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未到期提前离职,有何影响?

我提前30天申请了辞职,但劳动合同在这30天期间内就已经到期,到期后直接离职对我有影响吗!!! 我提前30天申请了辞职,但劳动合同在这30天期间内就已经到期,到期后直接离职对我有影响吗!!! 开始公司没有给我劳动合同,我是3月1日提出的辞职申请,过两天我要到了劳动合同上面写的是3月10日到期,是不是我3月11日就可以离职了呢,之前提出的辞职申请不用再等了吧!!!!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保险迁移 寻专家指点 希望的说的明确一些 合同到期就解除劳动关系,3月11号你就可以离职了。用人单位应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月11日就可以离职了,合同到期就解除了,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15日内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不用再等了1 3月10日劳动合同到期,最好辞职后一个月再走,如果你的老板好说话,为人不错的话,你3月11号走不会有什么问题(需要提前打招呼,办好交接手续)但是,如果你的老板为人精打细算,斤斤计较,那问题就来了,不扣光你的工资,誓不罢休~~~
你有理由,他也有理由,你的理由是3月11日合同正式到期,可以随时离岗
他的理由,合同虽然到期,可是觉得你干的不错,就提前给你直接续上合同了,你3月11号还算在合同内,你忽然不上班,就有理由扣你工资(旷工),找你事情……问题责任都推到你的身上了
现在私人企业很少遵循正正规规的法律规定……他们自己的规定,就是“法律”,有时候,单方面的看劳动法没用,很多民营的不按照法律来的,你应该晓得的……哎!!!
这不是瞎编的,我同事就和你一个情况,走的时候就如上所述……扣了很多¥
申请保险迁移你需要问问你的行政主任,办理投保的,有的单位很快就弄好了,有的单位拖拖拉拉的,因人而异 1、是的
2、可以直接离职
3、但要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 3月11日就可以离职了。之前提出的辞职申请没有用了。
劳动节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合同已到期单位还没有和我续签合同,我离职需要提前几天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今年一月我生的宝宝,后休息在家,劳动合同正好一月到期,九月因为单位缺人催我上班,10月在没有培训没有交接的情况下调我到新的岗位,11月21日我觉得不适应调动提出辞职,但单位一直拖着不让我走,已经一个星期了,请问既然合同已过期,也未续签,我可以不用和他们打招呼随时走入吗 我的劳动合同已到期超过一个月,单位还没有和我续签,也没有通知我离职,而且工作还很多,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谢谢! 劳动合同为期三年,已于到期,没有续签合同,现在本人想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么?按规定我能有补偿金么?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您好,我直到劳动合同到期日公司没有任何通知续签也没有通知我离职,那我到期后是继续上班还是已经算被解雇了?麻烦您了~ 2002年进入现在的公司,今年12/31合同到期,到现在公司还没有通知是否续签合同,请问,公司应该最晚什么时候通知我?或者说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各位熟悉劳动合同法的专家和朋友们,请帮我看看以下情况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如违反了,应如何赔偿我? 1、日,我进入杭州市上城区的一家上市房产公司工作(据说还是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当时劳动合同签订至日。至6月30日合同到期后,公司同意和我续签三年至日。本人随后在合同上签字了,但至今还没拿到自己那一份。 2、一个月以后,即日,公司找我谈话,认为我不胜任目前岗位的工作,在没有安排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况... 我的合同时在7月15号到期,我不想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怎么通知单位不续签,以什么样的形式通知,以及期间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我在08年7月与中国水电集团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从10年7月合同到期至今单位一直没有提出续签合同,我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工作半年多了,工资一直按照原来的标准发放,请问:我如果现在离开单位,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我是与“安展劳务派遣”(合同甲方)签订的四年用工合同,实际用工单位是“西城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用工单位)。合同到期前10天用工单位口头通知我不再续签。 刚刚合同甲方电话通知我,同意补偿我4个月工资+1个个月代通知金。但是用工单位本月无法给我补偿,下月才能给我补偿5个月工资。要求我先与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由用工单位给我出具书面保证,下个月再把5个月工资补偿给我。 我被他们的双簧给搞晕了,又不知如何回应,这个书面保证该由谁出?用工单位出可以吗?有什么主... 我单位有一个员工的合同准备到期,但是我单位不想跟他续签那么需要提前一个通知不?如果合同期满了是由员工提出不续签那要不要补经济补偿金我没有跟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提交辞职申请了让我还要再在公司干一个月,我可以提前走吗?_百度知道 我没有跟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提交辞职申请了让我还要再在公司干一个月,我可以提前走吗? 提前走的话要承担什么风险呢? 提问者采纳 相关证据。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已建立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工资条1,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补缴社保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按一年计算,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2,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缴纳记录,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从你离职开始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押金外,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3,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考勤记录、工资卡、身份证复印件、超规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2条回答 以提前走。只要你在辞职的这个月内完成相应工作交接即可。其次对于不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双倍工资 没合同想走就走,风险是老板会恨你 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员工离职是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是劳动关系最为敏感的时期,劳资双方在离职过程中免不了就劳动关系的若干问题产生争议,各执己见,因此而诉诸司法机关的也不在少数。为了理清其中的种种疑问和争议点,笔者以一位劳动法专业律师的身份结合日常的咨询实务,总结了员工离职中的十大常见问题,并对此加以法律分析,以期对人力资源从业者在离职中有所裨益。   问题一: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不愿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欲与劳动者续签或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义务。因此,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提前通知,更不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问题二:员工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让其马上走人?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形:一旦员工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就想要这位员工马上走人,如果员工愿意马上离开,便可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不过,如果员工坚持要再工作满30天后再离开公司,公司是否可以当方决定让其走人?如果员工不愿意走人,公司在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情形下能否让其马上走人?甚至公司在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并且这一个月内仍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下能否让其马上走人? 公司向让员工马上走人无外乎出于以下几种原因:一是怕员工在生产和工作中搞破坏甚至窃取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破坏工作氛围影响其他员工的正常工作,二是有些公司认为员工辞职特别是投向竞争对手就意味着对公司的背叛。笔者认为,不管基于何种原因,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均不可单方的让员工马上走人,双方必须再履行一个月的劳动合同,因为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员工的获益不仅包括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还有其工作经验的增加和职业技能的提升等。   问题三: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或者提前通知期未满30日通知,单位如何追究其责任?   一般情况下,试用期满后,员工如果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那么如果员工没有提前通知或者提前通知未满30日,更有甚者,还有的员工不辞而别,那么用人单位怎么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呢?   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或者提前通知未满30日的,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很难举证给其造成的损失,因此,很多用人单位面对劳动者的不辞而别或者即辞即别也束手无策,只能大度地让员工离开。   问题四:员工离职,当月工资是必须在离职当日支付还是可以到下个工资支付日再支付?   举例而言,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员工每个月的工资在下个月的5日才能发放。若某员工日离职,那么公司是否可以等到下个月的5日才发放这位离职员工的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各地的地方立法一般均规定在在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而不得在下个工资支付日再支付。   只是江苏省有比较特殊的规定,《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江苏省,关于工资的结算,双方可以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问题五: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在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其实,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因此,也不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只要协商一致,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协商劳动合同再履行一段时间后解除,即对于劳动关系的解除点双方可以以约定的的方式进行设定,解除日可以是协商当日,也可以是协商日后的某一天。   问题六:公司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协商约定单位只需向员工支付低于法定标准的经济补偿?   不少人都认为,既然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双方也可以协商。协商的经济补偿的标准在法定标准之上,自然没有任何问题,那么劳资双方能否在法定标准之下约定经济补偿标准呢?举例而言,某员工在公司服务了5年,公司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亦同意解除,双方还约定公司只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亦同意接受。那么后来这位员工反悔,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注支付5个月的工资,这位员工的诉请能否获得支持?   笔者认为,虽然就劳动合同的是否解除,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具体哪天解除,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但就经济补偿的标准,双方的意思自治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双方就经济补偿可以法定标准之上协商确定,但是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如果低于最低标准的,也是无效的,必须按照最低标准执行。经济补偿其实跟最低工资一样,均属于劳动基准的范畴,就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一样,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也不得低于最低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即使是劳动者同意,也是无效的。   问题七: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终止,恰遇员工生病,劳动合同需法定顺延,那么顺延期间公司是否需要与员工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是否需承担不签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终止,恰遇员工生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的劳动合同需要顺延至法定医疗期满,那么在这顺延期间内,公司是否需要与员工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是否需承担不签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四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医疗期满时才能终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属于劳动合同法定顺延的情形。所谓顺延,是指劳动合同要按照原先的内容再履行一段时间。由于是法定的顺延,即相当于在顺延期间,也是在履行劳动合同,双方不需要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也不用承担不签合同双方工资的法律责任。   笔者建议,如果遇到这种法定顺延的情形,可以向劳动者发出一份书面的顺延通知,这样也比较有利于避免争议的发生。   问题八:员工患病且医疗期已过,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那么除了经济补偿外,用人单位是否还支付医疗补助费。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号)第22条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问题九: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还需要保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那么对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是否需要保存呢?笔者认为,虽然法律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的保存义务,但是从风险防范的角度考虑,用人单位对此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也要保存。   举例而言,某员工找到了新工作,于是向公司提出了书面辞职申请,一个月后随即离职,该公司人事经理也将这位员工的辞职申请丢进了碎纸机。然而,这位员工离职后一段时间后,发现在新单位工作的工作不如原单位好,于是要求回原单位工作,由于公司拿不出这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因此,也只好让这位员工重新回公司上班。由于就劳动合同的解除事项的举证责任专属于用人单位,因此,在本案中,该公司需要举证是这位员工提出辞职的,然而由于证据已经被人事经理丢进了碎纸机,公司又拿不出其他证据证明是这位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因此,只能乖乖的让这位已经自己提出辞职的员工回来上班,单位由于没有保存这位员工的辞职申请而不得不吞下这粒苦果。 阅读:人次 上一条文章: 下一条文章: 培训超市& (5000多套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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