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遇拆迁会影响人均18平米五十平米安置面积吗?

新曦安置房一期下月竣工 建筑面积近两万平米
来源:搜狐焦点网 &&
扫描到手机分享到微信
新曦一期将竣工日报讯 连日来,上百名工人在未来新圩小城镇中心地带的安置房建设工地,进行紧张的。作为2012年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重点项目之一的新圩镇新曦安置房一期工程建设,下个月就要圆满地画上句号。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推动下,今年厦门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的各项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快速推进。其中的重要项目新曦安置房计划投资2亿元,规划建设安置房16栋,用地面积达34234平方米,6万多平方米,共可以容纳478户,为将来新圩小城镇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即将在下个月竣工的一期8栋共有221套,近2万平方米,房源从四五十平方米的两房到一百多平方米的三房,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居住需求。今年初正式开工的新曦安置房一期工程,经过短短半年多的建设,目前已初具雏形。记者昨日在施工现场看到,一栋栋崭新的拔地而起,其中5栋已落架进行内外装修,另外3栋也正在进行屋面铺瓦、外墙砂浆粉刷,施工人员正抓紧最后时机,保质保量地推进工程进度。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是我省“五大战役”工作中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内容,目前岛外新圩、汀溪、灌口、东孚已成为我市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的试点小城镇。新曦安置房一期的竣工,意味着新圩小城镇建设正在全面提速。
你可以按区域查找厦门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厦门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年底公租房全面进入社会,对整个房市肯定会产生影响,用这个帖子对上海公租房进行全面梳理。现在第一个,申请条件:    2011年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对申请人收入和财产没有限制 放宽户籍要求        2011年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对申请人收入和财产没有限制  日 来源:向日葵保险网 关键词:上海 公租房申请条件 点击6314次 0条评论   上海市房管局网站公布了上海廉租房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申请对象、住房面积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并列出申请条件,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的来沪人员,满足一定条件将可在上海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近日上海市房管局网站公布了上海廉租房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申请对象、住房面积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并列出申请条件,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的来沪人员,满足一定条件将可在上海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根据申请对象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制订规范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检查办法,通过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方式,对运营机构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检查。     4日,上海市房管局网站公布了上海公租房实施细则,即《贯彻〈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对申请对象、住房面积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并列出四个申请条件,但对申请人收入和财产没有限制。    人均建面要低于15m2    实施细则明确,各区(县)制定具体准入条件时,申请人员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劳动或工作合同的年限可设定不同标准,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员可根据工作性质设定年限标准,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可根据居住证类型设定年限标准。而如果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范围将被限制在申请对象本人、配偶、未婚子女范围内。    要想申请公租房,还需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根据实施细则,申请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原则上参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核查办法(请参见市房管局网站:www.)确定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可按照实际,对面积核查办法作适当调整,调整方案报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    而申请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根据申请对象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其中,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根据申请对象家庭成员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此外,申请对象在申请时,还需明确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按市场评估价订租金    实施细则还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市场租金的评估由运营机构委托信誉好的专业估价机构实施,运营机构依据市场租金评估价研究制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市场租金评估工作应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之前完成,市场租金评估价有效期为一年。      另外,细则还对运营机构对承租人欠租等情况如何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即:承租人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其他费用三个月以上的,运营机构可按合同约定通报承租人和同住人所在单位,要求承租人所在单位从承租人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承租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应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实施细则明确,运营机构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服务管理和安全使用要求、入住对象群体结构特点和承受能力,配置相关服务及设施,制订安全使用制度、公共租赁住房服务规范和承租人自我约束规范,并与承租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在首批承租人入住公共租赁住房之前报区(县)房管部门备案。    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制订规范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检查办法,通过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方式,对运营机构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检查。定期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随机抽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而对于非居住房屋改建公共租赁住房,细则明确,运营机构可利用自有非居住房屋投资改建或改造,也可与产权单位合作利用非居住房屋投资改建或改造。    首批市级公租房,房源基本确定    目前,上海第一批由市级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已基本确定,分别位于徐汇华泾地区和杨浦新江湾城,由原来的经济适用房项目转化而来,可提供超过5000套房源,将面向全市供应。预计最快今年上半年就可开始接受申请。    申请公租房须同时具备四大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位于田东路漕东路附近的“田东佳苑”是徐汇区公租房的首个试点项目。    备受关注的沪版公共租赁房实施细则正式公布。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昨天印发《贯彻〈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根据《规定》,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两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的人员即可申请公共租赁房。《规定》还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    ◎政策    准入:区县具体标准可不同    就本市公租房的准入条件,《规定》指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应达到两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应达到一年以上。    各区(县)制定具体准入条件时,申请人员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劳动或工作合同的年限可设定不同标准,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员可根据工作性质设定年限标准,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可根据居住证类型设定年限标准。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范围应限制在申请对象本人、配偶、未婚子女范围内。    申请:住房状况须确定    申请对象通过所在单位集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所在单位对申请对象初步审查确认后,交运营机构审核,由运营机构出具登录证明。市级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分配各区使用的,由相关区政府指定的运营机构负责申请审核工作,并出具登录证明。    关于申请对象住房建筑面积,《规定》明确,申请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原则上参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核查办法确定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可按照实际,对面积核查办法作适当调整,调整方案报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    申请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根据申请对象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其中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根据申请对象家庭成员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月5日,工人在上海市徐汇区的公租房建设工地施工。目前,上海已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公租房的准入条件。根据规定,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常住人口需持《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一年以上。    审核:每季度随机抽查    按照《规定》,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应通过书面形式,委托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核查申请对象以下情况,包括:申请对象住房建筑面积;申请对象是否已申请或者已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通知运营机构。    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制订规范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检查办法,通过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方式,对运营机构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检查。定期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随机抽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租金:原则略低于市场    对于较受公众关注的租金问题,《规定》予以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市场租金的评估由运营机构委托信誉好的专业估价机构实施,运营机构依据市场租金评估价研究制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市场租金评估工作应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之前完成,市场租金评估价有效期为一年。    运营机构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服务管理和安全使用要求、入住对象群体结构特点和承受能力,配置相关服务及设施,制订安全使用制度、公共租赁住房服务规范和承租人自我约束规范,并与承租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在首批承租人入住公共租赁住房之前报区(县)房管部门备案。    《规定》亦对承租人一旦发生欠租等情况该如何处置做出了规定:承租人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其他费用三个月以上的,运营机构可按合同约定通报承租人和同住人所在单位,要求承租人所在单位从承租人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承租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解读    沪公租房放宽户籍要求    曾参与公共租赁房政策文本制定的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表示,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本地户籍人口已经有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而公租房则覆盖到了上述保障房的“夹心层”,政府此举有意于引导“被买房”的弱势群体改变住房观念,鼓励以租代购。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指出,上海市公共租赁房更是旨在缓解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因此在具体措施上,放宽了户籍要求,首次将户籍限制外的城市“夹心层”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了上海市住房保障体系。    “从保障方式上看,上海市更加注重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力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和运营,这将有助于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格局。”杨红旭说道。    有关专家指出,在上海,公租房的出现,是解决新“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副良药。    去年9月,上海首个大型公共租赁住房社区—上海地产普陀项目正式开工,建成后将提供4000余套公租房。今年,上海还将继续加大公共租赁房建设、供应力度,年内计划开工和筹措公共租赁房200万平方米。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上海市《贯彻〈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  来源: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作者: 日期:11-01-06      关于印发《贯彻〈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沪房管保〔号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现将《贯彻〈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贯彻《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      为切实推进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根据《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2号)的有关规定,就具体贯彻事项规定如下:      一、关于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造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可根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投资建设有关规定,受让或租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      二、关于非居住房屋改建公共租赁住房      非居住房屋改建或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运营机构在房屋用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利用或部分利用原有非居住房屋结构,按规定将非居住房屋改建和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可利用自有非居住房屋投资改建或改造;也可与产权单位合作利用非居住房屋投资改建或改造。      三、关于准入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应达到二年以上,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应达到一年以上。      2、各区(县)制定具体准入条件时,申请人员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劳动或工作合同的年限可设定不同标准,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员可根据工作性质设定年限标准,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可根据居住证类型设定年限标准。      3、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范围应限制在申请对象本人、配偶、未婚子女范围内。      四、关于申请审核      1、申请对象通过所在单位集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所在单位对申请对象初步审查确认后,交运营机构审核,由运营机构出具登录证明。      2、市级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分配各区使用的,由相关区政府指定的运营机构负责申请审核工作,并出具登录证明。      五、关于申请对象住房建筑面积      申请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原则上参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核查办法确定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可按照实际,对面积核查办法作适当调整,调整方案报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      申请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根据申请对象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其中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根据申请对象家庭成员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六、关于运营机构委托核查申请对象住房状况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应通过书面形式,委托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核查申请对象以下情况:      1、申请对象住房建筑面积;      2、申请对象是否已申请或者已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通知运营机构。      七、关于住房保障机构检查申请审核工作      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制订规范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检查办法,通过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方式,对运营机构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检查。定期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随机抽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八、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市场租金的评估由运营机构委托信誉好的专业估价机构实施,运营机构依据市场租金评估价研究制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市场租金评估工作应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之前完成,市场租金评估价有效期为一年。      运营机构制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应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之前报送住房所在地的区(县)物价和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九、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服务      运营机构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服务管理和安全使用要求、入住对象群体结构特点和承受能力,配置相关服务及设施,制订安全使用制度、公共租赁住房服务规范和承租人自我约束规范,并与承租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在首批承租人入住公共租赁住房之前报区(县)房管部门备案。      十、关于运营机构通报承租人欠租等情况      承租人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其他费用三个月以上的,运营机构可按合同约定通报承租人和同住人所在单位,要求承租人所在单位从承租人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承租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十一、其他      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参照《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配建暂行意见》(沪府[2010]46号)执行。      本规定实施中,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日。    
  二,来看看房子吧,我尽量在网上找了些图片资料。  
    上个是室内,这个是室外
  以上两个图片选自下面的文章:探营上海首批公租房基地:室内全装修 半小时到徐家汇   晚报记者 杨冬 报道        据《新闻晚报》报道:上海市首批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试点 “箭在弦上”。记者昨天独家走近首批市筹公租房项目位于徐汇华泾保障房基地的馨宁公寓。        承担该项目规划建设、运营的上海地产集团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馨宁公寓已进入最后装修阶段,家具、家电准备公开招标,力争年底前达到接纳承租人入住的标准,备受关注的租金、物业费等相关事宜也在商讨中。        交通:半小时可到徐家汇      沿着龙吴路驱车向南,距离S20外环线不远,记者来到位于华发路406弄的馨宁公寓。从房屋外观上看,它与普通商品房小区无多大区别。一打听才知道,馨宁公寓本来就是一个“混搭”小区既包含公租房,还囊括了相当数量的配套商品房。        据项目负责人张晶介绍,馨宁公寓的公租房部分为17.3万平方米,涵盖11幢住宅,均为高层,其中3幢18层,3幢24层,5幢29层,总共可提供2900套公租房;房型分三种,一房为45平方米,二房为65平方米,三房为75平方米,均为紧凑的小户型。        “周边的商业、交通配套已相当成熟,”张晶说,除了714路公交车直接开进华发路外,从馨宁小区门口出来,步行500米即是龙吴路,有不下10条公交线路经停此处,如果不堵的话,半小时就能到徐家汇,25分钟就能到万体馆。要想换乘地铁,最近的地铁站3号线上海南站站、龙漕路站距离小区只有数公里。        走入这一正在紧张装修中的保障房小区,进门一道蜿蜒曲折的绿色铁丝网引起了记者的好奇。张晶说,由于小区里既有公租房,又有配套商品房,前者要求是装修房,多支装修队伍已经进场装修。为确保施工安全,才弄了这样一道“隔断”。        “在公租房交付承租人入住后,这道铁丝网会立刻拆除,到时整个小区就是一体的。 ”张晶说道。        户型:全装修房经济实用        来到正在装修中的7号楼,记者在现场看到,底楼主入口很宽敞,每个单元都有独立的对讲系统,内设3部客梯,以及1部消防电梯。        进入楼内,穿过一个空间并不算大的信邮收取间,即来到一条长走廊。据说,这条长走廊颇有讲究。“这种长走廊设计有点像新村的感觉,”张晶介绍说,馨宁公寓面向公租房承租户供应的户型绝大多数都是小房型,且多紧凑,尽管在早先是按照经适房来设计的,但在转为公租房后,依旧发挥了其紧凑、经济、实用的特点。        在记者看来,这条长度约50米左右的长走廊,等于是把每一层的12户住户都“串连”在一起,既沿袭了新村一梯多户的大众设计,又有当年宿舍楼的影子,更适合公租房承租人单身、多户的使用现状。        记者随后来到位于 20层的2010房间,一套65平方米的两室户。公租房要求提供的是装修房,在施工现场,2010房内的硬装已经收尾,记者得以近距离目睹其“庐山真面目”卧室内,大胆采取了飘窗的设计,旨在防范高空坠落的不锈钢护栏已经安装到位;厕所内,除了马桶、台盆,还专门设有淋浴的空间,紧凑而实用,更让人欣喜的是,交付的装修标准中附带有浴霸,也已经安装到位;厨房间,配备了燃气热水器、抽油烟机,只有煤气灶还没有安装;阳台未全封闭,晒衣杆是升降式的,简便大气。        记者注意到,尽管房屋面积一致,但户型并非“铁板”一块。长走廊两侧的两室户,部分甚至还有南北通的“大全明”户型,即客厅、卫生间、灶间、卧室都全明。如果是一家三口都来租住的话,居住一定非常惬意。        停车:超宽马路留“后手”        “事实上,无论是硬装,还是软装,套型内的每一项设计、配置,都是从租户实际生活的角度去考虑的。 ”据张晶介绍,就连停车位的配给,项目方都仔细考量再三。        经过研判,不管是公租房还是经适房,依照目前的收入、财产准入标准,能够拥有个人私家车的住户不会在多数,即便如此,小区还是配备了少量地上、地下停车位,比例在0.3左右,即,10户人家当中,3户人家可以享受固定车位的停车服务。        “那日后如果真的车多了,怎么办? ”面对记者的提问,张晶底气十足地说,早在小区规划之初,便已为这一情况留有“后手”。 “有没有注意到,我们小区内的主干道路幅都很宽,在8米左右。 ”张晶说,如果以后车子的保有量超出固定车位的容量,完全可以将小区道路用作临时停车用,即使是道路两侧同时并行停着两部车,当中照样可以通过车子。        供应:租金、物业费还在商讨        “我们正在做最后装修,力争在年底前达到接纳租户的标准,具备入住的条件。 ”上海地产集团业务总监朱志良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包括家具、家电等公租房内部软装,将通过公开招标向社会统一采购。馨宁公寓项目还将与对口的几个区县,做好承租人入住前的申请供应审核、轮候等工作。还要与所在的徐汇华泾镇相衔接,就社区服务、户籍管理等事宜与之相协调。        朱志良表示,馨宁公寓是上海市首批上市供应的公租房项目,各方都较为重视。上海地产集团除集中了项目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的 “精兵强将”,力求将这一民生项目做到尽善尽美外,还专门成立了一个专门从事保障房业务的“大平台”上海地产保障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此次馨宁公寓的供应工作。未来,上海地产集团投资的保障房项目都将纳入该平台中,从而实现整体规划、整体实施、整体运营。        就各方关心的首批公租房的房屋租金、物业费收缴标准等问题,有关方面还在进一步筹划、调研、商讨,方案一旦通过,即对社会公布。        (东方网综合 龚星)    
  来看看新江湾城的吧。上海新江湾城公租房4月交付毛坯房   日期: 作者: 来源:东方早报       媲美中高档商品房      1月4日,上海市房管局网站公布了上海公租房实施细则,对公租房申请人条件作出详细规定;同时公布了上海市第一批由市级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即位于徐汇华泾地区和杨浦新江湾城两个新建社区,可提供超过5000套房源,面向全市供应。      其中,新江湾城公租房项目位于国权北路与国秀路路口,由上海城投置地集团开发。从建筑外观、小区绿化、配套设施等方面看,格调与周边的中高档商品房楼盘并无差别。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公租房项目工程主体已全部竣工,绿化、道路也基本到位,只有少数工人在进行后期的收尾工作。      走进小区,小区里的立体绿化就令人眼前一亮:乔木有高大的广玉兰和桂花树,灌木有冬青,地面则是平整的草坪。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新江湾城公租房项目经理王立介绍,新江湾城公租房小区的绿化率达到42%,这一比例超过普通的商品房小区。      与一般商品房小区的水泥地面不同,新江湾城公租房小区全铺上了黑色沥青路面,“这样既美观,雨天排水效果也很好。”王立说。      水电煤、宽带已到户      新江湾城公租房小区全是高层建筑,16幢楼房绝大多数为14至15层,其中6幢达到18层。建筑外墙面砖为暖褐色的典雅色调,每幢大楼都有电梯,每个楼道则是一梯二户。      据了解,整个公租房小区有2202户,住宅建筑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小区主体户型有三种:一户型、二户型和三户型,面积分别为45平方米、65平方米和85平方米,其中以二户型为主,约占90%。”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投资经营管理部副经理罗炯宁介绍,小区还设置了1100多个车位。      记者随机走进一两室户住房,每个房间都有向外的窗户,通光良好:大房间朝南,客厅外有南阳台,小房也有一扇朝南的窗户,连厨房、卫生间都有采光很好的窗户。      目前,新江湾城公租房项目还是毛坯房,水、电、煤、宽带都已经安装到户,将于今年4月份交付市保障房中心。“至于后期是否要装修,或者交由哪一家公司装修,将由市里决定。”罗炯宁表示。      
    新江湾尚景园公租房    房源筹措逾700万平方米 公积金助推公租房建设      早报记者 栾晓娜        到2015年末,上海或许将有100万常住人口可以住进设施齐全、租金又相对便宜的公共租赁住房。    
  住廉租房公租房不用缴纳物业费,每月有一千元的补助.cn
新闻晨报     记者 徐运      晨报讯 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本市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租住性质的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屋业主承担。而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施同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同一标准。本市大型居住社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按照上述意见执行。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通知的精神,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户只需支付租金,不需要缴纳物业费。      此外,通知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接受业主监督。      该通知发布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上海首个公积金投资公租房楼盘年内可入住  
来源: 东方网 
【字号:大 中 小】      东方网10月24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市公积金中心近日与杨浦区公租房运营管理公司、市住房保障中心签署委托管理运营框架协议,住房公积金投资的首个公租房项目——新江湾城“尚景园”将于年底前交付入住。      新江湾城“尚景园”公租房项目是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增值资金投资的首个公租房项目。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15.15万平方米,共2201套,于2011年5月正式竣工,目前处于装修阶段。      此次签订的委托协议中,市公积金中心作为业主(委托方)将“尚景园”公租房的租赁管理、物业管理、商业网点的租赁管理,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责任委托给杨浦区公租房运营公司。杨浦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将根据委托协议,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向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者家庭出租。按计划,年底前首批公积金缴存者家庭可以入住“尚景园”。    
  上海首批公租房下月起招租      徐汇区公租房项目已进入“收官”阶段,11月起,两处供应市场的公租房项目就将启动招租。      两小区分别位于徐汇华泾和上体馆附近 租金每月每平方米50元左右      从馨宁小区出来,步行500米即是龙吴路,有不下10条公交线路经停此处,非高峰时段半小时能到徐家汇(13.52,-0.09,-0.66%)。最近的轨交站——3号线上海南站站、龙漕路站距离小区数公里。小区内有小块集中绿化、儿童游乐区、社区医疗卫生点等。      早报记者 姜丽钧 通讯员 赵华生       徐汇区公租房项目已进入“收官”阶段,11月起,两处供应市场的公租房项目就将启动招租,它们分别是位于华发路的馨宁公寓和漕东路的田东佳苑。      据了解,徐汇区已经组建了两家公租房运营机构,分别负责公租房建设事宜和房源的分配、审核、供应和管理等事宜,租房租金由运营机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估价机构评估产生,按略低于市场的租金水平确定租价。      馨宁公寓:      小户型居多 交通方便      馨宁公寓位于华发路406弄,是一个“混搭”小区——既包含公租房,还包括相当数量的配套商品房。小区分为东西两片,西片为公租房,11幢高层,其中3幢18层,3幢24层,5幢29层,总共提供2900套公租房;房型分三种,一房为45平方米,二房为65平方米,三房为75平方米,均为紧凑的小户型;东区片为配套商品房。      据了解,馨宁公寓所在的华泾地区虽然是徐汇区地段相对较偏的地区,但周边的商业、交通配套已相当成熟。除了714路公交车直接开进华发路外,从馨宁小区门口出来,步行500米即是龙吴路,有不下10条公交线路经停此处,非高峰时段半小时就能到徐家汇,最近的地铁站——3号线上海南站站、龙漕路站距离小区数公里。小区内有小块集中绿化、儿童游乐区、社区医疗卫生点等。      承担该项目规划建设、运营的上海地产集团相关负责人透露,馨宁公寓面向公租房承租户供应的户型绝大多数都是小房型,尽管在早先是按照经适房来设计的,但在转为公租房后,依旧发挥了其紧凑、经济、实用的特点。例如,正在装修中的7号楼就是由长约50米左右的长走廊,将每一层的12户住户“串连”在一起,既沿袭了新村一梯多户的大众设计,更适合公租房承租人单身、多户的使用现状。      目前,馨宁公寓公租房的硬装已基本收尾,飘窗的不锈钢护栏,卫生间的马桶、台盆、浴霸,厨房的燃气热水器、油烟机等都已安装到位,家具、家电的公开招标也将启动,将力争年底前达到接纳承租人入住的标准。      田东佳苑:      最贵57元/平方米/月      据了解,馨宁公寓为市筹公租房基地,而徐汇区的另一处公租房房源田东佳苑为区级房原,位于漕东路,1幢15层高层建筑共有房屋124套。为尽快完成招租准备工作,徐汇区组建了两家公租房运营机构。其中,汇成公租房公司负责区筹公租房建设事宜,惠众公租房公司负责区筹房源的分配、审核、供应和管理等。      徐汇区房管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周雄鹰介绍,徐汇区的公租房租金由运营机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估价机构评估产生,按略低于市场的租金水平确定租赁价格。目前,馨宁公寓租金的市场评估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48元,本次供应将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田东佳苑的租金标准为1房1厅不高于每月每平方米57元,2房1厅不高于每月每平方米56元。      徐汇区房地部门表示,公租房无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应按时缴纳水、电、煤、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入住对象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合同到期后仍需租赁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向运营公司提出申请,运营公司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统一入住对象租赁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年,且承租期内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      此外,徐汇另一处公租房房源龙南佳苑也将于近期开工,建成后可解决近1500户家庭的阶段性居住困难。    
  五十一平方感觉不便宜,但有一千元的政府补助略微比市场租金便 宜点,但能吸引了多少人入住还要拭目以待。反正房子建到那儿了,总不会空着,总会对市场价格有所稀释。这个帖子不光要有正面反应,还要有一些不同的声音。
  上海公租房可考虑先租后售  作者:严荣 作者系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来源:东方早报
    上海的公租房建设有序推进,许多做法是国内首创。      作为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简称为“公租房”)的推进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9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对公租房的建设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角度看,发展公租房可以增加有效供给,优化住房结构,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发展公租房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人才和劳动力有序流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体现了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要求。基于这些认识,上海在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的进程中,推进公租房的建设,取得了初步进展。      现状      “许多做法国内首创”      公租房的规划数据有可能出现一些调整。但从现有的政策趋势看,即便调整,也只会上调,下调的可能性不大。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立足于自身实际,上海初步建立起了与公租房相关的政策体系,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并启动了公租房的建设运营。      1.政策体系      围绕公租房的推进,上海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比如《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贯彻的若干规定》、《本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若干规定》、《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房地产登记技术规定(试行)》。      根据上述政策文件,上海的公租房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动迁安置住房组成了一个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与其他保障性住房品种相比,上海的公租房至少具有四个特点:供应对象不限本市户籍;准入标准不设收入线;采取“政府支持、机构运作”的管理模式;只租不售,并且实行有限期租赁。      2.规划计划      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年)》,上海在“十二五”期间预计新增供应公租房18万套(间),主要针对部分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群体的阶段性居住困难。其中,2011年要新增供应公租房200万平方米。当然,作为预期性的指标,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发展,这些规划数据也有可能出现一些调整。但从现有的政策趋势看,即便调整,也只会上调,而下调的可能性不大。      3.建设运营      基于政策体系和规划计划,上海的公租房建设有序推进,不仅许多做法是国内首创,而且对其他一些省市也产生了一定的示范效应。      比如,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增值收益中的14.98亿元,收购由上海城投置地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江湾尚景园,将之作为公租房,这是一种以产权收购的方式提高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效率的大胆探索,更是一种多渠道筹措公租房房源的有益尝试。      再比如,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下属的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了“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成为国内保险机构第一个用于公租房债权投资的计划,对破解公租房的投融资难题提供了重要参考。      另外,上海还探索性地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公租房,比如闵行区的联明雅苑。      挑战      最大难点在于退出管理      在上海等特大型城市,中心城区的开发强度已经很大,较难找到可供利用的存量土地新建公租房。即便找到,动迁等前期成本也很高。      公租房建设之所以会引起高度关注,除了其具有重要意义外,还在于面临一系列亟待应对的挑战。在此虽以上海为例,但这些挑战绝非只有上海才面临。      1.投融资机制不健全      尽管包括政府财政、公积金、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在内的各种力量都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公租房的建设,但目前尚未形成相对健全的机制。公租房的投资不仅面临回报周期长的问题,而且在住房租售比严重失衡的市场背景下,理性的经济主体缺乏投资公租房的动力。出于风险管控的考虑,金融机构也对公租房项目的融资异常谨慎。央行和中国银监会新近发布的一份通知,要求公租房项目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年,具体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项目建成后,一年两次还本,利随本清”。但15年内即能还本付息的项目,可称得上回报率较可观的纯商业项目。      由此可见,现有的投融资机制还不能适应全面推进公租房的形势。      2.运营机制不完善      对租赁型的保障性住房而言,运营管理在一定意义上比投资和建设更为重要,也远为复杂。如果说土地供给和建设规模都能通过行政指令而得以达成,那么公租房的运营管理将会使习惯了行政指令方式的政府机构面临诸多挑战。      一方面,公租房的期间管理需要相关部门与保障对象、参与企业以及其他主体通过持续的互动来解决大部分问题,这绝非惯用的红头文件所能奏效;另一方面,公租房运营管理的有效性,将会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从国际经验看,公租房的运营管理最大的难点在于退出管理。除非对现有的运营管理模式展开大胆创新,否则很难胜任。      3.资源整合难度大      在上海等特大型城市,中心城区的开发强度已经很大,较难找到可供利用的存量土地新建公租房。即便找到,动迁等前期成本也很高。为此,要么到郊区去新建,要么在中心城区收储。但前者会面临因居住与工作所在地相距较远、出行成本高、配套不完善等因素而使有效的租赁需求锐减的问题,而后者又需要改善运营管理模式才能应对零散收储所带来的问题。上海目前根据公租房的保证定位,主要布局于中环线附件。但即便这些区域,可供利用的资源也少之有少了。      建议      “应鼓励先租后售”      在出售环节上,要考虑不同类型的公租房在土地获得方式、税费优惠幅度、投资主体等方面都有所差异,因而应分别设计相应的出售政策。      尽管面临这些挑战,但着眼于上海的长远发展,必须大力推进公租房建设,帮助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人才和在上海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解决过渡性的居住困难问题。      1.分类供应      根据产业布局和就业人群的分布特征,分类供应公租房。对于在中心城区工作的青年无房职工,主要供以零散收储的公租房房源;对于在大型工业园区工作的青年无房职工、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主要供应单位租赁房,政府要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对于在郊区从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则主要供应集体宿舍,政府要加强管理;对于有租赁需求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则主要供应中环线附件的新建公租房。      2.先租后售      应该允许并鼓励公租房的先租后售,这样既有利于缓解公租房的投融资难题,也能降低公租房运营管理的成本,还能帮助人们获得相对稳定的居住场所。在出售环节上,要考虑不同类型的公租房在土地获得方式、税费优惠幅度、投资主体等方面都有所差异,因而应分别设计相应的出售政策。但总的原则应该有几点:以出售新建公租房为主;以给予相应优惠为基本思路;以可持续运行为基本理念。      3.筹建市级层面的公租房运营机构      上海在前期探索过程中,已经在区县一级建立了若干家公租房运营机构。对于这些机构的业务定位,各个区县不尽相同,有的将建设和运营合并在一起(如杨浦区、虹口区等),有的则分设两个机构分别负责建设和运营(如徐汇区等)。由于相关部门对公租房融资平台的建设有专门的要求,另外上海区县一级的公租房专业运营机构也缺乏业务指导,因而有必要筹建一个市级层面的公租房运营机构,负责与公租房相关的融资、投资、运营以及业务指导等工作。      4.鼓励多元化的公租房投资方式      可以借鉴“公私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的模式,灵活运用各种方式,促进公租房投资建设主体的多元化。比如,“设计、建造、融资及经营”(design-build-finance-operation,DBFO)是其中一种方式,它是指社会机构按照主管部门的规范设计、融资并建造住房用于公共租赁,而且负责日常运行和维修养护,到一定期限后,转交给公共部门。      另外,还可以尝试“建设、拥有、经营”(build-own-operation, BOO),即由社会机构建造并经营公租房,而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特定人群提供住房保障。这些方式既减轻了政府在公租房方面的短期融资压力,也可以弥补管理经验不足的缺陷。      5.探索代理经营出租      使公租房和市场化租赁住房相互补充。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市场化商品住房体系都是住房供应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应该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就租赁市场而言,通过采取代理经租的方式,既能盘活空置的市场化存量房源,增加公租房的房源来源,又能引导和促进租赁市场,有利于居民实现合理的财产性收入。      (作者系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本文标题、小标题和提要为编者所加,原文标题为《继续推进上海公租房建设》)      
  上海公租房第一单 上市量有限保障范围缩水.cn 11:18:25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分享文章复制链接大中小 新浪微博
人民微博       一位政府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上海建设进展最快的公租房小区有两个,南有地产集团开发的“馨宁公寓”,北有城投集团开发的新江湾城“尚景园”,这两大项目将是上海最早面世的公租房项目。根据市政府的计划,以苏州河为界,馨宁公寓的房源主要针对苏州河以南的徐汇、静安、长宁、卢湾、普陀等区,而尚景园则供应苏州河以北的黄浦、闸北、杨浦、宝山等区。目前,馨宁公寓的房源已被所对应的区划分完毕,所有房源的内部装修将于10月底完成,理论上今年年底馨宁公寓即可上市。      该人士向记者坦言,由于公租房对租赁对象的准入门槛设置较低,如果完全放开,那少量的公租房肯定无法解决全上海所有年轻职工的住房需求。因此,目前看来,馨宁公寓的首批公租房房源可能将定向供应市级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知名外企等单位的年轻员工以及部分高端人才。如果这些房源还不够,可能将采取摇号方式。      另据记者了解,徐汇区的另外一个公租房项目“田东佳苑”目前也已基本建成,尚未正式面市。该项目作为徐汇区本区的公租房项目,也将优先保障徐汇区内的大学、医院等事业单位年轻员工以及漕河泾开发区企业高端人才的住房需求。      保障范围暂时无法全面放开      据住建部公布的信息,今年我国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将新建廉租房160多万套,公租房近220万套。其中,新建公租房套数将达到2010年37万套的6倍。这些信息被市场分析人士解读为,中央政府更倾向于逐步通过“以租代售”的模式来建立更为完善的住房体系。      根据《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上海公租房申请门槛较低,未设定户籍、收入、单位性质等条件。申请者需同时符合4项条件,即:有上海城镇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已与上海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在上海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时未享受上海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就可申请公租房。      2011年上海的目标是“建设筹措公共租赁住房200万平方米、约四万套,供应50万平方米、约一万套”。然而,在目前大力兴建公租房资金瓶颈难破、后续运营难题未解、房源尚未大量上市的情况下,该优先解决哪一类年轻职工的住房问题?是应该优先照顾公务员、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等特定单位的员工,还是应该给予所有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同样的申请机会、以统一摇号形式公平决定谁先住上公租房?公租房到底是部分特定单位的人才公寓,还是全上海新就业职工都能公平享有的公共社会保障资源?      复旦大学(微博)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陈杰认为,上海可能采取将公租房优先供应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做法,这也是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尽量将可行性和合理性相结合。“公租房与市场化租赁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稳定。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政府公务员、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公租房的需求最强烈,因为他们收入虽然不高,但工作相对稳定。而张江、外高桥等一些企业的员工由于工作的流动性相对较大,更倾向于市场化租赁。公租房要保证一定的出租率,是需要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的。”陈杰表示。      “低收入人群可能更倾向于通过社会化租赁,比如说群租或品质较低的房屋解决居住问题。公租房要保证后期运营,一是要保证一定的出租率,二是租金不能定得太低。从这些方面来说,工作稳定、收入有一定保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适合通过公租房解决住房问题。”陈杰认为
  支持下,其实还是很贵,没太多优惠的,
  在哪申请?如何申请?恐怕没几个人知道。
  租金初步定位56元/平方    一个单室套的租金,也要2千多,公租房我看还是算了吧。
  每套房政府每月补贴一千元,可以用公积金冲抵,据说能把集体户口落下来让孩子上学。如何申请我也在关注,估计马上会有说法的。
  重庆房交会 公租房租金不再是焦点     标签:住宅租赁,公租房
阅读次数:9
发布时间:     在本次房交会上,记者发现市民对待公租房的态度起了变化。不再议论公租房的租金高不高,而是担心是否申请得到。      家住渝北区花卉园的杨国庆就是其中一位,去年秋交会上,他到公租房站台上咨询过。“当时觉得民心佳园远了点,租金也不便宜,估计申请的人不多。”杨国庆说,于是自己回家给老伴说,不用急着申请。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周边不少朋友都住上了公租房,一个月的租金少了四五百元,杨国庆老人急了,急忙去申请。      像这样的申请者,房交会四天,记者遇上不少,其中一位老年夫妇拉上记者:“能不能报道下我们的情况,让我们早点申请到公租房。”      公租房管理局现场的咨询人员告诉记者,和上届房交会相比,本次房交会上咨询者询问租金的少了,更多的是询问房源的配套和入住的时间,希望早日入住。      那公租房现在的状况如何呢?市公租房管理局局长郭唐勇说,今年来,市民申请积极,通过三次摇号配租,目前已有55000多万户家庭获得配租资格。初步估计,年底将有3万家庭入住,8万家庭获得配租。      市公租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民心佳园已经配租完毕,康庄美地也只剩下少量一室一厅。当下申请的热点是大学城的康居西城、茶园的城南家园和蔡家的两江民居。    
  那现在,如果我想租新江湾城的公租房,该去哪里申请?提交哪些材料啊?
  @洋务专家  12:42:59    租金初步定位56元/平方        一个单室套的租金,也要2千多,公租房我看还是算了吧。  -----------------------------  确实是,一家人租个2室5、60平方的就要3000多,这个价钱中环附近随便租了~还用得着跑新江湾城去~
  具体政策我也不了解,现在知道的都发出来了,静等具体细则出来。
  新疆湾城都装修半年了吧,怎么还没好?烂尾楼?      
  沪25.5亿解公租房资金之渴 适时公布经适房成本价格    东方网记者刘华宾、曹磊10月26日报道:住房保障是民生保障的基石,截止9月底,本市已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务约24万套(户),全年任务完成率超过90%。今后上海“四位一体”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保障房的建设资金来源如何保障?房地产市场价格连续波动背景下,经适房价格的制定依据可否让百姓知晓?今天上午举行的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专项督办会上,市人大代表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连续抛出关键性问题。        25.5亿元解公租房建设资金之渴        保障性住房建设,如何解决资金之渴?市人大代表朱志荣建议,在本市设立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筹资力度,专项用于住房保障。市发改委对此的办理意见为“解决采纳”。        市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汤志平表示,近年来,市政府从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市财政连续两年向区县公共租赁房机构补充资本金,市级财政已拨付补助资本金25.5亿元;运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保险资金债权计划筹措资金,用于支持公共租赁房建设。同时,积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措资金支持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建设,探索利用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房地产信托基金等支持公共租赁房建设。        适时公布经济适用房价格成本        近期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明显,房地产价格成本问题再次引发关注。市人大代表裴蓁在书面意见中建议,科学界定保障性住房的价格构成,适时向社会公开经适房的成本价格。        裴蓁代表说,最近房地产价格问题让人“很纠结”,部分楼盘打出大幅降价牌后,甚至出现血本无归的业主包围楼盘的现象,希望政府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发出一点声音。“我个人认为,房价下降属于市场主体的行为,按照法律的规定,房价下跌超过一定的幅度,房管部门就应适时跟踪、监管。”裴蓁代表进而说,经适房的成本价格关乎民生和公共财政,他以广州、深圳等地的“教训”为例提出,房地产价格一旦出现大幅下跌,可能造成经适房价格与市场价持平,市民会担心保障房价格”被拉高“。裴蓁代表说:”成本价格多少不重要,怎么算出来‘很要紧’,而且越早公布越好。”他建议主管部门参照土地成本价格、房屋建设成本,运用”房的智慧加地的智慧”,算出经适房的成本价格,并以此设定基准价格,科学制定住房保障市场政策。        市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汤志平表示,今年3月份,本市发布了《上海市经济使用住房价格管理试行办法》,对本市经适房的价格类型、定价方法、定价程序、方案公布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他说,经适房结算价格的构成体现三个原则,一是由开发建设成本、利润和税金三大部分组成;二是严格将建设单位的利润控制在3%以内;三是销售基准价格制定与“共有产权”机制相结合,力求体现保障与公平。        市房管局在回复中表示,房管部门与市发改委等部门已将加强经适房价格、成本管理列入工作重点,下一步将“选择试点”,系统测算评估后“科学界定价格组成”;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成本价格组成的指标体系。关于经适房价格成本的公布“时间表”,市房管局在跟踪办理意见中提到,经适房成本价格的科学核算与界定,还需要一个过程,对公布的方式、途径与范围还需进一步研究明确。下一步,市房管局将与相关部门一起抓紧研究,适时公布。  
  市公积金中心近日与杨浦区公租房运营管理公司、市住房保障中心签署委托管理运营框架协议,住房公积金投资的首个公租房项目——新江湾城“尚景园”将于年底前交付入住。    新江湾城“尚景园”公租房项目是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增值资金投资的首个公租房项目。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15.15万平方米,共2201套,于2011年5月正式竣工,目前处于装修阶段。    此次签订的委托协议中,市公积金中心作为业主(委托方)将“尚景园 ”公租房的租赁管理、物业管理、商业网点的租赁管理,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责任委托给杨浦区公租房运营公司。杨浦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将根据委托协议,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向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者家庭出租。按计划,年底前首批公积金缴存者家庭可以入住“尚景园”。  
  市公积金中心近日与杨浦区公租房运营管理公司、市住房保障中心签署委托管理运营框架协议,住房公积金投资的首个公租房项目——新江湾城“尚景园”将于年底前交付入住。    新江湾城“尚景园”公租房项目是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增值资金投资的首个公租房项目。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15.15万平方米,共2201套,于2011年5月正式竣工,目前处于装修阶段。    此次签订的委托协议中,市公积金中心作为业主(委托方)将“尚景园 ”公租房的租赁管理、物业管理、商业网点的租赁管理,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责任委托给杨浦区公租房运营公司。杨浦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将根据委托协议,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向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者家庭出租。按计划,年底前首批公积金缴存者家庭可以入住“尚景园”。  
  2011年上海的目标是“建设筹措公共租赁住房200万平方米、约四万套,供应50万平方米、约一万套”。然而,在目前大力兴建公租房资金瓶颈难破、后续运营难题未解、房源尚未大量上市的情况下,该优先解决哪一类年轻职工的住房问题?是应该优先照顾公务员、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等特定单位的员工,还是应该给予所有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同样的申请机会、以统一摇号形式公平决定谁先住上公租房?公租房到底是部分特定单位的人才公寓,还是全上海新就业职工都能公平享有的公共社会保障资源?  等到公租房的朋友知道了吧,50元一平方每月哦,不过这个价格实在不高,政府投资的利息和运营成本,总还要点利润吧。不过看到上面一段以及什么先租后卖就……!,还要摇号,有这闲功夫,就这租价还是去网上直接找房东砍价方便了。        
  由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投资建设的新江湾尚景园公租房项目近日顺利完成了《项目移交书》的签约工作,并取得了《房地产权证》。根据公租房项目的收购协议,这两项工作的完成标志着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最后两项工作,具备了项目合同尾款支付的条件。新江湾尚景园公租房项目原名杨浦区新江湾城B3-01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今年5月完成入户许可证办理工作。根据沪房管保[号文件的精神,项目整体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并于今年5月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整体收购协议的签订。该项目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占基地面积42%,共有住宅2201套。
  @两条蝌蚪一只虾  12:42:53    在哪申请?如何申请?恐怕没几个人知道。  -----------------------------  呵呵呵
其实不是首创。苏州从一两年前就开始了,目前苏州园区有好几个共租房小区。共租房一般年轻人多,都知道怎么去网上申请的。比如我住的小区,那么大的广告牌一直竖在高架边,一两年了,该看到的都应该看到了。
  一般不怎么上网的,要想申请这个就打电话吧,但是终归很多还是要在网上完成。不过,申请公租房的都是年轻人,几个不会上网呢?
  @shfjzg  11:20:49    具体政策我也不了解,现在知道的都发出来了,静等具体细则出来。  -----------------------------  请参考苏州的细则,估计相差不会太大。呵呵 租金直接从公积金账户扣。我帖子里有介绍。
  持续关注中。。。有浦东的公租房吗?
  本报讯(记者
江跃中)本市首批公租房——华泾馨宁公寓、新江湾尚景园年内将迎接租户入住,目前正在进一步细化申请和租后的管理办法。这是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昨天在市政协委员年末视察活动中透露的。  
另外,目前本市16个区(含原卢湾区)已成立18家公共租赁住房运营公司。在筹措房源方面,启动实施“先租后售”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项目,同时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宿舍等公共租赁住房。  
  今年年内,本市首批公租房——华泾馨宁公寓、新江湾尚景园将迎接租户入住。昨天下午举行的 “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情况”委员年末视察活动中,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透露,目前正在进一步细化申请和租后的管理办法。此外,本市正在加快研究出台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配租方式的调整方案,争取年内提出方案,为明年实物配租量大幅提高做准备。而明年放宽经适房申请条件等政策,也正在加紧制定研究中。    【公租房】    龙南佳苑融资经验将推广    
今年,上海排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筹措总面积为1500万平方米,供应1150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经适房500万平方米、8万套,新开工动迁安置房800万平方米,计10万套。另建设、筹措公租房200万平方米,共计4万套。    
其中,市统筹的华泾馨宁公寓和新江湾尚景园两个公租房供应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已在制定中,并启动了房源装修、租金测算、合同制定、供应安排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做好申请供应准备,力争年内安排入住。    
近期,市政府有关部门还将着重破解徐汇龙南佳苑公租房项目中的中长期融资及偿还问题,总结后将推广到全市其他项目。此外,除继续用好住房公积金、保险等资金以外,还要研究利用社保资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房地产信托基金、发行企业债券等低成本资金,为公共租赁住房搭建投融资平台。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透露,上海作为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首个试点城市,太保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已获保监会批准发行,首批募集资金40亿元已到位,成本低于同期银行贷款优惠利率。    【廉租房】    全市累计签约配租400户    
截至到今年9月底,本市新增廉租受益家庭7800户,但与目标任务仍有一定差距,而且自2008年实行廉租实物配租新机制以来,全市累计签约配租的仅400多户。    
刘海生透露,房管部门将加快研究出台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配租方式的调整方案,争取年内提出方案,为明年实物配租量大幅提高做准备。    【经适房】    15区县已启动第二批受理    
经适房供应方面,上海第一批13个区已全部完成申请审核、摇号排序工作,各区陆续组织选房购房等工作,其中徐汇区、原卢湾区、原黄浦区、青浦区已率先完成第一批次申请家庭的选房工作,进入购房签约阶段。    
截至10月27日,全市17个区县中已有15个启动第二批集中申请审核工作受理工作。    
刘海生透露,房地部门正在利用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出台明年放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政策方案,进一步解决夹心层及年轻人的住房需求。    
会上透露,平安保险与上海城投的经济适用住房30亿元债权计划也正在申报中。  
  上海首批公租房开始供应   日07:47东方早报[微博]栾晓娜 李萌我要评论(56) 字号:T|T [导读]两处试点房源共5000余套面向杨浦等8区出租,人均可租住面积不会低于5㎡。  两处试点房源共5000余套面向杨浦等8区出租 人均可租住面积不会低于5㎡    首批试点公租房探营:地段不差房型紧凑 租金略比周边低    5000余套公租房将试点供应 以套为单位出租给单身职工、职工家庭和单位     各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将制订房源分配和申请轮候操作方案    早报记者 栾晓娜 李萌     上海市首批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即将试点供应,杨浦、虹口、闸北、黄浦、徐汇、闵行、长宁、普陀等8区职工及家庭有望申请入住。    早报记者昨日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即将试点供应的首批公租房房源有两处,分别是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可提供5000余套,其中前者约2200套,后者约2900套。    市房管局近日下发《关于做好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公租房以套为单位出租,单身职工可安排一套一居室,职工家庭可安排一套一居室或二居室;单位集体承租的,可拆套安排入住,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    具体分配操作    由区公租房运营公司负责    首批两个市筹公租房项目都位于浦西,但一个位于上海的东北区域,另一个位于上海的西南区域,其供应对象也根据所在区域不同而有所区别。《通知》明确,新江湾尚景园项目面向杨浦、虹口、闸北、黄浦区各类单位及其职工(职工家庭)出租,在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优先予以安排;华泾馨宁公寓项目面向徐汇、闵行、长宁、普陀、黄浦区各类单位及其职工(职工家庭)出租。    5000余套房源将如何分配?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首批市筹公租房房源的供应方式,是由市房管局制订房源分配到各相关区的具体方案,各相关区住房保障机构对获配房源组织开展供应工作。“由各个区的公租房运营公司来负责具体操作。”该人士表示。    申请者超房源规模    可安排轮候供应    市房管局表示,区住房保障机构可以将获配的房源直接面向取得市筹公租房准入资格的职工(职工家庭)供应,也可以将额度分配到单位,由单位安排取得市筹公租房准入资格的职工(职工家庭)入住。申请承租的单位和职工(职工家庭)较多、超过本区获配房源规模的,可以轮候供应。    房源完成分配、按套确定承租人(单位或职工)后,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向职工(职工家庭)发放登录证明(载明配租室号和承租人),由承租人凭登录证明与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项目运营机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申请和审核依照《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供应分配和轮候的具体办法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制订,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后实施。    虹口摸底调查:    需求者逾六成40岁以下    虹口区昨日表示,已经在前期开展了针对公租房需求的摸底调查。据悉,今年年底前,虹口将根据这些统计信息,明确房源数量,并接受登记。    根据最终收回的对公租房有需求的800余份问卷结果显示,男性比例67%左右,女性33%。其中,40岁以下的人数超过60%。也就是说,大部分有公租房需求的是40岁以下的青年人。    在户籍比例上,本市户籍人数为56%。此外,这些人中,已婚人士也达到半数以上。目前,他们中的47%尚处于自行住房状态。70%以上的受访人群表示将共同申请公租房。    新江湾尚景园    出租对象    面向杨浦、虹口、闸北、黄浦区各类单位及其职工(职工家庭)出租,在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优先予以安排。    华泾馨宁公寓    出租对象    面向徐汇、闵行、长宁、普陀、黄浦区各类单位及其职工(职工家庭)出租。    公租房申请四大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转播到腾讯微博    位于国权北路的公租房今年7月已基本建成。徐晓林 早报资料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根据《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2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供应对象   
    新江湾尚景园项目面向杨浦、虹口、闸北、黄浦区各类单位及其职工(职工家庭)出租,在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优先予以安排。华泾馨宁公寓项目面向徐汇、闵行、长宁、普陀、黄浦区各类单位及其职工(职工家庭)出租。   
    二、供应标准   
    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以套为单位出租,单身职工可安排一套一居室,职工家庭可安排一套一居室或二居室;单位集体承租的,可拆套安排入住,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三、供应方式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项目房源分配到各相关区的具体方案,各相关区住房保障机构对获配房源组织开展供应工作。   
    区住房保障机构可以将获配的房源直接面向取得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职工(职工家庭)供应,也可以将额度分配到单位,由单位安排取得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职工(职工家庭)入住。申请承租的单位和职工(职工家庭)较多、超过本区获配房源规模的,可以轮候供应。   
    房源完成分配、按套确定承租人(单位或职工)后,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向职工(职工家庭)发放登录证明(载明配租室号和承租人),由承租人凭登录证明与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项目运营机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申请和审核依照《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供应分配和轮候的具体办法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制订,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后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感谢分享,楼主收集了不少啊。
  2011年筹措4万套。。。这个貌似很多。现在出来的两个小区加起来才5000套。。。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广州人和安置区租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