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共有多少住房公共住房维修基金缴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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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维修基金之谜:到底有多少?到底谁监管?
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是依据有关法规筹集的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之用的专门款项。近年来,包括新华社在内的多家重要媒体针对该项资金的难提取、难监管和被挪用事件展开多轮报道。
那么,这笔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数额巨大的款项,其确切存量到底是多少?到底是由哪些部门监管呢?
2014年年底,新华社针对住宅维修基金刊发多篇报道,报道中引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所统计的数据显示,至当时,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而又有其他机构的数据统计得出,我国目前存缴住房维修基金已超过1万亿元。
那么,真实确切的数据到底应该是多少呢?
近日记者再次致电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有关专家,其表示,委员会的数据统计局限于理事会资源能力范围之内。
目前,专委会主要由成都市城乡房管局领导担任主任委员,以及来自上海、天津、南京、杭州等地建设或房管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委员团队,而包括北京、深圳等部分主要城市仍有空缺——也就是说,“5000亿”的存量资金数据与实际数据极有可能仍存在较大的偏差。
“目前各地维修基金基本上由各地有关部门监管和统计,不同地区的管理部门也有所不同”。上述专家告诉记者,如需确切的全国数据,需要主管该项基金的中央部委或官方权威机构进行科学统计,具体需参考现行的第“165号文”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梳理资料可知,从2008年至今所实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是于2007年由当时建设部、财政部联合签署并发布。该文件中明确指出:“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记者致电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咨询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问题,秦虹表示她未得到相关信息披露的授权,提示记者该方面业务信息应向住建部房地产监管司咨询。
记者再度致电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以求确认,工作人员表示称维修基金的相关问题需要进行系列采访申报流程。记者按照要求执行,至截稿前流程已进行超过20小时,住建部方面尚未给出明确回复。
答案尚未从正面寻获,但是记者发现,在一份由住建部出台于2013年出台的《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中,明文指出物业维修基金的收缴和使用,是运营管理环节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之一。
记者转而致电联合发文的另一方财政部,其内部人士也告诉记者,住宅维修基金的有关指导事项均由住建部牵头。
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维修基金须由地方主管部门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专户管理,后者定期向前者提交账单数据。然而,这些数据最终在何处汇总呢?
目前国内多地有关部门均已设立了维修基金账户查询系统,但总量公示并未得到各界的足够重视,全国范围的支出与缴纳更是无处可查。
事实上,在过去数年,包括北京、杭州、西安等地的住房资金主管部门在完善落实、便捷提取维修基金方面已做出大量的完善和改进。并且在多次自然灾害事件中快速响应,经历了多次实践考验。
但不得不问的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收缴近17年、总量累计数千亿的专项资金,总额查不出、具体指导部委难找到,这样的监管方式真的科学么?
在现行法规之下,专项资金不得挪做他用是共识,法学专家也早有定论,以投资的手段“盘活”维修基金在法理上目前无法得到支持。
但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计算,从2000年初至2005年末这接近6年的时间范围内,全国共售出商品房超过19亿平方米之巨,这其中绝大部分为当年的新房。而现在,这一批商品房中至少有超过15亿平方米已经进入十年以上的修缮周期;到2020年,将分批进入行业公认的“大修周期”。
在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了崛起时代、黄金时代之后,就如有婴儿潮后必有老龄化一样,未来对于“住房养老”的需求必然会愈发提高,届时这笔神秘的维修基金能够应对吗?
在社保缺口的先例面前,未雨绸缪,犹未为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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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热搜榜独家策划:我的住房维修基金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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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周刊-1号线
& & 住房维修基金,即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维修基金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012年5月,为了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保证资金安全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省住建厅、财政厅豫建[2012]76号)和《信阳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信政文[2001]15号)文件精神,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下发了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信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信房[2012]86号),明确规定了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管理、使用的具体办法。如今,一年多过去了,这份文件究竟有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市民究竟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知道多少?申请使用是不是方便、合理?& &&近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调查走访了我市部分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情况却不容乐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记者 奚顺兴)& &&业主不知何为维修基金& &&家住中山路某小区的老刘夫妇(经当事人要求,文中名字均为化名)在小区已经住了五年多了,但他们从来不知道住房维修基金是个什么东西,更不知道这个资金是干什么用的。& &&“这房子原来是儿子的,前几年他把我们从农村接来,他们在别处买了新房,我们就在这里住下了。”老刘居住的小区是十多年前建的,小区管理还不错,物业也算尽心,环境卫生等一直搞得很好,业主也比较满意。但每年除了管理费总要零星地收一些其他费用,比如维修公共设施、更换公用设备如照明等,因为费用不多,看起来也比较合理,老刘一直都及时缴纳,也没听说哪个业主因为这样的事情和物业发生矛盾。& &&“儿子从来没和我们说过这个维修基金的事,我也没有听别人提起过;我觉得每次他们收的钱也不多,也都是正当理由,从来没有多想过。”老刘疑惑地看向记者,“你说的那个维修基金,像这些事,它都管?”&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像老刘这样从来不知道住房维修基金的业主并不在少数。家住平桥区某单位家属院的孙女士也是这样。& &&“我们这个小区原来是单位的家属院,不过房改后房子都属于私人了,以前单位还建造过集资房,前几年还建了几栋商品房对外出售。”& &&孙女士居住的小区没有物业,小区里的所有事务都有单位相关人员管理,不管是缴纳水电费,还是小区道路维修,需要业主出钱时都是单位相关人员收取。“这么多年我们都习惯这样了,最近水电费他们不能代收了,要跑到营业网点去缴纳,还真不习惯。”& &&“至于你说的那个住房维修基金,我们交没交我还真不太清楚,不过每年卫生费等费用都是按时缴纳了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知道或不关心住房维修基金的一般是年纪比较大的业主,他们大多都已经习惯原有的生活习惯和相关费用的缴纳方式,且不愿意做出太大的变动。记者在此呼吁相关部门,应当对住房维修基金的相关事宜加大宣传力度,让住房维修基金的所有者切实享受的本应属于他们的合法权益。& &&&双“2/3”成维修基金使用障碍& &&《信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规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应当经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或书面同意,并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 &&“最初我根本没想到想使用住房维修基金会这么难,早知道是这个样子,我们几家均摊一下,也把这段路修了,何来这么多烦恼?”家住平桥区某小区的秦女士一脸无奈地对记者说。& &&秦女士居住的小区是某单位的老家属院,前几年该单位集体搬迁,空下来的地块被开发商拿来开发商业住宅,可能是由于面积比较小,这几年一直没有物业公司进驻,该小区一直由当地居委会在管理。& &&“开发商太没良心了,这条路才用了几年,还是小区内的道路,又不走大货车,你看看现在已经烂成什么样子了!”秦女士说的小区内的路,是经过秦女士单元门口直通小区大门的一条路,刚下过雨的路面坑坑洼洼积满了污水,尤其是秦女士所在单元门口的一段十多米长的路面最为严重,行人来往非常不便。& &&“我们搬进来还不到三年,这条路刚开始时总是起灰尘,别人说是由于水泥用得少,后来开始有裂缝,慢慢就成这样了。”& &&开始秦女士想找开发商让他们修路,但这个小区的房子早就卖完,开发商的工作人员也早已撤离,去找他们实在不方便。这时秦女士想起买房子时曾缴纳过两千多元的住房维修基金。& &&“于是我就让儿子帮忙查了一下关于这个基金怎么使用的情况。”查完后,秦女士又到居委会了解情况,“居委会说我们这个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那笔钱应该在房管中心,让我去房管中心问问。”& &&房管中心的工作人员倒是很热情,了解了情况后就告诉秦女士该怎么办理,并且把流程详细向她做了说明,还给她拿了一些表格让她回去找居委会,让居委会的人帮忙申请。但是,接下来的事情才真是把秦女士搞迷糊了。“需要两个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规定,这个把我难住了。”& &&秦女士无论如何也没想到,除了和她相熟的业主支持她维修这条路外,小区内大部分业主对此事反应冷淡。“最初我一家一家跑去做工作。”秦女士说,“但大家白天都要上班,我只能抽晚上的时间过去,可是好多户还是见不到人,好不容易见到了,一听说这个事,对方就没热情了,甚至有个业主嫌我管得太宽。”& &&“规定是死的,我拿不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的改造方案,房管中心就不可能批这个申请。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我们几家分摊一下把这段路修了的好。”忙碌了三个多月后,秦女士终于放弃了住房维修基金的申请。& &&我的住房维修基金究竟在哪& &&“我的住房维修基金究竟在哪?用了多少?”家住浉河区某小区的董先生气愤地问。& &&董先生居住的小区已经建成将近十年,环境很优美,配套设施也很健全。“我当时之所以选择在这里买房子,就是看中了这里便利的交通和完善的配套设施。”但好景不长,入住还不到三年,由于物业的管理不善,小区内许多设施已经遭到破坏:健身器材被损坏、路灯的罩子被打烂、绿化带遭到严重破坏、花台被砸烂……& &&“有一次我一个朋友到我家玩,看到小区这个样子很吃惊,他原本一直认为我居住的小区很漂亮,甚至他也有意向到这里买房子,但从那以后他这个念头就打消了。”& &&“我脾气比较直,看到不好的事情就想管管。”于是,董先生就找到小区物业,希望他们能及时维修,但被小区物业一口回绝。& &&“他们说按照当时购房时签订的合同,那些东西不属于他们负责维护的范围;他们还告诉我,如果要维修,可以让业主们均摊这些费用。”当时董先生就和一名物业管理人员吵了起来,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这么多年了,小区里公共设施被破坏得那么严重,一直没有见到有人拿出维修资金来维护;我们当初缴纳的住房维修基金现在究竟在哪里,还剩下多少,从来没有见谁来公布这个数据。”& &&和董先生遇到的问题一样,家主工区路的刘先生也很郁闷。刘先生在这个小区已经住了将近六年,房子是在二楼。在他卧室旁边有一个从楼顶通下来的下水管,去年夏天不知道什么原因破了,一下大雨,从楼顶流下来的水就会被风吹着飘到卧室的窗子上,弄得刘先生一家好不郁闷。& &&“我找物业的人让他们帮忙修一下,可是他们说这是房子质量问题,不归他们管,让我去找开发商;我给当时我买房时认识的一个开发商打电话,那人却说这样的事情应该找建筑商;我打通那个开发商给我的建筑商的电话后,对方却说他们早就验收交房了,这事也找不到他们身上。”& &&只不过是想把一根烂了的下水管维修一下,可是刘先生绕了一大圈,竟是找不到合适的责任人,无奈,在别人的提醒下,他就想到了住房维修基金。& &&“我一了解这个专项维修资金的事,心里就凉了。”刘先生告诉记者,“别说我们这里没有业主委员会,一般这样的事情都是通过物业来解决,就算是有业主委员会,我这个申请也不可能通过,因为那个烂掉的管子只影响包括我在内的三个业主,别人怎么可能同意拿这笔钱?哪怕那钱本来就是属于我这间屋子的维修资金。”& &&“我们的维修基金究竟谁在管理?是房管中心还是物业?这么多年究竟用了多少,都干什么了,现在还剩下多少?这些数据我们都不知道。我希望相关部门能把这块内容公开透明一些,让我们知道这笔钱现在在哪,都干了些什么!”房屋维修基金如何征收和管理& &&近日,记者接到我市一些市民反映,在房屋出现损坏情况时,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手续繁琐,极为不便,并对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表示质疑。3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科,见到了该科李科长。在此,记者根据李科长介绍和相关文件整理成文,向大家介绍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和申请使用办法。 & & & &(记者 何玉龙 实习记者 吴 宪)& &&我市征收略有不同 &个人缴纳购房款的2%& &&我市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方式和国家出台文件以及省出台文件略有所不同。李科长介绍,这主要是因为市里的文件是根据国、省两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我市房屋维修资金这方面现在执行的是《信阳市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信政文[2001]15号),它于日开始施行。而国家和省里这两年又出台了新的文件,我市还没有及时制定新的管理办法。& &&在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下发的《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豫建[2012]76号)中显示:商品住宅的业主和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而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按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但依据我市现在落实执行的《信阳市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征收的标准为:一是开发建设单位在移交居住区时,一次性提交项目总投资(不含地价)2%的维修基金,用于购买居住区内物业管理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和重大维修改造;二是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缴存维修基金。& &&申请使用有程序 从申请到完工至少一个月& &&一般来说,业主在需要使用住房维修基金时,在提交申请表后,还有五个程序要走。& &&制订方案和业主确认& &&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意见及查看结果提出维修计划建议,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及相应的维修预算。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使用建议,并在区县房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委托相关单位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然后是业主确认。《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应当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或书面同意,并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 &&办理备案&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到项目所在地的市、县房产业务主管部门办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要件齐全的,房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接件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使用决定。中心城区由中心物业科、工程科根据现场查看和有关资料签署意见,报中心领导审批后作出使用决定。& &&办理备案需提交的文件为:信阳市住宅小区维修项目申请备案审核表、经公示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及维修工程预算书(市中心城区维修费用5万元以下的,由中心工程科对提交的维修工程预算书审核并签章;超过5万元以上,须提供信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的预算报告;超过10万元以上,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并提交《委托监理合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业主大会或相关业主书面确认证明》(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施工承包合同、《维修和更新、改造公示证明》。随后,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将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款划转至维修单位,并按照相关业主所占建筑面积的比例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决算费用分摊清册》,按分摊清册从相关业主个人账户中扣减。& &&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 &&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单位应当组织业主、业主委员会、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报告》。市中心城区由中心物业科、工程科组成联合勘验组现场复查验收,签署意见报中心领导审批。& &&验收完后则是工程决算。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单位按照工程量情况作出决算书。维修费用5万元以下的由中心工程科对提交的维修工程决算书审核并签章;超过5万元以上或超过工程预算的,须提供信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的决算报告。并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持经审核过的维修工程决算报告、维修发票及申请拨付维修资金的书面报告,到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据实结算。& &&维修基金也用于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维修& &&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非产权式楼内存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共用照明、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绿地、景观、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住房维修基金离业主究竟有多远&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受访的业主绝大多数都从来没有使用过住房维修基金。那么,这笔看似为了保护业主利益而存在的资金究竟距离业主有多远? & & & & & & & & & & & & & & & & & & & (记者 奚顺兴)& &&巨额资金“睡大觉”& &&使用信息不透明,造成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率低,大量资金沉淀,进而导致账目不清,甚至维修基金不翼而飞& &&市民王女士说,她家楼下的公共防盗门坏了大半年,一直没人来修,给日常安全带来隐患。尽管买房的时候交过7000多元住房维修基金,但整个小区总共有多少维修基金,多数居民都不知道。大家听说维修基金可以用,但用起来会很麻烦,为了尽快解决安全问题,王女士跟邻居就索性凑了一笔维修费交给物业,用于防盗门的修理。& &&王女士这样的业主并不在少数,不少居民在交完维修基金后,就再也没见到过这笔钱,也不甚明了如何使用。正因为使用信息不透明,造成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率低,大量资金沉淀,进而导致账目不清,甚至在管理使用上出现严重的问题。& &&目前,全国小区的住房维修基金已经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以武汉为例,截至日,武汉市住房维修基金包含利息在内已累计交存65.12亿元,市民共计申请使用了7748万元,使用率仅为1.19%;天津市截至2012年1月已归集145.4亿元,仅使用7753.5万元……& &&根据规定,业主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业主所有,成立业主大会的,资金由业主大会负责管理使用,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代管。而很多小区迄今为止并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偌大一笔维修基金缺乏有效管理,更难以使用,变成了一笔“糊涂账”。& &&2006年10月,广州一笔250万元房屋维修资金不翼而飞,业主们发起一场规模浩大的追讨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活动。此后,60个小区业委会联合追讨,资金总额达60余亿元。2007年,上海查处了房屋维修资金涉嫌违规炒股的事件,市值近8亿元。还有些小区曾发生过更换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就把维修基金卷走的事情……& & & &为加强资金监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所在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并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专户管理。业主大会成立以后,也应开立相同的账户。这样,无论业主大会成立前、后,维修资金都由银行管理,专款专用。不管业主大会、物业公司如何更换,维修资金都不会不翼而飞。& &&有关专家指出,尽管这一规定提高了基金的安全性,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漏洞。如开发商在预售房屋时,代收住房维修基金,在向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时才将资金转到专户上,导致资金长期在体外循环。资金管理公开力度不够,管理部门在资金使用审批时,存在着人情、利益等交易风险。解决资金在使用后的续缴、欠缴方面,缺乏有效措施。从长远看,资金的增值收益率低,各地的住房维修基金交存总量大但支出金额小,巨额资金长期在账上“睡大觉”,潜在损失较大。& &&而对于记者提到的我市住房维修基金总额、年度使用数额等数字,市房产管理中心则讳莫如深。& &&管理使用模式亟待改革& &&试点“急救”方案,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严格约定缴纳程序,落实业委会对资金的管理责任,或许是住房维修基金未来管理和使用模式的改革方向。& &&今年夏天,北京、天津等地暴雨过后,很多住宅受损。为保证受灾住房维修及时,北京市住建委出台6项房屋紧急情况维修基金使用办法,漏雨严重的小区可以按照紧急情况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而无需经过2/3以上业主同意。天津市也早在2010年就制定了《天津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应对突发事故。专家指出,住宅维修基金管理使用的改革将放在更加注重管理主体、提升透明度等方面,以探索更合理的管理模式,来规范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 &&事实上,为了用好、管好住房维修基金,有关部门在2008年制定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基金使用的便捷性和管理的安全性。同时,各地也进行了探索。针对专项维修基金使用复杂、流程多的问题,南京在今年年初出台意见,小区专项维修基金将可以“打包”申请和“应急”申请;针对维修基金管理中存在的未缴“缺口”,郑州市在部分老旧小区试点补建维修基金制度,为老旧小区补充维修资金以及续筹维修基金指明路径。长沙物业应急专项维修基金使用方案启动试点,维修基金使用“三分之二签名难”的瓶颈可望突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建议,加强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当务之急是推进所有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维修基金持有和管理的主体,不仅便于使用好这笔钱,也有利于更好地监督物业的工作。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时候,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帮助成立业主大会,解决维修基金的落地问题,这样既能帮助小区的自治和自我管理,也能减小行政压力和行政风险。& &&此外,自2008年管理办法制定以来,各地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上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政策普及不到位,很多人不清楚住房维修基金的含义以及使用程序;对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房屋损坏等情况没有开设“绿色”通道等。刘俊海认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听取广大业主的意见,完善相关规定。& &&物业企业负责人则提出,在具体操作上,应进一步严格约定维修基金的缴纳程序。如在办理房产证、房产交易等环节做程序上的约定,“不缴纳本体维修资金无法办理房产证”、“不缴纳本体维修资金无法进行二手房交易”等,保证资金账户有款可用。同时简化使用环节手续,缩短审批流程,保证基金的高效使用。此外,要完善业主大会管理使用住房维修基金的具体办法,真正让业主大会行使对维修基金保值增值、合理规范使用的责任,把钱用在刀刃上。本报评论:别让住房维修基金一直沉睡& &&早在2007年,建设部和财政部下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便明确规定,房产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每年应向业主公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情况。但事实上,我们却很少看到职能部门或业主委员会向业主通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相关情况。不禁令人感到疑惑:那么多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究竟去哪儿了?& &&业主们不知道维修金去哪儿,说明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并未完善或是落实。一方面,一些需要维修住房和公共设施的业主感到困惑,交钱容易用时难;另一方面,住房维修基金一直以托管的名义在相关部门的账户里睡大觉,对需要使用者爱理不理。长此以往,小区业主们势必对托管的形式表示质疑,也会对交纳住房维修基金心不甘、情不愿。& &&当然,推动信息公开是一方面,申请使用住房维修基金的程序繁琐也是一大问题。我市对于住房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办法仍依照2001年出台的《信阳市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和《信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执行,其年限已达13年之久。其中规定,业主如果想申请使用住房维修基金必须经过制订方案、业主确认、办理备案、竣工验收、工程决算五个程序。& &&这样说来,业主想用的钱本来便是自家财物,但这样走过几个程序,没有十天半月,自家的钱反而会出现用不上的情况。试请相关部门换位思考一番,当遇到雨雪天气或其他影响住房舒适性的因素时,长时间不予维修房屋会感觉舒服吗?& &&说到底,业主对住房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存疑,其根本原因还是用钱难。在此建议相关部门充分考虑业主感受,该公开的努力公开,该“给予”的及时“给予”,千万别让住房维修基金就样沉睡下去。 & &(照 东)
(责任编辑:解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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