举报”通道,如果用户认为该救助项目存在造假的情形,可以进行投诉举报。前述“轻松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投诉举报后,平台会进行调查,一旦核实确认,救助项目会被冻结,所筹资金会被原路退还给捐助者。据她介绍,2015年,“轻松筹”大病救助平台退回善款1600万元。
  依据“轻松筹”平台的运营模式,在用户完成个人救助项目,筹集到目标款项后,平台会提取2%的额度作为服务费用。
  对于收取2%的服务费用,“轻松筹”此前曾在公开声明中称,每一位爱心人士向项目发起人赠与一定金额的款项都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需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另外,“轻松筹”平台有超过百人的团队,考虑到运营压力,除支付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务费外,剩余部分则用作“轻松筹”平台的运营费用。
  “轻松筹”方面表示,大部分公益组织都会根据具体情况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比例基本在10%左右,第三方支付平台及“轻松筹”平台收取的服务费比例总共为2%,属于合理范围。
  “信任是开展个人救助的基石,平台作为信息服务平台,也要尽可能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因为这同平台利益也是密切相关的,如果用户对平台上的求助项目多持有质疑态度,失去信任,那么平台也无法生存。”邓国胜说。来源:法制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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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哥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调查显示,轻松筹为代表的网络慈善平台也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虚假慈善诈骗难题。事实上,“轻松筹”并不对各种“大病”和捐款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核实,无法从根本上防止发布虚假信息。“希望大家能够伸出友爱之手帮我救救我的儿子”,“好心人救救我”,“古田患儿小雅煊移植仓内求助,费用缺口挡生路”……最近以来,微信朋友圈这样的“救救我”筹款越来越多,这些内容无一例外附带着一个名为“轻松筹”的链接,而当你点开链接后跳转的界面显示了求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求助人(患者)的姓名,所患疾病,收款方信息,目标金额、已筹金额、支持次数等,捐款人可以通过点击“帮助TA”进行捐款,捐款金额从几元到上千元不等。这就是众筹网站“轻松筹”目前最吸引人的地方。凭借这一充满“慈善爱心”的特色,“轻松筹”目前估值已经达到3.5亿美元,腾讯、IDG等资本已经成为其股东。不可否认,轻松筹确实完成了众多慈善项目。然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调查显示,轻松筹为代表的网络慈善平台也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虚假慈善诈骗难题。事实上,“轻松筹”并不对各种“大病”和捐款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核实,无法从根本上防止发布虚假信息。8月22日,民政部公布了13家入围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名单,其中就包括轻松筹。近日,慈济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站在慈善的角度来说,是希望看到轻松筹这类平台出现的,因为慈善组织的资金并不宽裕,在大病、重疾方面往往无能为力,对于这类人群,公益众筹可以起到对慈善组织的补充作用,但前提是要规范。”从轻松筹这类众筹平台的流行可以看出,我国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尤其在重疾方面,求助渠道严重缺乏。除此之外,与传统慈善组织相比,在“轻松筹”上发起众筹的程序相对简单:即求助人发布筹款项目、提交材料、平台审核后上线、求助人在项目募集期结束后提现。公益众筹平台的高效、便捷也为很多急需资金的求助人解决了燃眉之急。面对网络求助,很多热心的网友纷纷慷慨解囊,与此同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最近通过在网络上搜索的新闻发现,“轻松筹”微爱通道中的大病救助板块一直饱受争议,很多人“担心被别人利用了同情心”。除此之外,公众质疑的焦点还集中在平台对于求助人的信息审核太简单、求救人募集资金数额虚高、所筹善款使用情况不透明等。针对公众质疑的几大热点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轻松筹”公关张颖丽,她表示“轻松筹”建立了一个百人规模的项目审核团队,会对求助人的手持身份证件照片、公立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以及项目求助人或直系亲属银行账户进行审核。记者体验未经审核“救救我”信息轻松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轻松筹”微爱通道中的大病救助填写了目标金额、资金用途、设定筹款天数(平台规定为3到30天之间),并上传了一张照片,不过记者并未填写患者和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所在医院、所患疾病以及医疗诊断结果,令记者诧异的是,简单填写完毕后该项目竟然当即上线了,也可以成功转发到朋友圈和微博开启众筹。除此之外,“轻松筹”在审核项目上线过程中并不包括向求助人所在医院或者主治医生核实,并且求助人的众筹金额可以由求助人自行设定,甚至可以随时修改,如何防范故意夸大病情、募集金额虚高的问题,以及对众筹资金提现后的使用情况等,平台均没有审核。对此,张颖丽表示,通过最基本的资料等实名的东西进行审核后,平台不对项目进行推荐,而是让求助人发到自己的朋友圈,让他的亲朋好友对项目的真实性做一个准确的判断,“没有人会用自己的诚信来骗大家”。可真实情况又是如何呢?日,一位在德国留学的白血病患者在“轻松筹”发起个人求助,希望筹款500万元治病,后来患者不知为何将金额修改为50万元,并在两天后筹款成功。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轩然大波,这是因为在德国注册的大学生都需要购买强制公保医疗保险,大部分的治病和药费是报销的;日,名为“午后狂睡_Silent”的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在“轻松筹”上一位需要换髋关节的病人在众筹后用医保还可以报销85%,不仅治病还能赚钱;日,名为“请叫我毛大神”的网友也发布微博称,“这个女孩说她妈妈生病了要做手术,用轻松筹来筹款,自己和朋友都捐钱给她了,但是今早看到女孩晒朋友圈,资金和生活条件都比别人好”。针对此类事件的频发,一些网友嘲讽道:“轻松筹”不仅管治病,还管发家致富、吃喝玩乐”。据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轻松筹”医疗救助项目遭到用户举报1150起左右,相当于每天有3起用户举报。在这些扎眼的举报数字的背后,除了关系到求助人的诚信问题,还关系到成千上万真正需要帮助者的生命。基本模式收取2%手续费,估值3.5亿美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发起大病救助时,“轻松筹”的相应界面会跳出关于微爱通道筹款的说明:“如果你需要将‘轻松筹’账户余额提现到银行卡,将扣除提现总额的2%,该费用为平台服务费。”这只是针对求助人的界面,而捐款人在实际捐款时并不知情,平台也没有任何提示。名为“白一日”的网友在知乎上表示,“平台用大家的爱心来推广自己,但却雁过拔毛,收取2%的手续费,这个从情感和道德上都是无法接受的”,而另一位参与过“轻松筹”捐款的网友不禁提出:“平台收取2%的手续费,难道不需要(对项目真实性)担责么?”针对网友的提问以及公众的担忧,张颖丽在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只是提供一个救助的平台,平台没有监管权利,对于善款的使用情况,我们没有权利进行约束。关于2%手续费的问题,这其中有一半是用于第三方支付的费用(主要是微信),属于腾讯收走的转账服务费,剩余的1%才是“轻松筹”的真正收入,这部分收入被用于维持公司的运营基础成本。”“轻松筹”的业务板块主要包括:尝鲜预售(农鲜产品、私房菜等)、梦想清单(影视图书、艺术设计等)以及微爱通道(大病救助、灾难救助、动物保护、扶贫助学及其他)这三大类型。据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轻松筹”医疗救助板块共上线2.3万个项目,筹款金额1.8亿元,参与人数380万人。按照1%的比例来看,上线仅一年多的医疗救助板块就为平台带来了180万元的收入。截至8月17日,“轻松筹”平台官网显示,其累计注册用户8607万,累计筹款项目98.64万个,获得了1.56亿人次的支持。漂亮的数据让“轻松筹”获得了资本市场的青睐。日,“轻松筹”获IDG数百万美元A轮投资;日,获唯品会创始股东兼董事吴彬A+轮投资;今年6月1日,获2000万美元的B+轮融资,投资方包括腾讯、IDG、德同资本和同道资本,目前“轻松筹”的估值已达到3.5亿美元。互联网+的发展为网络众筹平台的野蛮生长提供了生存的土壤。据艾媒咨询研究数据显示,截至日,全国共有正常运营众筹平台370家,与2015年底全国正常运营众筹平台数量283家相比,涨幅达30.74%,是2014年全年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2.6倍。互联网分析师于斌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轻松筹”模式是一种新的模式,它的进入门槛是比较低的,而且审核也不严格,可复制性强。市场上这种模式的企业比较多,所以平台必须有注册用户、流水等才能吸引到融资,除此之外,“轻松筹”的风控相对其他同类来说,处于弱势,风险系数比较高,对其生存周期持怀疑态度。此外,轻松筹官网还有一个“微爱大病互助行动”的入口,提出“健康时加入,首充10元保障30种重大疾病,最高30万大病保障金”,截至8月21日,网站显示已经有超过247万人加入,募集总额超过2600万元。记者调查了解到,该项目由北京微爱公益基金会负责管理,项目确已在北京市民政局作了备案。但由于成立时间不到半年,目前还没有发放过救助款项,也就没有相应的明细公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法专家赵占领对此认为:“首充10元保障30种重大疾病,最高30万大病保障金的微爱大病互助行动项目的模式与保险相同,微爱公益基金会必须具备保险的相关资质,报保监会部门批准,如果没有保险资质,则不能开展此类业务。与此同时,向公众集资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江苏禾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一丁也表示,基金会在北京民政局合法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开展项目(首充10元保障30种重大疾病,最高30万大病保障金的微爱大病互助行动),但是项目在6个月的观察期内,会涉嫌非法集资的问题。关于微爱公益基金会开展此类业务是否取得保险方面资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微爱公益基金会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在我们之前也有很多家在做类似的项目,都没有保险资质,而且保监会也没有找我们,这块在法律上的界定不明确。”律师说法平台应对虚假信息承担连带责任“轻松筹”的公益众筹模式是伴随着互联网+出现的新事物,当骗捐事件出现时,捐助人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成为目前公众热议的话题。今年3月16日由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目前在互联网上提供众筹模式发起大病救助的平台并不在少数,除了“轻松筹”以外,还包括新浪微公益和腾讯的腾讯公益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新浪公益的相关负责人余哲,他告诉记者,新浪微公益不支持个人账号直接收款,并且项目需由具有公募资质的基金会认领、执行、监督后续的善款发放,同时可以在平台上进行执行反馈,并且微公益平台不收取费用,基金会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收取管理费,也有完全不收费的,这由基金会按规定执行。关于众筹金额的问题,于哲表示,金额是求助人自己设定的,但有一定限额,公益机构会综合多渠道评估善款。腾讯公益与“轻松筹”的模式很类似,但是,当筹集资金目标在5万元以上时,项目需要由公益组织认领。公开资料显示,“轻松筹”是由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网络众筹平台,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由5名自然人股东组成,其中于亮为法定代表人。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推广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等,但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等。那么,“轻松筹”平台是否涉嫌超出经营范围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限制呢?针对以上质疑,张颖丽表示,“轻松筹”上所有医疗救助项目的发起人均为个人,属于个人求助行为,未被《慈善法》所禁止或限制,并且“轻松筹”不是慈善组织,无需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并不违反公司的经营范围。那么,如果平台上的众筹项目出现了问题,应该由谁对虚假信息承担责任呢?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法专家赵占领,他表示:如果募捐平台从募捐金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那么平台对上线的项目就具有审核的义务,包括对求助人身份和捐款事由是否真实进行审核,如果平台没有尽到合理的义务,一旦项目存在虚假情形,则平台对于求助人的侵权行为可能构成“明知”或“应知”,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此之外,目前我国对于募捐平台这种模式的监管比较落后,相关部门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当发生骗捐事件时,如果平台只是按照流量收取商户的广告费,那么平台不承担责任;如果平台从求助人身上收取了2%的手续费,那么平台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骗捐的求助人,按照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平台则承担连带责任。”江苏禾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一丁也如是说。周一丁还表示:“向社会不特定的人群募集款项的话,参与募集的人数超过200人就涉嫌非法集资了。”北京邦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焦晓菲与周一丁持有相同的看法,同样认为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把众筹项目发布在朋友圈和微博上,也算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不过,赵占领对此持有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如果募捐项目是真实存在的,即使参与募集的人数超过200人也不涉及非法集资问题,如果项目本身是虚假的,则直接按照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作为传统公益慈善的重要补充,不可否认公益众筹平台为很多需要帮助的求助人提供了便利,但在没有良好且完善监管的前提下,这类项目很容易成为网络诈骗者的乐园。对此,赵占领律师的忠告是,捐款人通过朋友圈或者其他途径看到捐款信息时,首先要核实项目本身的真实性,只有在确认(真实性)后再进行捐款,防范善心被人利用。记者观察1网络慈善监管靠自律 无异用规则漏洞考验人性前几天听说一件事,一位朋友A某天在微信上接到一位很久不曾见面的朋友B发来的消息,说是B的朋友C的家人得了大病,需要筹钱治病,随之而来的是一个轻松筹的链接。朋友A并不认识C,也不知道C是否真的有大病,以及是否真的需要那么多钱来治病,但在B的极力劝说下,A碍于情面多少也捐了一点钱。这位朋友A的做法可能恰恰是轻松筹等网络慈善众筹得以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朋友圈发起募捐,熟人们大多不会追究真实性以及必要性,再通过熟人的朋友、朋友的熟人扩散出去,变成一张关系网,从而“轻松”筹得资金。但正如朋友A所疑虑的那样,这位求助人是否真的有大病?是否真的需要他在轻松筹上所发起的募捐金额那么多的钱?谁来为这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2信息真实仅靠自律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调查过程中,曾经亲身体验了一把注册发起募捐的过程,非常简单,甚至信息还没有给全就可以发起筹款了。轻松筹方面的说法是,信息真实性由发起人负责,因为求助信息是发在自己的朋友圈,“没有人拿自己的诚信骗钱”。这当然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但这样做等于是说,轻松筹的信息真实性,只能依靠求助人自律。事实上,朋友圈中一样充斥着各种虚假广告、伪劣商品,指望朋友圈对募捐信息产生“自净化”功能,显然并不现实。特别是涉及到慈善行为时,公众希望看到慈善信息的透明性,包括求助信息是否真实,资金是否必要,以及善款去向和使用情况。而在轻松筹现有的规则设计下,上述问题都没有答案,更多只能靠求助人自律。试想一下,如果有人就以此途径来诈骗呢?按这个流程应该不难拿到钱,从这个角度来说,“轻松筹”至少给出了一个挑战人性贪婪弱点的机会。3慈善平台监管仍存空白按照我国最新出台的《慈善法》,轻松筹这样的平台并不违规,并且它刚刚通过了民政部关于网络慈善平台的审批。因为平台本身不是善款收集方,按公司的说法,他们只是提供了一个平台,由求助者个人发起,资金最后也将归集到求助者手中。但平台本身收取2%的费用是否合规有待商榷,更重要的是,所有善款都是先进入第三方账户,扣除2%的费用后再转给求助者。而在微爱大病互助行动相关的基金中,已经沉积了超过2000万资金。那么问题来了,在捐助者的钱支付出去与求助者收到钱之间的这段时间,谁来监管善款不会被用作他途?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这些问题仍然没有规范。虽然通过互联网众筹平台解决一部分人大病医疗中的费用缺口,本身是一件善举。但如果因为规则设计的漏洞而成为少数人“轻松”敛财的工具,那显然也是与平台方的初衷相违背的。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这种“法规制定跟不上新情况”的问题也许会长期存在。也希望尽快有相应的监管法规出台,让更多人的善心不被滥用。&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每日经济新闻,作者王晶、吴悦。金融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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