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社保局:我今年四十岁.首次参保时可不可向前补交的方式延长交费年限? - 百

补交2014年以前社保费有何相关政策_百度知道
补交2014年以前社保费有何相关政策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纳入统筹时原单位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2007年底的实际发放额加2008年以后调待全省平均增加额核定(2008年全省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3.5元,核定2007年原单位实际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应核实月实际发放额,取月平均数。下同)。  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职工,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已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中断或虽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现自己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将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应补缴的时间按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进行补缴。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至以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前未缴费的时间,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进行补缴。  原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自实行个人缴费起一直未参保缴费,现企业已经灭失,本人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本人自愿,可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从2007年开始向前补缴或向后继续缴费。男缴至满60周岁、女缴至满55周岁,缴费不满15年的可缴费满15年以上,办理按月享受养老待遇手续。原在企业工作时间,符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后视同缴费年限。劳动合同制职工补缴1993年1月前养老保险费,应按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进行补缴。一直是临时工,且本人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现企业已经灭失,不允许补缴。上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规定计算,从补缴完成的下月起计发,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以前不补调、不补发。  因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省规定一次性结清有关保险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可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补缴或重新缴费满15年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原一次性结清待遇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现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也可按此办法补缴。 ■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  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分两个阶段:  一是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1995年底以前(建立个人账户前)的,按中断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其中1989年底以前各年度以1990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1996年1月以后(建立个人账户后)的按中断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补缴时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为中断当年缴费比例。  二是补缴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1993年1月至1995年12月(建立个人账户前)按中断缴费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1996年1月以后(建立个人账户后)按中断缴费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均按20%比例补缴。  ■滞纳金和补缴利息  对于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可适当减收滞纳金,对于个人缴费部分只收取利息。超过补缴优惠期限,即便是主动补缴,也不再享受减收滞纳金的优惠政策。经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裁决由用人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以及经审计、稽核、监察、举报发现缴费基数不实、少报缴费人数造成少缴、漏缴养老保险费责令补缴的,严格按规定收取滞纳金,不得减收滞纳金。  补缴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部分按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单位缴费部分应缴滞纳金比例确定收取滞纳金标准,8%部分按规定收取利息。但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补缴的起始时间不早于1993年1月。  整体未参保单位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于2009年6月底前与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签订分期补缴协议,协议补缴期限最迟不晚于2010年底。补缴协议期内分期补缴完成的,可享受减收滞纳金的优惠政策。  ■缴费时间  对于不同群体确定了不同的补缴时限。单位已经参保,但有部分人员未参保的企业职工,原固定工最早可从1993年1月补缴;原临时工1994年12月以前转招为劳动合同制的,最早可从1990年3月补缴;原临时工1995年1月以后转招为劳动合同制的,最早可从1986年10月补缴;一直是临时工的最早可从1986年10月补缴。  ■特别规定  未在企事业单位工作过或在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不足10年的,从1993年1月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补缴的女参保人员,必须满55周岁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养老保险需要缴纳费用满15年,方可在退休时享受养老保障。那么,如果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养老保险缴纳中断该怎么办呢?对此,国家实施了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以解决这一问题。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通知明确,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按规定参保补缴后,其已办理退休手续由单位负担其养老保险费用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
未全员参保续保和整体参保单位在进行社保登记后,可补缴至本文下发前,以后应按规定正常缴费。
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现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原始证明材料和原职工档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可对原在企业工作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进行补缴。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其在原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工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后可视同缴费年限。
未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补缴。未参保人员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允许其参保缴费,从参保之月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续缴费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的,可按本文规定补缴。
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
未参保缴费的单位或人员和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按中断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其中,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的,以1990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单位和个人按当年缴费比例补缴。
滞纳金和补缴利息
通知明确,补缴单位缴费部分加收滞纳金,补缴个人缴费部分补缴利息。补缴的1995年底以前单位缴费部分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1996年1月至2005年底单位缴费部分,按11%账户规模将本息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部分连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其中,补缴单位缴费部分按日加收2‰滞纳金,其中,中断6个月以内的时间,不收取滞纳金,超过6个月的时间按日加收滞纳金。
应参保未参保企业整体参保和因生产经营困难中断缴费的单位整体续保,在2009年6月底以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根据其现经营情况,可适当减收滞纳金。
行政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由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按规定补缴的滞纳金,不得减收。经审计、稽核、监察发现缴费基数不实、少报缴费人数造成少缴、漏缴养老保险费责令补缴的,按规定加收的滞纳金不得减收。
需补缴的利息不得减免。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利息,按建立个人账户后历年公布的记账利率的平均值补缴。建立个人账户后按历年公布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补缴。个人补缴的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利息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的建立个人账户后的利息记入个人账户。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共同补缴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建立个人账户时间起,为个人建立个人账户。我从2001年到现在上的养老保险,但是中间06到08断了不到两年,请问可以补交吗?怎么补交,大概补交多少? 有什么其它需要补交的吗?怎么补交合适? 注:2001年-2006年在以前单位投保,2006年末-2008年初未投,2008-至今投保 但据我所知,你也可以不补的,因为社保都是累积交满15年或者20年就可以了,你中间差的这两年,你自己决定,可以选择补或者不补的,上面的各位老师都说要补,我有点晕晕了!!但是地区不同,所交费基数也是不同的,要跟当地的社保局咨询,那样得到的数据才最准确!还有,如果你不是差这两年就满15年或者20年,而你又正好退休的话,我觉得这两年你可以不补也没关系的,当然了,这要根据你自己的情况而定,你自己决定!!!补交是肯定可以补交的,但不补也应该可以的!1、社保政策各地差异是很大的,能否补交,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以确认相关政策及办理手续。这是最稳妥的。  2、社保事务是相当繁琐的,可以登陆当地社保官方网站了解了解相关政策、办事指南等等。  有任何社保疑问,也可直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  社会养老保险补交问题  社会养老保险补交问题  失业补贴可以进行申请,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内办理。手续包括解除劳动合同书,失业证,交纳失业保险证明,身份证,申请书等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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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社保交15年后,不再交费,是否还可以享有医保?_百度知道
社保交15年后,不再交费,是否还可以享有医保?
社保分养老和医保,养老保险最少累计交15年,这样退休才可以领养老金,医保各地的规定不太一样,有的需要交25年有的更高,这样到退休后才可以不交费继续享受医保原则上,交费满年限后不到退休年龄是要继续交费直到退休的具体的你需要咨询当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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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每个地方是不是一样的。我只能说我这里是这样规定的。养老交完15年后是可以领退休金的。但很低。如果一直交到退休年龄到时候所领到的养老金会更高,养老保险交的过程中 中间可以断开。就是说其中一年或几个月没交,是可以补交的。但医保是交满15年就不用再交了,但中间不能断,断了以前交的就完全作废,重新再计,就要再交个15年。很不划算的。另外就是交医保的必须以养老为前提,不能只交医保,不交养老。反过来只交养老,不交医保是可行的。不知道你满不满意我这样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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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辞职了社保怎么办_百度知道
辞职了社保怎么办
请教:我辞职了,我的五险一金应该怎么办理呢? 是转到人才,自己继续交好? 还是办停,等有了新单位再转走好呢? 如果自己交,按最低的基数,每月要交多少钱? 如果办停,就是保险间断了,有什么影响呢?是不是以前的就白上了?重新上的时候用把以前的都补上吗? 谢谢!
提问者采纳
如果你会尽快找到工作,最好是先报停,等有了新单位后,再补交停缴的费用就可以了。如果自己缴,按最低的标准,你预计会缴纳300元/每月左右,但按照这个标准缴下去,你将来退休了就只能拿很少的退休金了啊!如果办停,等有了新单位后再接着缴纳,对以前缴纳的没有任何影响,只要补上停缴期间的费用就可以了
提问者评价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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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等有了新单位继续缴纳好. 辞职后不用管它,社保都在个人的帐户中,不会失效的.现在都是累计制度,当中断掉没有关系的.放心好了.不会白上的.重新上的时候你可以自由选择补还是不补, 补就要全部自费的,费用很高.大部分人会选择不补.呵呵.我说的都已去过社保中心问过的.以前我也碰到过类似的问题.最后祝你早日找到新工作续交.
如果你是本市的城市户口,可以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不是本地户口,只能报停或者挂靠公司继续缴纳社保。
社保的缴纳基数每个城市都不一样,是根据当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决定的,建议你拨打当地社保局12333咨询一下。
社保账号一旦建立是不会白上的,里面的钱会一直在的,养老保险只要在你退休前累计交满15年久可以在退休时领取退休金,期间可以允许断交、补交和续交。如果你辞职的时候没有办理社保停交手续,你的社保账户就处于欠费状态,续交或者转移就要补交保费。
国家从日出台的社保政策如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出台,规定退休人员可在参保满10年地区领养老金,各地都不满10年在户籍地领;单位缴费可跨省转移12%;禁止退保。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单位缴费按照缴费基数12%转移,共计45个工作日办妥转移手续,同时规定参保人不得退保。至此,重庆的养老保险在制度上也实现了省内省外无障碍转移对接。
解读1 办理要花多久?
45个工作日办完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
一个个回答你:如果你想交也可以,停了也行,只要找到新工作就可以继续交了,办停了也没用,以前是可以退一些自己交的,现在只交不退了,如果自己交要一般都会交二险(养老\医疗)共计三百多点每月.如果你现在停交,保险是断了,但没影响,以前交的也在的,你自己要清楚你交了多少年,满十五年呢就可以不用交.等老了拿钱了,呵呵.等你现在重新找到工作再交的话是和以前共计的(自己算)等你回家了可以转回你家那边了就行了,
1.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办理自己交费,自己交按最低标准就可以了,交多少要咨询当地社保机构。2.如果办停:医保还可以用,但是有的就不能用(如生育保险)影响就是你医保账户的钱不会再增加了,以前交的钱还在里面,续交不用补以前的。以上是基于,你是本市户口才可以,如果非当地常住人口是不可以自己交保的。
养老保险是“累计”交够15年就可以了,比如以前交了3年,中间断了,找到新单位还可以在3年的基础上继续缴纳,以前的丢不了。辞职了,如果在近期内可以找到新的单位的话 ,先办中断,然后可以在新单位继续缴纳。如果觉得近期找不到新工作地方的话,可以自己以灵活就业的形式先缴纳缴纳。如果自己缴纳的话,基数可能因地区而异,钱数大概在近600元每月。
找到新工作,不保险转走继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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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如果不把停交的那段时间的社保费补齐,还可以继续交社保吗?_百度知道
如果不把停交的那段时间的社保费补齐,还可以继续交社保吗?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因此,养老保险可以选择补,或者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而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受影响,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社保是算累计的。在累计满15年。年龄达退休要求,就不需要进行补缴;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4、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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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现在社保法明确规定:累计交满15年就可以。
其他3条回答
社保是可以补交的,但是假如你目前距退休日期还够你缴满15年就可以不补交。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申办流程:
1、申报流程
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8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
参考资料:
《社会保险法》实战解读与企业操作实务精讲课第二期
社保可以中断,但不能补交。只要总的交费期达到180个月及以上,就可以在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交费期限越长,相应的养老金就越多。
深圳有规定,停两年以内的可以补交,将以前交的续上,但手续很麻烦的,至于断了十年,可能补交不可能了,或者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具体政策,可到当地社保局咨询。如果续不上,那么以所交的就要作废,现在就得从头开始,你就亏了呀。参保时间要够15年,比如你以前已经交了5年,,能补的话补上10年,那么你就可以到六十岁领养老金啦!否则从现在起要交足15年,你说是不是亏了?当然,如果以前你的单位缴社保只有一年几个月的话,那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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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要办退休了,社保够年限医保不够,可不可以只补交医保呢?_百度知道
要办退休了,社保够年限医保不够,可不可以只补交医保呢?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金待遇,医保缴费情况不影响办理退休;退休后医保可以一次性缴够,即可享受退休的医保待遇,也可以选择继续每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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