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查询没有养老保险险没有没有续费本儿

就有一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没有社保卡可以吗_百度知道
就有一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没有社保卡可以吗
两码事,社保卡是医院就医报销的,是记录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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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办事处、村,机关、镇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费工作,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精神,确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引导居民普遍参保;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二、保障范围
我镇辖区内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以及城镇无就业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资金筹集: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可对本村村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的资助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三)政府补贴
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省、市、滕州市四级财政共同负担。
2.缴费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为:缴费档次为100元和300元的,缴费补贴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档次为500元和600元的,缴费补贴为每人每年35元;缴费档次为800元和1000元的,缴费补贴为每人每年40元;缴费档次为1500元和2000元的,缴费补贴为每人每年45元;缴费档次为2000元以上的,缴费补贴为每人每年50元。缴费补贴由枣庄、滕州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3.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补贴。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为100元,个人缴费及政府缴费补贴部分由枣庄、滕州两级财政各负担50%。
四、建立个人账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每个参保人实名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以及市、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中缴费补贴在个人账户中要单独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
五、养老金待遇
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我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根据国家、省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缴费补贴外,依法继承;缴费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标准暂定为60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六、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七、时间要求及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镇政府成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领导小组,各办事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保和续费。重点做好未参保人员及城镇无就业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参保。
2、参保缴费。以办事处为单位,制定好参保续费时间表。各村由村会计具体负责收缴养老保险费新参保及续保情况统计表,交镇劳动保障所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款单》,由村会计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款单》到农村信用社缴纳养老保险费。镇劳动保障所将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监督、督导。各村要对每位新增申报对象的基础养老金领取资格进行初审和公示,所有资料经镇劳动保障所复核后再报市农保处最后审批。
3、考核验收。本年度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理工作截止到2014年9月25日下午5:00前。依据标准,对参保率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办事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财政等部门做好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综合协调等工作;派出所、民政、人口计生、残联等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适龄居民积极参保续保,提高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顺利实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东沙河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宗成伟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包办事处领导为副组长,各党总支书记、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所,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处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日常工作。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党政办、督查科、纪委办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各办事处、村工作开展情况,对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效果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东沙河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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