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消费提醒客户交保费里的保费什么意思

保险公司于银行对接到底什么意思_百度知道
保险公司于银行对接到底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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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客户缴纳保费直接由银行代扣保险费,不需要第二次征求客户,省去了保险公司再次寻找客户提醒客户缴纳保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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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最全解读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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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最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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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银行存钱 被忽悠买了人寿保险
来源: 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 郑梦超&&
近年来,保险公司通过银保渠道销售保险的行为凸显诸多问题,北京市延庆县就有部分消费者到某银行延庆支行存钱,却被忽悠购买了中国人寿投资分红型产品,而保险到期后收益率并未达到当初业务员的承诺。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记者 郑梦超) 到银行存钱,却被忽悠购买了保险,而保险到期后收益率并未达到当初业务员的承诺。因在某银行一网点有过上述遭遇,购买了中国人寿投资分红型产品,北京市延庆县部分消费者近日向某银行延庆支行索要相应赔偿。
  近年来,保险公司通过银保渠道销售保险的行为凸显诸多问题,引起保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关注。法律人士建议,被忽悠购买保险的消费者若想维权,可通过购买的保险保费金额占家庭收入比例过高来举证对合同缔约目的存有重大误解。
  存钱忽悠成保险
  面对某银行北京延庆支行大堂经理值班办公桌,61岁的当地居民严女士心情复杂。6年前,她与老伴就是在这里,被一名打扮与银行职员相近的保险公司人员忽悠,买了10万元投资分红型保险。&因为穿着相同的工作服,我们一直认为她是某银行的人。她对我说,买这种保险的收益要比5年定期存款利率收益高很多,并一再保证绝对不会低于5年定期存款利率。&严女士说,随后,这名&员工&又将她领到银行柜台,称钱还是存入银行,与定期存款一样,5年后到期,结算本金利息。
  一系列的行为都让严女士确信,自己的钱存入了银行。&本来我就是来存钱的,考虑到收益率更高,我就同意了。&严女士说,没想到,14天后,她收到一套中国人寿分红保险保单,被告知收益按年计算,一年一分红。&去年9月保险合同到期,收益只有1.1万多元,比银行同期利率收益要少很多。&严女士说,按照当时某银行5.85%的5年定期存款利率,收益至少相差1.8万元。严女士说,她对此与某银行延庆支行交涉,有关负责人称需与中国人寿协商解决。目前,该问题仍处协商中。
  延庆县王泉营村村民张女士也向记者反映了类似遭遇。&我当时到某银行存钱,也被穿着某银行工作服的保险公司员工忽悠,买了10万元投资分红型保险。结果到期后,收益率只有1.1万元,比定期存款利率差很多。&张女士说,中国人寿延庆分公司在与她协商解决时表示,只同意支付2500元作为&安慰金&。
  &我在村里是扫大街的,每月只有500元工资。到银行存定期也是为了多挣钱,结果却被忽悠买了保险。算下来,买保险的收益要比定期利率亏1.8万元,这可是我3年的工资。&张女士气愤地说,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员工未告知任何风险,只一味强调高收益。
  多人要求补偿收益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银行驻点销售保险俗称&银保渠道&。因保险公司员工穿着与银行员工类似,导致一些警惕性较差的中老年人易被忽悠,认为自己购买了银行推出的保险,从而&高枕无忧&,坐等所谓的高收益率。但因保险公司销售的理财分红型保险存有风险,业务员承诺的收益率往往无法达到,最终引发双方纠纷。2010年11月,中国银监会以&特急文件&方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叫停保险产品&驻点销售&。
  然而,《通知》下发前受骗的消费者,问题解决起来却并不容易。
  据记者了解,某银行延庆支行近期经常发生由以往驻点销售保险所引发的纠纷。
  &这事儿是挺多的,每天我们都要处理。居民来我们银行存钱就是我们的客户。出了事,我们肯定要负责,但关键是保险公司的态度。&1月8日,某银行延庆支行营业部副经理郎利新对记者说,只要有客户反映误买保险的问题,他都会叫保险公司负责人来接洽解决,&但解决得有个流程,我们也只是负责协调。&
  但在保险公司看来,这种事似乎没有太多协调的余地。&合同上有客户的亲笔签字,是客户的真实意愿表现。所以合同真实有效,没有问题。&1月8日,中国人寿延庆分公司一名经理对记者说。
  &现在,我们手中根本没有保险合同,只剩下每年获得分红的通知单。&严女士对记者说,中国人寿公司要求,保险到期后必须上交保险合同,否则不予返还保险本金及收益。
  &我们的合同回收后会统一封存或销毁。&中国人寿延庆分公司工作人员刘某对记者说。至于为何不给客户,其称不知情。
  1月8日,记者与严女士共同来到中国人寿延庆分公司,在其办公区域,记者看到多名穿着朴素的中老年人与其工作人员就保险事议协商,称当初购买保险时存在误解,要求拿到保险业务员最初承诺的收益。
  与投诉人严女士与张女士类似遭遇的客户有多少人?为何要将到期客户的保险合同收走?此类纠纷将如何解决?记者就上述问题询问中国人寿延庆分公司经理绍某,其称自己无权回答记者,需由上级公司有关人士正式回复。
  缔约目的存重大误解
  记者注意到,针对银保渠道销售保险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误解,保监会曾多次发文进行提示、引导。2012年5月,保监会发出公告提示合理购买寿险产品的5点关键细节,其中建议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所处的人生阶段,选购合适的产品。在分析自身保险需求时,首先考虑保障,再根据经济条件安排储蓄和投资理财规划。2012年8月,保监会网站公布《关于在银邮代理机构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有关注意事项的公告》,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在银行、邮政网点购买人身保险时,核实产品内容,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了解分红、投连和万能保险产品具有收益不确定的特点。
  &严女士等人要想维权,关键要强调自己的缔约目的是存钱,而不是买保险。&1月9日,保险业资深律师、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对记者说,严女士等人去银行的目的是存钱,但在保险公司人员的误导下才错买了保险,在合同缔约上存有重大误解。但因其购买的保险合同年限较长,且在长期持有过程中未提出异议,因此在维权上有些被动。
  李滨建议,严女士等人可以通过其购买的保险保费金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过高,来举证证明自己错买保险。&根据国际惯例,保费占家庭年收入的比例不应超过10%。此外,保险购买的顺序是先基本保障型保险、后投资分红型保险。保险既有保障功能又有投资功能,要先保障再投资。&李滨说,如果购买保险的金额明显超出家庭年收入,可以作为举证的关键点。
  &如果消费者要起诉,涉及民事合同纠纷,只能起诉保险公司。如果涉及侵权纠纷,那么银行也可作为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李滨表示,银行作为保险业务的间接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串通侵害消费者财产权,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银行还应负有一定行政责任,&银行故意与保险公司串通,采用着装相似的行为来混淆主体,涉嫌欺诈消费者。&
  延庆县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陈义东建议,保险公司和银行在推销产品时要对消费者负责,要着眼企业长远发展而不是短期利益,明确身份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如实向消费者推荐产品,尤其是免责条款和风险点,必须详细向消费者介绍清楚,不能只介绍回报而不提存在的风险。
  相关链接:驻点禁令松动 着装须有明显区别
  今年1月1日起,《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邮政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实施,其中对&禁止保险公司人员驻点&有所松动。《通知》中规定,&在代理合作期内,连续两个季度银行、邮政代理机构省级机构代理同一保险公司业务,期交保费达到或超过该省级机构代理该保险公司全部保费收入的30%的,该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该省级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对驻点的保险公司员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人员须佩戴有明显本公司标识的胸牌,着装与银行、邮政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显著区别。保险公司人员不得单独接触客户销售保险产品。
  《通知》还规定,在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包括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变额型等人身保险产品和财产保险公司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时,如果出现趸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收入的4倍、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20%、保费交费年限与投保人年龄数字之和达到或超过60、保费额度大于或等于投保人保费预算的150%等四种情况之一时,保险公司承保须取得投保人签名确定的投保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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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昨起,大多银行网点出售的保单均为最新的合同 本报记者 刘阳 摄&/span&
原标题:到银行买保险新合同中有两行空白处抄写“风险提示”
昨起,大多银行网点出售的保单均为最新的合同 本报记者 刘阳 摄  4月1日起,史上最严银&#x4新规已开&#x59实&#x65。昨日,记者走&#x8了长春市各大银行的部分营业网点,&#x76前凡是销售银&#x4产品的银行均已&#x8行专业的培&#x8。昨日起,大多银行网点&#x51售的&#x4单均为最新的合同。踏&#x8:银行&#x51最新&#x4单合同  本报记者走&#x8了长春市各大银行的部分网点了解到,凡是销售银&#x4产品的银行均已接到最新的通知,完全按照新政来&#x64作业务。中&#x56&#x5&#x8银行长春朝阳支行客户&#x7理王春梅表示,早在一个月之前银行就已接到通知,也组织工作&#x4员学习。4月1日起,消费者在银行购买&#x4险产品的&#x4单为最新的合同。记者看到一&#x4中&#x56&#x4&#x5&#x4险的合同,在封面上标注有明显的&#x4险&#x98险提示以&#x53犹豫期为15天的提示&#x8。在合同中,与此前不同的是&#x98险提示&#x8用红色字体,字号比过&#x53大,比过&#x53显眼。“本&#x4已阅&#x8&#x4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x4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x4单利&#x76的不确定性,愿意承担相关&#x98险。”这句&#x8以前也需要投&#x4&#x4抄写,以表示确认仔细阅&#x8过合同,不过此前没有预留专门的位置。如&#x4,在新合同中有两行空白处用来专门抄写这句&#x8。  &#x62商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市&#x5&#x8银行同志街分理处理财部工作&#x4员表示,早在一个月前就接到了新文件。中&#x56工商银行同志街分行工作&#x4员告诉记者,“我&#x4&#x4天早会时特意学习了新政。”工作&#x4员说,&#x4险合同已换成最新格式。记者走&#x8的其他银行,&#x53要有销售银&#x4产品的银行均已接到通知。  记者采&#x8的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x53谊支行、中&#x56农业银行&#x4民大街支行、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浦发银行长春分行、中信银行长春分行工作&#x4员也均表示已接受培&#x8,&#x814月1日起按照新政执行。记者走&#x8了长春的兴业银行、华夏银行、&#x76&#x4银行&#x53民生银行的部分网点,未见有银&#x4产品销售。■前车之鉴这些纠纷应引以为戒  最严新政究&#x7&#x80否避免消费者与银行、&#x4险公司之间的纠纷,需要时间来验证。不过,之前有不少消费者给本报打来关于存款变&#x4单的投诉电&#x8,&#x4年初到&#x76前,本报接到的“存单变成&#x4险”的投诉&#x8到10余起。案例一:承&#x8收&#x76率未&#x8标  &#x90女&#x58在2009年时在某银行一家营业网点购买生命&#x4险。“我的存款方式是&#x6年存1万元,&#x8&#x7存5年就不用再存了。&#x4年正好是5年了。这时我才发现,当初承&#x8给我的收&#x76根本没有&#x8到。&#x8利息加分红,总共才给了1500元。这&#x90没有存五年定期存款的利息高。”&#x90女&#x58认为&#x81己&#x88骗了,“当初承&#x8&#x53不是这么说的,现在&#x4险公司就一口&#x54定合同&#x91有‘分红是无法&#x4障高低的’。”其实和&#x90女&#x58遭遇大致相同的消费者还有不少,往往银行工作&#x4员在推销&#x4险产品时故意不提&#x98险而夸大收&#x76,&#x8&#x5消费者购买。案例二:想取&#x51来发现取&#x51损失太大  李先生在5年前和爱&#x4到银行存款,结果工作&#x4员推荐所谓的“理财产品”,“工作&#x4员&#x5&#x8我&#x4将5万元打算存定期存款的钱分5年给孩子存为&#x4险,&#x6年存一万。收&#x76比较高,不耽&#x8家&#x91用钱,还&#x80给孩子将来就业或者结婚攒一笔钱。”但是他最近再次仔细阅&#x8&#x4险合同才发现,他的钱要存上10年才&#x80取&#x51来。  &#x53是李先生和&#x4险公司理&#x8,得到的结果是李先生属于&#x8约,提前终止&#x4险合同将损失一万多元。也就是说,如果李先生一定要将钱取&#x51来,他不仅得不到一分钱的收&#x76,&#x8本金还要损失一万多元,仅&#x80取&#x56三万多元。李先生&#x53复多次与&#x4险公司投诉部门沟通未果。案例三:以为是存钱没想到是买&#x4险  张先生&#x4年64岁,&#x56年以前他到一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存钱,“&#x62了6万块钱,打算存三年定期。&#x53当时一位工作&#x4员&#x8我&#x4&#x7,&#x6年存两万,&#x8&#x7存三年,到第&#x56年就不用存了。当时我理解的是,到第&#x56年就&#x53以到银行&#x53取钱了。”结果,张先生&#x53银行取钱才知道&#x81己将钱存成了&#x4险,而且得在&#x91面存10年,2020年才&#x80取&#x51来。  张先生说,他并不知道&#x81己当时买的是&#x4险,当时工作&#x4员没有告知他。如&#x4看了协&#x8上面确实写着得存10年。“再过几年我&#x90过七十了,我想把钱取&#x51来。”后来张先生的儿子和银行沟通,最终将本金返还给了张先生。■提示到银行办业务不要轻易签字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表示,长春市消协近年来接到存款变&#x4单的投诉有很多,&#x6年&#x90有,尤其是前几年更为严&#x91。随着这&#x79新&#x95频频&#x66光,一些老年&#x4也提高了意识,不过&#x4有消费者&#x88&#x5悠。  钟萍提示消费者,银行买&#x4险新规虽然&#x51台,对“存款变&#x4单”的现象会有所遏制,但是并不等于有了新规就“万事大吉”。对于投资者来说,无&#x8年龄大小,一定要本着“投资需谨慎”的态度,到银行办理业务时轻易不要签字,&#x53要签字就意味着认同,签字就要对&#x81己负责。如果对银行工作&#x4员推荐的高收&#x76产品感兴趣,&#x53以把资料带&#x56家,让家&#x4或懂得理财的&#x4帮助调查、研究,咨询好之后再做决定。■提醒准备购买银&#x4产品需要了解以下常识  1. 核实所购买的产品是否为&#x4险产品,避免错&#x8地将&#x4险产品当做银行储蓄、理财产品;  2.认真阅&#x8&#x4险条款、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特点,请您不要将销售&#x4员向您&#x51示的&#x4险产品的广告等宣传资料视同为&#x4险合同;  3.请您注意分红、投&#x8和万&#x80&#x4险产品具有收&#x76不确定的特点;  4. 在购买一年期以上&#x4&#x8&#x4险产品时,请注意缴费期间和&#x4单期间这两个不同概念;  5. 判&#x65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x81&#x8需求和&#x7济实力;  6.了解“犹豫期”有关规定,&#x51少退&#x4损失;  7.配合做好&#x56&#x8,以确&#x4您&#x80了解和维护&#x81&#x8权&#x76。  本报记者 吴丽娟“银行‘卖&#x4险’&#x65行新规”&#x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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