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新政2015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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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取业务
常见咨询问题业务问答(个人提取业务)
一、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二、大修概念是什么?装修房屋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因此,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则不可以提取。
三、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二选一&政策?
住房公积金具有互助性、强制性、义务性的特点,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主要通过中心归集的其他职工的公积金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如果职工既要贷公积金,又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很快就会出现无公积金可贷的局面。因此职工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则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是为了帮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能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
四、一次性付款或商业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能否提取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完吗?
可以办理。
1.提取金额:
(1)购买商品房:
①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②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①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②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①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②不超过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2.提取时间:
(1)购买商品房:
①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申请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②所购商品住房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后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①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②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自取得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3.提取证明资料:
(1)购买商品房: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屋产权证;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①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②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③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④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①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②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款专用收据。
*注: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存量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4.身份证明材料:
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
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直系血亲的,委托书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注: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委托提取不可代办;
④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⑤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
5.温馨提示:
  ①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
  ②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③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④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⑤仅适用于政策(成公积金委[2015]1号)发布实施后(日)新增的购房消费和新发放的购房贷款行为。
五、职工所购住房正在偿还住房贷款的,应该怎样提取公积金(含月供、部分提前还款、一次性提前结清)?
1.提取金额:
(1)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且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2)期间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提取时间: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应在发放住房贷款次年对应当月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以后提取申请应当间隔12个月以上。
3.提取资料:应携带购房合同、住房贷(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贷明细、职工身份证原件、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4.温馨提示:
  ①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
  ②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12个月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③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④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⑤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⑥仅适用于政策(成公积金委[2015]1号)发布实施后(日)新增的购房消费和新发放的购房贷款行为。
六、职工租住自住房应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1.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提取证明材料
1.承租商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提供配租协议或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身份证;
2.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职工已婚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职工未婚的,应出具单身声明。
3.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4.仅限职工本人或配偶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四)提取金额
1.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承租商品住房的,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一年最高15000元)。职工房租支出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X申请时已承租时间。备案信息中承租人为1人以上的,平均计算房租支出。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3.职工承租多套住房的,一次只能为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职工或其配偶在房管部门存在多套租房备案信息的,一次只能就1套房屋提取租赁提取申请。
(五)提取时间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办理2次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七、办理委托提取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备案表(购在交易住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2)住房贷(借)款合同复印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结婚证复印件;(5)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6)银行打印的近期3&6个月已还款明细(还款存折需提供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均到场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2)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号、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更改手续;
(3)委托人对划入联名卡储蓄账户的资金,如有疑问或未按时到账的,应及时拨打服务热线12329进行查询、登记;
(4)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委托人(如只是共同还款人但不是房屋共有人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5)委托人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不能再到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八、离开成都至外地的缴存职工,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或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
(一)提取材料:①本人户籍证明;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二)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九、购买商铺、车库、办公性质房屋、工业产权房、&小产权&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明确规定购买的定义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产房等,不包括商铺、车库、办公性质房屋、工业产权房、&小产权&房。
十、职工在外地购买的自住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并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提取证明材料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应持规定材料到中心办理支取审核。
注:房屋地址应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适用于2013年11月1日后发生的住房消费行为)。
十一、账户已封存的在职职工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已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职工,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封存职工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提取证明材料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或男性已满50岁、女性已满45岁)仍未再就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或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职工,满足条件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技术支持:就是人们常说“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并且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点。本专题着重介绍深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为深圳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提供便利指南服务。
深圳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身份证号码:公积金帐号: 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预售房源查询&区域: 请选择区域 福田区 罗湖区 南山区 宝安区 龙岗区 盐田区 光明新区 坪山新区 龙华新区 大鹏新区&&&&&&&&项目名称或开发商名称:
【导语】在深圳,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已经开通了网上自助提取,本地宝办事易温馨提示,首先需要到公积金中心或者合作银行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自助业务办理协议》,然后再登陆深圳市公积金官方网站进行自助提取,本地…[]【深圳住房公积金自助提取】从日起深圳住房公积金可自助提取,从今年1月到9月,深圳全市公积金提取四成是自助完成。
  相关提取流程看图所示:
  …[]【导语】在日之后,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深圳职工可每月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房租,本地宝办事易,为您提供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额度等内容,欢迎查阅。
…[]今天,小编给亲们整理一下购房后提取公积金的相关业务~购买深圳房or异地房,在发票两年内都可办理购房提取。后续,若深圳有房贷,可办理还贷提取。若深圳无房,可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买房才能提取吗?答案是NO,NO,NO。据深圳市住建局,缴存职工未购房也能提取公积金,深圳无房可以办理租房提取,非深户离深可以销户,未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消费支出,可以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非深户职工辞职离开深圳,公积金余额怎么办?据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获悉,此类职工可以办理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将公积金账户余额100%提取出来,也可以办理异地转出业务,将余额全部转移到职工在异地设立的新账户,继续…[]…[]…[]各缴存职工:
  2016年临近,按照往年经验,元旦、春节前办理提取业务的职工较多,为了让您更方便快捷地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我中心温馨提示:
  一、签协议可自助提取
  目…[]深圳公积金有10多种提取情形,主要包括5种住房消费提取情形和8种其他提取情形。这10多种提取情形涵盖了所有缴存职工,只要是深圳公积金缴存职工,都可以办理提取业务。
  5种住房消费提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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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内容:深圳住房公积金更新时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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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提取来源: 摘要: 住房公积金提取关系到许多家庭的切身利息。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的额度是多少呢?本文为您介绍的的是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材料、提取流程等信息的整合,供您参考。提取条件 【购房提取】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2、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注:异地购房亦可提取公积金【租房提取】最新消息: 1、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提示:根据1月28日发行最新政策,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是北京相应细则暂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其他提取】
【推荐阅读】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1月28日起)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提取材料 【购房提取】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4.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5.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此材料为销户提取的职工提供)6.首次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无需提供此材料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注: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管理部应严格审核有关提取材料,材料真实的,准予提取。 【租房提取】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1.提取申请书;2.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3.房屋租赁合同;4.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1.提取申请书;2.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3.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4.房屋租赁合同;5.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6.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通过账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8.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提示:日,《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发布,根据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租赁合同备案、租金发票等,只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北京相应细则尚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其他提取】如果是承租公租房、廉租房要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管理部会在市住建委核实信息,提取人只需提供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即可。
提取额度及频次 【可全额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部分提取】1、购房提取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2、租房提取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3、其他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4、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其他信息 【提取时限】提交申请后三天内到账【付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采取转入个人银行储蓄账户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所在单位银行账户转付。(经职工个人同意,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部审批后,单位可办理通过单位银行账户转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单位在管理部办理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业务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将公积金提取金额划入单位银行账户,由单位转付职工个人。)【提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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