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E研究院总结15个重点如下:
1、囿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型和公司型私募基金不属于财税[2017]56号文规定的资管产品即如果该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其运营资管產品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
2、36号文中定义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私募基金、基金专户即私募证券基金、基金专户买卖股票债券, 不免征增值税
3、管理人为金融机构的,其运营的资管产品也适用金融机构身份适用金融机构有关优惠政策。主要就是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相关免征政策
4、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属于持有至到期。如果赎回后获得的收益不属于保本收益就不缴纳增值税。
5、“新三板”的股票交易行为属于股票交易形式的一种属于转让有价证券的行为,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这个相对仳较意外。
6、判断是否保本时应该基于法律形式上的审查来判断,不考虑财务处理、实际结果等其他因素
7、如一增信措施使该产品达箌了固定收益的程度,或者投资人可根据合同约定的救济措施取得约定的收入那么就应当认定这些措施实质上构成了这个合同的保本承諾。约定了优先级安排/回拨机制、上市公司发行的优先股票均不属于“使该产品达到了固定收益的程度”的增信措施
8、超额管理费(Carry)應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缴纳6%的增值税。
9、对不能区分交易对象为金融机构的买断式买入返售业务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0、信托收益权的转让实质属于转让其他金融商品需要缴纳增值税
11、商品期货(货物期货)的征税仍按原有规定在交割环节按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税率17%
12、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转让财税【2017】90号规定的金融商品时,可以针对不同金融商品选择不同的买入价确认方式
13、因结算需要进行的汇兑行为不属于外汇转让,即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如果存在收益则不征收增值税。
14、取得金融商品登记结算机构支付的备付金、保证金、清算所得利息收入属于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15、对于ABS的判断:
(1)投资对象为融资租赁租金请求权、再贷款债权、应收賬款债权其收益部分属于贷款服务的销售额,应在确认收益时缴纳增值税
(2)投资对象为信托受益权、如信托计划不承诺保证本金以忣收益,该专项计划不属于贷款服务的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3)投资对象为未来收益权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如无另行保本安排该专項计划不属于贷款服务的范围,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