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上海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厂的污水来自哪里

三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三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选址公示
&三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专家论证,拟在三元区黄砂鱼石坑选址,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建设项目名称:三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单位: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拟选址位置:三明市三元区黄砂化工园区东部鱼石坑&
&4、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0.7公顷(合160.5亩)&
&5、项目用地性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2)&
&6、项目概况:总投资额2.7亿元,采用2台日处理垃圾量300吨的国内先进的炉排炉,配置1.2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采用国内先进的“反应塔+活性炭+布袋除尘器”烟气处理装置。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
&7、附图:项目选址分析图&
&二、市民权利:
&1、对公示的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对拟建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
&3、市民请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进行反馈。&
&三、反馈方式:&
&三明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留言、来信、来电。&
&网站地址:www.&
&电子邮箱:&
&来信地址:三明市明宇大厦17楼
&收信单位:三明市城乡规划局&
&邮编:365001&
&接访电话:
(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办)&
(市城乡规划局法制科)
(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三明市城乡规划局
http://www./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70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三明市(永安市、沙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
&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三明市(永安市、沙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审批函悉。我厅委托省水土保持监督站组织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三明市三元区渡头坪境内,总征占地5.68hm2。工程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900t,装机容量18MW,主体工程建设土石方开挖总量45.60万m3,填方总量5.81万m3,弃渣总量39.79万m3;剥离表土0.50万m3,用于后期恢复覆土。项目总投资3.51亿元,其中土建投资0.73亿元。一期计划总工期20个月(土建工程全部在一期完成),二期工程拟于2017安装投产使用。
&二、总体意见
&(一) 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详见附件),本水土保持方案可行。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防治责任范围为6 hm2。
&(三)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为2015年,本方案服务期为2013年10月至2023年9月。&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83.02万元,须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5.47万元。
&(五)原则同意弃渣场和土料场场地的选择。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后续设计应根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厂内设计标高、施工工艺设计,力求减少弃渣量、扰动量;进一步深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确保其安全性和实效性。
(九)采购所需的石、砂等建筑材料时,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其水土保持责任。&
&(十)在挖、填方及临时堆放土石方时,均应切实注意边坡安全,排水通道畅通;永久性排水工程应保证设施过水能力,同时做好与自然沟道的顺接,且不影响周边排水;确保施工与运行期防汛安全。
&(十一)本工程弃渣量较大,外运应作细致安排,确保与建设同期进行。&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厅备案;并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每年3月底,向我厅、三明市及三元区、永安市、沙县水利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并向我厅、三明市及三元区、永安市、沙县水利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加强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厅审批。
&(五)设施验收。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应向我厅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六)文件送达。自本“报告书(报批稿)”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把批复及“报告书(报批稿)”等相关文件分别送达三明市及三元区、永安市、沙县水利局,并将“送达回执”报送我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抄送我厅水土保持处。
&附件:《三明市(永安市、沙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意见
(闽水监督【2013】审54号)&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三明市(永安市、沙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
http://www./html/8/416/382049.html
我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完成投资600万元
09:41 三明日报
&截至8月,备受市民关注的三明市(永安、沙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据统计,已按计划完成土建工程600多万元。
&该项目是我市重点建设的民生工程。现在的三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是1999年启用的,设计规模使用年限是23年。随着三明城市的发展,生活垃圾也随之增多,成为城市管理者的一项重要工作。10年前,我市就开始着手选址,经过多种形式,反复征求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科学论证,最后确定把三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放在三元区莘口镇黄砂村渡头坪建设,这里距离三明中心城区约20公里,项目用地总面积为6.5807公顷。厂区内总建筑面积为23030平方米,场内总投资3.1亿元。
&一期工程总投资29895万元,项目设计规模分两期建设,总规模为900吨/日,年处理垃圾为30万吨,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一条每天焚烧生活垃圾600吨机械炉排炉生产线,配套一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20万吨。二期项目工程建设规模300吨/日,配置装机容量6MW凝汽式汽轮机组。整个净化系统采用“半干法+活性炭+布袋除尘”组合工艺。
&2013年10月,该项目开始动工建设。8月29日,记者在项目工地现场看到,施工人员正在采取抢晴加班加点、联班作业,所有土建和设备安装,以交叉作业的方式,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可喜的是目前一期场内建设,正在进行土建工程施工,其中:主厂房完成垃圾坑底板钢筋绑扎和混凝土浇灌;锅炉设备平台已完成二层框架、汽机房和综合楼已完成桩基基础施工。
&记者还了解到一期场外配套工程项目,已顺利完成了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初稿的编制和生活用水管道、施工用电工程、306省道厂区段安全设施的建设。同时,三明市区、永安市、沙县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与选址、建设,以及转运车辆配备等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落实进行。
三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日处理600吨垃圾
日 15:13 & 三明日报
&4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三元区莘口渡头坪的三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在建项目现场,与负责该项目的高工熊小康,就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作了一番交谈。
&熊小康老家江西,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这一行已干了七八年。
&话题从三明项目采用的新技术说起,熊小康说:“我们采用的是世界一流技术,国内先进设备,国家推荐工艺,这种炉叫机械式垃圾焚烧炉排炉。”“其中的工艺是1999年国家科技部、环保局(现为环保部)等几部委联合发文推荐的。”
&聊到这种炉子,熊小康说:“我2007年到香港,那里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也是用机械式炉排炉。国外的不少城市都是用这种炉子,它还有一个通用名称,叫德国马丁炉。”
&说着说着,熊小康站起来,走到一旁,从柜子里取出一块白布。他向屋内人要了一支香烟,点燃了,含住一口烟,双手捧起白布,嘴凑上去,用劲地喷吐出去。喷完了,提起白布,请记者看上头的痕迹。记者看到,烟迹完全被白布正面吸收了,背面干净如新。熊小康说:“这是项目中的除尘布袋样品,项目的烟气净化工艺除布袋除尘外,还有焚烧炉前脱硫除硝、炉内活性炭吸附等。”
&记者问熊小康:“经过净化的烟气,最后达标情况怎样?”“这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了。”熊小康说,“处理后排放出去的气体,必须达到欧二排放标准。这一点决不能含糊。”
&除废气外,还有废水、废渣、废灰的处理,发电厂也有周密的安排。熊小康介绍道:“废水,你看那山边,就是厂里正在开挖的渗液处理站,经一级处理后,还得输送到前边的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方可排放入河。废渣和废灰,都可变废为宝。废渣将通过综合建材厂,做成砌块。废灰,将运送到离这儿不远的水泥公司,用于旋窑水泥生产添加。”
&“比落地、比促销、比服务、看实效”活动在这家企业得到了落实。项目去年4月动工,现在焚烧炉的主体已接近封顶。熊小康带记者走进施工现场,看到主体已然明晰,他说:“投产后,这里整个空间完全封闭,呈负压工作状态,这样可以确保整个工艺的环保安全。”“目前,周边日生活垃圾量梅列150吨、三元100吨、永安150吨、沙县80吨,合起来48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首期一日可‘吃’掉生活垃圾600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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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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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市焚烧发电厂占地130.2亩,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年发电量1.215亿度,上网电量0.972亿度,其中一期设计日处理600吨,年发电量0.729亿度,上网电量0.583亿度,工期计划至2010年6月点火试运行。
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地理位置
莆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胜利围垦盐场。
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规模
该项目占地130.2亩,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年发电量1.215亿度,上网电量0.972亿度,其中一期设计日处理600吨,年发电量0.729亿度,上网电量0.583亿度,工期计划至2010年6月点火试运行,二期工程待进厂垃圾量达800吨/日时开工建设。采用3台350吨炉排炉焚烧工艺和半干法净化处理烟气等国内先进成熟的垃圾处理工艺,配置2台1.2万伏发电机组。处理范围为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含北岸管委会)及仙游县郊尾、枫亭等部分乡镇。
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意义
1、本工程符合福建省环境保护发展的要求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建设部门负责全面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开发推广污水再生利用途径和垃圾焚烧发电模式,实施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到2010年,设区城市和主要流域的县都要建成1座以上污水处理厂、1座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设区市的中心城市及有条件的县级城市要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确保全省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60%以上。”
2、本工程的建设是莆田市总体规划和环卫专项规划的要求。
《莆田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中也要求“(在莆田市)建成科学合理的垃圾清运处理体系,配备先进的工程设施和技术装备,逐步实现环卫事业现代化”。
上述两个规划对莆田市的城市定位就决定了对莆田市环境卫生状况的高要求。为此,上述两个规划都明确指出莆田市要在中、远期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使莆田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本工程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热量发电,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年发电量为1.215亿度。该焚烧发电厂建成后,每年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33万吨,垃圾热值按6280kJ/kg计,折算成标准煤量,年可节约标准煤量约为7.1万吨。扣除焚烧工程所需的厂用电量后,可向电网供电0.972亿度。并能提供一百多人的就业岗位。
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备案情况
日省发改委以闽发改投资【号通过项目申请批复,日省发改委以闽发改投资【2009】23号通过初步设计的批复,盐田征用规划调整省经贸委于11月30日作出批复(闽经贸轻纺【号),日莆田市规划局通过总平批复。
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资金来源
该项目采用BOT方式建设,总概算投资为31319.82万元,其中政府投资3000万元,投资商投资28319.82万元。投资商为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其投资股比为福建圣元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0%,南安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出资30%。
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评
日省环保局以闽环保监【号通过环评批复,日省国土厅以闽国土资【号通过预审。投产后除上网发电外,剩余的电量用来该厂自用,并配备一台变压器用来厂区生活用电。
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度安排
建设年限:2008年06月—2010年06月,预计2010年06月点火试运行。
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展情况
预计到2009年底累计完成投资15750万元。基本完成主体工程桩基施工,全部完成垃圾储坑及循环水泵房的基础施工。焚烧设备、烟气处理系统、汽轮机设备、垃圾吊车等主设备继续生产。
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节点目标
计划投资:15000万元;进度目标:主厂房封顶,主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主要节点目标:2010年01月主厂房主体结构施工、配套工程施工、辅助设备采购,2010年02月主厂房主体结构继续施工、配套工程继续施工、辅助设备采购,2010年03月主厂房主体结构继续施工、配套工程继续施工、辅助设备采购、主设备安装,2010年04月配套工程施工、辅助设备采购,2010年05月配套工程施工、联动试车、做点火试运行准备。
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参建单位
业主单位: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重庆钢铁集团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
.莆田市人民政府网[引用日期]& 您当前的位置:
山东省泰安市投资3亿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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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跟进时间
主体工程阶段
山东,泰安市,新泰市&
建筑工程,环保/节能/污水/垃圾处理,焚烧发电厂
垃圾处理厂
特许经营商
无需供暖设备
无外墙装饰材料
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按日处理垃圾900吨一次规划,焚烧炉采用机械炉排炉,汽轮发电机装机容量18MW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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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化工园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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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南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我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的南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于今日基本完成。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日颁布的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信息,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南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2)建设单位:南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3)项目性质:扩建
(4)项目地点:南安市市区南部的柳城镇区,现有项目厂区的东侧
(5)建设内容:
本次三期扩建项目工程组成见下表:
三期扩建完成后主要工程变化情况见下表:
2&300t/d +1&700t/d
汽轮发电机组
2&7.5MW,发电量10080万KWh
2&7.50MW+1&15MW,发电量19600万KWh KWh
扩建,发电量增加9520万KWh
垃圾贮坑有效容积:12000m3,可贮存垃圾约7190t,可存放约12天的焚烧量。设有自动垃圾抓斗、全封闭、负压状态、防渗
垃圾贮坑有效容积:24250m3,可贮存垃圾约14232t。设有自动垃圾抓斗、全封闭、负压状态、防渗
扩建,垃圾储坑容积增加12250m3,增加贮存垃圾量7042,增加约10天的垃圾储量
炉渣综合利用系统
设有280m3炉渣贮坑一座,室内布置,炉渣用汽车送机砖厂制砖
设有280m3炉渣贮坑一座,室内布置,炉渣用汽车送机砖厂制砖
渗滤液处理站
120t/d处理能力
320t/d处理能力
飞灰固化车间
设有180m3飞灰贮存仓一座,室内布置,飞灰固化后暂时送到养护区边的临时堆棚存放,在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固化填埋专区建成投运后,报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批准,送填埋场飞灰固化填埋专区填埋,厂内飞灰固化处理系统处理能力50t/d
设有180m3飞灰贮存仓一座,室内布置,飞灰固化后暂时送到养护区边的临时堆棚存放,在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固化填埋专区建成投运后,报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批准,送填埋场飞灰固化填埋专区填埋,厂内飞灰固化处理系统处理能力50t/d
采用0#柴油, 1个20m3贮油罐
采用0#柴油, 1个20m3贮油罐
化学水处理
2&15t/h+2&20t/h
扩建,本次增加2&20t/h制备能力
通风冷却塔
1&2500m3/h
1&2500m3/h +2&2000m3/h
扩建,本次增加两座2000m3/h冷却塔
2&16m3/min
2&16m3/min+2&24m3/min
扩建,本次增加2&24m3/min空压系统
废气处理装置2套,采用 &旋转喷雾塔+半干法石灰浆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脱硫率&85%、HCl去除率&95%、除尘率&99.8%,预留SNCR脱硝系统接口,废气通过一根90m高的烟囱达标排放
废气处理装置3套,采用 &旋转喷雾塔+半干法石灰浆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脱硫率&85%、HCl去除率&95%、除尘率&99.8%。本次三期扩建项目增加SNCR脱硝装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一根90m高的烟囱达标排放
扩建,本次新增一套废气处理设施,新增SNCR脱硝装置,废气与现有工程废气一起通过现有的90m高烟囱达标排放
渗漏液与生产废水经厂内渗漏液处理池处理(处理能力120t/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接管至南安市污水厂集中处理
渗漏液与生产废水经厂内渗漏液处理池处理(处理能力200t/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接管至南安市污水厂集中处理
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根据工程分析,本工程建成后,全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见下表。
已建项目排放量
全厂接管量
全厂排放量
已批复总量
(或处置量)
0.1142 g/a
0.828g(TEQ)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
①有组织废气正常排放工况下,污染物最大落地小时浓度与本底值叠加后可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各类废气污染物贡献值较小,考虑本底最大值叠加后,各敏感点处污染物浓度值均能达到二级标准要求。
②在非正常工况下,有组织废气PM10、HCl、二f英排放对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大大高于正常工况。区域PM10、HCl最大地面小时浓度超标,二f英仍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PM10、HCl、二f英非正常工况最大小时地面浓度贡献值均高于正常工况,但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
③恶臭气体经有效除臭措施后,厂界浓度达标;检修和停炉等事故状态下,恶臭气体经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④本项目卫生防护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300m范围,该范围内没有敏感保护目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引起本项目区域环境功能下降。
(2)水环境
本项目有机废水主要来源于垃圾渗沥液、地坪及车辆冲洗水、除盐水制备系统排污浓水、锅炉排污浓水及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水作为捞渣机冷却和地坪及车辆冲洗用,不排放。
三期扩建工程垃圾渗沥液与地坪及车辆冲洗水、除盐水制备系统排污浓水、锅炉排污浓水一起送现有工程已建成的渗沥液预处理站处理。现有处理工艺为&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组合处理工艺&工艺,本次扩建项目废水量为41182t/a,本项目建成后处理后全厂废水排放量为77482t/a,所有废水达标接管至南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公司现有一期、二期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数据,在南安污水处理厂排水口处设置了一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pH测定值范围在7.18~7.25;色度最大日均浓度为6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浓度均<0.05&g/L;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为30mg/L;COD最大日均浓度为31mg/L;BOD5最大日均浓度为2.09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浓度均<0.1mg/L;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0.1mg/L;氨氮最大日均浓度为0.693mg/L;总磷最大日均浓度为0.077mg/L;六价铬最大日均浓度均<0.004mg/L;总汞最大日均浓度为0.32&g/L;总镉最大日均浓度均<0.1&g/L;总铅最大日均浓度均1.1&g/L,总铬最大日均浓度为1.0&g/L,总砷最大日均浓度为0.15&g/L,总镍最大日均浓度为0.6&g/L,所测项目都符合GB《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标准要求。
根据以上分析结果,本项目废水达标接管至南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放西溪,对西溪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锅炉系统的送风机、引风机,汽轮发电机组,公用工程的空压机、循环冷却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鼓风机、污水泵等。根据项目建成后预测数据分析表明:厂界排放噪声达标。本项目厂界噪声影响贡献值叠加本底值后,厂界(预测点)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2类标准。
因此,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处在当地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飞灰固化后经浸出实验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相关要求后,暂时送到养护区边的临时堆棚存放,待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固化填埋专区建成投运后,报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批准,送填埋场飞灰固化填埋专区填埋。
生活垃圾焚烧厂炉渣用于制砖等,已得到实践应用,是较为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不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而且可以达到资源化的目的。本项目炉渣送砖厂综合利用。
其他固体废物包括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属一般废物,拟由本工程焚烧炉焚烧处理,方法可行,对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本项目固废处置措施可行,对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概述
(1)本项目符合我国当前产业政策
本项目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项目;本项目将垃圾集中收集用于焚烧发电,符合《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4年度)》的要求;本项目将垃圾收集后用于焚烧发电,提高了能源效率,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符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务院国发[2005]40号)的要求;本项目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并控制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日)的要求。
(2)本项目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符合《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南安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南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中相关规定要求。
根据南安市规划建设局(南建函[号)文件,本项目厂址边界300米内现状没有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根据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情况,本项目厂址边界300米内也没有规划的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同时根据分析,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因此,本项目建设与重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不相违背。
对照环发[2008]82号文,本项目在厂址选择、技术和装备、污染物控制、环境防护距离、污染物总量控制、公众参与各方面均符合环发[2008]82号文的要求。
(3)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建设项目采用机械式排炉焚烧生活垃圾,技术成熟,设备安全系数较高,设备制造和运行成本较低;操作实现全部机械化、自动化;对国内垃圾的适应性强,在能耗、污染物控制和排放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顺应垃圾处理产业化趋势,将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发电,实现了垃圾的减量化(减量85%以上),资源化(年外销电7616万KWh、炉渣综合利用),无害化。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4)本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谱尼测试公司监测结果表明,各个监测点的SO2、NO2、HCl、CO和NH3、H2S的小时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而且SO2、NO2、TSP、PM10、CO、铅(Pb)、镉(Cd)、汞(Hg)的日均浓度也均能达到并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水环境:根据监测结果,晋江西溪南安城区河段除大肠杆菌、总磷和氨氮外,其余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水质标准。各监测断面的大肠杆菌均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标准,其中3#断面的大肠杆菌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118倍,这表明该段地表河流水环境受到沿河居民生活污染源的影响。
声环境:拟建厂址周围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各监测点昼夜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2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除CK2点位的亚硝酸盐氮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Ⅲ类标准外,其余各监测点的各个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土壤中各重金属等标指均低于评价标准,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中的二级标准,表明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二f英浓度: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附近二f英大气浓度、土壤浓度均符合相关标准。。
(5)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①大气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
焚烧废气:本项目废气为垃圾焚烧炉产生的烟气,烟气中所含污染物种类较多,主要为酸性废气(SO2、HCl、HF等)、烟尘、NOX、CO、重金属(Hg、Cd、Pb等)以及二f英等。本项目废气治理采用SNCR脱硝+半干式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一台焚烧炉配置一套。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已建成的90米高的排气筒。废物污染物经治理措施后,各废气污染物均可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的排放标准的要求。
恶臭气体:本项目的恶臭主要来源于垃圾本身,其基本发生在垃圾储坑、垃圾卸料大厅、渗滤液储坑和焚烧炉等附近。为避免臭气外溢,本项目对垃圾储坑、垃圾卸料大厅等主要臭气污染源采取下列控制措施:采用压缩封闭式自卸垃圾运输车。在垃圾焚烧厂主厂房卸料平台的进出口处设置垃圾卸料门;垃圾坑采用密闭结构,顶部设有吸风口,助燃用的一次风从垃圾顶部吸取,正常运行时垃圾坑保持微负压状态以免臭气外逸;垃圾顶部设有抽风机,在全厂停炉时启用,以防停炉期间甲烷等可燃物积聚。抽取的空气通过活性除臭设备除臭后排放;对垃圾库规范操作管理,降低臭气产生。利用抓斗对垃圾的搅拌翻动,可避免垃圾的厌氧发酵,减少恶臭的发生;利用封闭的残渣输送系统,对残渣储坑实行密闭负压操作,臭气经风机送至垃圾储坑作为燃烧一次空气;运行阶段,主要通过加强管理来对臭气进行控制,如尽量减少全厂停产频率、一次抽风系统保持正常运转、进厂垃圾车采用封闭式车辆、垃圾贮存池卸料门不用时关闭,使垃圾坑密闭化等。
无组织飞灰固化粉尘:本项目燃烧产生的飞灰输送至飞灰固化设施,飞灰固化过程是全密闭的,部分飞灰起尘后进入空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屋顶排放。
②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用清(雨)污分流系统。
垃圾渗滤液与地坪冲洗水、车辆冲洗水、锅炉排污浓水和除盐水制备排污浓水一起送新建的200t/d处理能力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接管至南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接管至南安污水处理处理厂集中处理。
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其中部分用于捞渣机冷却和冲渣,剩余作为地坪冲洗和车辆冲洗水回用。锅炉汽水系统排水为清水,做绿化及道路洒水回用。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等空气动力设备、水泵、冷却塔等,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采用低噪音的设备、隔声门窗、机座铺设防震、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影响。
④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炉渣送至制砖厂综合利用。
本项目飞灰经现有项目已建飞灰固化系统固化处理,检验结果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中的填埋要求后,可以送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由于泉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尚未建成投产,因此本项目经固化处理后的飞灰暂时送到养护区边的临时堆棚存放,待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固化填埋专区建成投运后,报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批准,送填埋场飞灰固化填埋专区填埋。
其他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厂内污渗滤液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在厂内焚烧处置。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6)排污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本次扩建项目大气总量因子排放指标为:SO2 108.0t/a、NOX216.0t/a,项目建成后全厂大气总量因子排放指标为:SO2 120.3t/a、NOX 335.2/a。大气总量拟在南安市内进行平衡。
本次扩建项目废水接管量为41182t/a,水污染物接管量分别为:COD 18.494t/a,BOD5 11.104t/a,SS 4.965t/a,NH3-N 1.239t/a,TP 0.287t/a,石油类0.339t/a;水污染物最终排放量分别为:废水41182t/a,COD 2.471t/a, BOD5 0.824t/a ,SS 0.824t/a,NH3-N 0.329/a,TP 0.041t/a,石油类0.0124t/a。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接管量为77482t/a,全厂水污染物接管量分别为:COD 34.745t/a,BOD5 20.872t/a,SS 9.371t/a,NH3-N 1.990t/a,TP 0.538t/a,石油类0.649t/a;全厂水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废水77482t/a,COD 4.649t/a,BOD5 1.550t/a,SS 1.550 t/a,NH3-N 0.619t/a,TP 0.077t/a,石油类0.233t/a。
本次扩建项目水污染物拟在南安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中平衡。
(7)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设定为焚烧炉配套的半干式烟气处理设施达不到正常处理效率时发生事故排放及恶臭气体事故排放。
在非正常工况下,有组织废气PM10、HCl、二f英排放对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大大高于正常工况。区域PM10、HCl最大地面小时浓度超标,二f英仍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PM10、HCl、二f英非正常工况最大小时地面浓度贡献值均高于正常工况,但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因此事故状态下二f英影响从人体健康角度分析可以接受。锅炉事故停运或检修时,垃圾贮坑保持密闭,恶臭气体由活性炭废气净化除臭装置处理后排入大气,事故状态下恶臭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较小。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8)总结论
综上所述,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建成后可以解决南安市中心城区日益增加的生活垃圾问题及垃圾填埋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占用大量土地资源问题,有助于在总体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废物资源化,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条件下,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范围:
&&& 本项目厂址附近村庄居民、企业员工、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等。
(2)主要事项:
&&& ①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注明原因);②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该项目;③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④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哪些?⑤根据您掌握的情况,您认为该项目可能引起何种环境问题?⑥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如反对,请说明原因);⑦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文滔
联系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南京市蒋王庙8号
联系人:赵军
联系电话:025-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邮编:21004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时间不少于10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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