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412 医疗分级什么时候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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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京&&东&&价:
商品评分:
评&&价&&数:胡洁的综合业绩目前在全部1275位基金经理中排名第1076位,排位靠后,请您谨慎投资。
该基金经理
未来一年相对亏损概率35.57%
只有大赚小赔的交易策略才能有效降低未来亏损的风险,未来一年相对亏损概率就是基金管理者按照目前的交易策略未来一年跑输沪深300指数涨幅的概率。
影响力分值为0.0%
最大:0.0%</最小:0.0%
搜狐基金经理影响力是一个介于0-100%的数,它表示平均每100个基民关注该基金经理的人数。其数值越大,说明该基金经理的影响力越大。
本基金原则上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地调整。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变动、增发...
单位净值 ()
&我的自选股
基金类型开放式基金
申购状态可申购
成立份额5.812亿份
净资产 15.464亿元
投资类型股票型
赎回状态可赎回
目前份额5.889亿份
华宝兴业基金
管理费率1%
今年以来涨幅
近三月涨幅
近半年涨幅
近一年涨幅
近两年涨幅
近三年涨幅
最近一年中医疗分级在复制指数型基金中净值增长率排名第96,排名靠前。 该基金无分红信息。
同风格平均(%)
沪深300(%)
近一月5/653
近六月202/658
近一年96/662
今年以来12/645
同风格平均(%)
沪深300(%)
2015年4季度373/646
2015年3季度37/643
2015年2季度467/521
2015年1季度--/342
截止2015年4季度,该基金产品连续两个季度正增长, 值得关注。
单位净值:1.0421
近一月涨幅:48.28%
单位净值:0.958
近一月涨幅:57.31%
单位净值:0.9915
近一月涨幅:49.84%
单位净值:1.005
近一月涨幅:49.11%
单位净值:1.0421
近三月超额:-14.48
单位净值:1.75
近三月超额:71.12
单位净值:1.302
近三月超额:44.53
单位净值:1.412
近三月超额:39.46
单位净值:1.0421
夏普指数:-0.29
单位净值:1.007
夏普指数:33.38
单位净值:1
夏普指数:15.33
单位净值:1.0302
夏普指数:6.48
单位净值:1.0421
分红频度:0.00次/年
单位净值:0.795
分红频度:4.00次/年
单位净值:1.123
分红频度:1.61次/年
单位净值:0.8519
分红频度:1.30次/年
单位净值:1.0421
满意度:0.00%
单位净值:1.193
满意度:100.00%
单位净值:1.934
满意度:100.00%
七日年化:
满意度:100.00%
单位净值:1.0421
日涨幅:-1.03%
单位净值:0.9997
日涨幅:-1.63%
七日年化:
日涨幅:0.02%
单位净值:9.006
日涨幅:1.33%&|&&|&&|&&|&&|&&|&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162412)公告正文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份额发售公告
来源 巨潮网
&&&&&&&&&&&&&&&&&&&&&&&&&&&&&&&&&&&&&&&&&&&&&&&&&&&&&&&&&&&&&&&&&&&&&&&份额发售公告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2015&年&4&月&8&日《关于准予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号)注册募集。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华
宝医疗份额”,场内简称“医疗分级”,基金代码:162412)、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即“华宝医疗&A&份额”,场内简称“医疗&A”,基金代码:
150261)与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即“华宝医疗&B
份额”,场内简称“医疗&B”,基金代码:150262)。其中,华宝医疗&A&份额、华宝医疗&B
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华宝医疗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
1∶1&的比例确认为华宝医疗&A&份额与华宝医疗&B&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柜
台和直销&e&网金、官方淘宝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
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
&&&&&&&&&&&&&&&&&&&&&&&&&&&&&&&&&&&&&&&&&&&1
&&&&&&&&&&&&&&&&&&&&&&&&&&&&&&&&&&&&&&&&&&&&&&&&&&&&&&&&&&&&&&&&&&&&&&&&份额发售公告
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
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6、本基金自&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22&日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各
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
&&&&7、持有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
卡、&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
通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温州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浙商银行
卡、顺德农商行卡、天天盈账户、支付宝的个人投资者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
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办理
基金账户开立、认购、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
&&&&8、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
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9、本基金不设募集份额上限。
&&&&10、若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
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
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指定的
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若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其中,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投资
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
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
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2
&&&&&&&&&&&&&&&&&&&&&&&&&&&&&&&&&&&&&&&&&&&&&&&&&&&&&&&&&&&&&&&&&&&&&&份额发售公告
&&&&1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
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投资者在直销e网金和其他场外销售机构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认购
费);投资者在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
额为每笔1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场
外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场外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份额为单笔&50,000份,超
过&50,000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
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13、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华宝兴业中证
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本基金代销机构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
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各代销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代销机构在其各销售城市当
地的公告。
&&&&16、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7、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9、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
额来看,华宝医疗&A&份额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华宝医疗&B&份额具有较高风
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3
&&&&&&&&&&&&&&&&&&&&&&&&&&&&&&&&&&&&&&&&&&&&&&&&&&&&&&&&&&&&&&&&&&&&&&份额发售公告
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指数投资风险、上市交易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
/溢价风险、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以及份额配对转换及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
中的特定风险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
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场内简称:医疗分级,基金代码:162412
&&&&3、基金的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6、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币
&&&&7、基金不设募集份额上限。
&&&&8、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9、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直销柜台电话:021-1-&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988055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
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公司网站:,直销&e&网金网址:
https:&。
&&&&3)官方淘宝店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官方淘宝店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
&&&&&&&&&&&&&&&&&&&&&&&&&&&&&&&&&&&&&&&&&4
&&&&&&&&&&&&&&&&&&&&&&&&&&&&&&&&&&&&&&&&&&&&&&&&&&&&&&&&&&&&&&&&&&&&&&&&&&&&&&&&&&&&&&份额发售公告
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公&司&网&站&:&&,&官&方&淘&宝&店&平&台&网&址&:
&。
&&&&&4)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
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2)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1)已经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
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
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
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
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
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
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
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
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
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
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
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
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同时具备深交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
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
行公告。
&&&&&&&&&&&&&&&&&&&&&&&&&&&&&&&&&&&&&&&&&&&&&&&&&5
&&&&&&&&&&&&&&&&&&&&&&&&&&&&&&&&&&&&&&&&&&&&&&&&&&&&&&&&&&&&&&&&&&&&&&&&&份额发售公告
&&&&3)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
代理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认购期间为&2015&年&5&月&11&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开始面
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募集。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
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
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
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
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
&&&&(1)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场外认购费率表如下,场内会员单位应按照场外认购费
率设定投资者的场内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200&万(含)以上&&&&&&&&&&&&&&&每笔&1000&元
&&&&&&&&&&&&&&&&&大于等于&100&万,小于&200&万&&&&&&&&&&&&&0.5%
&&&&&&&&&&&&&&&&&&&&&&&&&&100&万以下&&&&&&&&&&&&&&&&&&&&&&1.0%
&&&&基金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
基金财产。
&&&&(2)认购份额的计算
&&&&1)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通过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a)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利息转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6
&&&&&&&&&&&&&&&&&&&&&&&&&&&&&&&&&&&&&&&&&&&&&&&&&&&&&&&&&&&&&&&&&&&&&&&份额发售公告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利息转份额
&&&&b)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利息转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利息转份额
&&&&场外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的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按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归基金财产。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
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99,009.90/1.00=99,009.90&份
&&&&利息转份额=10.00/1.00=10.00&份
&&&&认购总份额=99,009.90+10.00=99,019.9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00
元,则可得到&99,019.90&份基金份额。
&&&&2)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通过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式。本基金场内认购的份额按整数申报,在发售
结束后,全部总份额按照&1:1&的比例自动分离成华宝医疗&A&份额与华宝医疗&B&份额,利息
折算的份额及自动分离的华宝医疗&A&份额与华宝医疗&B&份额的计算结果均采用截位的方式,
保留到整数位,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份。
&&&&a)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b)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7
&&&&&&&&&&&&&&&&&&&&&&&&&&&&&&&&&&&&&&&&&&&&&&&&&&&&&&&&&&&&&&&&&&&&&&&份额发售公告
&&&&c)华宝医疗&A&份额与华宝医疗&B&份额的计算:
&&&&华宝医疗&A&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总额×0.5
&&&&华宝医疗&B&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总额×0.5
&&&&例: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
元,若会员单位设定的认购费率为&1.00%,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100,000=100,000&元
&&&&认购费用=1.00×100,000×1.0%=1000.00&元
&&&&认购金额=100,000+,0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10/1.00=10&份
&&&&认购份额总额=100,000+10=100,010&份
&&&&经确认的华宝医疗&A&份额=经确认的华宝医疗&B&份额=100,010×0.5=50,005&份
&&&&即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101,000.00&元,加上认购资金在认
购期内获得的利息,总共可得到&100,010&份基金份额。基金认购期结束后,投资者经确认的
华宝医疗&A&份额、华宝医疗&B&份额各&50,005&份。
&&&&(3)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
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场外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官方淘宝店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
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8
&&&&&&&&&&&&&&&&&&&&&&&&&&&&&&&&&&&&&&&&&&&&&&&&&&&&&&&&&&&&&&&&&&&&&&&&份额发售公告
&&&&1、业务办理时间
&&&&2015&年&5&月&11&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9:30&至&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
&&&&b、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2)认购: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
&&&&(3)凭汇款凭证,投资者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
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内投
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
&&&&二)通过直销&e&网金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9
&&&&&&&&&&&&&&&&&&&&&&&&&&&&&&&&&&&&&&&&&&&&&&&&&&&&&&&&&&&&&&&&&&&&&&&份额发售公告
&&&&2015&年&5&月&11&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
&&&&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至&17:00&截止,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或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
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具体流程为:选择银行卡(目前支
持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广发
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
上海农商行卡、温州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浙商银行卡、天天盈
账户、支付宝)=〉银行身份验证,绑定银行卡&=〉签服务协议&=〉输入个人信息&=〉开户
申请提交完成;
&&&(2)认购
&&&&&&&认购具体流程为:登陆“e&网金”(开户当天可凭开户证件登录)=〉进入基金认购&=〉
选择认购基金名称&=〉选择银行卡、输入认购金额&=〉银行卡支付=〉返回商户(华宝兴业
基金)=〉认购申请提交完成。
&&&3、其他注意事项
&&&&开通网上交易时,系统会将投资者的银行卡与基金交易账号绑定,请开户时慎重选
&&&&三)通过官方淘宝店平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5&年&5&月&11&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
&&&&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至&15:00&截止,15:00&以后的认购申请或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
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
&&&&通过本公司官方淘宝店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及认购程序,具体流程为:登陆“官
方淘宝店”&=〉选择认购基金名称=〉进行实名认证、风险评测、绑定银行卡=〉选择银行卡
(目前支持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广发银行卡、
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华夏银行、
邮储银行、余额宝)=〉银行卡支付=〉开户及认购申请提交完成;
&&&&3、其他注意事项
&&&&&&&&&&&&&&&&&&&&&&&&&&&&&&&&&&&&&&&&&&&10
&&&&&&&&&&&&&&&&&&&&&&&&&&&&&&&&&&&&&&&&&&&&&&&&&&&&&&&&&&&&&&&&&&&&&&&&&&&份额发售公告
&&&&认购申请提交完成后系统,系统会将投资者的银行卡与基金交易账号绑定,请开户时慎
&&&&四)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22&日的&9:00~16:00。(周
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
&&&&(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中登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
的申请和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
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以本基金募集成功
后中登公司确认的信息为准。
&&&&五)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本公司直销柜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
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
&&&&&&&&&&&&&&&&&&&&&&&&&&&&&&&&&&&&&&&&&&11
&&&&&&&&&&&&&&&&&&&&&&&&&&&&&&&&&&&&&&&&&&&&&&&&&&&&&&&&&&&&&&&&&&&&&&&&份额发售公告
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航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
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
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办理基金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15&年&5&月&11&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至下午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
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e&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
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
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认购: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
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
&&&&&&&&&&&&&&&&&&&&&&&&&&&&&&&&&&&&&&&&&&&&12
&&&&&&&&&&&&&&&&&&&&&&&&&&&&&&&&&&&&&&&&&&&&&&&&&&&&&&&&&&&&&&&&&&&&&&&&&份额发售公告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
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投
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
&&&&二)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至下午
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
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
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
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
&&&&&&&&&&&&&&&&&&&&&&&&&&&&&&&&&&&&&&&&&13
&&&&&&&&&&&&&&&&&&&&&&&&&&&&&&&&&&&&&&&&&&&&&&&&&&&&&&&&&&&&&&&&&&&&&&份额发售公告
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三)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场内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交易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交易所(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
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认购流程
&&&&1、受理认购的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22&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
不受理)9:30-11:30&和&13:00-15:00。
&&&&2、开立资金账户:在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券商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
&&&&3、办理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的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金账户的
券商营业部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具
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办理场内认购的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说明。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
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具备
&&&&&&&&&&&&&&&&&&&&&&&&&&&&&&&&&&&&&&&&14
&&&&&&&&&&&&&&&&&&&&&&&&&&&&&&&&&&&&&&&&&&&&&&&&&&&&&&&&&&&&&&&&&&&&&份额发售公告
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具备上
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
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
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
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韩东霞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15
&&&&&&&&&&&&&&&&&&&&&&&&&&&&&&&&&&&&&&&&&&&&&&&&&&&&&&&&&&&&&&&&&&&&&&&&&&&&&&&&&&&&&&份额发售公告
&&&&&(三)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直销柜台电话:021-1-&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988055
&&&&&网址: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认/
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3)官方淘宝店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官方淘宝店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
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公&司&网&站&:&&,&官&方&淘&宝&店&平&台&网&址&: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16
&&&&&&&&&&&&&&&&&&&&&&&&&&&&&&&&&&&&&&&&&&&&&&&份额发售公告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联系电话:8
公司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服务热线:400-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热线:998
&&&&&&&&&&&&&&&&&&&&&&&&&&&&&&&&&&&&&&17
&&&&&&&&&&&&&&&&&&&&&&&&&&&&&&&&&&&&&&&&&&&&&&&&&&&&&&&&&&&&&&&份额发售公告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服务热线:9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笑鸣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
联系人:宋明
公司网址:.cn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免长途费)
联系人:权唐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
公司客服网址:
1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
&&&&&&&&&&&&&&&&&&&&&&&&&&&&&&&&&&&&&&&&&&&&&&&&&&&&&&&&&&&&&&&&份额发售公告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郑舒丽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2
公司网址:&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
1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cn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或&
电话委托:021-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
&&&&&&&&&&&&&&&&&&&&&&&&&&&&&&&&&&&&19
&&&&&&&&&&&&&&&&&&&&&&&&&&&&&&&&&&&&&&&&&&&&&&&&&&&&&&&&&&&&&&&&&&&&&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黄莹
1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客户服务热线:&&&&&0、400&
1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咨询电话:95548
1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服热线:400-820-29908
总部总机电话:021-
公司网站:&
1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电话:2
&&&&&&&&&&&&&&&&&&&&&&&&&&&&&&&&&&&&&&20
&&&&&&&&&&&&&&&&&&&&&&&&&&&&&&&&&&&&&&&&&&&&&&&&&&&&&&&&&&&&&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刘毅
客服电话:400&600&
18)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基金代销业务联系人:罗春蓉&、陈曦、康楠
联系电话: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1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客服电话:95538
2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400-800-8899
2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21
&&&&&&&&&&&&&&&&&&&&&&&&&&&&&&&&&&&&&&&&&&&&&&&&&&&&&&&&&&&&&&&&&&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22)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2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2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联系电话:-8507
2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公司电话:6
&&&&&&&&&&&&&&&&&&&&&&&&&&&&&&&&&&&&22
&&&&&&&&&&&&&&&&&&&&&&&&&&&&&&&&&&&&&&&&&&&&&&&&&&&&&&&&&&&&&&&&&&份额发售公告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2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88-588
2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人:戴蕾
联系电话:1
客服电话:400-
2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黄英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cn
29)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23
&&&&&&&&&&&&&&&&&&&&&&&&&&&&&&&&&&&&&&&&&&&&&&&&&&&&&&&&&&&&&&&&&&&份额发售公告
3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
3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cn
3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3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杨懿
&&&&&&&&&&&&&&&&&&&&&&&&&&&&&&&&&&&&&24
&&&&&&&&&&&&&&&&&&&&&&&&&&&&&&&&&&&&&&&&&&&&&&&&&&&&&&&&&&&&&份额发售公告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3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公司网址:&
3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021-
公司网址:/
3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
传真:&021-
公司网址:.cn
客户服务电话:400-
3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25
&&&&&&&&&&&&&&&&&&&&&&&&&&&&&&&&&&&&&&&&&&&&&&&&&&&&&&&&&&&&&&&&&&&&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8
&&&&传真:0
&&&&3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好买基金交易网:
&&&&39)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法人代表名称:徐福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1&号楼&1&层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600-0030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单
位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26
&&&&&&&&&&&&&&&&&&&&&&&&&&&&&&&&&&&&&&&&&&&&&&&&&&&&&&&&&&&&&&&&&&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010-
联系人:朱立元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86&21)&
传真:&(86&21)&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张振波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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