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期内,公司无故停工,长达九个多月,不发工资,是哪条法律规定的不能到桃花别处起长歌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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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私人公司工作了四个多月,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之前发了两个月工资,这两个月一直拖欠工资,上个月
我在一个私人公司工作了四个多月,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之前发了两个月工资,这两个月一直拖欠工资,上个月(11月)工资一直不发,我们这个月做了半个月的事情,他就让我们放假,说是过年来再上班。而且不发这半个月的工资,说是明年在这个公司里上班才有这半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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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请问试用期内辞职公司不发工资触犯了新劳动法的哪条规定?
请问试用期内辞职公司不发工资触犯了新劳动法的哪条规定?
请问试用期内辞职公司不发工资触犯了新劳动法的哪条规定?
请问试用期内辞职公司不发工资触犯了新劳动法的哪条规定? 1.我们公司发工资的时间是每个月的25号,这个合不合法?发的实在是太晚了! 2.请问试用期内辞职公司不发工资触犯了新劳动法的哪条规定? 3.如果试用期内辞职公司不发工资我们要向政府的哪个部门反映?要提供什么材料? 4.谢谢,期待着您的回答!!!!一切事无法追求完美,唯有追求尽力而为。这样心无压力,出来的结果反而会更好。网校园宣讲会信息一网打尽,yjbys.com
发表于 08:42:27.000000
1、国家没有规定几号发工资。 2、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准备好考勤卡以及单位发的工牌等能证明你上班的东西。
发表于 08:38:16.000000
按照《新劳动法》的规定,你的问题回答如下:1、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通常在下个月支付上个月的工资,这是允许的,比如5月的工资在6月支付,如果拖过6月就违反50条规定了。但是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应在几号发上个月工资,你查查当地是否有自己的《工资支付条例》,里面会详细规定。2、用人单位严重地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就此可以根据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根据本法第46条第1款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相关法条如下: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公司,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出面帮你交涉的。
发表于 08:37:54.000000
1。这个不违法 2。这个,违法,因为劳动者工作一天就需要支付工资 3。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你需要有你上班工作的证据。。 建议:多去几个人一起举报。。 祝你早日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
发表于 08:08:58.000000
1、工资按月支付,具体到哪一天发放由劳动合同约定确定,若约定为25日,不违法。 2、劳动合同法对工资的支付时间没有特殊规定,公司逾期不发放工资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你享有要求单位在支付工资的同时,另付该数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3、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提供要求监察大队对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请求书。 以上回答来自武汉韩飞律师,供参考。电话一三九八六一四九四四八。
发表于 07:50:00.000000
韩律师您好,我遇到了一些情况是这样的:我所在的企业是一家私企,我从7月29日开始上班,现在遇到一些私事需要辞职,用人单位说你试用期内辞职是不给工资的,你说我应该怎么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发表于 06:46:42.000000
我依次回答你所提出的问题。 第一,合法。25号确实是很晚,但是现行的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是一个月中的几号发工资。因此就只有委诸于公司自己的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了。 【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释义: 该条文只是说:1,工资只能以货币形式发给劳动者本人;2,就是按月支付。不像国外有些国家实行周薪。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是属于违法行为,应该通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予以相应的处理。 按月支付,没有具体规定哪一天。规定25号也是属于合法的。 第二,不发工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具体来说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第29条、30条。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条释义: 不发工资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者给公司劳动,理应得到工资的回报。 并且在试用期内支付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劳动行政部门指的是:指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面的具体分管部门:劳动局监察大队。】 提供的材料:你只需要提供的材料就是什么呢?就是在该公司工作的一些记录。诸如:签到卡,工作证件,或公司曾给予你的一些工作证明。 1)先看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法条释义。 【劳动合同法】85条就是规定了出现“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即(不发工资的行为时),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反映、申诉(寻求救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了在发生劳动争议时的一些举证责任问题。劳动争议,在你的问题中就是【公司没有发工资】;那么你作为劳动者只需要证明在该公司上班、工作就行了。 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它已经发了工资;证明不了就推定没有发工资。那么就应该发工资。 最后,希望你早日拿到自己的工资。生活愉快!!!
发表于 06:40:55.000000
【试用期解除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发表于 06:32:03.000000
1,这个是公司的规定,不违法,公司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公司事宜; 2,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请求处理,提供你在这个公司的工作证明即可,比如合同、工作证件等;
发表于 06:24:53.000000
第一条是合法的这个国家也没有规定几号必须发工资 第二条不给工资肯定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试用期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应该按照你们公司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进行发放。 第三条直接到分管区域内的劳动执法部门,也就是劳动局去填写申诉材料,需要提供你在公司的工作证明,比如:签到卡,工作证件,或公司曾给予你的一些工作证明,就是可以证明你在公司工作过的东西都可以。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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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威胁我不让上班,造成我停工,也不发工资,是否应按《劳动合同法》88条第四款赔偿全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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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可以要求公司书面出示不让你上班的通知。
不让你上班看付你怎样的劳动报酬了,或打电话询问单位原因,电话过程中要录音。
劳动合同法的效力是大于河北省工资支付的效力的。有了证据后再看用哪条法律合适不让上班总得有个原因
公司的说法是没有劳动关系。我有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公司的意思就是死不承认。我咨询过律师,律师说目前的状态是法律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是否能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劳动条件恶劣为由,要求公司赔偿支付全额工资呢?
什么叫劳动条件恶劣?这个你是要举证的,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从你的情况看,你如果按88条举证是有困难的。88条规定如下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上面四款规定,你看看你符合哪个?如果按你的描述“威胁恐吓不让你上班”这个是不符合第一款规定的。
所以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先证明你和公司是有劳动关系的,然后走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再要求赔偿的思路。这之前你要先证明你在公司劳动过,有劳动关系,从你的描述看,应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公司不会死不承认。先搞到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条,工资卡,在公司的工作邮件,同事证明等都算。然后再劳动仲裁,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我是一直要求上班的。我去公司上班,公司威胁恐吓不让上班,这个应该属于“劳动条件恶劣”吧?我被迫打110报警,面对警察,老板当然不敢直接动手。但这肯定是对我的心理健康造成损害了吧。应该是属于“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应该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第四款适合我的情况吧。
你这个不算“劳动条件恶劣”,“劳动条件恶劣”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很差,从而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损害的情形。你这种情形是没有去上班的情况,没有发生在工作场所,所以不适用88条的“劳动条件恶劣”。
你和公司的纠纷应该是属于劳资纠纷,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理由不让你上班,公司应支付你全额工资,就是说不上班不是你的原因导致的,公司又不肯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这样要赔你钱的),这样公司要么支付你全额工资,要么最后还是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现在的做法就是不让你上班,降低你的工资(只给基本生活费,不给全额工资),这样拖上一段时间后,比如12个月,那么在和你解除劳动关系时所给的赔偿就少很多了,因为赔偿解约时算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基于你目前的情况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恢复你的工作关系,要么申请公司痛快足额赔偿后解除劳动关系。你一直没说为啥不让你上班?如果有问题不方便说你可以发消息给我。
希望能帮到你
你的情况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的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的情况。你先去弄清楚到底单位为何不让你上班,你不干活还愿意支付你基本生活费。实在不行的话,你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时候你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我要求继续上班。《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和《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八条这两个哪一个才能适合我的情况呢?恳请用法律专业术语来说明一下,谢谢!
《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被停工”只应得生活费。这个生活费数额明显低于我的正常全额工资。
有必要厚着脸皮在那里干吗?并且还闹到了这种程度,肯定是你做的不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公司威胁我不让我上班,倒是我有可恨之处,呵呵,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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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老板年底说明年不干了,遣散我们,问要补偿金又说那干到合同到期,过年放假不发工资的,怎么办。_百度知道
老板年底说明年不干了,遣散我们,问要补偿金又说那干到合同到期,过年放假不发工资的,怎么办。
干了快两年半,但是只今年3月份签了合同,之前没有交过社保,我看她没交我就挂靠朋友公司交了,后来签合同,我懒得换了,就没让她交,昨天也就号中午过来我询问什么时候放假,好买火车票回家,老板却说&我同事没转达么?干到1月16号结束。&可是问要补偿金遭到强烈反对,把劳动法拿订恭斥枷俪磺筹委船莲出来说,老板又说那继续干到合同到期,已经闹的很不愉快了,干不下去了,这样怎么才能走人还能拿到钱。所在公司:金华畅想有限公司
据劳动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订恭斥枷俪磺筹委船莲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如果按照劳动法,她到合同期辞退我们是要赔偿的么?我这样的问题:是应该直接找仲裁,还是应该找什么第三方中间协商?这个第三方在哪找?还有一个问题:支付宝能不能当凭证?工资没有工资凭条,都是发支付宝,我支付宝也只有2013年12月的工资打款金额。之前的是发我朋友卡里,可是那张卡我朋友在2014年换过了。如果支付宝不能当凭证我告她一年没法工资让她来证明,是用支付付工资,这点法律认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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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是给补偿的。提前辞职需要协商一致,提出书面辞职书,经过老板或主管签字,提前辞职不但没有补偿,还可以扣罚一部分工资。不按时发放订恭斥枷俪磺筹委船莲工资是违背劳动法的,可以投诉也可申请仲裁(要罚公司款),发工资的事情不需要第三方协商,劳动仲裁部门也可以主持协商。投诉公司未发工资,公司就要拿出发放工资的证据出来!支付宝、银行卡转账记录都可以作为发放工资的证据,虽然不在你名下,有认领签字就是证据。没有工资条有打卡记录、有同事证明是公司员工,就可以申请仲裁。任何人都可以投诉举报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公司没有解散前的投诉,可以追溯到解散后,不用担心公司是否破产倒闭的问题。
我觉得这个不能用劳动法来解决了。劳动法只适合于公司还在,但不要雇员的情况。现在的问题是,感觉老板不想做了。也就是说,在某一个时间点上,比如房租到期,或者工商执照到期后,公司就关门。在这种情况下,雇员是不可能拿到退工补偿的。因为公司已经没有了。现在的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老板自然不可能把他自己的公司外的钱给你们。法院也不会这么判决。建议那好当月工资就走人吧。拖着只能是拖自己的时间。
那我可不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不知道走仲裁会不会是先派劳动纠纷调解员来协商,这样的话,她已经提出合同到期不续签,这样按照劳动法合同到期,她先提前跟我提出了不续签,那她也是要给予补偿的。申请了申请财产保全,胜诉了不是会直接给予强制执行的么?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走仲裁,支付宝支付工资的记录可以算证据么?如果不可以,我可不可以告她一年没发工资,等她自己说支付宝付款是工资,这样行不行的通?
你没有明白一件事情,就算是合同到期了,只要是因为单位一方的原因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单位还是要支付补偿金的,金额是n+1个月工资,n是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不管是干到什么时候,单位都是需要给你支付补偿金的,否则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他。关于你社保交在别的地方,其实也没有什么问题,这个到时候跟劳动局或者法院说清楚情况就好了,可以理解的。 所以你还是尽可能多的搜集能证明你跟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吧,比如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包括你跟老板的一些共同也可以偷偷录下来作为证据的。
我没有直接证据我干了这么久,工资没有工资凭条,都是发支付宝,我支付宝也只有2013年12月的工资打款金额。之前的是发我朋友卡里,可是那张卡我朋友在2014年换过了。如果支付宝能不能当凭证?如果不能我告她一年没法工资让她来证明,是用支付付工资,这点法律认不认可?
你有劳动合同吗,支付宝发工资有写什么文字吗,比如说明是工资,主要是多收集证据,后面要是起诉的话也有利一点。
【1】可以找老板谈话,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内容中要说出工作单位,自己的工作时间。
自己的每个月工资。老板姓名,自己的姓名等,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支付宝是自己的实名制,每月打的工资也可以作为证据。
工资打在别人卡里,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者应该手里有一份单位和劳动者都签字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
【2】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
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裁员,关闭,破产,
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单位要是不同意,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46条,第47条。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如果不续签是拿不到补偿金的,第二次签合同,公司可以选择不续签。老板既然打定主意不提前辞退,他就要承担一直到合同期满都发工资,当然前提是你要上班。最好的办法是班继续上着,还有工资呐,然后立即开始寻找更好的工作,找到就走人吧,没有前途的公司不要靠着了,浪费时间就是耽误赚钱,也就浪费了更好的机会。
不是听人说,没钱合同会赔么?我之前一年半都没有签合同~但是问题是我今年3月又签署合同了,如果我申请仲裁是不是也不行的?
没签合同,但是雇佣关系真是存在,没有赔偿的。没签合同只有在公司辞退你的 时候有用,你可以依据这个索赔两倍赔偿金。按照你的情况也就是2.5*2=5,五个月的工资。
但是已经离没签合同时间很久远了,我今年3月16号签的合同,已经干了这么久了,之前没签合同还算么?
以前没签合同也算工作时间。
她现在所作所为让我没法干到合同期满:1,她现在说不辞,干到合同到期,这样申请仲裁有用么?她已经说到合同期满不续签。2,没有直接证据干了多久,没有工资凭条,发支付宝,支付宝最早也只有2013年12月的工资打款金额。之前是发朋友卡里,那张卡朋友在2014年换过了。如支付宝不能当凭证,告她一年没发工资让她来证明,是用支付宝付工资,这法律认不认可。
1,干到合同到期,仍然要支付经济补偿,2年半的话,支付2.5个月工资。2,现在走路没有补偿。建议:看看劳动合同法,有利维权。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告诉老板,让你们早点解决,也好省了从现在起到1月16的工资。
我看了劳动法没见到说干到合同期仍要补偿啊,只有说到期后,如果不是维持跟提高待遇,不续签那要补偿,可是维持待遇也是没戏。何况是她不打算续签了。
该付的工资不能少。老板提出停业,或合同到期,都应支付经济补偿。若你拿劳动合同法与老板谈,老板不同意,只能申请仲裁。告诉老板,还有社保要她出。老板脸色不好,能够理解。不打算续签,不续签那要补偿。
她现在是各种找我事,鸡蛋里挑骨头,编造一些谎话来离间我跟我同事,想让我自己辞职,我现在的情况是不可能真的待到明年去。
那你自己拿主意。
争气,还是争财。
你的问题比较多。建议你找市社保局(过去的劳动局)劳动监察处或劳动监察大队,那里就是专管这类事情的。他们算是仲裁,不同意他们的意见就要到法院去起诉。如果不经过他们直接去法院,有时法院不受理。你可以先去咨询,他们会告诉你全部的法律规定,当地的条例,几种解决办法,需要你提供的证据,等等。
老板只是与你们签订合同,但没有购买社保的,而且老板有解散公司的说法,那么建议你们赶紧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工资赔偿和经济补偿。
经济形势不好,没办法。单位准备解散员工,也是被逼无奈的手段,如果合同到期,然后不再续签,劳动者是没有补偿的,如果单位在未到期的情况下开除或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有经济赔偿的。目前的形式,建议共度难关,也没有必要纠结,彼此理解。
其实我觉得吧,你这取证很难。虽然没给你买社保,但你要证明与她的实际劳动关系也并不容易。支付宝如果在文字说明中没有注明是工资的话很难证明转账是发给你的工资。依我说,这事情如果较真去仲裁和法院的话很麻烦且时间会很长。有这精力还不如好聚好散,明年春天正是很多单位招人的好时机,多找几个靠谱的单位面试来的划算。
第一个问题:你干了快两年半,今年3月份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仲裁老板支付你“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但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此谓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规定。就是说,劳动者申请双倍工资的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超过了一年时效期,就得不到法律支持了(该条是有案例的)。所以你的仲裁时效性快到了,抓紧。第二个问题:没交社保是违法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款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你这里也说了一点,后面签合同了,你懒得换,没让她交,如果你当时签了书面的不让她交保险的协议,那就不好说了。不过,目前看,你怎么样都是可以诉单位签合同之前未交社保的。第三个问题:你老板说明年不干了,到时候拍屁股走人,你也没地方找去。第四个问题:支付宝支付可以作为依据的,有关工资的发放和员工签收记录单位负责举证。如果单位真没支付工资,那单位也违法,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二)款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如实支付了工资,那确实没必要去说。综上,个人觉得你还是依据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为给你缴纳社保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吧,要求单位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的双倍工资,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你这个合同当时没有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也难扯。单位等你合同到期就散伙呢,还给你经济补偿金?有点困难。即便你现在申请了仲裁,就这么点时间了,结果也不好说,反正能争取的还是争取吧。法理你都占优势。
要是辞职的话,必须要有辞职信,而且还要能被公司批准,这应该是签有合同的前提下来做的。没有签合同很难实现的。那就只能按日结算工资。有合同按照合同来执行,到到了合同期限,也就自动解除合同了,不存在补偿金。没有合同也就只能按日领取工资。要是合同期内老板首先违约,将你们遣散了,这是应该有补偿金的。要是没有合同约束,老板可以随时遣散人员,也没有补偿金的。
去劳动局告,肯定能赢,这些老板觉得员工不会闹事,仗着自己有点破钱,欺负老百姓不懂法。员工联合起来去告他,他不怕把事闹大,自然会老老实实的把工资付给你们,支付定当然能当凭证,到年底了这种事会很多,还有你们单位给不给员工上保险?有没有劳动合同,这些都很重要。现在所有的单位都要给员工上保险,如果他没上,就连这一条一起告。祝你好运。
第一、没签合同肯定得补偿了,做了两年要补偿两个月的工资。第二、没有购买社保,那也提供证明你们老板不愿帮你购买社保的依据,你因为自己不想断交,所以委托其他机构帮你代缴,只要对方提供同意帮你代缴的协议,你就可以告他了,他也要转换为钱赔偿给你的;第三、还有之类的考勤加班、奖金之类的有没有相关证明,也可以提供要求补偿呀。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解读:本条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工龄经济补偿金问题。从总体上看,增加了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成本。
另外,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上,第四十七条区分了高端劳动者和一般劳动者。对高收入者进行了两个高额限定...
在这里多想也没用。如果老板损害了你的利益,那么要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当地劳动局!具体怎么做,走哪些程序,他们也会告诉你的!每个地方的程序有可能不一样!不要怕麻烦!
如果能拿到你应得的就可以的,如果没有拿到应得的那么深情劳动仲裁!尤其是现在过年正好啊!哈哈哈
1、首先是收集证据,把你经手的工作文件整理下,作为工作期间的证明(不知道你的工作类型,但工作两年总会有你的的工作痕迹:签名、证件、文件名单等等)2、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要浪费自己的时间,沉下心来,想想自己能在这个即将倒闭的公司最后能学到什么。与其愤怒的走人,不如冷眼看着吝啬的东家是如何走向失败的。记住盯紧了,要回自己的补偿金。3、除了老板,你还有同事,你可以让你的同事帮你来证明,公司都要倒闭了,你该团结你同事,一起找老板。4、再补充一句,根据你的说法很可能是个很小的公司,老板自己跑路的可能很大,也许过完年回来连人都找不到了,建议最好按第三条,多找几个同事找老板谈,谈不拢再集体照劳动仲裁
工资发放是有银行记录的,这点是没有必要的。你现在解决的问题是,你合同没到期他说解散,你就可以找仲裁。如果他按合同走,合同到期前中间有不发工资你也可以找仲裁。如果合同到期期间你的工资正常那你就没办法了
私人企业,锅里有,碗里才能有,还是做点正事吧,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抓紧时间赚钱吧。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不愿意跟你续签,公司应支付3.5个月的经济补偿。公司让你跟别的公司签,也是不跟你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应该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签,否则你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合同到期后,你不愿意续签,则没有补偿。
1,干到合同到期,仍然要支付经济补偿,2年半的话,支付2.5个月工资。
2,现在走路没有补偿。
建议:看看劳动合同法,有利维权。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告诉老板,让你们早点解决,也好省了从现在起到1月16的工资。
如果不续签是拿不到补偿金的,第二次签合同,公司可以选择不续签。
老板既然打定主意不提前辞退,他就要承担一直到合同期满都发工资,当然前提是你要上班。
最好的办法是班继续上着,还有工资呐,然后立即开始寻找更好的工作,找到...
太简单了,我是律师,刚好是做劳动纠纷的。去人才中心找法律援助,他会替你出主意。你这绝对告赢!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
支付宝是可以作为执法依据的,希望你冷静思考,整合所有对你有利的证据。不要意气用事。希望能帮到你!
这种情况建议你联系律师咨询。很多咨询网站,还有手机app可以帮你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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