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在农村申请住房可以吗

离退休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职工已离休或退休
审批申办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默认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的,应提供该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离(退)休证或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一)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
(三)职工持《厦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自动转账至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同名银行储蓄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上述卡内,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法定审批时限
原承诺时限
入驻中心后的承诺时限
0-B-N-01-02-12
审批系统类别
单位联系人
窗口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及电话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下午1:00 – 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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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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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这只是一种例子感觉类似的就好。
你可以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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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lay: 'inlay-fix'退休人员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基础知识-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退休人员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金投保险网编辑:
摘要: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职工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退休人员如何领取?金投小编介绍,职工离、退休或达到,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非销户提取。职工因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或因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重大手术)住院治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非销户提取办理。
职工因以下原因办理提取手续的,同时注销账户:
1.离、退休。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3.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领取金。
6.被判处刑罚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7.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8.住房公积金账户因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
9.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直接汇入职工新工作地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配偶及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第十八条职工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提供以下资料:
(一)提取人身份资料
1.身份证,职工到国外定居的,应提供当地签发的护照及经公证的中文译本或翻译中心出具的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原件由分中心或管理部留存。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应提供当地签发的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可提供卡。
(二)证明资料
1.离休职工应提供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及市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退休职工应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市、区、县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退职证;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应提供职工户口簿;
3.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加盖&注销&印章的户口簿;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天津市伤、病托管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领取失业金的,应提供《就&失业证》和领取保险金证明,其中,凭银行存折领取的提供银行存折;凭储蓄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提供储蓄卡及凭储蓄卡打印的银行对账单;
6.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和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和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8.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封存的,应提供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或缴存证明。缴存证明应注明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于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账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加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
第十九条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继承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配偶及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
2.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可提供住房卡。
3.夫妻关系证明,如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明示职工与配偶夫妻关系的,可不提供本证明。
4.职工死亡证明,如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明示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不提供本证明。
5.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为一审判决(裁定)的,还应提供配偶、继承人(受遗赠人)出具的《承诺书》(附件5)一份。
第二十条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可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以下资料:
1.或特困职工身份资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低保或特困职工无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夫妻关系证明。
3.《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救助卡。
4.提取人非《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救助卡持证人的,还应提供与持证人同户籍的户口簿。
第二十一条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可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提取人身份资料
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夫妻关系证明。
(三)提取人与患者关系资料,包括夫妻关系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四)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资料
1.职工本人、职工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参加,患大病就医的提供以下资料:
市定点医院或医保机构认可的医院加盖就诊医院医疗保险证明专用章的《诊断证明书》(因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提取住房公积金,《诊断证明书》中未明确手术治疗的,还需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以下同);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就诊医院病案印章的《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在与市联网的定点医院就医的,应提供加盖就诊医院医疗保险证明专用章的《天津市住院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或加盖就诊医院收费印章的《天津市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红联);
在未与中心联网的医院就医的,提供加盖基金管理部门印章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单位申请支付明细表》。
2.【】职工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未参加医疗保险,因患大病就医的,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加盖就诊医院收费印章的《天津市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红联)或其他医疗单位住院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就诊医院病案印章的《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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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疗,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后,保险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100%赔付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65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进行必要合理的治疗,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90日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或烧伤,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门急诊与住院医疗: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主险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额给付。
意外保障/主险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境外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特定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本保障可与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累计赔付)
意外保障/航班延误:被保险人乘坐航班抵达目的地时延误4小时及以上(不含航班被取消、变更或起飞后发生返航、备降);
意外保障/航空意外身故:被保险人每次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国内民航班机,自持有效机票到达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起至飞抵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舱门时止的期间内,遭受交通事故导致的保险责任;
意外保障/火车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持有有效车票并双脚进入火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火车车厢时止,但中途双脚离开火车车厢期间除外),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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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咨询一下中英人寿的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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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发生意外事故,现在合作医疗还没有报下来,如果距事故发生超过180天还没理赔,意外险还能报吗?谢谢!
Q:你好:麻烦问一下,我的保险已经交了,怎样才能在网上查到?
Q:什么是安贷宝
Q:我的户口已经落户在现在所在城市&但是身份证信息还是以前老家的&。现在单位要解除合同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身份证信息是以前老家的可以办理吗
Q:您好,小孩10岁买国寿福禄鑫尊适合吗
Q:新农合最长多长多少时间能去办理报销,跨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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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你好。怎么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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