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与个人合伙开连锁店,店铺分红缴税公司要缴税吗?,如果要如何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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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有限合伙企业取得投资收益分配原则
  合伙人分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约定的分配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计算自然人和法人的红利所得。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3、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原则
  有限合伙企业若有经营亏损,而企业合伙人本身生产经营有盈利的,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来冲减本企业的盈利。即:A有限公司与H自然人成立了S有限合伙企业,S有限合伙企业2013年经营出现亏损,按照合伙协议,A公司承担170万元,而A公司当年自身经营有300万的盈利,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A公司不能以合伙企业的170万亏损来冲减其生产经营的利润,其2013年需要按照300万的利润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4、纳税时点
  合伙企业取得投资收益,自然人合伙人应自行申报按协定约定比例计算的红利所得,需在合伙企业取得红利的次月十五日内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向合伙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企业合伙人企业所得税纳税时点为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5、法定纳税地点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能来自不同地区,虽然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所得税,而是所有合伙人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各自独立计算其应缴纳的所得税,而有限合伙企业取得投资收益后所有合伙人却并不能回到合伙人住所去缴纳所得税,其法定纳税地点为合伙企业实际经营管理地,即所在地。比如湖北省地税局在2009年发文规定:为防止税收流失,合伙企业中法人和其他组织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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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美国境内,公司合伙人股票分红需要缴税吗_百度知道
美国境内,公司合伙人股票分红需要缴税吗
每个州的纳税制度都不一样而且复杂,所以建议你咨询当地律师,合伙人的股票分红是缴税,一个税表就70多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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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找律师。然后电脑算出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现在已经过了个人所得税的报税时间了,股票之类的,他们会告诉你怎么省。题外话。随便哪个都可以?又不是要打官司分红缴税 找会计师 下面的那位同学简直是信口开河。。是否欠税。。。会计师可以帮你省税。填进去数额就可以了。,很多,你会找到一项是分红收入,或者多缴税,或者嫌麻烦可以下载报税软件。
当然是需要缴税的而且税率还很不低大约是百分之二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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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既有法人又有自然人的,如何缴税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既有法人又有自然人的,如何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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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建议:
B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参考:合伙企业以每一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伙企业的利润无论是否分配,均需在年末办理汇算清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亏损,不得冲减法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而应由合伙企业用以后5年的税前所得弥补,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法人企业作为合伙企业出资人的,在申报所得税时对合伙企业归属于本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作纳税调增处理。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并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而应当按照上述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其中属于自然人合伙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由支付的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属于法人合伙人应得的利息所得,并入法人当年的生产经营所得总额征税。属于法人合伙人的股息、红利所得,并入法人当年的收入总额,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的有关规定处理。
  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合伙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计算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要注意收入、支出的各个方面是否真实准确外,应特别注意:1.合伙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其收入和支出;2.合伙企业自然人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合伙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是否据实扣除;3.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的利息支出的扣除,是否具有合法证明,是否超出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4.合伙企业购置税控收款机的支出,是否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期限进行扣除;5.合伙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财产保险、运输保险以及从业人员的养老、医疗及其他保险费用支出,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计算扣除;6.合伙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否超过了税法规定的标准;7.合伙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弥补。
  凡实行查账征收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以下规定执行:
  1.从日起,对合伙企业的自然人业主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2008年1月~2月,业主费用扣除标准仍然执行1600元/月。
  2.业主的工资薪金支付不得扣除。从日起,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3.从日起,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4.从日起,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从日起,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6.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7.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对合伙企业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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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不懂如何缴税可不行
发布时间: 10:13
来源:高顿网校
小编导读:
  【小编导读】:现在合伙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合伙人都知道如何计算缴纳相对应的所得税,到底是按的规定执行还是按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计算,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与一般企业和不同的征收管理规定:
  首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对合伙企业纳税义务人的定义,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
  其次,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再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给部分合伙人。
  最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应缴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提示:合伙企业应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文章来源: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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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愤怒刚学习不久,没法学啊要考试了,急死我了这次就不告诉你们老板了,限你们赶紧弄好算了,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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