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2015职工2015养老保险新政策750元调整到900元了吗

2015重庆养老保险缴费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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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养老保险缴费新标准
  2015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出炉
  分12档,每年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
  今年9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决定对我市现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调整完善。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调整中青年人员缴费档次及标准,由现行的5个档次调整为12个档次,最低档每年缴费100元,最高档为2000元。缴费金额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
  同时,政府补贴建立多缴多得机制,由现行的统一30元补贴,改为按缴费金额分梯次补贴,最低补贴30元,最高140元。
  此外,长期缴费的参保人员将获得增发基础养老金。政策规定,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时,每超过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
  相关负责人说,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同时,市人社局也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总金额不得超过我市个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社保咨询热线询问相关问题,也可到各区县社保部门咨询。 重庆晚报记者 汪一阳
  跨省转移关系
  可一次性转移账户储存额
  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新政规定,参保人员在市内迁移户籍时,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因跨省(区、市)迁移户籍、需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户籍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按规定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户籍发生跨省转移时,其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予转移。
  一档100元
  二档200元
  三档400元
  四档600元
  五档900元
  一档100元
  二档200元
  三档300元
  四档400元
  五档500元
  六档600元
  七档700元
  八档800元
  九档900元
  十档1000元
  十一档1500元
  十二档2000元
  一档30元
  二档40元
  三档50元
  四档60元
  五档70元
  六档80元
  七档90元
  八档100元
  九档110元
  十档120元
  十一档130元
  十二档140元
  死亡或出国定居
  个人账户余额可全退
  新政规定,16至60岁的中青年参保人员,如果在明年1月1日后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可全额退还,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3个部分。同时,若60岁以上的领保人员,在明年1月1日后死亡,也可以退还其个人账户余额。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称,中青年参保人员若在明年1月1日后死亡,可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参保人员在死亡前每缴费1年发给1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2015年失业保险新政策,2015年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政策,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限制政策失业保险金标准,申领失业保险地点。
东莞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东莞最低工资标准×80%=失业保险金
  根据东莞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1310元/月计算
&&&&& 东莞目前的失业保险金金额为:1048元/月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申请材料
  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正反面);
  5、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6、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选择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办事流程:
  1、参保人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资料;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付待遇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
  3、失业人员凭社保卡或存折等证件于次月的15日后,到相应的银行任一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备注: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 相关阅读:
  一、调整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群体
  从日起,非本市户籍失业保险参保人由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调整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一)缴费基数
  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限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社保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市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
  (二)费率
  1.单位费率。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从0.5%调整为1.5%。
  为减轻企业负担,2014年下半年暂缓执行费率调整政策,继续维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0.5%。从2015年1月起设置两年过渡期,每年增加0.5个百分点直至单位费率为1.5%,即从2015年1月起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从2016年1月起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5%。
  2.个人费率。失业保险个人费率维持0.5%不变。
  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统一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从2014年7月起,新增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统一参加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4年7月前已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2014年7月仍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继续维持其参加的医疗险种直至其此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结束。
  四、调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丧葬补助金按照失业人员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发,抚恤金按照失业人员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计发。
根据广州社会保障局近期下发通知规定,自日起将对各广州参保单位的失业保险费率进行年度浮动调整,并由地税部门按核定费率进行征收。下面就由梓枫人事网曾顾问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2014年度广州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2015年度广州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
  单位:0.9%/1.2%/1.5%;
  个人:05%;
  缴费基数上限:17424元;
  缴费基数下限:1550元。
  【补充说明】:
  1、本次标准执行时间从日至日。
  2、广州单位职员个人也需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3、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前五年失业保险申领率确定,7月1日起新参保的单位费率按1.2%征收。
  【问题解答】
  【问】:我们公司刚成立,不知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根据规定,现行广州新成立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2%,单位职工缴费比例为0.5%。
  【问】:听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跟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一样实行浮动费率是吗?分别是多少?
  【答】:根据广州社保局最新通知规定,日起,广州失业保险实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按前五年失业保险申领率确定,分0.9%、1.2%和1.5%三档,7月1日起新参保的单位费率按1.2%征收。
  【问】:广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目前广州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分为0.9%/1.2%/1.5%三个档次,职工本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0.5%,缴费基数上限为17424元,下限为1550元。
台州失业保险金比去年涨12%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升级”,失业保险金也随之“水涨船高”。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已正式出台,调整后分为1103元和1013元两档,去比年涨了12%左右。
据了解,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今年8月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标准分别为1470元、1350元两个档次。
“失业保险金标准是跟最低工资挂钩的,台州城镇居民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最低工资标准的75%。”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局长金松介绍,调整后,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失业保险金上涨为1103元/月,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为1013元/月。
不过,并不是所有失业人员都能享受失业金待遇。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要想领取失业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要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值得注意的是,失业人员须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015年起南昌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每月750元从明年1月1日起,南昌再次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后,南昌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统一为750元/月,南昌二类、三类地区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将分别增加40元或80元的失业保险金。
  据了解,自2012年6月,市政府印发了《南昌市失业保险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试行)》,南昌从日起在全省率先实施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目前,南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三类地区执行:一类地区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经开区、高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750元/月;二类地区为南昌县、新建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710元/月;三类地区为进贤县、安义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670元/月。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逐步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2014年全省事业保险工作推进会提出的要求,同时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的调研论证基础上,从日起,南昌市和各县区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统一按一类地区标准执行,即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为750元/月。
  同时,失业保险金调整幅度也较大,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750元,较调整前的平均数670元增加80元,平均增幅达11.76%。
  据了解,此次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调整,主要是根据南昌经济发展水平、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同时参考最低工资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因素确定的。
甘肃大幅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调整后的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为四个档次,一类区为560元/月,二类区为520元/月,三类区为480元/月,四类区为450元/月,分别为现行全省各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2%左右。另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每月还有15元门诊医疗补助,随失业保险金同时发放。
  截至2014年末,甘肃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36723人。此前,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日调整的,一类区为430元,二类区为400元/月,三类区为370元/月,四类区为345元/月,其最高标准在西北五省居末位。
  调整后,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为517.5元/月,比调整前提高了34%,是多年来甘肃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甘肃省人社厅副厅长曹玉龙介绍,此次调整的原因是,近期物价不断上涨,尤其是直接关系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粮、油、肉、禽、蛋及蔬菜价格上涨,而甘肃失业保险基金有肯定结余,且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提高,因此决定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到2015年失业保险标准翻一番
今年我省将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单位及其职工的参保缴费工作。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到2015年力争达到175万人。同时在进一步完善全省失业保险基金市州级统筹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今后还将完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联动机制,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有明显下降。依据国家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目标,按照社会消费品价格指数变动,适时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到2015年,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力争在“十一五”末期发放标准基础上翻一番。
失业保险金支出范围扩大
今后,我省计划将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适当扩大到就业再就业相关活动中。全省失业保险基金除确保失业人员基本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外,适当划拨部分失业保险基金集中用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担保资金和农村“两后生”、退伍士兵职业培训和缴费单位职工培训及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等方面。同时,为了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我创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就业的,可将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以鼓励其自主创业。
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就业或重新就业并参保缴费的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可予以保留,其缴费时间可累计计算,再次失业后,可继续领取其剩余期限失业保险待遇,但最长不超过国家规定期限。另外,还将支持企业和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对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达到一定期限的企业,在其生产经营不景气或遇到暂时困难,通过缩短工时、降低工资等措施不裁员的,经批准认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一定补贴,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达到一定期限的单位,在缴费期内不裁员或推向社会失业人员达不到一定比例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适当培训补贴,由缴费单位专项用于职工转岗及提高职工技能培训。
重庆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失业保险费政策调整文件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渝府办发z2014{96号)和《关于调整重庆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z2014{9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大额医保)和失业保险政策调整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职工大额医保和失业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后的清算工作
(一)职工大额医保。对今年提高参保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和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元后,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应缴纳的职工大额医保费,从2014年10月起,实行按月征收。对按以上标准计算应补收2014年1月至9月期间的职工大额医保费,在参保单位2014年10月份的大额医保征收计划中清算补收。
对个人缴费,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按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其每月应划转的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代缴。
2015年度个人缴纳大额医保费每月由3元调整为4元,2016年度调整为5元。以后根据我市物价情况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适时调整。
(二)失业保险。对参保单位缴费费率降低0.5个百分点后,按1.5%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从2014年10月起,实行按月征收。对按以上费率计算应退收2014年1月至9月期间计划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从2014年10月份起,在参保单位的失业保险征收计划中逐月抵扣,直至清算完毕。
二、调整职工大额医保报销起付线
从日起,职工大额医保基金起付线(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2万元调整到3.7万元,2016年、2017年分别为4万元、4.7万元。以后根据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大额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
三、调整职工大额医保经办模式
从日起,职工大额医保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实行风险共担。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四、工作要求
调整职工大额医保和失业保险有关政策是深化改革和确保社会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涉及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市政府有关文件及本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同时要强化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市社会保险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应另行制定政策调整后的有关业务规范和具体操作办法,并及时做好培训,尽快完善信息系统,确保政策落地。
2015年广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根据广州社会保障局近期下发通知规定,自日起将对各广州参保单位的失业保险费率进行年度浮动调整,并由地税部门按核定费率进行征收。
  2015年度广州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
  单位:0.9%/1.2%/1.5%;
  个人:0.5%;
  缴费基数上限:17424元;
  缴费基数下限:1550元。
烟台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烟台失业保险金应该如何办理领取呢?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小编为你提供烟台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烟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烟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烟台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东莞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日起,非本市户籍失业保险参保人由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调整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
  单位费率。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从0.5%调整为1.5%。
  为减轻企业负担,2014年下半年暂缓执行费率调整政策,继续维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0.5%。从2015年1月起设置两年过渡期,每年增加0.5个百分点直至单位费率为1.5%,即从2015年1月起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从2016年1月起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5%。
  缴费基数
  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限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社保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市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设定标准
  1、镇属单位的缴费基数不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市属单位的缴费基数不高于本市城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市城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本市户籍】: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各为0.5%;
  【市外户籍】: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纳入征缴范围。
  最新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市属单位】:缴费基数下限为2850.6元,上限为4751元;
  【镇属单位】:缴费基数下限为1310元,上限为2138元。
  东莞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领取期限有何关系?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根据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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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信息沙居领办发〔2013〕1号 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沙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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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中心
沙居领办发〔2013〕1号 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13-10-08
各镇人民政府、滨江新区:
为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实县政府对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办检查专班,对全县
13个镇和滨江新区的工作情况展开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现场等方式,全面了解了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现将当前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7日,全县续保缴费人数
36965人,征缴保费
443.73万元。其中,拾回桥镇在
5月中旬即组织召开了全镇
2013年居保续保工作启动大会,提前启动居保续保缴费工作,现已完成目标任务的
98%,进展迅速,值得各地学习。沙洋、滨江新区、高阳、马良、后港、李市等地工作进展情况良好,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
17%。其余各地虽然已组织召开了全镇
2013年居保续保工作启动大会,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但还未展开续保缴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宣传氛围不浓。各地虽然在集镇上悬挂了宣传横幅,但绝大多数村没有按要求落实宣传标语,宣传工作还有待加强。
、工作推进有待改进。一是会议召开滞后,时间过于紧凑,安排不够合理;二是工作方式单一,续保缴费工作推进缓慢。
、数据上报不及时。部分镇不能按时上报周报数据。
三、当前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增强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安排。特别是
进度排名靠后的各地主要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力争于
30日前完成续保缴费率达
98%的目标任务
二、明确目标任务。根据《沙洋县
201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各镇要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将目标层层分解,抓紧实施,确保任务完成。
三、加强督促检查。从现在至
11月底,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镇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以每周五上午各地上报统计数据和财政进账的数据为依据,对完成目标任务进度进行排序,向县委、县政府及各地进行通报。各地要加强督查指导,对工作进度较慢的村重点进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各村工作动态,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版权所有 沙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  传真:  邮编:448200
技术支持:湖北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沙洋支公司政府理念:用心做事 公正待人 发展为先 人民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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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900元
时间: 15:43来源:县人社局
&& (本网讯)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逐步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湖北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50;&#48;&#49;&#51;】&#51;&#55;号)要求,我县于今年&#57;月&#49;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 具体调整办法为:企业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55;&#53;&#48;元调整为&#57;&#48;&#48;元。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50;&#49;.&#55;&#53;天、每天&#56;小时折算。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57;.&#53;元。
&&& 据悉,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延长法定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上述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对故意压低劳动者工资、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的,县人社局将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车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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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量统计:自日0时起职工城乡养老保险将可相互转换 个人账户随同转移
&&&&&&&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天,人社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自由衔接转换,且无论如何转变,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这是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主要是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
  人社部统计,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亿人,同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4543万。换言之,绝大部分农民工都游离在这一制度之外。而截至2013年底,全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总人数达到4。98亿,其中2399万为城镇非从业居民。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暂行办法》提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可随险种转移
  国务院《意见》指出,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意见》提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此次《暂行办法》中也明确,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城乡保缴费增高两档位
  国务院《意见》指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两种保险进退皆可
  “毫无疑问,暂行办法出台的最大受益者是农民工群体和城镇非从业居民。”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说,“当然,前者人数众多,后者则相对较少。”
  “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褚福灵解释说,“以前没有衔接办法,不够15年很可能钱就白缴了,所以很多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宁肯参加待遇较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深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跨地区流动就业、往返城乡就业已成为常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间不衔接的矛盾开始显现。尽早解决参保人员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的问题,已成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
  本次出台的暂行办法规定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相互转换的问题。对此,专家表示,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广大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进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退可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兜底”。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也坦言,解决了两种制度衔接问题,对于提高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官方释疑
  城乡保为何提高缴费标准?
  此前,国务院出台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农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此次,国务院《意见》更细化,将缴费标准细化为12档,并提高了最高档的缴费标准。
  对此,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原来两项制度分设,新农保规定农民缴费是五档标准,从一年100块钱到一年500块钱;城镇居民交费10档标准,从一年100块钱到一年1000块钱。两个制度合并起来后统一规定了城乡居民的缴费标准,在原来100至1000元标准的同时,又增加了1500元和2000元这两档标准。
  胡晓义说,这样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有意愿也有能力,就可以在这12档标准里自主选择。因为如果你有经济能力可以按更高的标准交费,以后可以获得更多的养老金。这对于城乡均衡发展,赋予城乡居民更平等选择权有积极推进意义。
  城乡保比职工保待遇要低?
  有媒体称,相对于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普遍认为是老人的零花钱一样,待遇比较低。胡晓义介绍,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启动试点,2012年这两项制度才刚刚在全国推行开来,个人账户积累的比重非常小,现在全国新农保和城居保总计积累个人账户只有不到2800亿,每个人积累还不到800块钱,全国平均支付标准只有80多块钱。
  胡晓义认为,虽然现在标准不高,但它是从无到有的,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政府从来没有为农民发过养老金,这是开天辟地的,是创造了历史的。对于广大农民来讲,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还是靠土地的收益和家庭收入,当然也包括家庭成员到城市打工工资性的收入。养老金可以说只是补充性的收入,待遇水平的提高要循序渐进。这次国务院的意见中特别提到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这也为下一步完善这方面政策指明了方向。
  2033年养老金缺口6。8万亿?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到203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6。82万亿元人民币。对此,胡晓义解释,养老金资金缺口问题实际上分两方面,一是现金流,即现在资金是不是平衡;另外是对远期的一种预判。从当期看,2013年职工养老保险总收入将近22500亿元,支出18400亿元,当期结余4000多亿元,累计结余将近28000亿元。如果包括新农保、城居保的资金结余,养老保险资金的整体结余有31000亿元。也就是说当期收支平衡是有结余的,没有缺口。
  胡晓义认为,对于长期的预测分析,要分析整个中国经济发展的趋势,分析人口结构的变化趋势,然后作出财务上的精算。作预判和预测,是对远期负责的表现,是有忧患意识的一种表现,但是拿它来吓唬老百姓就不恰当了。目前,我国正在综合各方面的分析,建立自己的精算模型结构,建立自己的养老金缺口预判和预测机制,为政府制定长期的政策提供更充分的资料,做更充足的准备。(京华时报记者赵鹏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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